规范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夯实为民服务保障基础
2017-08-01第27工作组
中国民政 2017年13期
第27工作组
规范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夯实为民服务保障基础
第27工作组
组 长:刘振国(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张晓宁(国家减灾中心副主任)
组 员:杨昆 曹洪峰 杨亮 赵康
蹲点地:江西省万安县窑头镇 沙坪镇
图. 第27工作组与江西省民政厅第1工作组一起在江西省万安县调研。
民政部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蹲点第27组携手江西省民政厅,推动九江市、德安县、万安县等地政府先后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规范化建设,全面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一是着力规范人员编制,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九江市要求民政所至少配备2-3人,做到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德安县要求民政所定编3人;万安县要求民政所最少配备2名正式工作人员,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确保2万人以上乡镇达到4人,2万人以下乡镇达到3人。同时,各地采取教育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民政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全面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二是着力规范办公场所,全面加强阵地建设。要求每个民政所办公场所不少于两间功能房,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高拍仪等设备,并做到统一标准设计、统一规范机构名称、统一悬挂标识牌、统一配置办公设备、统一制定工作制度、统一规范工作档案、统一定制工作人员上岗证等办公识别“七个统一”,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着力规范工作经费,全面加强机制建设。严格落实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办)民政机构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按照乡镇辖区户籍人口数量确定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及时足额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全面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