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友梅与中国新音乐批评的开拓
2017-07-29龙扬志
龙扬志
在纪念萧友梅先生去世一周年之际,著名作曲家刘雪庵撰文誉其为“中国新音乐的保姆”,肯定他早年在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扮演的关键作用,用实践响应蔡元培倡导的“以美育代宗教”理念。【1】事实上,萧友梅对中国音乐的贡献是全方位的:他被公认为中国新音乐教育的开拓者,也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中国新型专业音乐教育、新型专业音乐创作的奠基人。在中国现代音乐史上,萧不仅是第一位获得音乐学博士学位的中国人,也是首位将欧洲音乐学体系介绍到中国的学者,大力倡导用西方作曲法创作新音乐、引入新式记谱法推动国乐现代改造的音乐家和教育家。在他的奔走筹备下,高等音乐学院在上海顺利创办,中国终于拥有了专门的教学与研究机构和人才培养平台。
虽然萧友梅的音乐理念、音乐教育、职业生涯曾在特定历史时期遭遇误解与非议,但经过近二十多年深入展开的史料整理与学理研究,已大致还原出萧友梅自五四以降在音乐教育、新音乐推动等方面的贡献,本文选择艺术观念与新音乐批评关系角度切入,粗略勾勒这位现代岭南学人在中国新音乐领域的开创作用。
从成长道路看,萧友梅的人生轨迹颇具传奇色彩,1884年生于香山(中山)一个书香家庭,5岁移居澳门,因与传教士比邻而受到最初的音乐熏陶,逐渐形成浓厚兴趣。定居澳门3年之后,萧友梅结识来澳行医、开办药局的孙中山,为日后接受孙中山革命思想埋下人生伏笔。1900年,萧友梅赴广州时敏学堂就读,在这所新式学校主修历史、地理、算术、图画、唱歌、体操等课程。1902年自费赴日本留学,入读东京高等师范学校附中,同时到东京帝国音乐学校选修钢琴与声乐。1906年获得广东省公费留学生资格,进入东京帝国大学攻读教育学,又在音乐学校学习钢琴。日本留学期间,萧友梅与孙中山重逢,加入中国同盟会。因为萧友梅对孙中山革命事业的认同与追随,后来被聘为临时政府总统府秘书,孙中山在临时政府解散之际征求萧友梅去留意向,批示教育部资助其去德国研修音乐与教育,萧因此得以延续音乐领域的学业。1913年,进入莱比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修完莱比锡音乐学校的理论作曲、教育学、音乐学、钢琴演奏、配器法、指挥学等课程。1916年7月,提交学位申请论文《17世纪以前中国管弦乐队的历史的研究》通过口试答辩,之后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2】1920年4月回国,受聘教育部编审员兼高等师范学校实验小学主任,同时担任国歌研究会委员,接受谱写国歌的任务,5月完成国歌歌词《卿云歌》的谱曲。1920年9月,应北大校长蔡元培之邀出任北大中文系讲师及音乐研究会导师,意味着萧友梅迈入中国新音乐教育的生涯。萧友梅回国之际即筹备建立音乐专门学校,1921年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院设立音乐科,1922年将音乐研究会改为具有教学功能的音乐传习所,直到1927年被解散。随后又在蔡元培支持下创设国立音乐院(2年后改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
认为蔡元培是中国新音乐教父、萧友梅是新音乐保姆的说法,强调了蔡、萧二人对近代音乐的独特贡献,也容易造成误解,传统音乐改造此前已有不少人提倡。西方近代音乐经由传教士、军乐队、乐器销售以及在华洋人娱乐生活等途径进入中国的政教体系,应该当成现代文明的内在组成部分而看待。有学者指出,以利玛窦为代表的传教士在皇宫里培育出中国近代第一批尊贵的西方音乐欣赏者与学习者之后,国人对西方音乐的态度也逐渐从最初的“猎奇”,逐渐变为“求知”与“认同”。【3】甲午中日戰争之后,康有为、梁启超等极力倡导音乐进入基础教育,发挥音乐对人心的改造功能,促成“新民”的形成(《变法通议·论幼学》,1897),梁启超不仅肯定音乐对国民改造的作用,而且也为音乐革新文学寄以厚望:
去年闻学生某君入东京音乐学校,专研究乐学,余喜无量。盖欲改造国民之品质,则诗歌音乐为精神教育之一要件,此稍有识者所能知也。中国乐学,发达尚蚤。自明以前,虽进步稍缓,而其统犹绵绵不绝。……至于今日,而诗、词、曲三者皆为陈设之古玩,而词章家真社会之虱矣。顷读杂志《江苏》,屡陈中国音乐改良之义,其第7号已谱出军歌、学校歌数阕,读之拍案叫绝,此中国文学复兴之先河也。……寄语某君,自今以往,更委身于祖国文学,据今所学,而调和之以渊懿之风格,微妙之辞藻;苟能为索士比亚、弥儿顿,其报国民之恩者,不已多乎?【4】
1903年,年仅19岁的陈匪石发出改良中国音乐的呼声,强调音乐对国民塑造的直接作用,指出中国古乐缺点在于不能“和众”,缺乏进取精神,不能发挥器械之力,无学理等,必须借助西乐改良中国音乐,“西乐之为用也,常能鼓吹国民进取之思想,而又造国民合同一致之志意”。【5】针对国民有关西乐可能冲淡民族精神的质疑,他以日本为例进行辩护:“维新之前所用乐器,若琴、笛、琵琶、胡弓、三味线之属,类皆出自中土。明治改革,盛行西乐,自师范以下,莫不兼习乐学,未闻有妨于国民也,而今日犹日以音乐普及为言。”重视西乐在塑造团队精神、重建现代人格的作用,深刻影响了后来的知识精英。
正是基于类似观念的认知,萧友梅在日本留学期间撰写《音乐概说》(1907)并连载于留学生主编的《学报》,这是20世纪初中国学人首次系统介绍西方音乐基础知识。国乐的衰落固然与曲谱记录方法有关,主要也是由脱离大众而造成,正如后来他在博士论文中分析,中国的管弦乐具有深刻的政治性,【6】由于每一个政权都想方设法断绝与过去音乐的联系,音乐逐渐成为朝代兴废的内在标志,频繁的变化与干扰造成了中国音乐发展的滞后状况。
萧友梅批评传统礼教轻视大众娱乐的伦理倾向,因此他后来的批评实践极其重视音乐的大众娱乐作用,这一点说明萧友梅对中国社会的理解呈现出一代知识分子的精神结构,其观点与梁启超、蔡元培、胡适、赵元任等人多有相似。他认为中国处于过渡时代,故中国今日之音乐,亦为过渡时代之音乐。时处古乐衰微、新声未盛之期,“欲使青黄不接之时期迅速过去,自非努力介绍西洋模范之音乐及学习西洋进步之作曲法不为功。”【7】总体上说,萧友梅的音乐思想是在继承学堂乐歌以来的新音乐传统的基础上,运用西方近代科学的音乐理论改造国乐,建立面向现代人和现代生活的新音乐。
蔡元培先生虽然不是萧友梅音乐生涯的导师,却也扮演了重要的同道作用,蔡元培提出“以美育代替宗教”固然与“非基(基督教)运动”相呼应,重点还是希望美育能从通过开放性、独立性取代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制约性信仰。蔡元培先生强调美育与军国民教育、实利教育、德育教育、世界观教育具有同等意义,他在北大音乐研究会成立时致辞,希望师生“知音乐为一种助进文化之利器,共同研究至高尚之乐理,而养成创造新谱之人材,采西乐之特长,以补中乐之缺点,而使之以时进步”。【8】蔡元培关于美育代替宗教的主张,显然有重塑国民的意图,不过对于现代中国而言却是一项极为艰巨的挑战。正如一位日本学者所说:“在中国音乐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日本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学堂乐歌的普及,可以说奠定了普通教育的基础。但和明治时期的日本不同的是,当时中国的教育制度并没有得到贯彻,更何况乐器和乐谱是不能跟日本同日而语的,其难度之大自然可想而知了。尽管一部分先进分子呼吁音乐教育的重要性,但就一般的观念而言,人们总是把应用学科放在优先的位置。”【9】因此,改变包括中国音乐在内的艺术教育观念,提升美学素养,亟需那批在欧洲接受了现代音乐熏陶和完整教育的留学精英担任开拓的重任。
作为蔡元培教育与美学理念的同道人,萧友梅重视音乐对思想的熏陶作用,他不仅认同蔡氏美学理念,并在音乐教学与批评中将其转化为实践行动。萧友梅与康有为、梁启超、蔡元培、胡适等人不同之处在于,后者对音乐功能的社会作用寄以期待,但他们本人并不擅长音乐,萧友梅具有专业知识背景,走向历史前台也是自然的结果。
萧友梅的音乐理论主要是乐理专著、教材讲义及博士论文等,重要贡献包括西方音乐史梳理、音乐教育机构与制度沿革、音乐学相关概念厘定、中国古典音乐与教育、古典乐器研究、古典音乐文化及其传播等方面的深入思考,无疑代表了当时有关中西音乐理论认知的最高水准。由于他的音乐观念在基于西乐的基础上形成,有人质疑其持西优中劣的成见,会导致中国音乐失去传统之根,从而产生脱离现实的结果。萧友梅对此回应,他认为借先进的方法完善民族音乐创作是必然趋势,只要创作的根基是民族的,西化并不会导致民族文化身份的消解:
我之提倡西乐,并不是要我们同胞做巴哈、莫扎特、贝吐芬的干儿,我们只要做他们的学生。和声学并不是音乐,它只是和音的法子,我們要运用这进步的和声学来创造我们的新音乐。音乐的骨干是一民族的民族性,如果我们不是艺术的猴子,我们一定可以在我们的乐曲里面保存我们的民族性。虽然它的形式是欧化的。莫查特是德意志人,他写意大利文的歌剧,还一样表现出德意志的民族精神,我们正不必作这种无谓的杞忧。【10】
他希望中国创造出“以我国精神为灵魂,以西洋技术为躯干”的新音乐,但是新音乐不等同于抛弃传统。
萧友梅多次指出,中国传统音乐既然已经衰落,一定有内在的时代因素,因此不可轻言复兴,必须通过改造才能使传统焕发生机。【11】这一观点直到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性和穿透性。综观萧友梅的音乐理论实践,不难发现的一个思考命题是他对中国音乐落后原因的执著寻找。从早年留学日本撰写的《音乐概说》,到后来在德国完成的博士论文,他都自觉联系中国音乐面临的困境展开探讨,类似曲谱保存、音乐教育缺失、乐器结构、轻视大众娱乐精神,等等,这些因素也构成了他献身音乐教育事业的内在动力。
回国以后,萧友梅面向大众读者的音乐批评主要有讲座、演说、评论、序跋等,先后发表《什么是音乐?外国的音乐教育机关。什么是乐学?中国音乐教育不发达的原因》、《中西音乐的比较研究》、《关于国民音乐会的谈话》、《最近一千年来西乐发展之显著事实与我国旧乐不振之原因》等文章,既持续思考音乐落后的历史原因,又涉及音乐教育、音乐的社会作用、推动音乐进入大众生活、新音乐创作、歌词创作、激发爱国精神等实际任务,显示出一个专业学者内心深处的忧患意识和精神焦虑,这些批评文字不重文采,但是言辞真挚,推陈出新,充满远见卓识,可谓粤派学人追求思想与行动相契合的生动印证。
注释:
【1】晏青:《纪念中国新音乐的保姆萧友梅先生》,《音乐月刊》,1942年第1期。
【2】1916年通过口试之后,还需要自己印刷200本提交学校才能授予学位,筹集印刷费对于萧友梅而言是笔巨大的开支,因此他继续勤工俭学,同时入读柏林大学哲学系研修哲学,到史坦音乐学院修读作曲与指挥等音乐课程,直到1919年才获得博士毕业证书。
【3】参见陶亚兵《明清间的中西音乐交流》一书的目录提纲(东方出版社,2001年)。
【4】梁启超:《饮冰室诗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58-59页。
【5】 匪石:《中国音乐改良说》,《浙江潮》第6期,1903年8月12日。
【6】萧友梅:“每一个新兴的王朝都要制作一套新的乐章,建立新的音乐机关和管弦乐队,下令谱作其他各种乐曲而且通过迄今为止的音乐关系过去的教学方法的深入的重新安排,给予音乐机构一种与王朝的本身精神相适应的因而也是一具政治的标志。”见《萧友梅全集》第1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45页。
【7】 萧友梅:《儿童新歌·序》,载江定仙、陈田鹤、刘雪庵《儿童新歌》,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此引《萧友梅全集》第1卷,第652页。
【8】蔡元培:《在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之演说词》,原载《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11月17日,见《蔡元培美学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82页。
【9】 [日]榎本泰子:《乐人之都—上海:西洋音乐在近代中国的发轫》,彭瑾译,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第23页。
【10】萧友梅:《绪论》,载《音乐家的新生活》,中正书局,1934年版,第8页。
【11】萧友梅:《关于我国新音乐运动》,载《音乐月刊》第1卷第4号,193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