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CCAR 25部条款适用性判定方法

2017-07-26张方

科技视界 2017年7期
关键词:检查单适用性条款

张方

【摘 要】申请或更改运输类飞机型号合格证的申请人,必须表明符合CCAR25部中适用条款的要求。一套系统、完整、统一的条款适用性判定方法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建立了普适性条款和非普适性条款的判定标准,识别出CCAR25部中非普适性条款及其适用性判定涉及的特定设计特征,编制条款适用性判定检查单,提出型号设计特征捕获的途径以及条款符合性判定的具体方法。可用于指导运输类飞机CCAR25部条款适用性的判定与核查。

【关键词】CCAR25;条款;适用性;检查单;判定标准

0 引言

CCAR25部《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是申请或更改运输类飞机型号合格证的申请人必须满足的最低安全标准。CCAR 25.1(b)条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的规定申请或更改运输类飞机型号合格证的申请人,必须表明符合本规定中適用的要求。而这些适用的要求则须纳入飞机型号合格审定基础,作为型号合格审定所依据的标准。因此,判定条款的适用性,准确、完整地捕获适航要求并纳入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进行管理,是型号研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以往条款适用性的判定通常是先要求每个专业从CCAR25部中找出本专业适用的条款,再由适航部门汇总得到飞机适用的条款清单。这种各专业分头找条款再汇总的工作方法,缺乏统一的方法和判定标准,对专业人员的专业水平、经验和责任心要求较高,无法从根本上保证条款适用性判定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因此,亟需寻找一种从CCAR25部每一个条款出发的(确保判定对象的完整性)并且具有明确、具体的判定标准(确保正确性)的规范性方法,提高条款适用性判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最新现行有效的CCAR25部R4版共包括适航条款395条,从适用性角度可分为普遍适用(即普适性)条款和非普遍适用(即非普适性)条款两大类。其中,普适性条款的要求所有型号飞机都必须满足,如第25.27条 重心限制,第25.603条 材料等,这类条款可直接纳入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而非普适性条款只针对具有某些特定设计特征的飞机提出要求,如第25.689条 钢索系统,第25.1027条 螺旋桨顺浆系统等,这类条款是否纳入型号合格审定基础,则需根据飞机是否具有特定设计特征来做出判定。因此,为确定飞机适用的适航条款,一方面,需制定出条款适用性判定标准,然后在其指导下,从每一个条款的具体要求出发,识别出普适性条款和非普适性条款,并进一步建立“非普适性条款-特定设计特征”对应关系;另一方面,需从相关型号设计文件中捕获飞机的设计特征信息,确认飞机是否具有这些特定设计特征,进而判定条款的适用性。

1 普适性与非普适性条款判定标准

1.1 普适性条款判定标准

对CCAR25部条款进行研究,制定普适性条款判定标准如下:

1)条款是否为针对飞机的性能、结构、设计、系统、设备、功能等提出的一般性、总体性、通用性要求,如:25.301条 载荷,25.603 材料,F分部25.1301功能和安装等;

2)条款是否针对飞机普遍共有的性能/功能设计特性提出要求,如:25.27条 重心限制、25.105条 起飞,25.203条 失速特性,25.611条 可达性措施,25.629条 气动弹性稳定性要求等;

3)条款是否为针对某类符合性验证提出特定要求,如:25.21条 证明符合性的若干规定,25.175条 纵向静稳定性的演示,25.307条 结构符合性的证明,25.681条 限制载荷静力试验等;

4)条款是否为对飞机运行中可能遇到的安全危害提出设计要求,如:25.581条 闪电防护, 25.631条 鸟撞损伤, 25.1461条 含高能转子的设备等;这些条款是飞机必须通过失效-安全设计来满足的,具有普适性。

1.2 非普适性条款判定标准

与普适性条款不同,非普适性条款只针对具有某些特定设计特征的飞机提出要求,对CCAR25部条款进行研究,制定非普适性条款判定标准如下:

5)条款是否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特定数量的结构、系统、部件或设备提出要求,而这些结构、系统、部件或设备是否配备、配备的数量以及种类对民用飞机而言不是唯一确定的,不同的飞机可以有不同的选择,如:活塞发动机、卧铺、C级货舱、机翼上方出口、软油箱(种类)、应急放油系统以及镉镍蓄电池等;

6)条款是否针对具有特定的功能、性能、布置等特征提出要求,而且这些特定的功能、性能、布置特征并不是所有飞机都相同的,如:可收放起落架、常规盘式操纵,飞机飞行中可将燃油从一个油箱泵送到另一个油箱等;

7)条款是否针对达到某特定设计技术指标的飞机提出要求,如客座量大于44座,运行高度超过12000米,平尾上反角大于±10°等,这些条款只对符合这些技术指标的飞机适用;

8)条款是否针对申请具备特定运行能力的飞机提出要求,如结冰条件下运行,水上迫降,超过180分钟双发延程运行等。如果某型号飞机申请具备这些运行能力的合格审定,那么这些条款就是适用的,反之则不适用;

除上述4条标准外,很多非普适性条款的文字表述具有明显的条件语句特征,条款条文通常包含“如”、“如果”、“对”、“对于”等词条。绝大多数情况下,条款条文是否含有条件性语句,可作为识别非普适性条款的标准之一;例如:25.1105条:“如果进气系统采用空气滤,则应符合下列规定:......”,该条款只适用于进气系统采用空气滤的飞机;25.813(c)款:“对于每个III型或IV型应急出口,必须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通路:......”,该条款只适用于具有III型或IV型应急出口的飞机。需要注意的是,条件语句不是非普适性条款的必要条件,不包含条件语句的条款也可能是非普适性的。以25.1161条为例,该条款要求:“每个应急放油系统的操纵器件必须有防止其被误动的保护罩,应急放油操纵器件不得靠近灭火瓶的控制器件或用于灭火的其它控制器件。”条文中并没有出现条件语句,但是有些飞机没有应急放油系统,因此该条款对这些飞机是不适用的。

需特别注意的是,在确定普适性条款与非普适性条款时,需对照上述各项判定标准进行综合判断。普适性条款必须符合一项或多项普适性条款判定标准,同时不能符合任何一项非普适性条款判定标准。

2 CCAR25部非普适性条款适用性判定检查单

根据上述条款适用性判定標准,对CCAR25部R4版395个(3204小项)条款进行逐一识别,识别出非普适性条款共计455条(项),涉及飞机特定设计特征297个。在此基础上,建立非普适性条款-设计特征对应关系并编制CCAR25部条款适用性判定检查单,现列举部分内容如表1。

表1列出了CCAR25部所有非普适性条款及其适用性判定(要素)设计特征,可在型号合格审定基础制定时作为判定条款适用性的依据。表1中未列的条款,均为普适性条款,可直接纳入型号合格审定基础。

3 设计特征信息的捕获

表1中非普适性条款对某飞机是否适用,取决于该飞机是否具有相关设计特征,而这些设计特征信息,大都可在飞机的相关技术文件中找到,这些技术文件通常包括但不限于:飞机设计目标与要求,飞机/系统设计需求文件,飞机/系统技术方案,飞机/系统定义(描述)文件。因此,非普适性条款适用性确定需依据上述技术文件,对照表1中所列“适用性判定设计特征”逐一进行判定。需要注意的是,飞机设计特征的确定从总体方案定义到初步设计再到详细设计,是一个动态的逐步确定的过程,因此条款的适用性也是一个逐步明确的过程。

4 结束语

本文制定了CCAR25部条款适用性判定准则,并据之识别出CCAR25部R4版中的普适性条款和非普适性条款以及每一非普适性条款的适用性判定要素,编制了CCAR25部非普适性条款适用性判定检查单,给出了飞机设计特征捕获以及条款适用性判定的具体方法,大大提高了条款适用性判定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工作效率。该方法可作为民用飞机型号合格审定基础制定过程中CCAR25部条款适用性判定与核查的指导性文件。

【参考文献】

[1]CCAR25-R 4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25部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1.11.7第四次修订.

[2]AP-21-AA-2011-03-R4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程序2011.

[责任编辑:朱丽娜]

猜你喜欢

检查单适用性条款
性侵未成年人新修订若干争议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强调简洁和适用性 MICHI by Rotel X5/X3合并功放
正确审视“纽约假期”条款
学习目标转译中“检查单”的设计和运用
小议阶级分析理论的适用性
On Knock-for-Knock Principle:Analysis of SUPPLYTIME 2017 Clause 14(a)
新一代车上转换装置在厂矿企业铁路运输中的适用性研究
检查单:飞行安全的屏障
制定一般反滥用条款:达成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