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现方式
2017-07-26王静
落实“三重一大”政策制度的核心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习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歸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安排,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实现方式。作为通用航空产业中的“国家队”,中航工业通飞按照“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文化链”的发展模式,全力加速产业布局,一批业务新、规模小、股权结构多样化的子公司应运而生。指导监督这些子公司尽快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有效规避决策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仅是规范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更是确保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手段。
当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首先是思想认识存在误区。有人认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主要涉及行政业务的管理范畴,与党组织关系不大;有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适用范围及相关规定要求认识模糊、文,王静不到位,个别人认为“三重一大”是主要领导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有人认为单位规模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太复杂、太繁琐,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的单位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过于强势,“三重一大”决策容易流于形式。
其次是制度内容缺乏针对性。有的单位虽出台了“三重一大”的实施办法,但都是照着上级制度“扒”,针对性不够,操作性不强。例如:在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对“重大资产处置”设定的金额标准随意性强,可能造成纳入“三重一大”范围的事项过多或者过少的问题;在“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方面,未将干部的“问责处理”事项及“后备干部人才推荐”事项纳入“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范围等。
再次是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有的单位由于规模比较小,“三会”不分,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共同决策,决策主体不规范;有的单位重要人事任免,未按照程序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个别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上会研究前沟通不充分;有的单位以决策事项紧急等为由,不认真履行决策前审批程序;有的单位只重视决策前的程序,对事项决策后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跟踪落实不够等。
最后是监督机制不够有力。有的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安排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有的单位纪委落实“三转”不到位,纪检监察部门仍直接参与招标采购过程;有的领导干部未能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内容,接受监督评议的意识不强。
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中航工业通飞通过深化新形势下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开展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工作理念、思路、方法与机制的创新,有效推进了决策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提高了思想认识。结合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主要领导亲自授课并提出要求,相关人员对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有了深刻理解,理清了在国有企业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公司总部率先垂范。中航工业通飞总部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定了细化、可执行的制度、程序和流程,制作了标准化模板,并实现了“三重一大”决策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为各所属单位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树立了样板。三是规范所属单位决策制度。针对所属单位开展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合规性审查,逐一修改批复,确保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决策主体明确、决策事项范围清晰、决策程序规范,有效推进了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健全完善。四是量化决策标准。针对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项目中涉及具体数额标准的问题,公司经过认真研究,并征求所属单位意见,结合各所属单位资产规模、收入规模等实际,量化了各所属单位的具体数额标准。五是加强了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了监督检查机制,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及党务公开的重点事项,严格追究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通过树立标杆、加强制度审查、量化决策标准、加强监督管理等工作,中航工业通飞总部和各所属单位初步建立了源头防范、体系完备、运行规范、制约合理、执行到位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思考
必须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是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有效手段。一方面,推进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建设,另一方面,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不断强化党组织的作用。与董事会相较,党组织的履职能够有效填补董事会外部化形成的股东权利缺位,能够很大程度上解决股东会闭会期间的股东权利虚化问题。同时,企业党委(组)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组建或委任,采用民主集中制决策,能够在运行机制上有效防范“一把手说了算”的风险。在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下,国家和地方对发展通用航空产业的热情和政策支持力度空前,社会资本趋之若鹜,中航工业通飞正在加快探索实施所属单位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混合所有制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核心同样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要加快探索对于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力等不同情况下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途径和方法,确保在混改企业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必须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审核和动态优化调整。在对基层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审查和监管过程中,既要严格审核,促进基层单位决策科学规范,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要注意保证效率,保持基层“连队”参与作战的灵活性。一方面,“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应该是开放的,应根据单位业务重点和不同发展阶段,动态调整完善相关决策范围;另一方面,针对审查批复给所属单位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具体数额标准。
必须整体推进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基础,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仅指“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一项制度,还包括公司章程,公司党委及行政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后评估,以及相应的责任追究等各项相关配套制度,是有机整体,必须相互衔接,相互补充。
必须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纪实。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领导很重视,但由于具体工作人员思想重视程度、能力水平等原因,导致“三重一大”决策过程的相关论证材料、会议记录和录音、上会决策申请审批等程序不全或不规范等技术层面的问题,严重影响决策过程的可追溯性。这些可以通过加强对相关人员技能培训、加强检查监督等来纠正和改善。
必须加强“三重一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三重一大”决策不只是办公室或纪检部门的事,而是要公司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办公室、组织人事、宣传部门,以及财务、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包括各业务部门,都应认真落实各自监督管控职责,加强对各自业务范围内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应担负“再监督、再检查”的责任,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严格督促整改。同时,应加大对相关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总之,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的重要实现方式。努力形成并逐步完善以“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广泛参与”为主体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是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