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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交换”心理易致“闪婚闪离”

2017-07-26杨晓林

瞭望东方周刊 2017年27期
关键词:财产感情子女

杨晓林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随着社会认同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离异或丧偶的老年人选择通过再婚重新组建家庭。然而,老年人再婚后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部分男方因子女不在身边,希望身边有人能随时照顾自己,但这并非出于情感需要而选择伴侣,更多是想找保姆式的老伴,而女方则更多需要经济依靠。基于“资源交换”的心理,双方很容易一拍即合,但因感情基础极不稳固,“闪婚闪离”就很常见。

第二,双方各自的子女大多更关注自己父亲或母亲的需求,担心自己和老人吃亏,无法构建稳定的亲情关系,加速老人本就不稳定的婚姻瓦解。

第三,为某种利益而结婚。一线城市房价高企,有些老人为获得更多拆迁款,临时找人“闪婚”,这种为了经济利益而达成的婚姻毫无感情基础可言,目的实现后必定走向解体。

第四,老年人突发疾病的几率非常高,一旦一方在婚后不久突发重病,另一方很可能因为负担太重或因年事已高无力关照,最终还是只能由生病老人的子女照顾。这时,再婚不但没有达到最初“与子偕老”的目的,还会牵扯到日后遗产继承等问题,子女往往会提议老人尽快离婚,或者从一开始就会基于此反对老人再婚。

老年人“闪婚闪离”现象极为普遍。而结婚容易,离婚却不一定容易。有再婚想法的老年人,最好在婚前加強对性格、家庭情况和生活习惯等的了解,避免冲动结婚又匆匆离婚的情况发生。

为避免子女因老人财产发生纠纷,建议再婚双方于婚前进行财产约定或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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