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用钱限排能否如愿
2017-07-26王元元
王元元
碳市场对中国兑现碳排放的全球承诺有重要作用,但其只是推动减排的一种手段,并非唯一手段
2016年初,清华大学中国碳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段茂盛带领团队,就碳排放权交易(以下简称碳交易)对纳入企业的影响作了一次问卷调查。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内的碳排放交易大厅
得到的结论让他有些惊喜:50%以上的企业设立了专门负责碳交易的部门或者人员;40%的企业在作决策时充分考虑了碳价因素;40%的企业因碳市场的建立制定了减排目标(计划)。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试点碳市场的建立确实带来了非常积极的影响,让大多数控(制)排(放)企业感受到了压力,促使它们拿出实际行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段茂盛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当然,从过往3年各试点地区的交易量和交易碳价来看,中国的碳市场仍有进步空间。
但在段茂盛看來,这属正常,毕竟中国碳市场的运行时间较短,且仍处于试点之中,“现在要做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实践中一步步完善制度设计,让碳市场发挥更大作用。”
挤掉企业数据“水分”
中国碳市场起步较晚。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准北京、上海、天津、湖北、重庆、广东、深圳等七个地方开展碳交易试点,但直到近两年后的2013年6月,深圳率先启动碳交易,中国的碳市场才算正式拉开大幕。
这一时间比全球碳市场的开启晚了15年,较2005年建立区域性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欧盟也晚了8年。
中国碳市场进入实操阶段后,政府管理者们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收集控排企业以及所属行业的二氧化碳历史排放数据。
“这些数据是主管部门制订二氧化碳控排总量和配额分配方案的依据,也是整个碳市场运行的基础。”北京环境交易所副总裁周丞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国内某钢厂‘生产车间
不过,他也说,主管部门缺乏企业的历史排放数据积累,只能靠企业自行上报,但考虑到将来可能付出的巨大减排成本,企业在上报历史排放数据时可能掺杂“水分”,多报数据以求分到更多配额。
对政府来说,这是个大麻烦。因为依照虚假数据划定的排放总量和配额分配方案,不可能达到最终的减排目标,由此建立的市场交易体系也必然不可能持久运行。
为保证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可靠,7个试点地区在碳市场运行初期,就都建立了第三方核查机制,由政府埋单,聘请拥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排放数据进行核查。
第三方机构核查时不仅要查看企业排放源的采买记录——如发票、台账等,还会将其和同类企业作纵向比较。只有经第三方机构核查后,企业才能将数据上报给主管部门。
“即便如此,也不能完全保证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希良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他认为,政府应在第三方核查基础上建立预警制度,将企业的个体数据与大范围收集的行业数据进行比对,找出可能存在数据造假的企业,然后再定点核查,“这将进一步挤掉企业上报数据存在的‘水分。”
但由此衍生出来的问题是,核查费用到底该由谁出。在当前的第三方核查机制下,各地政府每年都要为域内成百上千家控排企业的数据核查支付几千万元的费用,负担不可谓不重。
“在碳市场建立初期的原始数据收集阶段,政府应该支付核查费用,但当整个市场成熟运转后,核查费用就应该由企业自付。”张希良说。
一年交易量只有73万吨
数据收集完备后,主管部门会据此给企业分配免费的碳排放配额,配额多的企业可以出售,配额少的企业则需购买,由此形成了交易市场。
不过,在当前国内的碳交易市场中,除了政府分配给企业的碳排放配额外,还有一类基础产品CCER,即核证自愿减排量,是通过实施项目削减温室气体而获得的减排凭证,可在企业履约时用于抵消部分碳排放使用。
但从过往3年7个试点地区控排企业的履约情况看,CCER的使用仍比较受限。
公开资料显示,7个试点地区2015年的配额发放总量约为12亿吨,但2016年履约期内用于抵消碳排放的CCER数量不足800万吨,只占配额总量的约0.67%,远低于各试点地区抵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5%?10%的比例。
“不单在中国,欧盟碳市场建立初期也是这样的局面,这是碳市场走向成熟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助理张健成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但从2016年开始,随着各试点地区市场逐渐稳定,CCER的交易量已有所提升。
以深圳为例,截至6月21日,其2017年上半年的碳市场配额成交量突破了2000万吨、CCER成交量也突破了1000万吨,后者在市场交易量中占到了三分之一。
“短期内配额交易还将主导整个碳市场,但未来,CCER的交易占比会提升,最终形成配额交易、CCER交易齐头并进的格局。”张健成说。
即便只看配额交易,全国7个试点地区的碳市场运行已近3年,活跃度仍不理想。
以交易量为例,本刊记者根据公开数据整理发现,2016年,湖北的交易量最大,为3707万吨,占其2.8亿吨配额总量的13.2%;重庆的交易量最小,只有73万吨,占其1.3亿吨配额总量的0.56%。
并且,这些交易大多集中在每年的5、6、7三个履约月份,剩余月份的交易量则较少,如重庆在非履约月份曾连续9个月没有线上成交量。
“深圳碳市场2016年的活跃度是28.5%、北京是14.6%、上海是8.2%、广东是5.6%、湖北更是只有4.3%。”周丞坦言,无论北京还是其他6个试点地区,碳市场总体上都不太活跃。
低至每吨1元的碳价
当然,中国碳市场活力不足一个明显的指标还是碳价。
本刊记者根据各地交易机构公布的数据测算:2016年,7个试点地区平均交易碳价为25.8元/吨,其中北京平均交易碳价最高,为37.3元/吨;上海平均交易碳价最低,只有11.7元/吨,不及北京的三分之一。
如果从过往3年的时间轴来看,试点区域内的碳价波动也非常大,如深圳曾在2013年10月出现过122.97元/吨的高价;上海则在2016年5月出现了4.21元/吨的低价。
“其实,西部某试点地区的碳价曾经低至每吨1元。”周丞告诉本刊记者,这说明整个市场上分配的排放配额供大于求,企业手里都有余额,都放到市场上卖,价格自然一低再低。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国碳价的波动属于典型的“高开低走”,并且从全球碳市场的发展历史看,也并非只有中国是这样,欧盟也不例外。
世界银行的统计显示:欧盟在2005年启动碳市场后曾经历一段高速发展期,区域内的交易碳价在2008年时一度冲到每吨30欧元以上(约合人民币230元),但此后开始回落,到2015年碳价只剩每吨5美元(约合人民币35元)。
为防止国内碳价重演欧盟式的“悲剧”,一些试点地区制訂了适时干预措施。
以北京为例,其给碳价设置了上限、下限,一旦碳价连续10日低于20元/吨,政府便会从市场上回购一定数量的配额;如果碳价连续10日高于150元/吨,政府便会拍卖预留配额,增加市场供给。
但张希良认为,在碳市场建立初期,外界无需对低碳价大惊小怪,因为随着未来配额分配制度越来越严格,碳价会持续走高,不可能一直维持低价水平。
“碳价要能反映企业的减排成本。”周丞说,曾有专家作过测算,北京的碳价保持在70~80元/吨时才可能更有效地促进企业减排,价格过低的话企业没有减排的动力,价格过高的话企业的减排压力太大。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蒋兆理曾公开表示,中国碳价只有达到200~300元/吨,企业才能真正感受到减排压力。
“短时间内很难达到这个价格。”根据张希良的预测,2020年,中国市场的交易碳价将在34~68元/吨之间;到2030年,中国市场的碳价将上涨到135~200元/吨。
碳市场并非唯一手段
“碳价的大幅度波动其实也反映出中国碳市场的制度设计还需进一步完善。”段茂盛说。
在他看来,政府可考虑在只管控电力企业的制度设计中,将电力消费端也纳入交易市场,“这是针对中国电力体制的一种特殊安排。”
比如一家发电厂,其之所以产生那么多污染,是因为消费端的用电需求。如果只限制一家电厂的生产,而消费需求没有变,等于是将一部分生产分流到了另一家发电厂,严格来说并没有降低污染总量的排放。
“让消费端也感受到减排压力,这样它们才会节约用电,电厂的生产和排放也都会相应减少。”段茂盛认为,只有把生产端和消费端两者都管住了,减排效果才会最好。
不过,在2016年初那次有关国内企业对碳交易态度的调查中,段茂盛还发现了“硬币”的另一面:高达40%的控排企业在碳市场运行两年多后依旧不清楚自身的减排成本;三分之一的控排企业坦言没有感受到碳市场带来的压力。
其中虽有碳市场制度设计本身的问题,但也折射出企业对碳市场认知的不足。
“随着碳交易试点的推进,企业参与碳市场的积极性是提高了,但认识还没有完全跟上。”周丞说。
张健成对此深有体会。他曾建议企业在配额处于市场低价时买入,待其涨至高价时再卖出,但很多企业充耳不闻,“只想着完成履约就行了,没把它当成一个真正的市场对待。”
不单企业,一些地方政府对碳市场都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因害怕碳市场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而畏首畏尾,“实际上,碳市场的建立是促进经济往低碳方向转型,更高效发展的,不是限制经济发展的。”张希良说。
“但目前碳市场对中国能源结构转型、环境改善的作用还相对有限,且不明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至少到2020年以后,碳市场的作用才能集中显现。
他也再三提醒,碳市场只是推动减排的一种手段,而非唯一手段,政府应把碳市场和相应的能源政策、经济政策、环境气候政策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发挥更大作用。
“但考虑到未来会有更多的污染企业纳入碳市场之中,其对中国兑现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目标的全球承诺有着重要作用。”李俊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