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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多能做森林公安忠诚卫士
——记临安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有强

2017-07-25撰文丁梅琴

浙江林业 2017年6期
关键词:叶某公安民警公安局

■撰文/丁梅琴

一专多能做森林公安忠诚卫士
——记临安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有强

■撰文/丁梅琴

人物简介:2017年5月19日,他登上了央视新闻联播节目,作为全国6万名森林公安民警代表,他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第一个与习总书记握手。他,就是陈有强,现任临安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同时也是临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兼玲珑中队中队长,一级警督。1988年进入森林公安岗位工作,从业30年,屡立战功,破获了一大批涉林大案要案,编写多本行业读物,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17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陈有强(右一)在现场工作

30年来,他兢兢业业坚守在森林公安基层,为那些大自然的生灵们伸张正义,给它们创造出了一片宁和的净土。“我只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森林公安民警,我没有高大上的行为,也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这么多年也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面对众人的大力称赞,临安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有强如是说。

不辞辛苦查办大案要案一马当先

从1988年8月进入森林公安到现在,陈有强可谓是身经百战,他先后破获了“杭州市西湖区2·20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汪某刚等人滥伐林木案”等一批涉林大案要案,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个人也获奖无数。他经手的案件已经不计其数,他自己也坦言道,并不记得办过多少案子了。但可以肯定的是,每逢大案要案需要时,陈有强总是一马当先,毫无怨言地认真投入到案件的侦办工作之中。

2012年2月20日凌晨,警方在杭州市西湖区一居民家中发现了8张虎、豹皮。该案随后被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由杭州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抽调精兵强将侦破此案。陈有强被第一时间抽调到专案组,负责侦查业务方面的工作。当时,陈有强的妻子和父母相继生病住院,急需家人的陪伴照顾。看着病榻上的至亲,他不禁潸然泪下,却毅然选择了归队。此后的半年时间,陈有强和同事辗转金华、桐庐、东阳以及陕西西安,甘肃天水、陇南,福建福州等地,行程1.5万余公里,终于侦破了这起当时浙江省内最大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收缴虎、豹皮8张,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专案组被荣记集体二等功。“家人的理解与支持,是我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坚强后盾,这也是每一名基层公安民警的真实写照。”回忆起这次办案经历,陈有强心怀感激地说。

“查办案件和上山巡逻时,每天爬五六个小时山路,行走几十公里路是家常便饭,摔伤扭伤更是常事,几乎每个森林公安民警的身上都会有伤痕。”陈有强所说的,正是所有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实况。为了勘察野生动物被狩猎的现场,陈有强常常在深山里待七八个小时,有时还得冒着生命危险。2012年1月,在办理非法猎捕、出售苏门羚一案时,他主动请缨,乔装成货车司机,在崎岖陡峭又因结冰而湿滑难行的山路上一路追击,前往海拔1000多米的盗猎现场,后与同事一起将两名盗猎苏门羚的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斗智斗勇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因为工作的特殊性,陈有强经常会与各种野生动物打交道。日久生情,一只鸟、一头鹿,在他眼里,都如朋友一般亲切。“虽然这些动物不会说话,但当你能为它们尽到一点保护的责任时,你仿佛能从它们的眼神中看到谢意。”正是这样一颗热爱野生动物的赤诚之心,让陈有强一次又一次地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

2015年1月26日,临安森林公安局接到《舆情信息转办单》,称一位临安的盗猎者长期在山区盗猎,捕杀国家保护动物、售卖猎具,并常在“夹套天下”狩猎论坛炫耀猎物、“分享”狩猎技巧。该局随即决定立案侦查,由陈有强带队侦破该案。在数次提审过程中,嫌疑人叶某要么矢口否认,要么沉默以对,还拒绝签字,气焰十分嚣张。面对职业生涯中罕见的“硬钉子”,陈有强稳扎稳打,沉着应战。4个多月的时间,行程3000余公里,询问证人30余人次,查阅了近千页的QQ聊天记录、论坛网页和叶某的通话记录,陈有强终于在叶某电脑聊天记录和手机通讯录里,发现了“小苏”和“要小苏”这两个“关键词”。凭借职业敏感,陈有强大胆推测,叶某在QQ群里炫耀的“今天搞了只‘小苏’”很可能就是被疑犯捕杀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苏门羚,“要小苏”的一方则是猎物买家。尽管主犯叶某始终未作如实供述,陈有强仍与同事一起通过外围调查查明了其非法猎捕苏门羚2头,黄麂、五步蛇等40余只(条)以及李某等3人帮助其运输、销售苏门羚的事实,同时摧毁了叶某开设的狩猎论坛和QQ群。“一些难办的案子,交给别人可能就‘黄了’,他却总能办成。”与他共事多年的临安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许卫平说。陈有强就这样凭借着精湛的业务技能和高度的职业敏感,多年来肩负着保卫森林的责任使命,成为野生动物们的保护伞。

除了打击涉林违法犯罪,陈有强也经常参与野生动物的救助工作。2002年的一天,一位农妇在临安大峡谷镇发现了一只刚出生不久、落单了的野生梅花鹿。“最初她想以300元的价格卖给附近的养殖场,幸亏转卖途中有人报案。”陈有强及时赶到现场,救下了这只生命垂危的小梅花鹿。弱小的梅花鹿,躺在地上瑟瑟发抖。陈有强连跑了好几户人家,借到奶瓶,准备了满满一罐奶给它喝,再给它盖上毯子,像对待女儿一样,抱在怀里取暖,等待专家的救援。所幸,小鹿终于熬过漫长的一夜,陈有强如释重负。“专家告诉我,要不是喂养及时,它可能就救不回来了。”之后的许多年,陈有强经常会去清凉峰看望这只小鹿,唤一声“倩倩”,小鹿就会如约般从草丛中蹿出。

致力高远理论指导成就显著

陈有强精湛的业务能力,源于他多年来养成的在读书中“刷新”自我、提升自我的习惯。陈有强19岁就端上了“铁饭碗”,但他并没有安于现状,始终坚持边工作、边学习。从业30年,先后取得了经济管理大专函授文凭、公安管理学本科文凭和法学学士学位、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本科文凭。之后,他又向令许多人望而却步的“律考”发起挑战,并于2010年顺利拿下了律师资格证。平日里,陈有强总爱把从书本里学到的知识用于工作实践中,“所有的学习都是为了工作需要。”陈有强用自身实践很好地诠释了何谓学以致用。

陈有强多年苦读成就的本领,为森林公安集体赢得了荣誉。2007年,陈有强参加全国森林公安机关“三考”活动,取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2009年,在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民警业务知识竞赛中,陈有强所在的团队,从32支代表队中脱颖而出,勇夺冠军……陈有强还入选了“全国森林公安法制人才库”,成为浙江省森林公安机关的兼职教官。这些年,他先后编写了《浙江省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常用法律知识300问答》《常发林业案件接处警与调查取证标准》等多个行业读物,完成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实务》《涉林渎职犯罪及其预防》等10余个课件。除了现场办案,陈有强甚至专门花一段时间沉下心来做法制指导、审核案件的工作,这也为他奠定了扎实的业务功底。

每年,陈有强都要奔走各地,为森林公安民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授课,分享业务技能。他以扎实的专业功底和知识储备,推动着全省森林公安和林政执法系统执法业务水平的提高。“森林公安是唯一一支专门保护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武装性质的执法队伍,良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森林公安的努力。正因为我认识到这份工作大有意义,我才会如此热爱,并打算继续为此奉献下去。”陈有强不无自豪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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