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70年经验与启示
2017-07-24代建明
代建明
摘 要: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开创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先河。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团结一心、砥砺奋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取得卓越成就,谱写了祖国北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团结、和谐发展、共同繁荣的壮丽诗篇。深入总结内蒙古70年和谐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深刻启示,对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开创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加快构建和谐内蒙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内蒙古自治区 民族区域自治 历史经验 突出贡献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70年来,内蒙古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艰苦创业,奋发图强,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辉煌成就,草原旧貌换新颜,在祖国北疆少数民族地区演绎了一部民族团结、和谐稳定、跨越发展的壮丽史诗,为维护统一多民族国家做出了卓越贡献,被党中央赞誉为实施民族区域政治制度的光辉典范。自治区成立70年,开创了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边疆安宁、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大好局面,生动昭示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实践,内蒙古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取得社会主义建设各方面的成就,对祖国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内蒙古对国家发展和稳定的突出贡献
专家们表示,内蒙古自治区的突出贡献,贯穿于各个历史时期,涵盖各个重要领域,集中体现在内蒙古70年的伟大实践及成就当中。一是在事关国家和民族命运历史抉择的重大关头,在决定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考验关头,内蒙古各族人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中华民族大家庭,选择了民族区域自治,在极其复杂的环境下作出了符合内蒙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选择,坚决维护了祖国统一和主权完整,撼守了中华民族的共同家园,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出了模范壮举。二是率先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党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道路提供了实践依据,为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政策,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参照,有力地推动了党的民族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为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道路提供了极其深刻、生动的经典案例。三是长期保持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为维护祖国边疆安宁和中华民族大团结作出了突出贡献,为祖国的安宁和谐和北疆长期稳定立下了不朽功勋。四是内蒙古在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探索过程中长期走在民族地区前列,为民族地区探索自主发展道路树立了光辉榜样,用跨越式发展的成效,深刻回答了对于各族人民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对于激励民族地区奋发前进具有巨大的鼓舞和引领作用。五是牢牢坚守草原生态的底色和价值,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屏障,为维护祖国的生态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内蒙古70年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蔡常青(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党委书记)指出,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内蒙古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内蒙古70年取得一切成就,首先是我们党正确领导的结果。张宝成(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师范大学宣传部长)提出,内蒙古70年经验充分表明,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为推进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朱晓俊(自治区社科联研究部部长)认为,在内蒙古70年经济建设的历史进程中,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与内蒙古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路径,强化发展举措,带领全区各族人民群众不断开创经济建设新局面。
(二)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创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具有划时代意义,得到了各民族的广泛认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和制度保障。蔡常青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探索独创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内蒙古革命建设,各项事业不断前进的制度基石。回顾历史,内蒙古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各民族亲如一家的和谐民族关系,就是因为坚定不移地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民族平等这一新中国立国的根本原则。张宝成提出,实践证明,内蒙古70年的发展之所以长期和谐稳定,就是因为坚定不移地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只有坚定不移地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民主法治建设,才能充分保障各族人民的基本权利,调动各族人民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哈达(北辰智库研究员)认为,全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历史上不平等的民族关系。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在内蒙古的成功实践,为我们党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提供了宝贵实践,为我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造了成功范例,为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三)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根本途径,改革开放是内蒙古大踏步赶上时代潮流的重要法宝。只有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民族地区的落后面貌,才能更好地满足各族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蔡常青认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必须始终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松;必须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将国家支持、地区支援与自力更生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必须大力发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持续推进改革创新,才能在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上不断取得新成效,保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朱晓俊尖锐地指出,内蒙古正处在“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历史关头。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就是从“为什么要发展、要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科学发展”的实际出发,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统筹考虑和解决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进而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必须牢牢守住发展底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决不能让经济增长滑出底线。张宝成提出只有始终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松,坚持改革开放,才能解决好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更加红火更加幸福,为民族地区的和谐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
(四)坚持民族团结进步不动摇
要进一步加强各民族大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内蒙古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进步的光荣传统,实践证明,只有民族团结才能带来各民族的共同进步,才能带来全社会的和谐安定,才能带来内蒙古的全面发展。蔡常青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結,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最基本的途径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要不断深化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筑牢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深厚根基和源头活水。哈达提出,只有着眼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性,做好制度设计,才能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坚决维护祖国统一,边疆稳定。
(五)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动摇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抓民生就是抓发展、抓和谐。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从根本上改变民族地区的落后面貌,更好地满足各族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民谋利的的根本出发点和重要着力点。蔡常青指出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把民生保障安全网织得更密更牢,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更红火更幸福,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辛福生活的新期待,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为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哈达认为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应时刻把民生工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