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水线路工程弃渣场选址环境合理性探析——以“一闸三线”引水工程为例
2017-07-23傅娇艳
傅娇艳
输水线路工程弃渣场选址环境合理性探析——以“一闸三线”引水工程为例
傅娇艳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输水线路工程弃渣场若选址不当,将引发一系列环境问题。该文以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引水工程为例,根据该引水线路工程弃渣场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弃渣场的选址原则,着重介绍经环评前期介入后弃渣场选址得到优化调整的成效及其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对该项目弃渣场选址的环境合理性进行总体评述。
线路工程 弃渣场 选址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缺水问题已成为发展经济的制约因素之一[1]。输水线路工程建设在优化调配水资源、解决受水区缺水、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然而,输水线路工程无论是山体隧洞,或是地下埋管,还是开挖明渠都将产生大量弃渣。弃渣场的布设将产生破坏原有地貌、占用土地资源、新增水土流失等问题[3]。本文以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引水工程为例,探讨输水线路工程弃渣场选址环境合理性。
1 工程概况
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拟从大樟溪莒口拦河闸上游取水,并从闽江干流竹岐取水口引水补充,由莒口引水往平潭综合实验区、福清市、长乐市、福州南港片等地。工程主要包括莒口拦河闸、闽江竹岐~大樟溪引水线路、大樟溪~福清及平潭输水线路、大樟溪~福州和长乐输水线路等三条引输水线路,因此又称“一闸三线”工程。本项目输水线路大部分为隧洞穿越形式,线路全长约178.069km,沿线涉及的主要生态敏感目标为藤山自然保护区、三十六脚湖自然保护区、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石竹山风景名胜区、旗山国家森林公园、灵石山国家森林公园和14个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总工期拟定为48个月。工程弃渣方量385.10万m3,沿线拟设置弃渣场46座。
2 弃渣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工程隧道产生的土石方除了可用于隧道进、出口两端道路的路堤填方,还可在管道敷设后用于隧道的回填土,剩余的部分将集中堆放在弃渣场。弃渣场是引水建设工程重要的附属工程,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诸多不利影响。本工程所设隧道长、弃渣量大,弃渣场主要选择在距隧道出入口较近的地方,地表植被主要为果树林、桉树林、常绿阔叶灌草丛地及未利用地。本项目弃渣场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有:(1)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破坏原有林地、耕地植被。(2)枢纽建筑物多,工程施工点多、战线长,工程建设过程中弃渣量大,达到385.10万m3,弃渣场多,共设置弃渣场46座。(3)工程建设周期长,总工期为4年,相应弃渣堆置时间也较长,弃渣场表面恢复不好时易造成水土流失。(4)沿线涉及的生态敏感目标多,包括2个自然保护区、2个风景名胜区、2个森林公园和14个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弃渣场若选址不当,将产生环境问题。
3 环评介入优化调整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3.1 弃渣场设置选址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弃渣应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这就对引水工程的弃渣场设计提出了明确要求。弃渣场合理选址、正确布设水土保持措施,将对避免产生次生灾害和减少水土流失具有重要意义。
本工程弃渣场设置原则是:(1)工程弃渣应少占土地,特别注意保护耕地,遵循合理集中的原则,进行优化设计,减少弃土运输距离,便利施工。(2)弃渣场的设置不得对引水工程运营造成安全隐患,也不得危及周边公共设施及居民区等的安全。(3)弃渣场不设置在临河、水库的陡坡地,更不得直接弃入河道和水库中。弃渣场设置应符合防洪规定,不得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设置弃渣场。(4)弃渣场应尽量避开过水流量较大的沟道。(5)为保护各类环境敏感点,应尽量选择远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以及各种水利设施。(6)弃渣场选址尽量避开高速公路、国道等公路正常的可视范围,并注重与周边景观的协调。(7)选择在肚大、口小的有利地形位置弃渣,充分利用原有地形的支挡能力,尽量少设拦渣墙,节省工程量。(8)考虑后期利用,与当地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合理利用弃渣。
3.2 环评介入优化调整成效
根据以上原则,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在承接该项目环评工作后,对拟设弃渣场进行逐一踏勘和实地调研,密切跟踪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度,多次与可研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了进一步优化渣场设置建议。经前期环评介入,设计单位对部分弃渣场进行了调整和优化,调整前后对比方案如下:
(1)原桩号ZD0+795,闽侯竹岐的金水湖施工区及渣场,位于G316国道边一梯田地。拟建的渣场,占用农田,面积为1hm2;渣场可能影响下方约200m金水湖水环境质量;堆体将对旁边民房构成安全隐患;选址紧临国道,将影响道路景观。因此,建议另选他处。线路优化调整后,施工区渣场另选为荒地。
(2)原桩号TS10+588,闽侯县南通镇埔里支洞口及埔里渣场紧临福州十八重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景区大门口。经调研,建议将此处的支洞隧洞出口及渣场移到山包的另一侧,避开十八重溪风景区敏感点,线路进行调整优化后已将支洞出口、弃渣场外移。
(3)原拟设福清市东张镇道桥施工区及弃渣场位于县道旁的农田区域,种植黄豆、花生、西瓜的农田,建议施工区及弃渣场往东移至山坡处空地。经线路优化调整,取消道桥支洞及施工区、弃渣场。
(4)原路线在旗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穿越路线长约18.7km,并设3个施工区及弃渣场。经环评早期介入后,优化线路方案,穿越路线减少至4118m,施工区及弃渣场减少为1个。
3.3 存在的环境问题
根据弃渣场选址原则,设计单位对部分弃渣场做了优化调整,但仍有以下拟设置的弃渣场存在环境问题:
(1)桩号DP6+684,位于闽侯青口镇岭脚支洞施工区岭脚弃渣场,弃渣场位于邱氏祖坟墓群旁。为了避免引起社会矛盾,建议另选它处作为弃渣场。
(2)桩号TS17+796,大坪园施工支洞弃渣场,设置于闽侯县尚干镇大坪园,处于三溪口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之内,建议将弃渣场设在水库坝址下方,或可将石渣卖给位于坝址下方的石子料场,实现资源回收利用。
3.4 工程弃渣场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
本工程弃渣场已避开法定敏感区和法律法规禁止弃渣区域,充分采用未利用地、无林地或原有的渣场作为弃渣场,部分渣场为桉树林、果树林及园地,最大限度减少对林地、耕地的占用。合理的土地利用不影响该区生态系统功能,可以有效减缓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渣场距离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特殊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较远,弃渣场选址和运输路线不涉及村庄、学校等敏感目标,施工噪声和扬尘影响较小。渣场附近没有农田水利设施或其它设施,不会影响农田水利设施或其它设施的安全。
4 结论
本工程选定弃渣场时按照选址原则,充分考虑环保和水保要求,并按照环评建议,对部分不合理渣场进行优化调整。在强化水保设施设计和采取水保措施后,该项目弃渣场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建议对岭脚、大坪园两处弃渣场进一步调整优化选址,尽量减少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该项目弃渣场选址总体可行。
[1] 刘昌明,陈志恺. 中国水资源现状评价和供需发展趋势分析[M]. 北京: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1.
[2] 吴泽宁,索丽生. 水资源优化配置研究进展[J]. 灌溉排水学报, 2004,23(2): 1-5.
[3] 操昌碧.水利水电工程弃渣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研究[J]. 水电站设计,2001, 17(4): 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