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途径研究
2017-07-20隋雪
隋雪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四川成都610000)
【摘要】本文基于提高非营利组织公信力视角,针对现行非营利组织现行会计模式存在的局限,对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途径进行研究,并提出了一些策略和建议。丰富了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相关文献。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基本策略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换,非营利组织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近期发生的非营利组织资金管理混乱、违规收取赞助费、侵占公款等一系列负面事件,严重阻碍了其良性发展。究其原因非营利组织披露的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一些不法分子存在舞弊行为,制约着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基于此,提高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公信力,是亟待解决的难题,那么,非营利组织应该如何透明信息,透明哪些信息?本质上是会计机制的核心问题,而现行的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是否能够实现有助于非营利组织建设社会公信力的信息披露体系,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二、现行会计模式在信息透明方面的局限
我国非营利组织现行的会计模式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两种。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以会计系统所反映的财务报告作为披露内容,从信息满足需要的视角来分析存在诸多问题:(1)非营利组织的管理目标是完成使命,这取決于服务对象的选择、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其中在管理和运营中会计系统应如何与之相容予以支持,现行的模式无法体现这类组织的特征要求。(2)这个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难以体现组织行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3)对外会计信息的披露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的绩效评价要求。(4)民间非营利组织和事业单位执行不同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容易导致同类业务的非营利组织生成的会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的基本策略
(一)建立平等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
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要实行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理由在于:(1)从组织归类方面来说,非营利组织是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的“第三部门”,其资源获得有限,从事服务的领域相同,在相同领域从事相同服务,就应该按照同样的规则反映其资源配置、使用和效果。(2)从会计制度的特性来说,是将同类组织的事项通过制度规范而转化成通用语言,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组织进行选择和认定,对这些组织的事项进行归类和规范,对目标进行认定,对信息处理程序和信息质量进行规范。以便从事同样事项的组织提供的信息具备可统计性和可比性。(3)从政府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需求来说,一方面需要了解和监督非营利组织是否超过授权使用资源,另一方面,对组织的绩效进行评价和对比,比较同类行业或领域的不同组织的管理效率和运营效果,以便评价受托责任,决策未来资源的配置。(4)从组织自律和发展来说,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的非营利组织将来面对的是公众对组织的评价和认可,统一的会计制度利于公众对不同组织的信息进行比较,也就促进了非营利组织在运营管理上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二)专门制定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
尽管学界对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有“两分天下”、“三足鼎立”等意见分歧,但是在我国非营利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效率低下的情况下,既不应该将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也不应当将事业单位简单化,统一划归政府会计系列,而应将公立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合并,建立单独的适合我国国情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
理由是:(1)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刚刚建立,并实现了实质上国际趋同,但是应用于我国资本市场,仍然有许多需要调整和适应的方面,也有一些经济后果有待于后续的追踪式研究予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不适合将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纳入进去。(2)非营利组织是区别于政府和营利性组织的“第三部门”,其活动领域、业务类型等具有特殊性,非营利组织存在的目标和发展方式和营利性组织有本质的不同。(3)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内部会计管理水平和组织市场化的管理水平都相对比较低,专门的制度有利于培育和提高这类组织的财务和会计管理水平。
(三)建立非营利组织绩效会计控制系统
非营利组织运营的结果是一系列表现组织运营绩效的指标,这些指标不是利润,而是组织为实现目标所作出的努力、取得的成果。非营利组织要全面客观反映其组织绩效,组织绩效的可量化信息主要来自会计信息系统,需要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会计系统,这个系统通过信息的搜集、整理、监督和反馈,对组织的绩效进行控制,使之按照组织的目标绩效进行运营,这是一个以绩效为核心的控制系统。非营利组织必须建立一个以完成使命为宗旨,以服务客户为目的,全面提高组织运营绩效和提高社会影响力或公信力的运营和管理体系,建立一个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体系,建立一个链接“使命—服务—结果”的绩效管理模式,将内部管理绩效和社会效益绩效最大限度的融合。
四、我国非营利组织透明绩效信息的内容组成
按照绩效维度披露组织的信息,需要将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事项重新分类,重新设计绩效财务会计报表,按照财务会计的准则规范披露可计量的绩效信息。可计量的信息不能全面反映组织的绩效,不能完全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因此,在信息披露环节需要对财务性和非财务性信息进行整合。披露的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的概况。(2)组织资源的配置与治理结构信息。(3)组织绩效基础信息。(4)组织绩效整合信息。
五、结论
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趋势下,非营利组织以信息透明去建立社会公信力已是必行的路径,非营利组织应该改革现行的会计体系,构建绩效会计控制系统,按照上述内容完整地披露组织各项绩效信息。但是,非营利组织的绩效信息透明化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完善制度的同时,更需要转变观念,这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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