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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创造经济全球化共赢发展的新境界

2017-07-20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课题组

全球化 2017年7期
关键词:区域发展全球治理经济全球化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课题组



·本 刊 专 论·

“一带一路”创造经济全球化共赢发展的新境界

“一带一路”为经济全球化注入新动力,是推动建立利益共生、情感共鸣、价值共识、责任共担、发展共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大且精彩的实践。通过打造更加紧密的跨区域发展合作伙伴关系,未来10年“一带一路”将创建全球贸易大通道和核心枢纽,创造巨量投资需求,贡献占全球一半以上的经济增长,并推动全球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现。“一带一路”重心要从形成共识转移到实施落地上来,推进沿线各国在战略与规划对接、推动互联互通网络建设、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共建沿线贸易体系、加强智库交流合作等方面通力合作,收获早期成果。

全球化共赢发展的新境界关键词:一带一路 经济全球化 区域发展 全球治理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分别提出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四年来,“一带一路”倡议与各国经济发展战略规划逐步对接,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国际产能合作、各类园区和重大项目合作快速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成立并开始发挥作用,沿线各国文明交流互鉴程度不断加深。2017年5月14日,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上发表《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主旨演讲,系统回顾了古丝绸之路文明交流互鉴史,总结了“一带一路”四年来取得的积极进展,概括了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提出建设和平、繁荣、开放、创新、文明丝绸之路,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指引。

“一带一路”推进4年来,切实落实“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新理念,主动与沿线国家进行开放式合作,主动寻找和放大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群体的重叠认识和重叠价值,以共同认知、共同理念和共同行动创造了人类共同的思想财富和物质财富,不仅造福中国人民,更造福沿线国家人民,为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和全球经济合作提供了新模式、树立了新标杆。“一带一路”建设正在深刻影响经济全球化进程,正在共同携手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将有利于塑造一套有利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新秩序和新规则,创造经济全球化共赢发展的新境界。

一、“一带一路”——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精彩实践

“一带一路”建设的着眼点立足于各相关国家多元文明的群体性复兴,通过提升文化的相互开放水平,推动不同文明交流碰撞,形成更具包容精神的多样性文化,汇聚和释放文化促进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实现更有效率、更具包容性的增长,“一带一路”成为在新全球化下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强大力量。

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了超越血缘、家庭、社群、民族和国家等一般意义上的共同体类型及其价值追求,同时又是诸种共同体精神和特质的综合集成和辩证统一。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与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在今天,各国应共同应对全球化时代的挑战,共同解决世界的难题,共同掌握世界的命运。“千万不能身体已进入21世纪,脑袋还停留在殖民扩张的旧时代里,停留在冷战思维和零和博弈的旧框框内。”“一带一路”所体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内在地融入了利益共生、情感共鸣、价值共识、责任共担、发展共赢五个方面。

利益共生意味着命运共同体成员之间在利益关系上具有明显的共损共荣特点,其共同利益体现为利益各方的“正比相关”,即他者的利益事实上成为自我利益的一部分,尽管命运共同体中每一成员有自己的利益,但是命运共同体中不同成员的利益更多地具有互补和互利的意义。“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中的共同利益,不仅保证了个别成员利益的实现,而且成为每一个成员利益发展的源泉。“一带一路”把中国的利益同沿线各国乃至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联结起来,把中国的发展机遇同沿线各国乃至世界各国的发展机遇结合起来。“一带一路”的方向就是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发展伙伴关系,一个利益共生共赢的命运共同体。

情感共鸣是共同体成员之间自然产生的心理认同。情感共鸣表明“一带一路”既具有地缘关系中特有的某些天然情感要素,同样需要后天的情感沟通和提升。2000多年古丝绸之路下的文明交往,近百年来为自身独立和发展的抗争,新时期追求自身发展的不懈努力,都会使各国找到共同的情感共鸣点。中国强调“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坚持睦邻友好,守望相助,讲平等,重感情。当然这并意味着不是邻居就不能成为情感共同体,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很多创始成员国不是中国的邻居,但“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共同的发展目标和共同的愿望让我们走到了一起。

价值共识是命运共同体生存发展的基础。“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是各国最基本价值共识的出发点,由此扩展开来就是“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多边不要单边,要对话不要对抗”,共同反对那种为了个体利益损害共同体利益的利己主义行为。命运共同体不意味着没有矛盾,但各方能够本着求同存异、包容互谅、沟通对话、平等交往的原则来化解矛盾。“丝绸之路”的历史传统告诉我们,人类文明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只要坚持以开放包容心态看待对方,消除疑虑和隔阂,世界的多样性和各国差异性完全可以转化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来源。

责任共担是命运共同体发展和运行的伦理保障。人类生活在一个高度相互依赖的世界中,经济全球化和现代科技发展让“地球村”越来越小,今天任何自我决定和自我实现,都不应脱离人的自我责任和对同伴的责任,不应脱离对我们居住的地球的责任。责任共担要求命运共同体建立相互之间的尊重、理解和伙伴关系,而不存在支配和贬低。“一带一路”倡议强调各国无论大小、贫富、强弱都是平等的,应该是命运共同体维护者和促进者,这里不能有“这边搭台、那边拆台”,而应是“相互补台、好戏连台”。

发展共赢是命运共同体内生的共同目标,命运共同体中的发展是福及全体、惠泽各方的,摒弃了“你输我赢”或“你赢我输”的旧思维,强调“双赢、多赢、共赢”,“一带一路”说明世界应是共谋发展的“大舞台”。那些总怕别人发展会损害自己利益,总担心别人崛起会导致自己大权旁落,动辄对别国发展实施遏制、围堵和孤立的冷战思维和做法,与今天全球发展大势背道而驰,其结果必然是损人不利己。

当前中国经济正在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沿线各国需要加快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进程,世界经济迫切需要增长“稳定器”和“推进器”,“一带一路”建设为实现共同发展、共享发展创造了新空间,是中国倡议、各国愿望与世界期盼的“和鸣”。“一带一路”正成为新全球化形势下各国追寻历史脉络和文化基因,共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培养基”,成为推动实现各国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模板。“一带一路”将成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连心路”,成为各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圆梦路”。

二、“一带一路”建设的憧憬与愿景

当前,全球增长、贸易与投资格局酝酿重大而深刻的调整,各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希望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与合作潜力。“一带一路”倡议是全新的国际合作思路与范式,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合作架构的共同愿景,不仅有利于沿线各国贸易投资,也有利于促进全球区域之间板块的东西贯连,实现亚欧共通,也顺应了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重塑国际经贸规则的愿望,为推进全球化健康发展积聚新的力量和新的发展动能,创造跨越太平洋和跨越大西洋的财富流动,以及构建更加开放、自由、包容的全球贸易新体制和新型全球治理框架做出创新性贡献。

(一)“一带一路”建成后的前景展望及发展目标

“一带一路”贯通亚欧非大陆,既连接欧洲等发达国家,也连接东南亚、南亚、中亚、中东、中东欧、非洲等全球新兴市场,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和市场空间巨大。“一带一路”是多赢、共赢、开放、多元的合作,旨在盘活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将有望形成全球互联经济体和新型贸易网络,有望建立全球经济新循环。为此,我们做了两个情景的预测:一是现有“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的发展前景预测;二是包括所有欧盟成员国在内的发展前景预测。

第一,未来10年有望贡献全球60%的经济增长。从全球角度看,“一带一路”市场和边界的进一步开放有助于缓解资源和劳动力短缺,提供公共与私人部门的资源配置效率,刺激经济增长以及增加收入,让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为各国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为世界创造了新的需求。模型测算结果显示,未来10年“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国内生产总值(GDP)实际年均增速将达到4.7%,显著高于全球2.8%的年均增速,GDP总量将由目前的23万亿美元增加至近40万亿美元,占全球比重由目前的31.1%提升至38.2%;随着“一带一路”区域的进一步拓展,未来10年包括欧盟成员国在内的“一带一路”区域GDP总量将达到62万亿美元,占全球GDP比重的60.4%。此外,随着人口规模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未来10年,“一带一路”65国将创造1.35亿个就业岗位,占全球新增就业的45%;如果含欧盟成员国则占全球新增就业的46%。

第二,未来10年将创造近250万亿美元投资总需求。目前,全球范围内仅有10%~15%的基础设施投资进入发展中国家,私人资本和社会资本不能大规模进入发达国家以外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一带一路”顺利实施,关键之一在于创造全新的、风险可控且可操作的投融资方式,使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产生较强的“外溢效应”。按照模型测算,未来10年基础设施建设将进入加速期,用于基础设施升级、数字技术升级、人力资本投资、公共安全与医疗、气候变化与生态监测、跨区域或洲际通道建设的投资将大大拉动区域投资增长,良好的基础设施系统会大大提高各国分享繁荣和提高效率的能力,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预计未来10年“一带一路”65国累计资本形成总额将达到110万亿美元,到2027年占全球资本形成总额的50%;若包括欧盟成员国则累计形成资本总额接近150万亿美元,到2027年占全球资本形成总额的65.3%,如果进一步按各国资本存量和折旧率估算,未来10年大约将创造250万亿美元的投资总需求。

第三,有望成为全球新的贸易大通道与核心枢纽。目前,中国已是近130个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和最大出口市场,“一带一路”将充分激发中国以及西亚、中亚、东南亚、北非、中东欧等不同区域的体量优势、资源禀赋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协同优势,全面促进区域内贸易创造。在促进互联互通,降低非关税壁垒,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加速资源要素流动,以及双向贸易循环影响下,根据模型测算(不含欧盟成员国情形),未来1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进出口总额的年均增速将达到5%左右,到2027将达到20万亿美元左右。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较好的贸易合作基础。2015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接近1万亿美元,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1/4。未来10年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双边贸易将实现较快增长,到2027年将达到1.7万亿美元左右;根据模型测算(含欧盟成员国情形),未来1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进出口总额将实现较快增长,到2027年将达到35万亿美元。其中,中国与沿线国家双边贸易将实现较快增长,到2027年将达到2.5万亿美元,亚欧经贸深度融合将形成全球新的贸易通道和贸易枢纽。

第四,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支撑点。“一带一路”愿景让发展红利惠及包括贫困国家,为共享全球化红利提供机会。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均GDP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6.4%,其中有27个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国家人均GDP不足2000美元,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8.3%,面临严峻的扶贫减贫任务。同时,由于人口、土地、资源等要素并未有效整合利用,这些国家的发展潜力远远未得到充分发挥,未来这些中低收入国家的发展空间将十分可观。“一带一路”所倡导的五大重点合作领域,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与联合国致力于人类可持续发展,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技术、设备等方面帮助有高度契合之处,将有助于加快区域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17项大类和169项具体目标落实的重要支撑点(联合国语)。特别是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与农、林、牧、渔方面的合作联系十分密切,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粮食安全,缩小发展差异,最终基本消除极端贫困。而有关“一带一路”建设社会环境的投资指南、加强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倡议等,将为建造高质量的公共基础设施体系,促进持久、包容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做出重大贡献。2016年11月17日,第71届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第A/71/9号决议,将“一带一路”上升为联合国推动的重要战略,成为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发展共同体的全球新倡议。

(二)携手打造更加紧密的“跨区域发展合作伙伴关系”

扩大和深化合作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单枪匹马不如并肩作战。“一带一路”从沿线各国开放合作的强烈意愿出发,将全面对接东盟、欧亚联盟、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欧盟、非盟与阿盟等六大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对接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生产与消费两大市场,将有助于推动新模式下区域乃至全球化繁荣发展,形成更为紧密的“跨区域发展合作伙伴关系”。

第一,“一带一路”有望形成开放市场伙伴关系。目前,中国是大多数“一带一路”区域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国,最大出口市场和对外直接投资来源地。将中国优势产能、欧洲发达国家关键技术与第三国发展需求相结合,通过扩大开放形成连贯统一的要素市场、资本市场、服务市场、技术市场等,将能够在“一带一路”区域容纳更大规模的分工并促进专业化水平,实现生产率的大幅提升。

第二,“一带一路”有望形成创新伙伴关系。当前,全球创新资源过度集中,集中于少数发达国家和少数跨国公司手中,而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并没有完全享受到全球创新红利。如何促进创新融资和创新科技在贸易和非贸易部门的流动,把创新作为“一带一路”新动力,关系到“一带一路”的可持续发展和可否形成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预测,未来10年内中国高科技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这意味着中国可以更多的通过开放创新和合作创新模式,通过双向产业转移实现技术链接、资本链接和产业链接,推动中国与中东欧“16+1合作”以及中国与东盟等区域科技创新伙伴关系提质升级,将成为全球创新驱动的新兴力量和新崛起的全球区域创新中心。基于现实和长远的共同利益构建双边、多边创新伙伴关系,开展多层面、多维度全球创新合作,推动全球创新环境的平等与利益共享。

(三)逐步构建“五位一体”的新型“全球互联经济体”

未来世界正步入互联互通全球网络体系。根本而言,商品、资本、技术和人员的自由流动是全球化繁荣的基础,现在全球40%以上的GDP创造都来自于商品、服务和资本的跨境自由流动。一国或区域经济繁荣不仅取决于经济体量和人口规模,更取决于国际互联的程度,互联互通程度越高,增长动力和跨境要素流动性就越强。“一带一路”作为跨区域联通,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制度规章融合等多个领域,有助于硬件基础和软性制度安排上实现统一。将通过纵贯欧亚大陆的贸易大通道、产业大通道和物流大通道,把碎片化的区域经济串联起来,通过沿线国家相互贸易与投资的增加、产业转移的加速,藉此打造“商流、物流、人流、资本流、信息流”五位一体的新的全球链接方式,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新型全球互联经济体”。

第一,跨区域基础设施网络。亚欧大陆两端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而从黑海沿岸到中国西部地区间的广袤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产业结构单一,成为亚欧大陆的“发展洼地”。这些区域的交通基础设施状况在很大程度上迟滞了经济发展。其中,亚洲的12个内陆国,即中亚6国以及亚美尼亚、阿塞拜疆、蒙古、老挝、尼泊尔、不丹,由于地处封闭区域、缺乏海运渠道,导致其跨国或跨区域运输成本较高。据联合国亚太经社委员会(ESCAP)的研究显示,一般而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拉动经济增长:一是降低运输成本和生产成本;二是提高市场进入的便利程度。据世界银行测算,对基础设施的投资每增加10%,GDP将增长1个百分点。另据东盟东亚经济研究中心(ERIA)报告,2021—2030年,亚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将使东盟各国GDP 累计增加42.08%,东亚各国(“10+6”)GDP 累计增加5.87%。“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的重点将是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开拓全球跨境基础设施市场。未来“一带一路”的空间延伸将依托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六条经济走廊,以及包括新加坡港、马来西亚巴生港和关丹港、印尼雅加达港和比通港、缅甸皎漂港、孟加拉国吉大港、巴基斯坦瓜达尔港、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和汉班托塔港、也门亚丁港、沙特阿拉伯达曼港和吉达港、希腊比雷埃夫斯港、法国马赛港、德国汉堡港和不莱梅港、比利时安特卫普港、荷兰鹿特丹港等在内的“多国多港”主骨架,形成陆地运输和海洋运输协调配合,在波罗的海、地中海、阿拉伯海、波斯湾、孟加拉湾等重要海域形成交汇,增强亚欧贸易通道连通能力。通过区域内海运水运网、高速公路网、高速铁路网、航空网、通信光缆网、信息网无缝链接,形成“海陆空”国际多式联运网络和完全、高效、便捷、可持续的亚欧一体化互联互通体系。

第二,形成跨区域城市群。随着“一带一路”推进,将依托其强大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和人流的集聚能力,成为经济全球化核心和联通新节点。据预测到2030年全球超过70%的人口会居住在城市。随着人口、财富和人才向全球最重要的城市聚合,一些大城市群影响力不断增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望形成一批超级城市和城市群落,成为资源集聚、产业集聚和市场集聚的重要载体。

第三,形成跨区域自贸区网络。面向21世纪的经贸合作将朝着彰显规则化、跨区域、多边化和机制化等共性特征发展,坚持非约束性、开放和自愿原则,以缔结双边、多边、区域自由贸易协定(FTA)及其所形成的跨区域自贸区网络产生巨大的贸易创造效应、投资促进效应、产业聚集效应、空间溢出效应和一体化框架下的联动效应,成为推动“一带一路”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方式。践行基于全球价值链的现代高标准与高质量的贸易和投资政策规则,逐步通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CP)、海合会自贸区、上合组织自贸区、亚太自贸区(FTAAP)等形成“新链条”,以“开放的诸边模式”探索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双边和区域内自贸区繁荣,不仅能够在新生的贸易、投资协定中灵活创新规则,而且由点及面地推动投资和贸易规则一体化的完善,形成辐射“一带一路”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最终还将提升亚欧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亚欧大陆乃至亚欧非的经济整合。

第四,实现规则、规制和制度体系“软联通”。互联互通是一个广义联通概念,既包括基础设施物理性的硬件联通,也包括在政策与软件上的制度联通。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12年经合组织国家平均关税率为4.97%,而东亚与太平洋国家为8.15%;南亚,中亚地区达到14.05%与7%。政策壁垒导致的要素流动障碍同样使得“一带一路”地区面临着严重的分割。未来“一带一路”通过降低关税,降低交易成本、跨境物流成本,以及制度成本,消除非歧视原则和贸易壁垒,加快“一带一路”区域国家标准、规则、法规对接,打造“大通关体制”将有望实现“软联通”。据世界经济论坛估计,如果全球供应链壁垒的削减能够达到最佳实践水平的50%,全球GDP 预计将增长4.7%,贸易量将增加14.5%,远超取消所有关税所带来的福利收益。东盟东亚经济研究中心报告表明,2021—2030年,供应链壁垒和非关税措施的削减将使东盟各国GDP 累计增加31.19%,东亚各国GDP 累计增加7.76%。

(四)参与重构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

全球价值链代表先进的生产模式和生产力,当今约70%的全球贸易通过全球价值链展开,世界正在步入以全球价值链和供应链主导下的网络体系,通过全球价值链、全球产业链、全球供应链实现资源、生产、服务和市场的链接。作为众多新兴经济体参与的“一带一路”倡议,依托重要节点、跨境产业集聚区、经贸合作区、跨境物流集散中心等,不仅支持跨境产业布局调整、产业链条式转移、国际产能合作、构建新的区域生产网络,而且促进亚洲新兴市场与“欧盟2020创新战略”以及“德国工业4.0战略计划”对接,通过技术链接、产业链接和资本链接,将会形成“一带一路”全球价值链伙伴关系,促使一带一路更多的国家融入到全球价值链网络体系中,并逐步向全球价值链和产业链的高端升级。以第四次工业革命为代表,以智能增长和绿色增长为基本方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能源技术和为主要特征的全球生产力重组,不仅促进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重构,克服因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而形成的对传统生产方式的过度依赖,也通过重新定义生产与消费关系,克服跨境商品和服务供应链分割化问题,为全球经济开辟新的增长道路,为新型全球化发展集聚新的力量和新的发展势能。

(五)率先形成面向下一代惠普贸易体系—E国际贸易

“一带一路”有望发挥先发优势和联通优势,积极支持和推动包括跨境电子商务、数字产品以及跨境物流、跨境支付、电子认证、在线交易、信用体系、数字贸易等向下一代普惠贸易—E国际贸易发展,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率先实现向下一代贸易方式转型。其长远目标是从物理互联、制度互联、消费互联、产业互联等方面,构建一个以互联、开放、普惠、共享(C-O-I-S)为基础的全球普惠贸易体系。当前,伴随全球新一轮数字革命加速和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交叉、交融、交汇,新经济对各国增长动力、经济社会运行、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根本性、全局性影响,发展中经济体与中小企业将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

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预计,到2019年亚太地区数字消费额有望从2015年的7万亿美元增至17万亿美元。目前,在亚洲,印度和新加坡数字贸易中超过50%是跨境数字贸易,中国已经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在内的数字贸易增速更是达到了GDP增速将近4倍。随着互联互通深度展开,欧盟“数字单一市场战略”将有望推广至“一带一路”地区,改善高速网络基础设施和数字技能,帮助减少跨境电子商务的障碍,促进数字技术、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数字贸易的融合,逐步形成亚欧数字大市场。

(六)有望创造全球多边融资市场

在全球金融体系内需要形成规模巨大的资产池,成为一种用于为包括跨境基础设施在内的区域和全球公共产品融资的“永久资本”。亚洲及亚欧区域积累了大量的金融资源,仅亚洲储备资产规模就约占全球储备资产的2/3。“一带一路”通过将本地区储蓄和储备资金引导投入生产性领域及基础设施投资上来,有望创造规模庞大的融资市场。

根据亚开行公布的主要亚洲国家相关数据推测,2010—2020年亚洲国家在基础设施领域财政预算,投资占GDP的比例为5%左右。据此测算,亚洲国家每年在基建领域的财政投入约覆盖近6000亿美元的投资需求,每年融资需求缺口约为1800亿美元。而目前已经建立的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等新型融资机构依然难以满足巨大的融资缺口。因此,主权财富基金、特别提款权融资、公共产品融资债券,以及公私合作(PPP)模式的联合融资方式,可以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对私人投资者的吸引力,动员更多的私人部门资金,将本地区的大量储蓄资金引导至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上来,促进跨境相互投资,推进亚洲资本市场、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未来“一带一路”将形成规模巨大的全球多边投融资市场体系,包括以亚投行为主的银行信贷支持体系,“一带一路”国际债券市场体系,PPP 投融资体系等。

(七)最终形成新型全球经济治理框架

当前,经济全球化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表明,全球经济治理体制已经处于历史十字路口。“一带一路”如此大规模的跨区域合作倡议,历史上鲜有先例可以遵循,面临的挑战与风险不容忽视,特别是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风险分担、利益协调和规则标准的对接等各类问题也会产生,客观上需要新型治理框架的构建,着力在培育制度和规则性公共产品的能力上下功夫,双管齐下推进全球治理变革。“一带一路”基于包容性的全球化和开放性的多边主义,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既有覆盖面广的整体性制度,也有次区域制度组织的支撑。既有约束性的硬制度,也追求坚持弹性、柔性的软制度。

“一带一路”以“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为基石,以“共商共建共享”为行动原则,推动建立国家之间、区域之间、跨区域之间的新型全球治理框架。“共商共建共享”植根于三大发展理念:一是以参与国诉求为出发点,充分尊重各国发展需要、参与意愿及国情差异。二是以市场机制为立足点,政府部门与企业部门合力构建和维护规则透明、良性竞争、政策稳定的营商环境。三是以互惠共赢为基本点,通过提供区域乃至全球公共产品,建立共同决策机制,互相扩大开放国内市场,公平分担风险和分享利益,奠定长远发展根基。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将重点通过强化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基础设施融资制度、贸易投资便利化、金融风险与稳定互助等方面在内的公共产品,构建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复制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三、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建议

未来一个时期,“一带一路”建设重心要从形成共识转移到实施落地上来。“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应在战略对接、建设规划、行动方案编制、共建沿线自由贸易网络体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共建互联互通网络、完善“一带一路”建设机制、加强沿线智库合作等方面通力合作、互利共赢,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取得进一步进展,收获一批早期重大建设成果。

(一)沿线各国共同启动“一带一路”建设规划和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尽早收获一批典型示范项目

为进一步凝聚合力,将“一带一路”建设分阶段、分步骤、有序稳步地推向前进,我们建议沿线各国共同启动建设规划和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推动各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对接,尽快签署一批合作备忘录,推进重大项目储备库建设,形成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机制,尽早收获一批建设成果。

第一,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国家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对经济合作发展有共同的诉求和期盼,除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外,沿线一些国家及相关国家也提出了各自版本的区域经济合作计划,如欧盟“容克计划”、俄罗斯“欧亚联盟”、英国“北方动力”计划、印度“季风计划”、巴基斯坦“愿景2025”、蒙古“草原之路”、哈萨克斯坦“光明大道”、土耳其“中间走廊”计划、波兰“琥珀之路”、印尼“全球海洋支点”、沙特“2030愿景”、澳大利亚“北部大开发”计划等等,这些计划与“一带一路”异曲同工、相互支撑、相互补充。未来相关国家应共同努力推动这些计划与“一带一路”之间的充分对接,大家朝着一个统一的、共同商定的目标“齐步走”,形成相向而行的共同战略和政策选择,进一步凝聚合力,建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嵌套式发展格局,结成更为巩固的“命运共同体”。

第二,沿线各国应共同启动“一带一路”建设规划和行动方案编制工作。“一带一路”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合理有序推进,必须规划先行,沿线各国应尽快启动“一带一路”建设总体规划的合作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要坚持求同存异,充分尊重沿线每个国家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沟通协调解决意见分歧;要坚持权责明确,明确各国任务分工,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要明确建设任务、建设主体、建设工期、投资方式;要坚持有序推进,率先推进一批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关键领域的重大项目,形成示范效应和全局带动力。根据“一带一路”建设总体规划,沿线各国应在交通、能源、金融、科技、文化等领域共同制定专项规划,丰富规划层级,细化规划内容。根据“一带一路”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沿线各国应共同开展行动方案编制工作,明确落实规划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建立对“一带一路”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行动方案的动态评估机制,每隔两至三年,对上一阶段的规划执行情况、建设进展进行科学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对规划和实施方案进行一定程度的修编和调整。

第三,沿线各国共建“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重大项目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抓手,沿线各国应共建“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将涉及“一带一路”的重大交通、能源、通信、文化、民生、国际援助及国际产能合作等各领域的重大项目囊括其中,使其成为“一带一路”项目选择的主菜单。项目入库可采取提案制,沿线各国可单独提出或多国共同提出重大项目入库申请,经专业机构前期论证和科学评估后可进入项目库。库中项目应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扶持项目和重点推介项目,项目库可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及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开放,政策性资金优先向入库项目倾斜。重大项目储备库将采取滚动实施机制,项目开工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逐年进行调整,并要定期对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估,对多次未通过评估的项目要从项目库中剔除。

第四,共商签署一批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或备忘录。为进一步务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各国应进一步加强双多边合作,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沟通磋商,合作意愿较强的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应积极签署合作协议或备忘录,围绕编制对接规划、共建重大项目、开展国际交流等方面形成文件并推动落地。对各方认可、条件成熟、前期工作扎实的重大项目和合作议题抓紧启动实施,尽快形成一批标杆性工程和典型合作示范项目,与沿线各国、各国际组织围绕“一带一路”积极磋商合作并签署“一带一路”合作相关协议或备忘录,愿率先投资建设若干“一带一路”重大示范工程,为各国开路搭桥、摸索经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早日开花结果。

(二)沿线各国共同推动建设“一带一路”自由贸易网络体系,进一步推进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进程

国际金融危机至今已近10年,世界经济尚未走出阴霾,传统增长模式难以为继,新的增长动能尚未形成,世界经济增长疲软乏力。与此同时,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日益激烈,封闭保守、以邻为壑的经济政策时有推出,这为原本脆弱的全球经济增添了巨大的不确定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全球经济合作的重要参与方,沿线各国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共同推动建设“一带一路”自由贸易体系,积极推进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进程,将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

第一,加快推进沿线国家双多边自贸区建设。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已启动了欧盟、东盟、中国—东盟、中国—瑞士、中国—新加坡、中国—巴基斯坦等一批多双边自由贸易区,对于推动沿线各国经济合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中欧双边投资协定(BIT)、中国—海合会自贸区、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第二阶段、中国—斯里兰卡、中国—以色列等一批自贸区谈判也正在积极推进。当前沿线各国应积极推进各类双多边自贸区建设,已签署协定并启动的双多边自贸区可结合各国国情努力打造升级版,进一步提升开放程度;正在谈判的自贸区协定应积极加快谈判进程,必要时可考虑创新谈判规则,推动尽早达成关键共识和早期收获;共同开展一批新的双多边自贸区谈判,推动各国与主要经贸合作伙伴自贸区建设;沿线各国也应积极推进同域外国家的自贸区建设,如推进沿线各国与域外国家的双边自贸区建设、域内外国家共同推进FTAAP等。

第二,欢迎沿线各国在国内选择部分地区建设自由贸易开发特区。目前中国已在上海、广东、福建、天津等地开展了一批自由贸易区建设试点,实际成效明显,在开放型经济管理方面取得了丰富经验。欢迎沿线各国结合自身国情在国内选取一些园区、开发区或专门划定一片地区,开展自由贸易开发特区试点,先行先试实行高标准自由贸易规则和负面清单投资管理方式,搭建新的开放平台,各国自由贸易开发特区之间实行对等开放、制度对接,这对于各国逐步探索适合自己的开放模式、提升开放型经济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愿将自由贸易开发特区建设的试点经验向沿线国家分享,欢迎各国来到中国自由贸易区试点调研考察。

第三,沿线各国共同开展“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沿线各国应在已建成和未来将逐步建成的双多边自贸区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各机制整合,探索建立基于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但标准更高、合作程度更紧密、沿线各国全部参与其中的“一带一路”自贸区。考虑到沿线各国发展阶段不同、对高标准经济规则的接受程度不同,该自贸区可从标准规则相对较低的1.0版开始做起,未来逐步提高标准,升级版本,力争早日建成全球最大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同时也欢迎有意愿的域外国家加入到“一带一路”自贸区的谈判和建设中来,深入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三)沿线各国顺应新一轮全球产业转移浪潮,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

工业革命后,世界经济先后经历了多轮产业转移浪潮,全球制造业从工业革命的发源地欧洲转移到北美,二战后又进一步转移至东亚特别是中国,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和“全球工厂”。随着中国发展水平提升、需求结构变化、产业结构升级,目前中国的一些产业也正在沿“一带一路”向东南亚、南亚、非洲等地区“走出去”,新一轮的全球产业转移大幕正在拉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顺应这一经济规律和发展趋势,共同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基于各自比较优势构建新型产业分工体系,重构“一带一路”沿线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服务链。

第一,构建沿线国家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新型产业体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要素禀赋各不相同、比较优势差异较大,当前这一差异主要以沿线国家之间的最终产品贸易形式体现,各国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总体尚未实现。各国应进一步加强产业链各环节整合,积极承接来自沿线其他国家的产业转移,积极推动不适应本地比较优势的产业或生产流程向沿线其他国家转移,提高中间品贸易在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基于各自比较优势构建新型产业分工体系,重构“一带一路”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服务链,形成共建、共赢、共享的包容性经济发展模式。

第二,沿线国家共同建设跨境经贸合作区。目前中国已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了56个跨境经贸合作区,合作领域涉及加工制造、资源能源、商贸物流、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实践证明跨境经贸合作区模式对于推动企业跨境投资具有重要作用。中国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共建更多跨境经贸合作区,通过专业化园区运营,整合各类生产要素,搭建产业合作平台,吸引全球企业入区投资,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从而以点带面、聚点成片,进一步推动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互利合作。

第三,沿线国家合作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沿线国家合作开发第三方市场,不仅有助于开发国优势互补、进一步拓展经贸市场,也有助于帮助第三方国家提升发展水平,是一件各得其所、互利共赢的好事。“一带一路”两端的东亚和欧洲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中间广大腹地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中国愿与欧洲国家一道率先开展对中亚、南亚、中东、非洲腹地等地区的第三方市场开发,推动中国与欧洲的资金、技术、人才、装备等要素流向腹地地区,帮助“一带一路”腹地国家提升经济发展水平。

第四,沿线国家共同适应、参与、引领信息经济条件下的新经济革命。伴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涌现与成熟,围绕信息这一经济要素出现了一些新的经济业态,信息要素融入传统产业彻底颠覆了一些传统经济模式,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孕育而生。“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应共同开展对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的系统研究,共同探索建立新经济的监管模式和引导性政策,创造新的经济规则和标准,建设“网上丝绸之路”“信息丝绸之路”“数据丝绸之路”,共同适应、参与、引领信息经济条件下的新经济革命。

(四)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互联互通水平,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

“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是实现沿线所有国家和地区的互联互通,沿线各国应共同努力提升“一带一路”交通、金融、能源、信息、文化等领域互联互通水平,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以互联互通代替逆全球化的“孤岛经济”,塑造全球互联互通的超级版图。

第一,共同打造通达互联的“一带一路”交通网络体系。交通基础设施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沿线国家应积极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关键通道、关键节点、重点项目和工程为抓手,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构建联通内外、安全通畅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沿线国家应共同推动建设“陆上丝绸之路”,以内陆港建设为重点,拓展高铁和铁路国际运输通道,继续打造“中欧班列”品牌,推动建设泛亚高铁、中亚高铁、欧亚高铁;共同推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开辟拓展联通沿线国家的重要海上航线,以重点港口群建设为重点,建设国际海洋运输大通道。沿线国家应共同推动建设“空中丝绸之路”,推动沿线国家“第五航权”开放,进一步密集中欧、中国—东南亚航线网络,加强中国与南亚地区城市间的空中联系。也能通过落实“中非区域航空合作计划”,形成覆盖亚非欧大陆的航空网络体系。沿线国家应共同推动交通标准的对接和统一,形成沿线国家统一的铁路和公路标准体系,促进国际运输便利化。

第二,共同打造自由互联的“一带一路”金融网络体系。金融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沿线各国必须深入开展金融合作,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持结构、创新运用方式,为“一带一路”长期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要进一步发挥好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各国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等投融资机构和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亚洲区域合作转向资金、中国—阿联酋共同投资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中非基金等多双边基金的重要作用。要加大沿线国家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合作。要推动沿线国家债券市场开放和发展,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及金融机构在他国发行债券,支持沿线国家面向全球发行“丝路债券”,为“一带一路”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沿线国家要构建稳定的货币体系,扩大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中国愿在沿线建立更多人民币离岸中心,推出更多人民币投资产品,与更多沿线国家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和结算协议。沿线国家应积极构建跨区域的信用体系,加强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各国现有信用评级体系的改进与完善,研究建立符合地区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与标准,逐步建立客观、公正、合理、平衡的“一带一路”信用体系。

第三,共同打造稳定互联的“一带一路”能源网络体系。“一带一路”沿线地区能源储量极为丰富,同时也是世界能源消费的主要市场,全球最主要的能源供需国大部分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沿线国家应密切加强能源领域合作。沿线国家可成立“一带一路”能源俱乐部,共同建设“一带一路”大宗能源产品交易平台,建立稳定的供求关系,掌握全球能源产品定价权,避免能源价格大涨大落对供需双方造成损失。沿线国家应共同推进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建设一批以油气为核心的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及加工转化合作带和示范区,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沿线国家应加强能源互联网建设,可考虑共建一批火电、水电、核电、太阳能、风能基地,推进中国与中亚、西亚能源通道建设合作,加快中俄天然气管道建设,提升中俄油气管道运输能力,推进中国与俄罗斯、东南亚、中亚跨境电力通道建设,加快联网步伐,将“一带一路”建设成为“油气丝绸之路”“电力丝绸之路”和“绿色能源丝绸之路”。

第四,共同打造安全互联的“一带一路”信息网络体系。信息是经济活动中重要的生产要素,“一带一路”建设要把信息互联放在突出位置。沿线各国要顺应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推动沿线各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国与中亚、东盟地区的跨境光缆建设和改造升级,规划建设中国—印度洋—欧洲跨境光缆并接入洲际海底光缆,完善沿线空中(卫星)信息通道,提高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要在沿线选取适宜地区建设若干大型国际数据中心、信息平台、信息港,形成强大的信息数据交换能力、路由能力、计算能力和存储能力,面向沿线国家提供高速、低价的国际通信和互联网服务。要共同构建和完善沿线国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网络空间法制建设,建立多边、民主、透明、安全的信息治理体系。

第五,共同打造多彩互联的“一带一路”文化网络体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历史上创造出了形态不同、风格各异的文明形态,并通过交流形成了多彩绚烂的丝路文化。当今世界是一个多元化、多极化的世界,不同国家基于不同的历史传统、文化基因、宗教信仰选择了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形成了多彩多样的现代文明,沿线各国要在传承古丝绸之路交往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各国文化间的交流合作,创造新的文明。各国应共同精心打造一批“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品牌项目,深入开展沿线国家的文化艺术、科学教育、宗教历史、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等领域交流合作,共同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论坛、展览、演出活动,共同举行文化年、艺术节、电影周和旅游推介活动,联合译介、出版相关书籍,拍摄、播放有关影视片,支持各国青年往来、学术往来、志愿者派遣、非政府组织交流,广泛开展教育医疗、扶贫开发、生态环保等各类公益慈善活动,通过文化交流推进民心相通,夯实“一带一路”建设的民意基础,增进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认同、感情认同、发展认同和道路认同,形成代表人类进步和正义的和平观、义利观、历史观、发展观和价值观。

(五)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建设的机制性安排,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必须逐渐突破各国体制机制割裂的藩篱,逐步推进相互对接的制度性安排,并做出重大制度创新,形成一些新体制、新规则、新办法,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建立域外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开放机制。世界各国、国际和地区组织,只要有意愿都可参与进来,成为“一带一路”的支持者、建设者和受益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共同致力于允许新成员国、新成员组织加入的开放机制建设。中国愿与世界上有志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一道,共谋盛举,携手推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大开放、大交流、大融合。

第二,建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组织协调机构。为更好地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各国可共同成立专门的“一带一路”组织协调机构,该机构由沿线各国政府派出代表组成,主要负责“一带一路”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建设进展评估、重大项目选择、相关信息统计发布及相关重大问题协商等,并制定“一带一路”年度建设工作安排,该机构可在北京设立机构秘书处,形成联合工作机制。

第三,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安全对话与合作机制。“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地区地缘政治军事冲突激烈、恐怖主义问题严峻、分离分裂主义势力猖獗,对安全稳定建设“一带一路”构成威胁。沿线各国应共同建立安全对话与合作机制,形成制度化的共同对话框架,围绕影响“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安全问题沟通协商,在充分尊重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凝聚相关方最大共识,逐步拓展利益契合点。沿线各国应共同建立常态化的安全合作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反恐演习、海上合作巡逻、重大灾害救援演习、地区维和演习、网络安全应急演习等,进一步深化各国安全互信,不断强化安全合作水平,建立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有效安全力量。

第四,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通关机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以一体化通关为重点,改革海关监管体制,优化作业流程,合作建立沿线国家大通关机制。沿线国家海关应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互认;应推进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推动口岸操作、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的有机衔接,形成统一的运输规则,达到“一次通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便捷通关目标;加强沿线国家出入境管理和边防检查领域合作,积极开展扩大双向免签范围谈判,方便沿线国家人民友好往来。

第五,建立沿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一带一路”建设为加强参与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与沟通,形成趋同化、协同化和有利于世界经济发展的政策取向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渠道。各国应藉此推动全球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与沟通,统筹兼顾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和结构性改革政策,减少相关国家政策的不确定性、不连续性和不均衡性,将政策负面外溢效应降至最低,以支持全球经济可持续增长和应对潜在风险。

第六,建立“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的常态机制。以2017年北京“一带一路”国家高峰论坛成功召开为契机,建议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以每年一次的形式持续办下去,沿线所有国家齐聚一堂共同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使其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最高级别官方论坛。2017年北京“一带一路”国家高峰论坛为首届论坛,2018年和2019年的第二届、第三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可考虑在“一带一路”的主要起点城市中国西安和厦门举办,未来可考虑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其他主要国家、重要城市举办。

(六)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智库交流合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沿线各国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共同认可和支持。智库在政府决策、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舆论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沿线各国智库应围绕“一带一路”进行密切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真知灼见,用智慧、理性和深邃的思想力,构筑更具引领性的共识、议题和方案,进一步凝聚沿线各国的共信、共识和共知,面向未来,创新、扬弃、联通、协同,让站在人类道德和道义制高点上的思想光芒普照大地。

第一,共建“一带一路”全球智库交流网络。智库是一国软实力和话语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政府决策、企业发展、社会舆论与公共知识传播具有深刻影响,“一带一路”建设应特别注重智库的交流与合作。建议全球智库共同成立“一带一路”全球智库交流网络,智库和相关机构可通过这一网络开展围绕“一带一路”的双边或多边联合研究,共同举办有关研讨活动,相互交流“一带一路”研究成果,共同发布研究报告,促进各国智库在“一带一路”问题上的交流与合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建言献策。

第二,共建“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依托“一带一路”全球智库交流网络,沿线国家智库可合作建立“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组织开展“一带一路”顶层设计谋划和“一带一路”建设规划制定,组织设计策划“一带一路”全球智库论坛,组织围绕“一带一路”进行相关理论研究及应用研究,组织跟踪沿线国家社情民意,对苗头性动向性问题进行疏导,对公众关切的重点问题主动回应,对舆论曲解的热点问题有效引导,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决策咨询、可行性论证、社会调查、风险评估等服务。

第三,共同发布沿线智库“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大数据对于“一带一路”的重要性日益突显。要充分发挥沿线各国智库的资源优势和专业能力,整合利用各国数据平台的信息资源,打造面向政府和社会的“一带一路”大数据库,让大数据和科学之光普照“一带一路”的现在和将来。“一带一路”大数据库可由国别库、区域库、理论库、实践库、项目库、资讯库等若干部分组成,囊括了沿线国家基本概况、经济产业、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项目工程、文化交流、社会舆情等多种信息,为沿线国家和地区提供多元化、常态化、可视化的大数据产品,全方位、多角度地呈现“一带一路”建设进展和未来建设需求。目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上海社科院、中国国家信息中心等中国智库已合力打造了“一带一路”大数据库的1.0版,中国智库愿与沿线各国智库一道,链接沿线各国政府、智库、研究机构和媒体等的数据信息,进一步丰富完善大数据库的内容和功能,使“一带一路”大数据库更好发挥作用。

第四,共同发布沿线智库“一带一路”年度研究报告和年度贸易投资报告。“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智库应围绕“一带一路”开展合作研究,共同组建联合研究团队,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安全、舆论等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每年定期发布“一带一路”年度报告,对“一带一路”建设进展与问题进行年度总结,为各国政府把握“一带一路”建设的宏观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每年定期发布“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报告,通过对沿线国别、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跟踪研究,形成对沿线国家投资营商环境变化的动态跟踪,为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提供指导。

责任编辑:沈家文

本文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施问题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执笔人:陈文玲、徐占忱、张茉楠、颜少君、梅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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