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我国公务员廉洁义务的落实
2017-07-19汪杜宇
汪杜宇
摘 要:公务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务员工作的宗旨,这就意味着公务员与普通公民的义务自然地有所区别。我国《公务员法》第12条规定了公务员的九项义务,本文主要探讨的是第八项规定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即公务员的廉洁义务。随着公务员腐败的案例频频曝光,如何使得公务员的廉洁义务落实成为热议。笔者将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角度展开如何落实廉洁义务。
关键词:公务员;廉洁义务;财产申报制度;网络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上台以来,“苍蝇老虎一把抓”,严厉地打击公务员腐败问题。如果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落实公务员廉洁义务的造梦设计,那么具体的反腐制度是廉洁义务落到实处的筑梦方式。
1 不敢腐——严格惩处违反廉洁义务的公务员
从古至今,贪污腐败现象一直存在。公务员之所以能做到不廉洁,一是因为手中握有权力,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旦权力得到滥用,就极易走向腐败的深渊;二是若身处腐败大环境的官场,很难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三是国家的监督惩处机制仍不完善,贪污腐败现象具有生存的空间;四是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有些还不是很丰厚,即使不能与新加坡等国的精英治国相提并论,相比于很多企业的职工工资,公务员的正常收入也是比较微薄,这也是公务员铤而走险贪污腐败的很重要的原因。
苍蝇老虎一起抓,建立起一套严格规范的公务员考核机制,对于严格惩处违反廉洁义务的公务员显得尤为重要。日本法国等国家在公务员惩处方面建立起多层次的惩处机制,按照轻重程度将惩戒形式分为警告、训诫、降职、撤职等多种形式。我国也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根据贪污腐败的严重程度,对公务员进行惩处。从刑九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来,在法律上打击腐败的力度也有所提高。
面对当下的反腐高压态势,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如今官员贪污腐败的形势有了很大转变,因此更应该趁热打铁,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减少冒险贪腐的行为。
2 不能腐——依靠合理的管理制度
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地区,很多职位较高的官员,甚至一个小小的职员,处理工作能够不需要按照程序来办事,这才给了“送礼走后门”有了存在的渠道。针对这一点,笔者建议应该严格行政程序,不管事务大小,每个流程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固化权力行使的环节,限制公务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确保权力的行使来源合法、程序合法。其次,科学分权制度非常必要。在上下级之间,要落实好放权,通过建立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方式将一把手的权力下放到每一位公务员的手中。
权力需要有边界,它的制衡与约束在公务员工作当中是非常必要的。腐败从权力中滋生,只有通过权力的制衡与约束,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让权力滥用的可能性降低,才有可能落实公务员的廉洁义务。
同时,要加强对公务员权力行使的监督机制。中国古代有“连坐制”,现代也可以建立起同级之间、公务员与普通公民之间的有效监督机制。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让普通大众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对于公务员来说是不是落到实处,公务员到底有没有按照《公务员法》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在私营企业任职,对于普通公民监督公务员的权力行使具有保障作用。互联网时代媒体舆论发达,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等都可以作为公务员反腐倡廉的平台,让全社会监督公务员权力的运行。另外,在公务员权力监督方面,从比较法上看,法国日本韩国等国许多国家也建立起了财产申报制度,申报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债权债务和无形财产,并有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查。我国目前只有1995年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在规定中仅将收入作为申报的范围,如工资、津贴、补贴等。从理论上来看,这一收入申报还很不完善,而在现实的实践中也没有贯彻实施。笔者认为,尽管在我国建立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对各方的利益会影响很大,不仅在立法上,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存在很多困难,但不能因为一件事很困难就不做,让公务员在制度的约束和各方监督下做到“不能腐”。
3 不想腐——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务员如果违反廉洁义务,大部分都是铤而走险。在公众心中,公务员工资在各行业工资中对比起来绝对不算是高的,之所以“公务员热”还没有褪去,许多人不管有没有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的意识,都争相考公务员,除了公务员在大众心中是一份“铁饭碗”之外,更重要的是普遍印象都是公务员灰色收入很多。这样以来,即使公务员工资比较低,也能依靠灰色收入生活得不错。作为人民的公仆,公务员的物质条件也是基础,有多少人真的会冒着被行政处分、刑罚的风险贪污不是那么必要的钱?
目前公务员工资的上调已经迈入进程,但基本工资相比于其他企业还是较低,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提高公务员基本工资的進程。同时,国家也要加强对公务员的思想教育,让每个公务员和立志当公务员的人都明白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当上公务员不是为了发大财,不是为了拽权力,而是要实打实地为老百姓服务。人的思想是万物之因,从物质层面加强对公务员的精神修养培养,精神物质两手抓。只有深刻认识到提高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对于公务员廉洁义务的落实具有本质性的作用,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加强对公务员的思想教育,才能从根本上达到公务员自我思想上“不想腐”。
4 结语
公务员作为一种特殊的职务身份,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为人民服务,这决定了他的权力义务与普通公民不同。从我国《公务员法》第12条和第13条法条设置上,把公务员的义务规定放在权力之前,这也可以看出对于公务员这一特殊的身份来说,义务的地位是尤为重要的。在当前时代背景下,遵守廉洁义务对于公务员而言更是重中之重。作为逐梦者和筑梦者,能做的就是把公务员廉洁义务的落实工作做好,让公务员廉洁之梦最终实现。
参考文献
1.寇凤超. 公务员法中监督约束机制的八大举措[J].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2)
2.孙阿霞. 我国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研究[D]. 华东师范大学. 2008
3.应松年. 公务员法[M]. 法律出版社.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