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平:被执行死刑的落马高官
2017-07-19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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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赵黎平执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5年3月20日晚,被告人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持枪将被害人李某某(女,殁年二十六岁)杀害。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有关公司和个人在收购股权、承揽工程、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请托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两千三百六十八万元。
2015年3月21日,公安机关对赵黎平杀害李某某的抛物现场进行勘查时,提取了赵所藏匿的一支转轮手枪、一支六四式手枪及四十九发子弹。同月23日,公安机关对赵黎平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警体中心二楼的办公室进行搜查时,从保险柜内查获九十一枚雷管。
案情细节
根据知情者透露,赵黎平是在2015年3月20日晚,开车到内蒙古赤峰市作案的。案发地位于赤峰市松山区步行街附近,死者临死前曾打电话报警。赵黎平杀人后,随即将尸体装入自己奥迪车的后备箱,开车离开赤峰市,半路上抛尸。当天晚上,赵黎平在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境内被警方拦截。目前,死者尸体在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内找到。
知情人士称,被害人与赵黎平相识多年,关系紧密,有消息称两人为情人关系。
较早前的消息称,被害人首先被追杀,逃跑中拨打110指挥中心电话报警,称自己遭到前公安厅长追杀,并试图在路边拦车寻求救援,但最后仍遭赵黎平枪杀。又有消息称,赵黎平杀人后有焚尸情节。赵黎平被警方截住时,身上带血,车上有枪有刀,赵黎平没有反抗拘捕。
赵黎平其人
主理内蒙古警界的七年中,这位曾经的“公安一号”留下了不少印记:2005年,赵黎平提出打击刑事犯罪“速决战”概念;2009年,他高調介绍“草原110”机制,即借助无线电通信系统,把对讲机配备到每个牧民家庭;2012年初,他着力打造内蒙古警队快速反应能力,规定报警电话等待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三十秒,出警时限则是“城区五分钟、城郊十分钟、农村牧区尽快到达”……这一系列举措,都是赵黎平晋级的资本。
曾在内蒙古公安厅任职的张甲(化名),谈及这位曾经的老领导时说:“他是公安厅的老人了,为人挺好,不傲气。实实在在地讲,这个人很有才,做事也很稳妥。但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犯了这么低级的错误。”
赵黎平还有一个身份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他涉猎较广,著有长篇小说《大司马传奇》、诗集《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及杂文集《中国谋略家箴言》等多部作品。其中,杂文集《大梦谁先觉》曾获1995年内蒙古“五个一”工程图书奖。
赵黎平系内蒙古一位前高官的女婿。内蒙古一位退休高级检察官表示,赵黎平感到自己可能不安全后,曾以其任公安厅厅长期间掌握的把柄作威胁,寻求其他官员保护。证据保管在李某某那里,她没有按赵的要求交出证据,赵黎平才起了杀心。
【选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