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定贪腐“小目标”
2017-07-19陈梦婕唐语欣
陈梦婕+唐语欣
“我没有守住底线,没能经受住利益诱惑……”日前,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集仙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立忠被長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此前,他已被开除党籍。
只手遮天肆意妄为
“霸道!嚣张!整个村都被他搞得乌烟瘴气,简直没有王法!”提起李立忠,村民们都气不打一处来。
这样一名评价如此差的党员,又怎会当上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呢?
“我们也不想选他,可是没办法啊。”说起李立忠的当选,不少村民也是满脸无奈。
在金峰镇启动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时,李立忠报名参选集仙村村委会主任一职,然而直至报名结束,候选人名单上只有李立忠一人。“这不是因为他备受拥护、众望所归,而是没人敢跟他竞争这个位子。”
“只要听说有人要参选村委会主任,他就会想方设法威逼别人退选。”正是凭着这份霸道,他顺利当选。
化身“掮客”疯狂敛财
“三年五百万。”李立忠上任后,就定下这一目标,但这目标不是为了金峰镇发展,而是为了他自己。
改革开放以来,金峰镇农村经济飞速发展,民间资本活跃、土地资源丰富,但村里违规改建房屋、占地新建楼房现象十分普遍。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李立忠非但没有对违建问题进行监管,反而以此为砝码,大肆捞钱,为违建撑起“保护伞”。
“只要给钱,立刻放行。”这是李立忠的办事准则。村里几个村民私自占用耕地集资建房,被镇国土所强制停工。李立忠得知后,主动向违建户提出可以帮忙疏通关系,确保顺利建房,但得支付巨额“劳务费”。在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以五十五万元的价格“成交”。
收到“劳务费”后,李立忠找到镇国土所干部疏通关系。最终,一栋高十五层、占地六百六十多平方米的违建顺利建成。
“只要是有利益的事情,李立忠都不会放过。”调查组工作人员介绍,李立忠除了收受违建户五十五万元外,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虚构工程项目套取公款六十八万三千九百元,个人分得五十六万八百元。
多行不义终落法网
李立忠的霸道蛮横让村民忍无可忍,便向长乐市纪委反映相关问题。根据举报,市纪委成立调查组,并将李立忠相关问题线索作为调查重点。
然而,在调查之初,调查组遇到了不少阻力。
“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搞不好惹祸上身啊。”一部分村民担心招致报复,都敢怒不敢言。
这边是村民的顾忌,那边还有镇村干部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尽管调查阻力重重,但经过不懈努力,调查组还是掌握了李立忠违纪违法问题充分证据。最终,长乐市纪委给予李立忠开除党籍处分。
【原载《中国纪检监察报》】
插图 / “小目标” / 刘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