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平视角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来自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启示
2017-07-18扬州职业大学江玉
扬州职业大学 江玉
基于公平视角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来自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启示
扬州职业大学 江玉
系统分析了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税基模糊、税率不合理、申报模式单一、税收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认为个税税制改革要从拓宽税基入手,重新测算构建新的税率和税收级次,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引入家庭按年申报等措施,在更多关注公平原则的同时,不能将个税税制变得过于复杂化,避免纳税成本的大幅提高。
公平 效率 个人所得税改革 综合与分类所得税制
人们普遍认为“一个好的税制结构应该具备有效率、显公平、能快捷、申报简便”的特征,但事实是这些特征之间本身就是互相矛盾、难以共存。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所处的不同阶段与需要,不断探索,找出税制未来改革的趋势与方向,让税收成为促进经济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手段。
一、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民收入一直保持世界前列的增速。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民众收入贫富差距的加大。个税占全国总税收的比例,1980年开征当年占比几乎为零,2015年占比达到7.79%。个税在我国已经从一个无足轻重的小税种,变成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并相应承担着调节个人收入、减小贫富差距的重要任务。(见图一)
但有学者对近几年个税数据研究后认为,我国的个税制度不但没有带来收入分配的改善,反而起着反向调节的作用。
(一)税基概念模糊,为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可乘之机
税法规定,个税税基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收入和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非货币性收入。在实践中,对于非货币性收入的评估,如一些雇主单位提供的隐形福利如员工商业保险、住房、车辆等免费项目,没有一个相对公平可靠的计量方法体系,造成大量非货币性收入的税收流失。
(二)税率设计不当,极易造成不公。
收入相同但是来源不同的人,应纳税额会相差很多。我们将工资及薪金所得与财产性所得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进行对比测算,扣除工资薪金标准扣除额3500元和公积金、养老等基本保险支出1500元,可得出月/次收入临界值为25055元。即如果月/次收入高于25055元,那么财产性收入的个税将比工资酬金个税低,收入越高,差距越明显。对于广大的中产阶级而言,为了合法避税,财产性收入比工资性收入要更加吸引人。
(三)按个人进行单独申报,造成横向不公
个税实行个人单独申报,没有考虑到家庭人口总收入。比如典型的三口之家,A户人家只有先生工作,太太全职,月工资收入15000元,不考虑其他扣除因素,需交纳个税1870元;B户人家先生和太太都工作,每人每月工资收入分别为7500元,合并起来共交纳个税590元。两户人家收入总额相等,需抚养人口相同,但是月纳税额相差1280元,占家庭总收入8.53%的比重。同时,单独申报没有考虑申报人需抚养人口状况,如孩子数量与教育情况,被赡养老人来自农村还是城市等。
二、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的特征
富兰克林说过"只有死亡和缴税是不可避免的",纳税已构成美国人生活的重要部分。个税占美国联邦政府税收三分之一强,是联邦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一)实行综合所得税制
美国税务署文件规定,美国人所有的收入不分项,将各种来源的收入汇总,计算“总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利息、租金、资本利得及特许权使用费等等。第二步是计算“调整后的总收入”,就是将总收入中扣除一些生计费用,比如教育支出、赡养支出等。第三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用“调整后的总收入”减去免税项目和抵税项目。美国个税没有统一的免征额,纳税人根据身份的不同有不同的扣除标准,所适用的所得税率也不同。
(二)根据纳税人的身份选择,按年度进行纳税申报
美国联邦个税申报有四种身份选择,即已婚人士合并申报、已婚人士分别申报、单身人士申报和户主申报,不同的身份对应不同的税率。对四种不同税率进行研究后,我们发现美国单身人士税率要高于已婚合并申报税率,同时,按家庭进行合并申报时,按人口数量还有抵免限额的优惠。
(三)征税部门监管严格,处罚措施严厉
美国居民没有户籍制度,社会信息化程度较高,除了少数信用不佳者外,商品交易基本通过银行转账实现,美国税务部门通过银行记录可以掌据纳税人收支状况;科技的发展使得现在美国税务总署已经实现和银行、海关等重要部门的信息共享,能够很容易的进行信息的交叉比对。偷逃税在美国属于重罪,税务署惩罚措施相当严厉,除了追缴税款、处以罚款之外,一般还会伴随着刑事监禁。
图一 个人所得税与全国总税收 单位:亿元
三、美国联邦个税制度带来我们的启示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纳税号识别制度”。2016年财政部长楼继伟提出个税改革要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这些都将加快推进个税的改革措施的出台。
(一)拓宽税基,建立非货币收入的公平可靠的评估体系
可将目前采用的税目列举法改为排除法,即除了某些不征税和免税项目外,全部收入都需计入纳税范围。这样,对于目前广泛存在的灰色收入和隐性收入,都可将其囊括其中。
(二)降低劳务性质收入的边际税率,减少税率级次
美国在80年代里根总统时代,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大力发展知识经济,将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从50%降低到28%。目前美国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为39.6%,而我国个税近十年来的最高边际税率都为45%。最高边际税率的降低会有利于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
(三)建立家庭申报与个人申报并存的体系
借鉴美国个税体制,在这两个方法下纳税人可以选择,一旦选定,除特定事项的发生外,不可随意更改。家庭申报税率对比单身申报税率要体现优惠的原则,以彰显家庭的重要性,体现国家对正确家庭观的引导作用。
(四)考虑各项生计费用的扣除,减轻低收入群体的劳动性个税税负
考虑各项减免和抵扣措施,对个人及家庭的消费行为做出制度上的引导。比如在目前房价高启的情况下,房贷利息支出可以做为生计费用进行税前扣除;将子女教育支出、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的赡养及医疗支出、家庭商业保险支出等因素考虑进去,设定减免限额;个人或家庭的捐赠支出,在限额内可以进行个税减免等等。
(五)采用税源代扣代缴与自主申报相结合
税款按月预缴,按年清缴;建全个税的退税制度。按年征税考虑了收入与消费时间的差异,考虑了收入发放形式的不同带来的纳税差异,可以更加合面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收入情况。
(六)提高办税人员素质,加强税收监管
美国税务总署经过100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在先进科技的帮助下,已经能与其他部门比如银行、海关、证券、不动产交易部门等做到信息共享;其拥有另人胆寒的惩罚措施,偷漏税的人不仅要面对名誉扫地的风险和巨额的罚款,还可能面临长久的牢狱之灾。相对而言,我国税务部门目前监管手段还不够先进,监管基础有待建立与完善。
四、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避免个税法规的复杂化带来的纳税成本高昂
美国联邦个税法规复杂,各种申报表格有上百种,相应的填报指南有几尺厚,扣除与抵免项目及税收优惠根据通货膨胀系数经常进行税收指数化调整,各州都有相应的纳税细则,这些细化的措施虽然可以做到相对公平,但征纳双方都需要及时了解税务要求,准备相应文件等,因此较高的文化素养是基本要求,纳税成本偏高。
(二)要避免税收抵免及优惠项目的滥用,造成税款的流失与低效率
未来税制改革的方向是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慢慢过渡到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2015年我国个税占税收总收入达到7.79%,而美国联邦个税占联邦税收总收入的40%左右。个税税收在未来将会成为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如果扣除和抵免的项目过多,将会影响财政收入,导致政府负担过重。
[1]王晓佳.个人所得税家庭申报制研究[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5
[2]张敬石,胡雍.美国个人所得税对中国的启示[J].税务与经济.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