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丽传媒:二股东系竞争对手上市圈钱痴心不改
2017-07-18
本刊记者林蔓
新丽传媒:二股东系竞争对手上市圈钱痴心不改
本刊记者林蔓
近日,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丽传媒”)更新了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合计募资20亿元,全部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
此家公司不仅存在业绩波动较大等问题,而且其股权结构也尤为让人担忧,因为其第二大股东竟然是同行业不可小觑的竞争对手光线传媒,光线传媒持有新丽传媒27.642%的股份,并向新丽传媒委派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另外,新丽传媒早在2012年就在准备上市,但在排队期间股权变更,之后又被市场质疑财务造假,从而导致上市之路漫漫,但毕竟无风不起浪。
业绩波动较大
招股说明书显示,新丽传媒2014-201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55亿元、6.56亿元、7.45亿元,2015年增速尽显疲态,归母净利润更是波动较大,2014-2016年分别为1.31亿元、1.16亿元、1.56亿元,2015年明显下降。近年来,政策与市场环境对于电影和电视剧的影响越来越大,这类公司也将面临更多的挑战。
不仅如此,新丽传媒每年获得大量政府补助,2014-2016年分别为0.54亿元、0.4亿元、0.35亿元,占当期利 润总额比分别为 30.59%、25.36%、16.85%,对此,新丽传媒也提出公司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可能会因为政策变化而不能继续享受政府补助。
此外,新丽传媒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样十分不稳定。在此前招股说明书中,新丽传媒2011-201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始终为负,但2014年、2015年分别增至2460.39万元和15283.8万元,2016年又骤减至仅为61.58万元。对于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之间较大的出入,公司并未予以过多解释。
与之相对的是,新丽传媒的资产负债率始终居高不下。报告期内,新丽传媒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15%、52.35%和62.03%,远高于同行业公司。对此,新丽传媒解释道,造成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快速扩张中依靠债权融资解决营运资金缺口。然而这样一来,在资产负债率偏高的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亦不足。也因此新丽传媒在此次招股书中将募集资金的金额从此前9.2亿元提至了20亿元。
竞争对手or合作伙伴
招股说明书显示,新丽传媒主营业务为影视剧内容及其衍生产品的投资、制作和运营,可细分为电视剧和电影两大业务板。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制作并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10部(如《虎妈猫爸》、《小丈夫》),网络剧2部(如《余罪》),参与投资制作并取得公映许可证的电影7部(如《煎饼侠》)。
然而,记者注意到,同样身处于电影行业的光线传媒在2013年入股了新丽传媒,作为第二大股东并持有27.642%的股份,同时光线传媒向新丽传媒委派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虽然公司表示,为进一步确保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层面可能出现的潜在利益冲突情形,光线传媒承诺在新丽传媒审议涉及与光线传媒利益存在冲突的相关议案时,放弃表决权,不利用知悉的新丽传媒内幕信息或股东地位、职权为光线传媒谋取利益或作出损害新丽传媒利益的行为。
新丽传媒对光线传媒也给予肯定,称光线传媒是一家实力较强、品牌形象良好的影视剧制作公司,且表现为电影、电视剧制作共同发展,在影视剧方面主要侧重于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主要代表作有《精武风云·陈真》、《泰囧》、《致青春》等。
另外,新丽传媒关联方中包含光线传媒全资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传媒之光、光线电视、光线易视等、光线传媒全资孙公司天津夜线影业、山南光线影业等、以及光线传媒参股子公司橙子映像、东阳光线影业,虽然没有披露是否有过关联交易,但公司要如何把握与光线传媒的关系呢?
值得一提的是,新丽传媒股东里还出现不少大咖的身影,比如明星股东胡军、张嘉译(原名张小童)、苏芒、宋佳、陈凯歌(持有喜诗投资15.64%的股权),甚至还有互联网巨头腾讯CEO马化腾(持有世纪凯旋54.29%的股权)、万达影视、联想控股(持有联想之星100%股权)。
坎坷的上市之路
对于排队上市,新丽传媒可算是经验丰富,甚至是命途多舛。据悉,新丽传媒2012年首次提出IPO申请,却于2014年1月宣布中止。半年后,新丽传媒再次提交了招股说明书,重启IPO之路。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10月,当时新丽传媒的二股东王子文却在IPO排队期间将27.64%股权转让给光线传媒。原则上,股份有限公司在IPO申报期间,不宜再发生股权转让,如果发生,中介机构应重新履行尽职调查责任,原则上需要撤回申请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内部决策程序后重新申报,一般公司不会在此时选择股权转让。
对于IPO前股权转让的原因,新丽传媒在招股书中称,主要是因王子文一直都有移民的意愿,基于国内影视行业禁止外籍人士持股的政策限制,需要进行股权转让。
然而,此次招股书披露后不到一年,新丽传媒IPO进程再度被暂缓。2015年4月,证监会宣布新丽传媒等4家企业在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中被抽中,未来将对这4家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
事实上,在被监管部门抽中核查之前,新丽传媒曾被市场质疑财务造假。2012年6月,新丽传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总额为1亿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但当时募集说明书的财务数据与招股说明书存在较大差异。
2015年底,新丽传媒再次披露了招股说明书,但迟迟没有结果,两年后,上市痴心不死的新丽传媒又出现IPO队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