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阳:念好“四字诀”从严打击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2017-07-17唐思玲
唐思玲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念活“准、深、源、活”四字诀,从严打击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有力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一是突出“准”字,助推监督关口前移。督促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污染源头的控制和预防。如针对该区三和街道办存在违法倾倒建筑垃圾、,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即向该街道办发出检察建议,有效督促其成立了专项整治组,开展部门联动执法,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执行巡查任务,并对辖区65个村民小组开展宣传教育,群众反响良好。
二是突出“深”字,着力严查利益链条。针对查处违法倾倒垃圾案件中存在执法不规范情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深挖细查,严打非法运输车辆背后的违规转包方、非法受纳场等,斩断违法倾倒垃圾的利益链条。如该院了解到,该区行政执法局在淡水街道古屋村洋纳地段查获非法运载的四辆垃圾车,仅对运输人员进行处罚,对运输人员均证实的非法受纳场未进行跟踪调查,遂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与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既坚决查处倾倒垃圾车辆,也注重深挖背后的案件信息,最终促使取缔了2个非法受纳场,整顿面积达18000平方米。
三是突出“源”字,紧盯跨界倾倒乱象。经调查发现,异地跨界到该区违法倾倒垃圾较多,该院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区行政执法局成立专门整治小组,建立24小时不定时在交界路段蹲守和巡查制度、举报违法倾倒垃圾行为奖励制度等,并推动公安、交通、环保、交警、检察及各镇组成专案组,查处跨境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車辆200余辆,形成有力震慑。
四是突出“活”字,探索环保公益诉讼。该院立足检察职能,探索建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打击污染环境行为“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索赔”三管齐下的全方位责任追究体系。如该院督促起诉的一宗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四个来自深圳的被告公司因在惠阳区秋长街道办白石村跨界违法倾倒垃圾被判赔偿清除淤泥和土地占用费20万元,不仅弥补了村民集体的经济损失,也有效遏制了侵害社会公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