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电网行业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
2017-07-17
中国总会计师 2017年6期
6月16日,財政部发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针对电网经营行业的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以及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等问题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定义、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等内容;第二章为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结合《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6〕2711号)的有关规定,分别按照分电压等级确定产品类别,进行成本核算;第三章为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明确了电网经营企业产品成本的项目分类和主要费用要素项目和内容;第四章为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规定了电网经营企业产品成本的归集、分配和结转流程。
征求意见的主要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在《征求意见稿》中,对电网经营企业产品成本项目分类和主要费用要素项目和内容,进行了较为细化的设置和规定。界定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电网经营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实际需要?二是关于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在《征求意见稿》中,对电网经营企业产品成本的归集、分配和结转进行了规定。相关规定是否合理?还需要哪些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