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 民国文豪的吃喝情怀
2017-07-16尘世美
尘世美
即便是在当下,依旧有许多人对鲁迅先生的印象都停留在“金刚怒目的战斗者”、“严肃紧张有余而活泼和蔼不足”的标签里,认为先生的文字作品像手枪、像匕首,字里行间都充满着“战斗的气氛”。虽然这种看法并没有错,但却有失偏颇。其实鲁迅先生作品里也不乏怡情悦性描绘市井之处,倘若只把他的文字作品当作学习历史政治的教材,难免委屈了先生的才情。鲁迅先生的文章纵使针砭世事,也从不妨碍笔下流露吃喝情怀。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
鲁迅有一句名言“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这出自于鲁迅的《今春的两种感想》,文中写道:“许多历史的教训,都是用极大的牺牲换来的。譬如吃东西罢,某种是毒物不能吃,我们好像全惯了,很平常了。不过,这一定是以前有多少人吃死了,才知道的。所以我想,第一次吃螃蟹的人是很可佩服的,不是勇士谁敢去吃它呢?”在鲁迅的著作中关于螃蟹的话题不少,《论雷锋塔的倒掉》一文里,鲁迅极其详细地描写了江南食蟹的风俗:“秋高稻熟时节,吴越间所多的是螃蟹,煮到通红之后,无论取哪一只,揭开背壳来,里面就有黄、有膏;倘是雌的,就有石榴子一般鲜红的子。先将这些吃完,即一定露出一个圆锥形的薄膜,再用小刀小心地沿着锥底切下,取出,翻转,使里面向外,只要不破,便变成一个罗汉模样的东西,有头脸,身子,是坐着的,我们那里的小孩子都称他‘蟹和尚,就是躲在里面避难的法海。”鲁迅先生这段对食蟹的描写生动细腻,俨然一位食蟹专家的姿态。
据许广平讲,鲁迅先生到了晚年,“吃的东西虽随便,但隔夜的菜是不大喜欢吃的,只有火腿他还爱吃,预备出来不一定一餐用完,那么连用几次也可以。”如此说来,鲁迅先生喜食火腿由来已久,连给妻子的家书也不例外。1929年鲁迅由上海回北京探亲,5月22日他在给许广平信中提道:“云南腿已经将近吃完,是很好的,肉多油也足,可惜这里的做法千年一律,总是蒸。听说明天要吃蒋腿了,但大约也还是蒸。”信中的火腿原产自浙江金华一带,后传往全国各地。通常大家都知道浙江有金华火腿,又称金腿,也知道云南宣威火腿,又称云腿,却鲜少有人知道鲁迅家书中提及的蒋腿。蒋腿也叫雪舫蒋腿,又称贡腿,是清代的贡品。鲁迅先生对吃食极有追求,对火腿并不满足于千篇一律的蒸食方式,因此他甚至亲自动手,别出心裁地用干贝来清炖火腿,同时辅以胡椒佐蘸,以此款待日本有人川岛。鲁迅一边蘸着胡椒一边对川岛介绍,干贝要用小粒,炖火腿的汤撇去浮油,功用和鱼肝油相仿。鲁迅先生不仅能够料理工序复杂的火腿,并且还知道做法及功用,吃货本质也暴露无疑。
甜点 是深夜慰藉孤独者灵魂的狂欢
鲁迅先生自留学日本期间便留下爱吃点心的习惯,这和先生总是在午夜时分工作有关。鲁迅先生喜爱点心的事情在他的个人日记中也有迹可循。1912年5月,鲁迅刚到北京时住在绍兴会馆,这里离观音寺的稻香村只有两三里路。而鲁迅先生1913年到1915年这段期间的日记里,记载到稻香村买糕点的次数就有15次之多。上世纪20年代,进高档糕点店里去买糕点对于寻常百姓来说是不容易的,因为必须要有钱。这从侧面也说明当时民国教育部的薪水还是十分可观的。
鲁迅先生最喜欢的糕点非沙琪玛莫属。沙琪玛色泽米黄、口感酥软、甜而不腻。沙琪玛的制作工艺独具匠心:用面粉、鸡蛋和成面条,油炸后拌入糖酱,再放入模具定型,最后再切成小块。清代《燕京岁时记》这样记载:“萨其马(现为沙琪玛)乃满洲饽饽,以冰糖、奶油合白面为之,形如糯米,用木炭烘炉烤熟,遂成方块,甜腻可食。”其实沙琪玛之名原用了满语,在制作时最后的工序是切成方块,再码起来。很多人由于这个名字,都以为沙琪玛是舶来品,并不知晓其实这是满洲食品。鲁迅先生不仅自己喜爱吃沙琪玛,而且也经常用之待客,足见先生对沙琪玛的青睐。
据说鲁迅先生在北京时患有胃病,油炸点心趁热吃对有病的人是很适宜的,故鲁迅对油炸食物有嗜好。先生在小说《孤独者》中写过:我提着两包闻喜产的煮饼去看友人。闻喜煮饼出于山西闻喜县,至今仍旧是山西的名小吃。闻喜煮饼虽然名为煮饼,但是其制作方法并非是煮,而是油炸,而它的形状也并不是饼状而是球状。它是用面团做成的面皮,包芝麻加白糖等甜馅裹成球形,遂入油锅炸熟。闻喜煮饼吃的时候掰成两半,可拉出一缕金丝,入口松软、甜而不腻。现实生活中,朱安夫人常常用白薯切片,和以鸡蛋、白粉然后油炸,口味香甜,深得鲁迅的喜爱。因为这种做法非常家庭化,餐厅之中并没有这种做法,所以后来便有人将这个点心戏称为鲁迅饼。
鲁迅先生十分好客,并且由于他还非常爱吃诸如花生、核桃、红枣等小零食,所以他也常常拿他们来招待家中来访的客人。许广平提到鲁迅的小小嗜好时说:“糖也喜欢吃,但是总爱买三四角钱一磅的廉价糖。”鲁迅先生的这一举动是十分耐人寻味的:先生购买廉价糖果不是因为先生买不起更高级优质的糖果,而是先生希望自己能够真正、完全、寻常地融入生活,而不是离开生活。
君子亲庖厨
民国时期的大文豪与封建社会时期推崇“君子远庖厨”理念的文人不同,作为大文豪,鲁迅把吃喝这件事看得很重,甚至在他的日记中都占了重要篇幅。从1912年到1926年,共生活了14年,在这一时期鲁迅先生的日记中,可以发现他去过的有名的餐馆就有65家。
广和居、致美楼、便宜坊、集贤楼、览味斋、同和居、东兴楼、杏花村……这些颇有名气的酒楼都层出现在鲁迅的日记里等等。在众多餐馆里,鲁迅最钟爱的餐馆非广和居莫属。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在民国时期饱有盛名,北京的文人雅士以及达官显贵常常汇聚于此,曾有人为广和居书写楹联:“广居庶道贤人志,和鼎调羹宰相才”。鲁迅当时住在山会邑馆,紧邻广和居大门。所以如有客人拜访,鲁迅也会直接让广和居送“外卖”到家里。广和居的菜式基本以改良宫廷菜为主,不仅样式精致而且其中蘊含着许多历史典故,颇具文化内涵,因此深得鲁迅先生以及当时的官员、名流的青睐。在广和居的诸多菜品中,鲁迅尤其喜爱有一道名为“三不沾”的菜品。三不沾以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为主原料烹饪而成,成品形状介于糕状和羹状之间,以汤匙舀食时,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故此名约“三不粘”。“三不沾”不仅清爽利口,而且还有解酒的功用,所以鲁迅爱吃“三不粘”大概也与鲁迅爱喝酒有关系。鲁迅先生属于每顿饭无酒不欢,缺一不可的人。据史料记载,先生和郁达夫喝酒的次数最多。虽然先生的酒量不大,但却经常喝得酩酊烂醉,而且在喝酒的过程中还要烟不离手。郁达夫在1933年曾作诗赠与鲁迅,其中两句写道:“醉眼朦胧上酒楼,彷徨呐喊两悠悠”。一时之间,广为文人笑谈。不仅如此,鲁迅好酒的事情还被人拿来攻击讽刺,甚至有人在报纸上发表漫画,漫画中央画着一大坛绍兴酒,旁边缩着一个很小的鲁迅。
美食是乡情的图腾
然而无论身在何地,鲁迅先生对家乡绍兴菜都有着深深的执念。当时在北京仅有两家专门做绍兴风味菜的山阴馆子,一家名为杏花村,另一家名为颐芗斋。虽然两家山阴馆子都在万民路,离先生的住处较远,但是先生还是经常光顾。颐芗斋的拿手名菜是红烧鱼唇、烩海参,杏花村的拿手名菜是熘鳝片,据说这道熘鳝片是鲁迅很喜欢的菜。“熘”这个技法与“扒”不同,熘是先把鱼片汆一次水,然后捞起来,在锅里放调料,打薄芡,再把鳝片放进去烹。马兰头、绍氏虾球、清汤越鸡、茴香豆、小香干、大红袍(盐炒花生)也是鲁迅喜欢的家乡菜。这些大部分都是下酒菜,正合鲁迅的喜好。
鲁迅在南京江南水师学堂第一学期结束时,因考试成绩优异,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可他并没有把奖章作为炫耀自己的凭证,而是走到南京鼓楼街把奖章卖掉,买回几本心爱的书和一串红辣椒。从那以后每当读书读到夜深人静、天寒人困时,鲁迅就把辣椒摘下一只来,分成几片,放到嘴里咀嚼。直嚼得额头冒汗,眼里流泪,因为吃辣椒可以消除困意,取暖身心,令他能够继续挑灯夜读。
也许最开始吃辣椒是为了解困,但是后来却吃上瘾了。1918年5月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短篇小说《狂人日记》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这部小说被胡适称为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鲁迅先生为此请胡适到北京绍兴会馆吃饭,第一道菜就是放了辣椒的梅干菜扣肉。胡适非常好奇菜里为何会有江浙之人并不喜食的辣椒,便向先生询问缘由,在听过先生的解释后不禁捧腹大笑。
因为鲁迅常年在外地生活,十分想念来自家乡的味道,所以周母常常邮寄绍兴的土特产给他,1935年3月6日,鲁迅从在给母亲的家书中说:“小包一个,亦于前日收到,当即分出一半送老三。其中的干菜,非常好吃,孩子们都很爱吃,因为他们是从来没有吃过这樣的干菜的。”《风波》里主要的场景是吃饭,因此饭是少不得的。先有女人们端出“乌黑的蒸干菜”和“松花黄的米饭”,画面感极强。鲁迅家书中和《风波》里提及的“干菜”指的就是绍兴有名的梅干菜。绍兴是全国著名的梅干菜特产区,这里出产的梅干菜鲜嫩清香,与肉同蒸很可口。不仅是梅干菜扣肉,很多用梅干菜制作的绍兴民间菜,都是鲁迅喜欢的口味。如梅干菜炒肉、虾米干菜、梅菜炒毛豆等。鲁迅还喜欢用梅干菜和猪肉末做成馅料制作包子。其实鲁迅喜食梅干菜其实也是一种食补,他胃很不好,而中医认为梅干菜味甘,可开胃下气、益血生津。
在《孤独者》里鲁迅如此写道,当主人公魏连殳落寞之时,迅哥儿买了烧酒、花生米和两个熏鱼头去看他。小说中,鲁迅笔下的熏鱼头熏法各地有所不同。江南熏鱼,是用酒和酱油将鱼腌制,待鱼腌透入味时再用油锅炸之,同时佐以各色调味料。熏制后的鱼头酥脆香浓,而且鱼刺都能吃得,若是炸的火候大些,可以和脆鳝媲美。反观西南之熏是火烤慢慢入味,虽然两样都好下酒,但依鲁迅先生本人的经历来看,此处所指的熏鱼大抵是江南那种熏法吧。
鲁迅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写道:“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思及儿时的蔬果勾起了乡愁,每个普通人都有的乡愁别绪,鲁迅先生也不例外。如今细细读来,不禁又要给这位“金刚怒目的战斗者”贴上一则感性的标签。
鲁迅先生在他的故乡里,写下了许多不朽的文章,而故乡也在他童真的记忆里也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江南的水波在心头荡漾,恬淡的月光濡染出宁静的水乡。“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少年时套着银项圈的闰土,在雪地捕鸟中遗留下小小的秕谷,还有桑葚,皂荚,覆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