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安全监管措施
2017-07-13郑实新
郑实新
摘 要:在内河航运工作中,船舶的安全监督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做好内河船舶安全监督工作,必须具备完善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本文就目前船舶存在的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内河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U6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7)07-0030-02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内河船舶安全运输显得至关重要。它作为内河航运工作中的主要内容,在内河航运中影响着我国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我国的经济建设速度。如何将内河船舶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如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成为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1 内河船舶运输的发展状况
1.1 内河船舶运输的优势情况
我国拥有4000多家内河船舶企业,约有22万艘内河船舶,可以承载2000多万吨的货物,这些船舶运输分布在长江、珠江和京杭运河这三个主要水系中,其总货运量占全国总量的77%。内河船舶主要以运输大宗散货为主,其运输总量占内河货物运输总量的80%以上。它们凭借运输的高效性,运输价格的经济性、对环境污染较小等特有的运输特点,对我国的经济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1.2 内河船舶运输的劣势情况
我国内河船舶数量发展比较迅速,但其数量的快速增加给内河运输形式带来了比较严峻的考验。因船舶数量的快速增加,忽视了监督管理,导致船舶运输能力远远超过市场中货源的需要,从而引起航运企业的货源不足,更为严重的亏损加大等问题出现。
2 内河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措施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航运经济发展迅速,伴随的水上交通事故也在不断增多,其中主要是内河营运船舶的事故发生。据有关报道统计2006年水上交通事故440件发生、250艘沉船、376人死亡,直接造成4.43亿元的经济损失。面对以上数字表明的重大损失,体现出内河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的至关重要性。针对船舶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经过整理分析发现内河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船舶企业的安全监督措施不够完善
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船舶企业看到的是利润最大化,忽视了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在中国水域运输中,较大型的船舶水运企业如中远和中海水运企业,这些大型船舶运输企业的运输占据较大比例。但是又有大部分的内河船舶属于个体或者私营企业,也占据水运的一定比例。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不少企业钻了制度的漏洞这个空子。部分企业通过降低安全管理的开支获得较高的利润,如:船舶超载、无签证、晚上起航避开监督部门等现象,对以上现象进行整理分析其原因如下:
(1)水运市场规范性不够完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差。首先,在当今快速发展的水运市场中,水运企业竞争激烈,企业的收益提高难度增大,造成企业对安全的重视度降低。其次,水运管理要求出现与制度脱节,主要表现在重处罚、重收费,重发证发照,轻管理、轻现场监督和轻教育培训等现象,使得安全管理措施以形式存在,得不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出现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等现象;最后,导致建立的安全管理措施在船舶运输中不能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例如:“宁化运2 号”事故的发生。
(2)法律法规的未及时更新完善。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通部颁发的水路交通安全规章,其制定时间较早,更新完善速度慢,其越来越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的水运市场的需要。主要表现在目前行使的法律法规对政府、企业的责任、权利、义务关系划分不明确。
2.2 船舶企业和个体对船舶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重视度差
安全应该是船舶企业的中心目标要求之一,但是实际船舶的生产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只是形式主义,未落到实处。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对船舶生产的投资成本。在市场需求迅速增加的情况下,个别船舶企业通过从国外购买二手旧船来建造改装船舶,降低船舶的生产成本,扩大运输能力,用来获得较高的利润。在运输过程中,这些改造的旧船工作效率低下,能耗大,产生废气较多,对我们的生活环境也造成威胁。
(2)降低船舶的保养维修投资资金。在水域运营的个别船舶企业中,通过克扣船舶保养维修资金,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来提高企业的利润收入。
(3)船员的综合素质培训不被重视。在水运行业中,从事船舶运输的大多数船员是從船头走向码头,载缺乏专业技能考核和培训,安全防范意识低。在船舶运输行驶中,船员的综合素质与安全是不可否定的,遇到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规避,进而引起事故的发生。
(4)运输危险品加大风险。危险品运输的主要形式是船舶运输。因水上运输的成本、运输重量上的优势,水上危险品运输被广泛认可运用,在水运中也以上升的趋势发展。这也为海事的管理和监督带来了难度,同时也对水运安全造成了威胁。
3 强化船员的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监督管理措施的执行力度,完善现有措施
3.1 开展定期专业培训,提高水运企业船员的综合素质及强化安全意识
水运企业船员的综合素质是船舶的航行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些人为因素中,涉及到的运输安全与船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息息相关。水运企业应对船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方式,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主要可以利用以下几种方式开展培训:首先加强对新员工岗前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可以上岗;其次对原有船员制定培训计划程序,按照培训计划统一培训和考核,强化训练船员的安全技能,提高其安全意识。可以通过不定期的应急演习开展,提高安全意识。聘请专业技术老师对船员的培训及后期工作的考核,提升专业工作能力。还可以凭借发放技术合格证和安全知识合格证等鼓励形式来激励员工自我学习和提升,达到符合船员专业技能操作员工。从而提高船舶运输工作中的应急反应的能力,强化其安全意识。
3.2 加大监督管理措施的执行力度,使其落到实处
3.2.1 规范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
3.2.1.1控制水运企业的运力合理投入,完善规范运输市场
船舶质量放在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措施中的重要地位。借助其他交通工具部门的管理条例,建立船舶行驶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制定的标准废弃不合格船舶,严禁其运行在水域中,依据质量标准要求,鼓励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船舶流入市场。通过提升船舶质量,一方面增加船舶在运输中的应急抗险能力,另一方面缓解市场运力过剩的矛盾。
对于船舶超载问题的解决,要求治理超载监督工作必须要落到实处,严格依据超载的处罚制度执行,不仅只是重视以罚款的形式,更要重视从制度培训和细节的监督上着手。
3.2.1.2 强化监管人员的现场检查措施, 加大执法力度
依据内河船舶运输的特点,建立切实可行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细则。依据细则要求对重点港口、航段和船舶密集区域,设为重点监管防范区域。利用现代科技设备的协助如卫星拍摄、直升机等设备,加大监管人员的执法力度。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巡航次数,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强度。
3.2.2 加强对執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要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进行管理职责范围内事项,既不能失职,又不能越权。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如何杜绝在执法中以权谋私等各种不正之风蔓延?这需要我们对执法人员专业高要求,首先对从事此岗位新人培训严格把控,培训考核后符合此岗位要求方可上岗;其次对此工作岗位人员要制定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和对应的考核计划。
3.3 建立水运企业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依据《中国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基础,建立适合企业自身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体系。此体系中应具有对船舶的管理和跟踪详细程序,用于对船舶运输工作的实时监督,有利于船舶运输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将安全监督工作落实到每一处,降低因安全事故给企业带来的经济风险。
4 结语
本文依据目前我国内河的运输发展状况,提出在水运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措施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了相应的建议。对于解决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需要国家出台对应的制度与企业运营工作进行有机的结合,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共同将我国内河航运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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