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美学原理
2017-07-13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450000
汪 晗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450000)
书法美学原理
汪 晗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450000)
中国书法历史悠久,构成了中国书法的审美观和意识。其风格与审美赏识的发扬代表着时代文化的特征,有审美风范与审美情趣的表现。无数的古代时期有不同的字体,也不同的书法审美观和书法美学思想。不同古代时期的处境和书法审美观及美学思想进展变化。字体和章法的形成进展,我们所知古代的书法家出名大多数都在于书法上的审美观独特,在古代时期书法美学思想在无形之中已经深化人民的心了,之所以书法美学在生活中逐渐存在的现象。
书法;审美观;研究书法;书法元素
书法的精髓常常需要通过简练的线条来呈现深远的意境,这种特殊化的艺术形式所具有的美学价值,已经得到了来自于全世界范围内的认可。我国古代的艺术审美形态常常带有中国特征的辩证法特色,融合了各类元素,并形成和谐统一的共生体,其中各个元素之间彼此渗透,相互融合,共同形成了书法的美学内涵。本文的研究是以“书法美学原理”为核心展开的,具体的研究过程中,首先从书法的起源入手,之后并重点就书法美学的思想精神、学法的美学观以及书法美学的“韵味”体现等内容展开了深入的研究。
一、书法的起源
书法是中国的国粹之一,也是中国的一种传统艺术。中国书法是一种线条法的艺术,实际本质上也是一种美学表现艺术。书写规范整齐和狂草抽象表现是中国书法的两种不同的审美观。从字体上的形式和结构的审美观而言,中国书法是抽象的,而从书写内容和意境的审美观而言,中国书法也是体现的。中国汉字发源于古代时期,中国书法最初是象形文字,但象形文字并不是书法的第一步。各种书写的体态、形式、造型特点和其他艺术旨趣不同,但是它们都有点、线、面的基础对象。中国汉字是更多老百姓创作的,以写字作同画画,一开始用图画记事,经过多数时代的漫长发展而变化,变成了现在的汉字。古往以来,以毛笔书写汉字为主。书法本身有思想交流的作用,并且同时具有审美欣赏性。
二、书法美学的思想精神
最早时期运用象形文字的视觉形式创造了现在的汉字,并创造了书法艺术,使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现代时期,书法的形式表现同祖国文化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书法是我们接受艺术教育、深入接触传统文化的认识。随着多数时代的历史而进程,人类的意识越来越增强,各类艺术也是随着时代与人类格化的变化而变化。中国书法艺术不仅仅是展现它美的形式,更重要的是影响到书写本身生命的成长。书法美学的基础在于表现汉字的象形性。汉字发源于象形文字,象形文字带来更多的丰富形状的笔画和复杂的结构。书法的从简和其他艺术是群众不同的,它只有黑白色、线条和章法构图。书法的表现力的丰富性和创造性是极强的。线条是书法的第一步基本,也是善于表现出意境、优美和品学。我们在欣赏一副书法作品的时候,欣赏第一眼感觉的也是线条,所以它也是和欣赏者沟通线条的内涵和意蕴。通过线条,欣赏者可以获得精神上具有审美的情趣,并得到高尚的精神享受。欣赏书法是一种享受,品味书法是一种境界。中国书法的毛笔为线条而美的高层次提高了人们的品味修养和审美观。线条可以作为审美对象,在视觉上的作品的层次意蕴,书法家们也把线条当成其作品的一种生命象征。古代时期古人把书法当作乐趣,而且是提高修养文化和内涵并研究入门。认识书法艺术---读作者陈方既的书名叫《中国书法精神》,是一本自然事实的书,中国书法成为艺术,字体形成变化,并且无数时代也有不同的汉字形式等等。之所以进行钻研并写成的一本书本相理论专著。书法的形成和变化,都是来源于无数个时代的历史而进程。书法作品的创作和赏识,都有展现着浓厚的文化内涵。书法美学形状,对于线条而言,有美学的追求,侧重书法技巧,成为书法的第一审美观。
中国书法历史悠久,构成了中国书法的审美观和意识。其风格与审美赏识的发扬代表着时代文化的特征,有审美风范与审美情趣的表现。无数的古代时期有不同的字体,也不同的书法审美观和书法美学思想。不同古代时期的处境和书法审美观及美学思想进展变化。字体和章法的形成进展,我们所知古代的书法家出名大多数都在于书法上的审美观独特,在古代时期书法美学思想在无形之中已经深化人民的心了,之所以书法美学在生活中逐渐存在的现象。《中国书法美学思想史》是一部书法美学研究历史,为了解析书法美学的历史,字体、结构和章法美学思想出现发展的历史,推动当代书法美学题目的研究。多数时代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书体,不同的审美观和美学思想。人们常常说的“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之类的话,反映多数历史时期的书法作风和书法美学思想变化。书法的发展会联系到美学思想的作用。审美观是人类前代在生存发达中,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获得一种本质的力量。不止使文字产生了新的形体,而且使书法书写为效果的创变。古代时期出现许多种字体,以至书本有了它的基础形式,之所以称古代时期为“书法创变活跃期”。
三、书法的美学观
当人们欣赏王羲之或柳公权的书法作品被使打动,或者热烈地爱上一件其中的作品时,可以说人们的精神中产生了一种美感。书法美与艺术美、设计美都是“艺术人创造美”。现代书法目前有更多不同的概念,并且与艺术有统一的动向,形成美学观的变化。在对于书法美学的评价中,重视大自然,不允许仿照造作。自古以来,人们评价书法家的成品,欣赏中各持己见。书法艺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对现代艺术设计供给了新颖灵感的创意,并现代的艺术设计添加中国元素的需要。书法元素在设计中的美学作用,不但弘扬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并且增进了中国设计的美学效果。所以,在现代设计中要足够联合书法元素文化的需求,书法艺术在现代设计中的应用这样的就能很好的美学发展。在设计出独特的书法元素,线条的优美性和节奏感,给所有的设计产品一种中国的生机勃勃与艺术性元素。更能吸引人们的视线。不过在设计中采用书法元素也要讲求方法,不允许随便应用。因为所有的设计的需求都不一样,书法艺术效果也不一样。表现出字体潇洒奔放、灵动潇洒、简远平和如画的层次意境。在产品设计中采用书法元素,条件是要充足理解设计目标的特质和需要,使设计才能达到应有的结果。
四、书法美学的“韵味”体现
“韵味”实际上是我国书法美学观点当中一个十分常见的标准,从最初的诞生、形成到发展成熟阶段,贯穿了中国书法发展的全过程。针对其相应的历史发展轨迹以及变化特征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它在我国书法美学的发展过程中主要诞生于唐朝的前期,逐渐发展与宋朝时期,在元代以及明清时期实现了长足的发展。从根本上讲,“韵味”实际上是作为我国书法美学视野当中的一个核心审美范畴而存在的,与“神”、“妙”、“逸”、“趣”、“风骨”的等一起构成了书法艺术家门对于美学的追求与实践,同时也在相应层面诠释出处于不同历史时期书法规范的在变化以及艺术审美的发展趋势。
在我国的艺术发展史上,相当一部分的研究者常常集中在针对诗文的“韵味”、器乐的“韵味”以及画作的韵味的探讨和研究,但是在针对书法“韵味”的研究,不管是在美学发展史还是艺术史上的价值以及地位都没有得到足够的彰显。其中针对书法的“韵味”研究颇有建树的学者常常又会受到晋代书“韵”研究光芒的掩映而无法得到重视,所以最终难免忽视了将其归入书法研究史的长河之中。
五、结语
综上所述,书法的美学观点主要体现为对于“韵味”的展现,主要从艺术的范畴表现出中国艺术所对应的内在精神境界。从根本上讲,书法艺术的发展受到我国文化特征的限定以及制约,通过相对独特的笔法、结构以及章法实现对于自然界神妙形式的探寻。韵味使得我国的书法艺术在体现适用以外的艺术美特征,成为表达民族美感的核心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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