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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森林保护思想研究

2017-07-12张金林

关键词:周恩来森林保护思想

摘 要: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保护好自然环境,人类才能够更好地生存与和谐地发展。保护森林是保护自然环境的重要内容,对人类社会的兴衰存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保护森林为古今中外的有识之士所重视。新中国成立以后,身为国(政)务院总理的周恩来极其重视林业工作,其中,森林保护是其关注的重点。周恩来开展了大量与森林保护相关的工作,同时发表了大量关于森林保护的文章、讲话、谈话、批示、函电、署名文件等。他从多个方面阐释了保护森林的重要性:从历史上来看,古老文明的发展通常是以破坏生态环境,尤其是破坏森林为代价的,中华文明亦不例外;在预防自然灾害方面,保护森林是预防自然灾害的重要措施;就治理黄河而言,保护森林是治理黄河的重要保证。同时,周恩来从节流和开源两个方面,提出了诸多保护森林的具体措施。在节流方面,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措施:预防与扑灭森林火灾;节约木材;搞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制订采伐指标,严禁乱砍滥伐。在开源方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措施,即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周恩来的森林保护思想有两个鲜明的特色:依靠群众,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将森林保护放在大格局中,进行通盘考虑。

关键词:周恩来;森林保护;思想

Abstract: Natural environment is the important foundation of human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nly when natural environment is protected well, can human survive better and develop harmoniously. Forest protection,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natur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s significant to the rising and falling of human society. Therefore, forest protection has been attached importance to by people at all times and in all countries. 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Zhou Enlai, the Premier of the State Council,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forestry work, especially forest protection. He has done a large amount of work about forest protection, including a large number of articles, speeches, talks, instructions, correspondences, and signature files about forest protection. He illustrated the importance of forest protection from multiple aspects. Historically, ancient civilization usually develops at the cost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estruction, especially at the expense of deforestation. Chinese civilization is no exception. In the prevention of natural disasters, forest protection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In the Yellow River harnessing, forest protection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Meanwhile, Zhou Enlai put forward many forest protection measures, such as preventing and extinguishing forest fires, saving wood, preventing and controlling forest diseases and insect pests, imposing logging quota, prohibiting deforestation, planting forests and closing hillsides for afforestation. Zhou Enlais forest protection ideology has distinctive features: first, relying on the masses and protecting the vital interests of the masses; secondly, placing forest protection in a bigger picture to give an overall consideration.

Key words: Zhou Enlai; forest protection; ideology

1966年2月,在全國林业工作会议召开前,周恩来曾对林业部负责人说:“我当总理十六年,有两件事交不了账,一是黄河,一是林业。林业是抓晚了。”223日,在同出席会议的西北各省、自治区林业厅(局)长和西北林业建设兵团以及林业部负责人谈话时,他也曾说:“我最担心的,一个是治水治错了,一个是林子砍多了。治水治错了,树砍多了,下一代人也要说你。”3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周恩来做了大量与森林保护有关的工作,并发表了许多与森林保护有关的文章、讲话、谈话、批示、函电、署名文件等。笔者尝试对周恩来的森林保护思想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与总结。

一、保护森林的重要性

1950年4月14日,周恩来在政务院第28次会议上讨论《关于全国林业工作的指示》时指出:“森林不增加,就不能很好地保持水土,森林对农业有很大的影响。”45月16日,他同林垦部部长梁希联合署名发布了《关于全国林业工作的指示》。指示揭示了当时森林的现状:“我国现存的森林面积约占领土百分之五,木材产量向感不足,对天然灾害之袭击无法保障。而大部分地区对森林的破坏和滥伐行动,迄未停止。”1因此,指示强调:“我们当前林业工作的方针,应以普遍护林为主,严格禁止一切破坏森林的行为。”2此后,周恩来从多个方面,反复地强调保护森林的重要性。

(一)从历史角度反思破坏森林的危害

中国历史悠久,创造了灿烂辉煌的文明,但是文明的发展是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对此,周恩来多次进行反思。1957年11月4日,在接见埃及文化代表团时,他说:“古老文化还损伤了大自然,中国有林的山只有百分之十,好多都是荒山,古代人只知建设不知保护森林,后代子孙深受其害。”31964年6月21日,在接见英国前坎特伯雷教长约翰逊夫妇时,周恩来也说:“中国最缺乏的资源是森林,与有古文化的中亚细亚和中东比起来也不少,但比其他地方少多了。”4何以如此?周恩来认为:“古文化国家,用得多,种得少。战争的破坏,日本人侵略中国时及蒋介石统治时期砍了一些,但是砍的主要是靠近城市的地方。”5中国森林的破坏以北方地区最为严重。1958年4月2日,周恩来接见罗马尼亚政府代表团时说:“你们的森林多。我们只有百分之十的土地上有森林。你们在飞机上可以看到西北地区大都是荒山”,“我们的文化古老,但是树都被砍掉了。北方最古老,树砍得也最多”6。同时,南方某些地区的森林破坏也很严重。1961年4月14日,周恩来陪同缅甸总理吴努夫妇在云南省热带作物研究所参观时说:“我坐车从思茅到景洪的途中,见到毁林开荒很严重。世界上位于北回归线附近的许多地区,历史上原始森林都很茂密,由于乱砍滥伐,毁林开荒,导致水土流失而变成了沙漠。”7

在反思的同时,周恩来以史为鉴,多次强调要保护森林。1950年8月24日,周恩来在中华全国第一次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上强调:“不科学的采伐,没有护林和育林,森林地带也会变成像西北那样的荒山秃岭。”8针对西双版纳地区的森林破坏,周恩来认为:“西双版纳位于北回归线附近,如不注意保护森林和水土保持,后果也会是很严重的,到那个时候,我们就会成为历史的罪人。”9此外,1962年6月23日,在去延边农学院视察的路上,周恩来说:“森林保护不好,子孙后代要骂我们的。”1同日,他在中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委常委会议上也强调,“西北有些地方现在变成了荒山,原来是各民族的摇篮”,要引以为戒,“军隊修工事、修营房、修公路、开荒、打靶五件事,都要保护好森林”,“不能破坏森林。破坏了森林后代要骂我们的,那还搞什么社会主义”2。

(二)保护森林是预防自然灾害的重要措施

中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每年都会发生各种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如1950年4月下旬,苏南、苏北连降大雨,大量耕地被淹,灾民和饥民多达890万,约占当时江苏地区总人口的1/4。3周恩来认为,森林对“防止水旱风沙灾害都有重大的意义”4,“在未经过大搞造林、大搞水利等项工作之前,水、旱等灾害是难以避免的”5。1951年9月7日,周恩来在政务院第101次政务会议上讨论全国灾情问题时的讲话中指出:“把树都砍光了,水灾就来了。”61952年12月26日,周恩来在《关于发动群众继续开展防旱抗旱运动并大力推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中,进一步指出了砍伐森林是导致洪灾的重要原因。他认为,“由于过去山林长期遭受破坏和无计划地在陡坡开荒,使很多山区失去涵蓄雨水的能力”,“是河道淤塞和洪水为灾的主要原因”7。1963年11月21日,在接见阿富汗国务大臣阿布杜·卡尤姆时,周恩来向其咨询了阿富汗处理水库淤泥的办法。8在谈话中,他指出:“长江上游地区由于开垦荒地过多,砍伐的森林也多,因此泥沙更易流失。”91964年12月20日至1965年1月5日,周恩来出席了全国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会议期间,看到关于江西兴国地区由于水土流失严重、河床逐年升高的提案后,他指出:“解决兴国的淤沙,一要挖沙筑坝,二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严禁滥砍乱伐上游的森林,大力植树造林,搞好水土保持,固住泥沙不下流。”10关于森林预防风灾的重要性,1960年2月10日,周恩来在海南岛视察时,警示中共海南区党委领导人:“儋县、澄迈、琼山成片地开荒,把森林砍掉了,将来台风一来就会顶不住。”11另外,在全国政协四届一次会议召开期间,周恩来也说过:“造林是百年大计,黄河流域可以造林固沙挡风。”12

(三)保护森林是治理黄河等的重要保证

黄河是中国的母亲河,在哺育中华民族成长的同时,也为中华民族带来了苦难。治理黄河是中国历朝历代的要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也不例外。黄河上游地区森林大量被砍伐所造成的水土流失,是下游洪水泛滥成灾的重要原因。对此,周恩来有着清醒的认识。1964年12月18日,他在由中央部委、省区负责人以及水利专家、治黄科技人员参加的治理黄河的会议上所作的总结发言中指出:“总的战略是要把黄河治理好,把水土结合起来解决,使水土资源在黄河上中下游都发挥作用,让黄河成为一条有利于生产的河。”1修建三门峡水库是新中国治理黄河的重要措施。1958年4月24日,周恩来在研究三门峡工程问题现场会议上的总结发言中强调,不能孤立地解决三门峡问题,“三门峡水利枢纽规划是全面的,因此要联系整个黄河流域干支流,上中下游。而这个中心基础就是水土保持。因此就必须各方配合,不是单依靠上游,也不是单依靠下游,上中下游都要搞,要各方配合”2。发言中,他提出了6条具体规划。其中,第3条是“植树种草”,第5条是“保持绿化”3。1966年4月5日,周恩来在河北岳城水库同干部、群众、科技人员谈话时,对三门峡水库工程水土保持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反思。他指出,“三门峡水库是很大讽刺,想上游水土保持很快生效,实际上没那么快”,“现在修水库,大坝完了不能算完,防洪、灌溉、水土保持都要管。水利部门要负责到底,又是工,又是农,又要造林”4。

二、保护森林的措施

1962年11月2日,周恩来约林业部有关负责人谈林业问题,在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成立东北林业和农垦2个总局的决定草稿时指出:“再不能把破坏自然看做是慷慨了”,“违背了自然规律就会什么都做不通”5。为了避免与减少因大量砍伐树木而遭受到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周恩来提出了许多保护森林的措施。

(一)预防与扑灭森林火灾

火灾是导致森林面积减少的重要原因。仅1951年上半年,全國就发生森林火灾4 270次,受灾面积达3 450万亩,是同一时期造林面积的12倍,损失木材677万立方米。6周恩来对森林防火与灭火工作十分重视。他认为,保护现有森林免受火灾破坏,“为林业工作中一项严重的任务”,“应引起普遍重视,并应尽最大的努力发动组织群众,严加防止,尤其是对大面积国有林,一定要保证其安全”1。

1950年9月12日,周恩来在给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乌兰夫的电报中强调,“今年下半年和明年应集中力量消减可能而且必须防止的火灾继续发生”2。在接到抚松、靖宇、临江、阿尔山、牙克石、扎兰屯、博克图等地发生森林火灾的报告后,周恩来于1951年10月7日,发电指示东北人民政府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领导人:“望督促各级政府,加紧防火、救火。”3对1951年各地发生的森林火灾,周恩来认为“非严加管制不可”4,“并责成有关区对其应负的责任进行检讨,保证今年不再重犯,并以书面报院”5。对林业主管部门不上报森林火灾的问题,周恩来认为,光批评不是办法,必须进行严肃处理。1965年5月23日,在听取林业部副部长惠中权汇报工作时,对该部某副司长不上报森林火灾问题,周恩来指出:林业部“首长手太软了”,“魄力不够”,“要雷厉风行,先给那个副司长一个口头警告,然后副部长马上坐飞机亲临前线指挥灭火”6。同时,他要求林业部指定1名副部长专管森林防火、灭火工作,若专管副部长不在时,由在家的副部长兼管。

关于如何预防与扑灭森林火灾,周恩来认为,首先应禁止烧山燎荒。在1953年7月9日政务院第185次政务会议通过的,由周恩来署名,并于9月30日正式发布的《关于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的指示》中,指出:“森林火灾的原因,大部分由于烧垦烧荒,因此,防止森林火灾仍须禁止烧垦烧荒。”7除禁止烧垦烧荒外,1952年3月4日,周恩来在《关于严防森林火灾的指示》中,提出了一整套护林防火措施:(1)山火易发季节,山区及山区附近的各级政府应将森林防火列为中心工作之一,由首长负责,亲自布置、检查与督促;(2)对大面积的山林,根据行政区划,实行分区分段负责制;(3)适当照顾群众的副业生产,并给山区群众以护林任务,使其生产组织和生产任务完全同护林组织和护林任务结合起来;(4)在山区和山林附近地区,说服群众以割草代替烧荒垦荒;(5)防火期间,通过林区的火车乘务员、公安员要严防机车喷火和锅炉抛火;(6)清查大面积国有林内的零星住户,必要时,说服并帮助其迁居或集居;(7)林区的机关、部队、工矿企业及农场等除负责搞好所属范围内的护林防火外,协助政府防止附近地区的山林火灾;(8)山林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应把灭火工作视为最紧急的任务,领导干部要亲自动员和领导群众入山灭火,附近驻军应积极参加灭火工作;(9)火灾发生地区的一切交通运输机构应给灭火人员以交通运输和通讯便利;(10)各大行政区及省的检察机关注意检查各级地方政府对护林防火工作的布置与执行情况。1另外,1965年5月23日,周恩来指示林业部与化工部联合研究化学灭火问题,“一年不行二年,二年不行三年,十年以至二十年总是要行的”2。此外,1974年1月初,周恩来指出,“森林起火是每年的大事”,各地在规划中,应考虑到“打火、防火工具和其他措施”3。

关于中苏边境地区的护林防火工作,1967年4月,周恩来发布指示要求:“中苏边境发生火灾,要立即出动部队或飞机,及时扑灭。越快越好。打早、打小、打了”,“中苏边境失火,应派人查明情况,立即上报”4。

(二)制订采伐指标,严禁乱砍滥伐

1950年5月16日,周恩来在《关于全国林业工作的指示》中强调,“为着发展交通,需要枕木电杆,为着恢复建设,需要大批木材,应制订各森林区的合理的采伐计划”,并制订了1950年森林采伐指标是木材4 057 382立方米。5同时,指示规定,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私自采伐公有林。指示指出:“公有林(包括国有林)应由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或中央委托之各级林业机构经营采伐,统筹供应公私用材,其他任何机关、部队、学校或企业,不得借口任何理由,自行采伐。个别地区驻扎部队,如确因自用燃料无法购得必须樵采时,得在公有林采伐,但必须经当地专署以上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机关核准,指定区域,作合理的修枝疏伐,并须照缴山价。”69月12日,周恩来专门给乌兰夫发电报,强调“采伐不得超过规定任务”,“不能把采伐木料当成财政任务去抓”,“应科学合理地去采伐”7。针对柳州等地倒卖木材问题,1951年8月13日,周恩来专门电示中南局第二书记兼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邓子恢,要求将“采伐管理工作立即统一于农林厅”,地方政府“不得以砍伐或卖木材解决财政问题”8。

而后,周恩来多次对此问题进行强调。1951年8月13日,周恩来在《关于节约木材的指示》中,要求对国家计划外的森林采伐加大处罚力度。指示规定:“地方人民政府除国家布置伐木任务应予以完成外,不得再用采伐木材方式,解决地方财政问题,违者依法论处”;“任何公营企业、机关、部队、团体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任何名义采伐木材和经营买卖木材生意,违者依法论处”9。1952年3月2日,周恩来在给毛泽东、刘少奇等人的信中,提出了1952年全国拟伐木795万立方米的计划。1此外,周恩来先后还提出了1962年、1963年、1967年的森林采伐计划。其中,1962年的指标是2 400万立方米2,1963年的指标是2 500万立方米,1967年的指标为4 000万立方米。3

(三)节约木材

节约木材是保护森林的重要手段。1950年5月16日,周恩来提倡在全国“推行节约木材的社会运动”4。1951年8月13日,周恩来指出,在全国生产建设中,存在木材供不应求与严重浪费、使用不合理的矛盾。因此,他强调:“全国必须厉行节约,防止浪费。”5关于如何节约木材,避免浪费,周恩来提出了许多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10个方面:(1)各级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应严格审查各单位的木材需求计划,严禁虚报多领,并根据木材来源,嚴格审查各工程建筑计划;(2)各需要木材的部门除贸易部门外,不得转让或出售经国家统一计划调拨的木材;(3)各公营企业、机关、部队、团体、学校的一切工程建筑应将需用木材数量减至最低标准;(4)使用木材力求经济合理;(5)逐渐对枕木、电杆以及某些土木工程用材进行防腐处理,延长使用年限;(6)造纸原料尽量用竹头、芦苇或其他纤维植物;(7)提倡用煤炭燃料,禁止将成材木料当燃料出售;(8)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和检察机关应经常检查各单位的木材使用情况,对节约木材的进行表扬,对浪费木材的进行惩罚;(9)教育干部、群众节约使用木材,并将节约使用木材订入爱国公约6;(10)搞好木材的节约代用和综合利用7,尤其要搞好煤矿坑木的节约代用8。

(四)搞好森林病虫害防治

关于病虫害对森林的危害,1953年9月30日,周恩来指出:“病虫害对森林的为害已日益加重,特别是虫害的蔓延和猖獗,对森林的为害尤为严重。”9因此,他要求:“各地必须深入地吸取和研究当地群众扑虫经验,发动群众积极扑打,同时根据现有可能,利用各种科学办法有效地加以防治。”10

(五)植树造林

1950年5月16日,周恩来在《关于全国林业工作的指示》中要求:“在风沙水旱灾害严重的地区,只要有群众基础,并备种苗条件,应选择重点,发动群众,斟酌土壤气候各种情形,有计划地进行造林,并大量采种育苗以备来年造林之用。”1同时,拟订了1950年的造林计划:采集树种3 624 825斤,育成苗木49 223万株,造林1 771 842亩。2

周恩来认为,植树造林应从我做起,人人都应养成植树造林的好习惯。1964年5月7日,他在听取林业部副部长惠中权汇报工作后,要求“从中央到地方,每个负责同志,除年老有病的,每年都要带头种种树。要养成一种风气,并对此事作出相应的规定”3。1971年11月15日,在同美国友人韩丁等人谈话时,周恩来认为大寨的缺点是山上的树少。他指出:“主要还是习惯,这也是中国古老民族的缺点:伐木多,不喜欢种树。要养成种树的习惯不容易。我们看出了这个问题。”4

周恩来非常关心与关注各地的植树造林工作。1960年2月10日,他要求海南地区的造林工作“要三年搞出一个样子来”,做到“三年小变,五年大变,八年全部变”5。1966年1月28日,在听取天津市关于农业工作汇报时,周恩来指出,北京大兴和河北安次、武清等地铁路、公路两旁的绿化搞得不好。因此,他要求“北京、天津、河北要比赛”,在铁路、公路两旁“研究种一些耐碱的树,把京山线、京津公路两侧都要搞得像北京市区到飞机场那条路那样”6。2月23日,在同出席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的西北各省、自治区林业厅(局)长和西北林业建设兵团及林业部负责人谈话时,周恩来强调“林业部要把主要力量放在南北方造林上”,并特别指出“西北地区造林要集中在黄河泥沙主要来源地区,不要孤零零地分散搞。分散了,投资很大,功效很小,起不了多大作用”7。同时,他对北京周边植树造林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批评。他说:“林业部到处提倡植树,可是在眼睛鼻子底下,就是到北京机场这一段路好,北京到天津的路上最难看了。十多年了,要你们在铁路两旁植树,就是不种,可难看了!有人讲公路上好一些,可是我从火车上看公路,也是一样。”8

此外,周恩来认为,在水利工作方面,除了一般性水利工程外,应注意植树造林工作。1956年8月14日,在同印度政府计划考察团全体代表谈话时,周恩来指出:“我们的祖先没有注意,把许多山上的树木砍伐过多,以致形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因此现在要注意植树造林,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9

(六)封山育林

在《关于全国林业工作的指示》中,周恩来提出了1950年封山育林4 312万亩的计划,包括西北地区4 300万亩、东北地区12万亩。1随后,各地按计划开展了封山育林工作。至1953年9月,“不少荒山经封山育林后,已逐渐成林,并开始发生保持水土的作用”2。但是,在封山育林中,存在一些诸如忽视群众樵采、放牧等问题。为此,1953年9月30日,周恩来要求,封山育林工作“必须根据荒山的条件和育林的可能性,尤须照顾到樵采放牧等需要,在群众自觉自愿基础上进行封禁。至于哪些山要封,哪些山不封,何时封禁,何时开禁;同一山区,哪些树种封禁,哪些树种不禁,则可由各乡各村群众或经过人民代表会议自行决定,各级人民政府不应再作硬性规定,或列为任务,向下布置”3。

三、周恩来森林保护思想的特色

周恩来在提倡森林保护时,强调群众是主要依靠力量,并以群众的利益为依归,尊重与照顾群众的实际需要。同时,他跳出就森林保护谈森林保护的狭小格局,将森林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进行整体谋划。

(一)依靠群众,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将群众尤其是“六亿农民”4作为保护森林的主要力量,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在保护森林的过程中,切实保障群众的实际利益,是周恩来森林保护思想的重要特色。1952年1月28日,周恩来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加强老根据地工作的指示》中指出:“老根据地多系山地,生产条件比较困难,应该本着解决群众当前生活困难与长期建设相结合的方针,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恢复与发展农林畜牧与副业生产。”5其中,在林业方面,他认为:“提倡封山育林,禁止烧山燎荒,滥伐林木,挖掘树根,但必须照顾群众当前生产与生活的需要,反对机械地封死,进行合理的砍伐。在有条件地区应积极发展茶、桑、桐、橡、茶油、漆、果树等经济林木及其他用材林、薪炭林,并根据当地条件发展采集药材及竹木编制等副业。”6

1953年9月30日,周恩来在《关于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的指示》中,反思了林业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脱离群众、对群众的利益缺乏照顾的缺点和错误。他指出,在林业工作中,因对“造林、育林、护林所依靠的主要是小生产者的个体农民这一点认识不清,并对他们的私有性、分散性的特点与困难估计不足”,出现了下述缺点和错误:(1)造林计划过大,要求过高,出现了分派任务、强迫命令等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现象;(2)对南方私有林政策不明确,过多地干涉了私有林的采伐与买卖,打击了农民经营林木的积极性;(3)封山育林工作对附近农民的生产与生活缺乏应有的照顾,引起部分农民与林农不满。1为了纠正上述偏差,他要求开展群众性造林、育林、护林工作,发挥群众的作用,并照顾群众生产与生活上的需要,将群众的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在造林方面,各级政府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土壤、地形、树种等情况以及群众的固有习惯和生产能力等,同当地群众商量,制定合理的造林计划,发动群众分头分年逐步实现,并照顾小农的私有利益。在育林方面,尤其是在江南各私有林区,积极提倡与推广群众育林方面的丰富经验。在护林方面,尤其是在森林防火上,“尽最大的努力发动组织群众”,但不可搞一体化,须顾及到各地的实际情况与群众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如少数民族地区的烧山习惯、江南朽木林区插条时的“炼山”习惯以及山区群众“靠山吃山”习惯。2

(二)将森林保护放在大格局中,进行通盘考虑

周恩来林业保护思想的另一重要特色是不就森林保护而单纯地谈森林保护,而是将森林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通盘进行考虑。周恩来认为,在预防自然灾害方面,农业、林业、水利应联合起来。1953年6月19日,面对当时已经出现的灾情,周恩来强调:“今年的情况不要盲目乐观,现在已有灾情,但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需要农、林、水利与天作很大的斗争。”38月20日,周恩来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说明:“防洪、防旱、防涝,三者应该结合起来,农、林、水利,都不能孤立地办事。”4

此外,周恩来将林业发展,尤其是森林保护,同农业、牧业、渔业、副业、工业等的发展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考虑。1962年10月17日,周恩来在中共中央召集的民主人士座谈会上所作的报告指出:“我们发展农业,是全面地发展,不仅要发展粮食,而且经济作物如棉花、油料跟其他的经济作物,也要平衡地发展,林业、畜牧業、水产、副业也要发展。”511月8日,周恩来在接见出席国营农、林、牧、副、渔业安置城市精简职工和青年学生汇报会的代表时也强调,搞农垦时,农业、林业、渔业、副业“必须全面搞”,且“要注意相互关系”6。1964年4月28日,周恩来在接见阿尔巴尼亚审批设计全权专家组时,进一步指出:“搞工业必须同国内的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等结合起来,同广大农村的副业生产结合起来”7。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以后,周恩来长期关注我国林业的发展,十分重视森林保护工作。他发表了大量与森林保护有关的文章、讲话、谈话、批示、函电、署名文件等,较为系统地论证了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许多保护森林的具体措施,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森林保护思想。

[作者简介:张金林,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古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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