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描写贵“精”,而不在多
2017-07-11
果戈理夸俄国人之善于给别人起名号——或者也是自夸——说是名号一出,就是你跑到天涯海角,它也要跟着你走,怎么摆也摆不脱。这正如传神的写意画,并不细画须眉,并不写上名字,不过寥寥几笔,而神情毕肖,只要见过被画者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谁;夸张了这人的特长——不论优点或弱点,却更知道这是谁。
——鲁迅《五论“文人相轻”——明术》
人物的职业阶级等之外,相貌自然是要描写的,这需要充分的观察,且须精妙的道出,如某人的下巴光如脚踵,或某人的脖子如一根鸡腿……这种形容是一句便够,马上使人物从纸上跳出,而永存于读者记忆中。反之,若拖泥带水的形容一大片,而所有形容的可以应用到许多人身上去,则费力不讨好。人物的外表要足以烘托出一个单独的人格,不可泛泛的由帽子一直形容到鞋底;没有用的东西往往是人物的累赘。读者每因某项叙述而希冀一定的发展,设若只贪形容得周到,而一切并无用处,便使读者失望。我们不必一口气把一个人形容净尽,先有个大概,而后逐渐补充,使读者越来越知道得多些,如交友然,由生疏而親密,倒觉有趣;也不必每逢介绍一人,力求有声有色,以便发生戏剧的效果,如大喝一声,闪出一员虎将……此等形容,虽刺激力大,可是在艺术上不如用一种浅淡的颜色,在此不十分明显的颜色中却包蕴着些能次第发展的人格与生命。
以言语,面貌,举动来烘托出人格,也不要过火的利用一点……这容易流于浮浅,有时候还显着讨厌。这在迭更司手中还可原谅,因为他是幽默的作家,翻来覆去的利用一语或一动作都足以招笑;设若我们不是要得幽默的效果,便不宜用这个方法。只凭一两句口头语或一二习惯作人物描写的主力,我们的人物便都有成为疯子的危险。我们应把此法扩大,使人物的一切都与职业的家庭的等等习惯相合;不过,这可就非有极深刻的了解与极细密的观察不可了。
——老舍《人物的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