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路径研究
2017-07-10王红福
王红福
摘 要:我国的体育事业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在世界体育界广受好评,尤其是体操、乒乓球、羽毛球、举重等项目在世界级比赛中一直处于首位。所以说体育事业在我国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也是体育界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通过对各种参考文献的研究,采用了逻辑分析的方法对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进行了详尽的叙述。我国应该从宪法的角度着手,建立起健全的体育社会组织立法,依法对体育社会组织进行改革,使其尽快进入法制化发展的行列。另外,对于体育社会组织的管理和举办单位应该实现“管办分离”的改革目标,这样才能使体育社会组织具有更为宽广的发展空间。最后,为了使体育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它的服务性,承担起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国家应适当降低和放开它的注册门槛,对其市场行为进行严格的控制。
关键词:社会体育组织 改革 发展 管办分离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7)12(b)-0156-03
我们日常所使用的社会体育服务的主体大多数是由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提供的,所以说社会体育公共服务买卖主体是我们每一个公民都需要进行分析的分体。社会体育公共服务自身具有不可突破的局限性,在很大程度上它不能满足社会大众的多元性需求,所以我们不得不把购买的卖方主体转向社会的私营企业。而国务院出台的《意见》为我国买卖双方给予了交易的法律层次的保障。作为买方的政府部门向提供服务的卖方私营组织购买服务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私营组织的发展。
1 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历史的阶段分析与存在的问题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也使得我国的体育社会组织也经历了几起几落的发展,但是总的发展还是朝着进步的方向进行的,并且我国的体育事业也取得了值得世界稱赞的成绩。因此本文将我国的体育社会发展大体分为5个发展阶段。
1.1 体育社会组织启动建设阶段(1949—1966年)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领导阶层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的重要性,因此党和政府建立起了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在1952年我国成立了第一个体育社会组织,那就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总会的重要任务就是建立起初步的体育运动计划,并且监督下层的体育社会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总会对各项体育运动制定出了活动规则和制度;对体育竞赛进行宣传和组织,选拔优秀队员进行训练,参加国家、世界级的体育竞技运动;组织设计出版体育刊物;培养体育社会事业的管理人才;对全国的重要运动场地的设施进行检查。由于当时的财力和物力主要掌握在政府部门的手中,而体育社会组织不属于社会政府部门,他们没有足够的财力和物力来发展体育事业。因此,此阶段的体育事业发展较为缓慢。
1959年到1961年,我国的经济非常萧条,社会处于大饥荒时期。经济是社会的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所以经济发展速度决定了中国的体育事业的发展速度,这3年当中几乎没有一家社会体育团体成立。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期,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体育事业也随之发展起来,在1964年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仅一年的时间就产生了8个体育社会组织,那年成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高峰期。那个时代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时代,然而当时的体育事业仅仅是发展初期,缺乏独立性和公共性,只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一个延伸组织存在,没有发挥出它自身独特的意义。
1.2 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停滞阶段(1966—1976年)
1966年到1976年是我国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在这期间我国经济发展遭到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也遭到破坏,社会环境一片狼藉。我国的体育社会事业发展也遭到重创,社会体育场所关闭,体育活动也处于形式主义,失去了全民健身的真实意义。没有经济的保证,体育事业的发展处于瘫痪状态。
1.3 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恢复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
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社会经济复苏,随之带动了我国政治、文化的迅猛发展。当时我国各种社会组织发展迅速,使得我国民营企业得以快速发展。1984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通知》为我国的体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当时的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受到奥运会争光计划的影响,国家的资金还是大部分投入到了竞技体育事业当中,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空间仍然十分狭隘。
自1988年以后我国的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得到了一定的保障,有了较为宽广的发展空间,但是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还是有着一定的局限性,所以这些体育社会组织尤其是非营利性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十分缓慢。另外,当时政治局面动荡不安,使得民间自由结社的行为受到很大程度的遏制,政府对社团的活动干预过多,以至于当时的“官办体育”特点十分明显。
1.4 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徘徊期(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2012年)
20世纪90年代初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已经站稳脚跟,计划经济是当时的经济主要形式。传统的由政府全面掌控的体育活动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在经济市场化、社会主义生产和生活的社会条件下,人们的层次多样化,人们的需求也多元化。所以政府部门也逐渐由体育活动掌控者逐渐向监督、调控者的身份进行转化。政府部门在监督、调控过程中,及时发现社会组织的需求,在必要的时候给予经济和政策上的支持,切实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保证其顺利展开活动。政府的监督和调控功能是时代的需要,也是体育改革的大势所趋。
1.5 体育社会组织全面发展时期(2013年至今)
从2013年至今,我国从国家层面和人们的观念层面都体现出了体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我国的体育社会组织进入全面发展时期。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了政府和社会体育组织的正确关系,要求国家和社会充分尊重体育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能动性,使体育社会组织朝着积极健康方向发展。同时这一时期市场竞争体制占有经济的主体形式,在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上也恰当引入其原理,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积极朝着社会化方向发展。同年国体局局长在会议上也明确提出了政府部门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应当是引导者和指挥者,明确了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创新思维的积极作用。在国内经济一片大好、国家政策积极的支持之下,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
2 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弊端
通过以上对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这些组织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弊端,这些弊端严重限制了其发展速度。
2.1 体育社会组织缺乏独立性,不能独立自主地发展
长期以来,体育社会组织都是由政府的附属部门进行操控,他们的目的也是为了政府部门的需求而进行活动。所以这些体育社会组织的目标的设定、活动的组织、规章制度的制定、经费筹集等都是依赖于政府或者是体育主管部门,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自主,所以它提供的服务也就很难服务于社会大众,这些原因都是导致社会体育组织发展缓慢的致命因素。
另外,政府和体育社会组织没有明确的权利和责任的分工,体育社会组织往往是政府行政权力的衍生物,不能够担当起独立举办活动的重任,它提供的服务质量也比较低下,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这使得人们对体育竞赛的严肃性产生了怀疑,也失去了社会体育组织在人们心目中的威信。长此以往,严重制约了人们参加体育竞赛活动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
2.2 体育社会组织数量少,难以形成规模
我国的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受到我国国情的影响,从开始的建立,到文革期间的停滞,再几经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的迅猛发展,虽然说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有了较大发展,但是还是难以满足现在人民群众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长期这样发展下来,人们对于体育社会活动的参与欲望逐步降低,使得组织的规模逐渐缩小,社会体育组织的数目也不断减少,这对于组织的扩充非常不利,同时对于社会体育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也产生了严重的威胁。两者相互限制,使得组织的建设逐渐走向衰败。
2.3 受体育社会组织专业化程度的影响,服务水平低下
目前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缺乏专业指导,在制度的建立、人员管理、福利待遇制定、活动开展上都缺乏专业性、法律性的指导,这严重限制了组织的发展,制约了其自我的提高。
3 体育社会组织良性发展的有效途径
3.1 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依法推进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
健全的法制是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保障,它能够把体育社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并且监督、制约其健康发展,同时法律也为体育社会组织提供了发展的平台。因此,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从而为社会组织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3.2 切实实现“管办分离”,为体育社會组织的发展提供自由空间
体育社会组织本质是为社会提供服务,它不以盈利为目的,本应该独立于当地政府,然而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需要政府部门提供法律、资金、人力保障。所以在这些团体发展过程中就出现了“管办不分”“政社不分”的情况。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需求的提高,这些情况已经限制了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所以说政府部门就要勇于放权,把自身的角色定位在监督者和指导者的位置上,以保证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因此,要做好管办分离,要尽量使体育社会组织脱离出来,成为一支独立的力量,促进社会体育事业发展。
3.3 降低体育社会组织的注册门槛,严格控制其行为,提高其服务水平
目前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注册审批较为严格,体育社会组织建立过程较为复杂。社会对已经成立起来的组织优惠政策少,税收沉重,造成其生存发展困难。这样就导致这些组织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水平较低。因此,政府要改革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审批制度,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加强基础性工作的实施力度。要减少注册的程序,尽量使程序简单化,为体育社会组织开辟更好的途径,让体育社会组织更好、更快地发展,从而提高其服务水平,为人类服务。
总之,人们的生活水平在逐步提高,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那么如何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体育公共服务是社会体育界的一个重要课题。政府部门应当集思广益,制定出适合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优惠,确保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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