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司机职业现状调查
—— 以海南省A市为例1
2017-07-10马书红姚丽红
马书红,姚丽红
(三亚学院 跨文化研究中心,海南 三亚 572022;三亚学院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海南 三亚 572022)
摩的司机职业现状调查
—— 以海南省A市为例1
马书红,姚丽红
(三亚学院 跨文化研究中心,海南 三亚 572022;三亚学院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海南 三亚 572022)
对25名摩的司机的职业现状调查结果表明:48%的调查对象的收入不足以支付生活所需,对收入不满意的人达40%,这说明近50%的人的生存需要尚未得到满足;由于摩的司机的收入不稳定,且经常被罚款,因此,他们的安全感不高;摩的司机的教育水平普遍很低,44%的人因缺乏其他技能而选择经营摩的出租,这意味着他们的自我实现需要受到极大的抑制;大部分摩的司机不明白用于载客的车辆必须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因此,对被处罚感到委屈,可见,对摩的司机进行交通法规的普及教育,同时对他们进行劳动技能的再培训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摩的;职业现状;受罚态度;需要层次理论
一、引言
在我国的海南省,电动车和摩托车是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此外,两轮和三轮出租摩的也非常普遍。然而,摩托车不能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摩托车用于营运拉客属违法行为,因此交警会没收摩托车或对司机进行罚款处理,尽管如此,仍然有不少人从事摩的出租。摩的司机是社会中的一个独特群体,他们不仅要遭受风吹、日晒和雨淋,而且还要躲避交警的处罚,那么,他们对自己的这种职业和生存现状是什么态度?对于交警的处罚是理解、接受还是对抗?他们作为人的基本需要是否得到满足?这些问题具有现实意义,非常值得研究。
2014年底,我们对海南省A市的25名出租摩的司机进行了调查,我们首先论述本研究的理论框架和问卷的内容,然后分析调查的发现,最后得出结论。
二、理论框架
本研究以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为框架。早在1954年,马斯洛就把人的需要分为5个不同的层级,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1967年他进一步完善自己的理论,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层次,即超越性需要。
生理需要处于最低级的层次,涉及人的衣、食、住、行等身体的需求,是人生存的前提;安全需要是个体对生命的稳定与生存保障的渴望,具体表现在3个方面:“1.物质上的,如操作安全、劳动保护和保健待遇等。2.经济上的,如失业、意外事故、养老等。3.心理上的,希望解除严酷监督的威胁,免受不公正待遇,工作有应付能力和信心。”[1]
社交需要指人对爱、友谊和归属的需求,人都渴望来自他人的关爱、理解、温情和接纳,在与人互动的过程中,人总是追求一种归属感,渴望成为某个团体的一员,与团体成员建立信任与友爱的关系,获得团队的支持、倾听和帮助等。
尊重需要的内容包括内外两个层次,内部的尊重指的是个体的自尊,涉及自我形象、自信心、胜任感、渴望获得独立和自由;外部的尊重来自他人与社会对个体的认可、赞赏、尊重、关注等。自我实现需要是高级需要,在此层次,个体竭尽全力释放个人的各种潜能,以实现个人成长,并使自己达到卓越的境界和理想的目标。在需要层级的最高层面是超越性需要,到达此层次的个体不再关注一己之需,而是超越和忘却自己,寻求与整个宇宙与他人生命的合一与共振,并时常有高峰体验出现,个体把真理、美、善、爱、宁静、崇敬、纯洁、诚实等作为生命的重要内容。[2]
与其他人一样,从事摩的出租的司机也有多重需要,那么,他们为何选择这个行业?他们对自己的生存需要的满足程度有何评价?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有何期待与向往?他们对执法人员和处罚持什么态度?我们将通过问卷来收集数据,并回答这些问题。
三、问卷设计
我们的问卷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个部分是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户籍(农户或非农户)、婚姻状态、生育情况以及从事摩的出租的时间;第二个部分包括7个内容,涉及调查对象(1)从事摩的出租的原因;(2)对出租摩的行业的优势与劣势的评价;(3)每日工作时长;(4)对月收入的评价;(5)是否打算长期从事本行业;(6)理想的职业选择;(7)对被交警处罚的态度。
问卷第二个部分中的题目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两种形式,比如,第3题“你决定从事摩的出租这个工作的原因是什么?”属于开放式题目,调查对象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回答;而第4题“你喜欢这个工作的哪些方面?”则给出5个选项供调查对象选择:(1)工作时间自由;(2)赚钱多;(3)比其他工作轻松;(4)有更多与他人交往与交流的机会;(5)其他,由于这样的题目预设了一些可能的答案,因而属于封闭式的题目。
四、调查对象的背景情况分析
表1和表2归纳了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在25位调查对象中,只有1位是女性,其他都是男性。从事摩的出租的司机中,84%的司机的年龄在50岁以下。56%的司机上过初中;只有24%的司机受过高中教育,而上过小学和从未受过教育的人占总人数的20%,可见,从事摩的出租的人的教育水平都不高。开摩的的时间在10年以上的人只有16%,而从事此行不超过1年的人为40%,此数据表明近年来加入摩的行业的人数呈上升趋势。
在25人中,只有1人持有城市户籍,其他都为农村户籍。84%的司机都已结婚,而所有结婚的人都有孩子,这说明大部分摩的司机的家庭都比较稳定,同时他们也承担着养育孩子的巨大责任。
表1 调查对象的性别、户籍、婚姻和生育情况
表2 调查对象的年龄、教育背景和从事摩的营运的时间
五、调查结果分析
我们将从7个方面逐一分析问卷调查的结果,第一个问题涉及调查对象选择从事摩的出租的原因。
(一)从事摩的出租的原因分析
表3 调查对象从事摩的营运的原因
在全部调查对象中,有11人(44%)从事摩的营运并非出于自己的选择,而是没有其他技能(20%)和迫于生活所需(24%),这说明44%的人由于自己的教育水平和技能的限制,认为自己在工作的选择上受到限制,出于无奈而成为摩的司机。16%的人认为摩的营运比其他行业的收入高,他们为了增加收入而转入此行。为了拥有更大的工作自由度而选择此行的人只有12%,认为此行比其他行业更轻松的人占12%,而真正喜欢摩的行业的人只有8%。这些结果表明,绝大多数的摩的司机从事本行不是出于兴趣,而是基于生存这个现实的原因。
(二)对摩的行业优劣势的评价
问卷的第二个问题要求调查对象评价他们喜欢本行的哪些方面,不喜欢哪些方面。这个问题可以揭示摩的司机对本行的优势和劣势的评估。表4的结果表明,64%的人认为从事本行最大的优势是工作自由,不受固定的上下班时间的限制,也不受上司的管束。认为本行比其他工作更轻松、比其他工作赚的钱更多的人分别占24%,只有4%的人认为本行可以提供更多与人交流的机会。
从问卷的结果看,调查对象认为本行最大的劣势是受交警的处罚与干涉,有78%的人选择此项。经受日晒雨淋是第二大劣势(40%),这是天气对本行施加的不利影响。从事本行的第三个不利因素是收入不稳定,每日的摩的乘客人数是变动的,比如,雨天的乘客比晴天少。摩的行业的第四个劣势是竞争大,这个结果与表2中40%的人从事本行不到一年有关,当更多的人加入摩的营运队伍,成为专职或兼职摩的司机,这自然会造成乘客的分流,增加本行的竞争。有12%的人认为收入不高也是本行的一个劣势,这个结果与24%的人认为本行的优势是“比其他职业收入多”形成反差,这说明从事本行的一部分司机的收入高于另一部分司机,因此,高收入与低收入的司机把本行的收入分别列为优势和劣势这两个对立的、不同的类别。
在表4中,还有一个有趣的结果,即64%的人认为摩的行业最大优势是工作自由,比如没有上司的管束与监督、工作的起止时间可以自行决定等,但同时,76%的人把受交警处罚列为本行最大的劣势。这两个数据都与自由有关,在本文的理论部分,我们指出渴望自由是尊重需要的一个子内容,摩的司机在享受工作自由的同时,陷入被交警处罚的不自由中,这就形成一个矛盾的结果,即本行的最大的优势恰恰又是它最大的劣势,这是本调查的一个重要的发现。
表4 调查对象对摩的行业优劣势的评估结果
(三)日工作时间
在25位摩的司机中,每天工作时间在11至16小时之间的人数为6人(24%),工作10小时的有7人(28%),工作7至8小时的摩的司机有6人(24%),只有1人每日工作大约6小时(0.4%),日工作时数为4小时的有5人(20%)。
可见,每日工作在10小时及10小时以上的人占52%,即这部分人每日休息的时间较少。日工作时数在4小时的调查对象可能是兼职摩的司机,这一部分人在完成其他的工作之余,以摩托出租为附加收入。
(四)对收入的评价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摩的司机的月收入在2000到5000元之间,但我们不能肯定调查对象在回答月收入的数量时是否有所保留,因此,我们只能根据他们的回答进行分析。
表5 调查对象对月收入的评价
表5的结果显示,28%的摩的司机表示他们的月收入不够支付每月的生活消费,认为收支仅仅能够持平的人占20%,52%的人认为他们的收入足够负担每月的花费。调查对象对他们的收入状况是否满意呢?从数据来看,只有32%的人表示满意,24%的人可以接受这样的收入水平,但还有40%的人对目前的收入水平不满意。
(五)职业规划
在调查职业规划这个问题时,我们问了两个子问题:(1)你是否打算长期从事摩的出租这个工作和(2)你理想的工作是什么?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只有8个人(32%)希望长期从事摩的出租,有14人(56%)并不打算长期从事这个行业,另外有3人(12%)对未来的职业还没有明确的规划。这个结果表明,一半以上的人不会以出租摩的为长远的谋生手段和职业目标,或许是由于该职业的不稳定性因素(比如:经常被罚款或摩托被没收等)造成的。
关于理想职业的选择这个问题,有6个人认为理想的工作是做生意,这是由于他们认为从商可以发财致富;在这6人中,有一个人指出他希望从事的职业是“最稳定、不冒险的生意,只要有小小的收入,干一份对社会无害、没有生命危险的工作就安心了”,可见这个摩的司机并不喜欢摩的行业的风险,比如:被执法人员处罚或没收摩托。同时,他的要求不高,只要有“小小的”收入即可让他满足,此外,他还有具有道德感,希望自己的工作对社会无害。
调查对象中的2人认为理想的职业是做官,因为做官意味着有钱,这是这两位摩的司机对当官的好处的理解。此外,认为司机是理想职业的有2人、想当老板的有2人、想做教师的有1人,想卖夜宵的有1人;认为办公室工作是理想职业的有1人,只有一个人认为从事摩的出租是他的理想职业。
(六)对受罚的原因的理解
这个问题是我们此次调查的重点之一,我们让摩的司机解释执法人员禁止他们拉客的原因,由此可以发现执法人员和摩的司机在处罚的原因上是否存在一致的认识,如果他们的认识不一致,则可能引发冲突。在调查对象中,只有18个人回答了这个问题,有些摩的司机给出的原因不只一个,结果分析如下:
表6 摩的司机对受罚原因的理解
在18人中,有3人不知道执法人员为何对他们施以罚款或没收他们营运的摩托车,另外3人认为处罚的原因是执法人员想赚取罚金作为额外的收入,也就是说这3人认为罚款的目的不是为公,而是出于执法人员的私利,只有3人明确知道摩托车是禁止营运的。有2个摩的司机认为被罚是由于车超标的原因,国家对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外观尺寸、重量以及排量等有具体的参数要求,大于这些参数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则属于超标车。认为出于无牌照的原因被罚的司机有2人,有6人认为被罚与违法或阻碍交通有关,1人指出被罚是由于摩托不安全所致。上述结果表明,大部分调查对象并未认识到出租摩的被罚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虽然摩托车不安全、妨碍交通等因素也是禁运的部分原因。这说明,摩的司机缺乏基本的交通法规意识,因此,他们对于被罚的真正原因并不明了。
(七)对受罚的态度
表7总结了24位摩的司机对受罚的7种态度,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司机的态度多于一种。分析如下:
1.对受罚持无奈和无助态度的人最多,频数为14次,这表明很多人是无声而被迫地接受处罚,感觉自己无力改变这种状况;
2.选择“很愤怒,想打执法人员一顿”的摩的司机有6人,是第二高的频数,这说明一些摩的司机对处罚怀有极端不满情绪,如果场面失控,可能会演变为执法人员与摩的司机之间的冲突,这应该引起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尤其应该注意执法时的语言表述、方式与态度,避免激发摩的司机的对立情绪和对抗态度;
3.受罚时感觉“很委屈”的摩的司机有5人次,把辛苦挣来的钱作为罚金上交,是使摩的司机感到痛惜的一件事;
4.对于经常受罚从而感到习以为常的有3人,他们似乎对于处罚感到麻木;
5.自己虽然不情愿交罚金,但却能理解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的频数是2,这说明在所有调查对象中,能够理性地配合执法人员工作的摩的司机很少;
6.对象中有1人感到受罚是运气不好导致的,有1人在被罚时感觉“生活真的很艰难”。
表7 摩的司机对受罚的态度
六、结论
本研究以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为框架,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了海南A市25名摩的司机的职业现状,经过数据结果的分析,得出下列结论:
1.从事摩的出租的25名调查对象中,96%的人是农村户籍,已婚的21人全部都有子女,这说明出租摩的司机的家庭生活稳定,但同时也表明他们都承担着养家的重大责任;
2.在25名摩的司机中,每日工作10小时以上的人占52%,工作7-8小时的人有24%,但只有52%的人认为他们的收入足够支付日常的费用,对收入表示满意的司机占32%,而不满意的人数比例达40%,这说明尽管摩的司机每日付出很长的工作时间,有50%的人的生存需要尚未得到满足;
3.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安全需要包括劳动保护、操作安全、失业和养老安全、心理安全等内容,我们认为摩的司机的安全需要未能得到完全的满足,原因有四:
首先,把摩的作为交通工具营运并不安全;其次,摩的司机经常会被执法人员处以罚款,因此,在工作的时候,他们不只需要寻找乘客,还不得不敏锐地观察,以便躲避执法人员的处罚;
第三,有一半的摩的司机的月收入不足以支付其生活费用;第四,摩的出租是一个收入不稳定的行业,收入的多少取决于乘客对摩的的需要,调查结果显示,有40%的摩的司机指出本行业的收入不稳定,我们认为,在上述这四个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摩的司机的安全感不会高;
4.在25人中,受过小学教育的人占44%,上过初中的人占32%,只有8%的人读过高中,由于缺乏足够的教育,他们无法充分地释放自己先天的潜能,这不仅会限制他们在职业上的选择机会,还会妨碍他们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数据结果显示:大约44%的人由于缺乏工作技能和其他的工作机会而被迫选择经营摩的,只有2人是由于对摩的行业的兴趣而选择此工作,这就意味着他们的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会受到极大的抑制;
5.大部分摩的司机并不知道用于载客的车辆需要得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获得该许可证的摩的属违法营运,因此,对于被处罚感到委屈与无奈的频数是20,在被罚后想打执法人员的频数是6;值得注意的是:有3个调查对象认为执法人员是为了收取额外收入而对摩的司机进行罚款,因此,如果摩的司机了解营运的法规,认识到摩的营运属违法行为,或许他们产生这些情绪的可能性会降低;
6.关于理想职业的数据结果表明,有8个人认为经商或当老板是他们理想的职业,理由是从商更容易致富,这似乎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今社会人们对商业的一种态度:商业是累积财富的捷径;此外,有2人想做官,他们认为做官意味着有钱,这可能是官场贪污腐败对社会成员的一个负面影响,使一些普通百姓在“做官”与“有钱“之间划等号;想做老师的和办公室文员的各有一人。上述数据表明,这些摩的司机对理想职业的选择有非常务实的特点,更多的人选择了他们认为能够带来经济收益的两种职业——商业和当官,尽管普通的白领工作(教师和文员)可能显得“高、大、尚”,但由于并不实惠,因此,只有2人愿意选择这样的职业。
最后,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看,我们的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调查对象还在努力满足其生理需求的层次上,他们的安全需要也未能得到满足,其他更高层次的需要,如,尊重、自我价值等需要则更难以得到实现。我们认为,对摩的司机进行交通法规的普及教育,同时对他们进行劳动技能的再培训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1] 吴宏伟.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及哲学底蕴[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6,(2):31.
[2] Abraham H. Maslow. Religions, Values, and Peak Experiences [M]. New York: Penguin Books Limited. 1970.
C915
A
(2017)01-048-08
2017-04-12
马书红(1968- ),女,贵州遵义人,博士,副教授,从事跨文化研究;姚丽红(1994- ),女,河北唐山人,学生,从事社会学研究。
1本文的数据来自三亚学院女性研究协会成员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