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间金融
2017-07-10楼锦雯
楼锦雯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浙江省金华市322001)
摘 要:目前我国民间金融对经济的发展既有正面、积极的作用,但也有负面、消极的影响。因此,如何规范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而紧迫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分析我国民间金融产生的原因和现状的基础,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民间金融发展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民间金融;民间借贷;金融监管
引言
国外多将民间金融(Informal Finance)界定为“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民间金融,就是为了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活动。中国的民间金融存在了4000年,历史悠久,繁荣一时。尤其是以近代山西的金融业为代表,可以说代表了当时世界金融的最高水平。在以民间金融业为主的时代,未曾发生过重大的金融风险和金融欺诈行为,民间金融的秩序总体上是好的。
一、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
中国人民分行广州分行课题组曾按照组织化与专业化程度,将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分为无组织的民间借贷(具体形式包括私人间借贷、集资和企业间借贷)和有组织民营金融(包括各种民间金融中介的信用活动)两种形式,前者是民间金融的初级形式,后者属于民间金融的高级形式。
(一)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一般是指没有民间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使用者与资金供应者之间的中介,借贷双方直接发生一对一的金融交易关系,资金供应者要直接承担资金使用者违约风险和项目失败风险的借贷行为。一般来说,这类金融活动都是无组织且分散的,缺乏连续性,规模也较小。民间借贷有两种不同的分类方式:根据利率高低,可以分为白色借贷(又称亲朋借贷,低息甚至无息)、黑色借贷(高利贷)、灰色借贷(利率介于前两者之间)。
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方便、利高、融资快等优点,运用市场机制手段,融通各方面资金为发展商品经济服务,满足着生产和流通对资金的需求。因为民间借贷出于自愿,借贷双方较为熟悉,信用程度较高,对社会游资有较大吸引力,所以能吸收大量社会闲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之效用。且其利率杠杆灵敏度高,随行就市,灵活浮动,资金滞留现象少,借贷手续简便,减去了诸多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率,资金实愿效益得以发挥,这在目前中国资金短缺情况下,无疑是一有效集资途径。民间借贷吸引力强,把社会闲散资金和那些本欲扩大消费的资金吸引过来贷放到生产流通领域成为生产流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对消费扩大亦起了一定作用。它向现存的金融体制提出了有力的挑战,与国家金融展开激烈竞争,迫其加快改掣。
(二)民营金融
国际上一般认为民间金融(Informal Finance)就是“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民间金融从形式上讲,可分为以短期资金融通为主的民间信贷市场和以股权转移为主的民间资本市场。长期以来,民营金融在我国受到严格的管制。我国金融体系保持了银行主导金融体系、国有资本主导银行体系的格局,银行体系迟迟未能对民营资本开放,银行体系依然处于“半垄断”状态。虽然近年来出现了担保公司等新型融资机构,但受制于资金来源,这些机构难以发挥显著作用。银行体系半垄断状态下,竞争并不充分,大量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长期边缘化,一旦遇到货币紧缩,中小企业常常面临“缺水”之困。
民营金融的发展方式有以下三种。一是促进民营资本对金融业的资本准入。二是促进民营资本对金融业的机构准入。三是促进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应该是着眼于与大型金融机构展开错位竞争,弥补现有金融供给的不足。
二、民间金融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一)从交易活动的主体来看,交易的对手基本上是从正式金融部门得不到融资安排的经济行为人,比如发生相互借贷行为的农民,创业企业获得创业资本。
(二)交易对象是不被正式金融所认可的非标准化合同性的金融工具。
(三)正式的金融中介具有规范的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民间金融一般不具备这些特征。
(四)民间金融一般处于在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范围之外。
三、民间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首先民间金融缺乏监管可能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影响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而且会对正规金融机构的业务造成冲击。民间金融缺乏制度保障,存在制度风险,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加之民间金融存在的组织结构不健全、管理落后等问题,导致民间金融具有较大风险性。另外,还可能引致矛盾和纠纷,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
另外,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为巨大的民间资本寻找出路,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发展非常迅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但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民间融资不可能完全适应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它会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影响国家利率政策实施,截流信贷资金来源等,还可能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酿成相当大的金融风险,妨碍中央银行现金管理,造成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的盲区。
四、民间金融的发展之路
民间金融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有效补充,它推动着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民间金融活跃的现实是不容置疑的,民间金融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但是民间金融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政策上都存在一系列急需结局的问题。中国现代民间金融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也有着自身的特点和弱点,它既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也给社会经济运行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长期以来,民间金融始终没有受到有效的扶持与保护,也没有法律地位,这对于民间金融的研究极为不利。随着我国经济不断蓬勃发展,民间金融的现状及其发展问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降低民间金融的风险,使民间金融更好的服务中国经济。
五、引导民间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当前,农村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阻碍了其自身的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其监管力度,规范其组织和活动,使农村民间金融健康而有序地沿着正确道路发展。
首先,实施差别化监管政策,建立健全外部监管并将其纳入国家宏观金融管理体系。其次,构建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民间金融的存在,打破国有金融的垄断地位,促进整个金融体系的竞争,它是一个健全和完善的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次,规范民间金融组织。目前农村的民间金融机构还存在着产权不明现象、没有严格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审计审核监管体制等问题。最后,推动民间金融的合法化,通过制度手段对民间进行规范。对民间金融实施合法化改革能有效解决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特別是能规范民间金融市场,防止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行为的出现,从而在整体上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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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百度百科:民间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