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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营改增”时代基层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的思考

2017-07-10林佳璐车丽萍

中国集体经济 2017年19期
关键词:办税纳税人纳税

林佳璐 车丽萍

摘要:“营改增”背景下,财税体系发生重大变化,业务的重新划分带来全新的征管格局,现有纳税服务资源与纳税人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间矛盾日渐凸显,同时全面信息化的浪潮让传统的纳税服务模式难以适应,这些变化对国地税纳税服务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应对以上变化,全国国地税开展联合治税的合作,其中联合纳税服务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而基层国地税的联合纳税服务是否能持续推进则关系此项工作之成败。

在此背景下,文章从“营改增”前后变化入手,找到当前基层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的三大问题:原有纳税服务方式不适应全新的征管格局、联合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难以满足纳税人的需求、现有纳税服务手段不符合信息时代的要求。并分析原因,从合作理念、联合制度、合作范围、共享软件、服务模式、长效机制等六方面提出建议,为化解基层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的当前问题及进一步完善联合纳税服务机制提供参考。

關键词:“营改增”;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国税局;地税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日渐从管理走向服务,税务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营改增”后,业务的变化带来全新的征管格局,现有纳税服务资源与纳税人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间矛盾日渐凸显,同时全面信息化的浪潮让传统的纳税服务模式难以适应,这些变化对国地税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探讨“营改增”后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不仅是解决当前过渡期燃眉问题的迫切需求,也是推动纳税服务理念转变,促进纳税服务方式升级的需求,更是完成国家税收任务、满足纳税人需求,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

一、后“营改增”时代基层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问题现状

1. 原有纳税服务方式不适应全新的征管格局。短期内的过渡阶段国税业务激增,办税出现拥堵,窗口开票效率低;而地税丧失有约束力的主体税种的制约,地位与影响力下降,纳税人遵从度随之急剧下降,加之经济增长放缓,将对税款征收尤其是地方财政收入带来巨大压力。原来单打独斗的纳税服务模式难以适应新的征收格局,各地虽采取国地税联合办税措施,但由于窗口、人员缺乏;国地税流程、口径不一;磨合衔接不足等问题仍疲于应对。

2. 联合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难以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服务主要内容做出的界定分六个方面: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而目前合作的精力主要放在以服务大厅为主的办税业务上,在宣传咨询方面的合作还停留在一月一次的新办企业联合培训或一年一次的税法宣传月等表面,其他方面更仅有零星探索,如陕西国地税联合稽查、张家港国地税联合注销等,没有形成系统,联合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足,未能充分发挥合作优势、突破各自瓶颈。

3. 现有纳税服务手段不符合信息时代的要求。“营改增”的这几年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内,是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应用全面普及飞速发展的时期,催生了全新的产业与生产生活方式,也呼唤全新的征收和纳税服务手段。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全面应用“金税三期”系统,从基础层面打通了国地税信息共享的可能,但实际信息合作领域仍然壁垒森严,基于信息共享的服务开展极少,各自推出的掌上应用层出不穷而合作的应用却几乎没有,合作远没有深入。

二、问题原因分析

1. 纳税服务观念未转变。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缴纳税款视为理所应当,没有将之视作纳税人应享有的正当权利,重监管轻服务,且国地税自家“一亩三分地”的观念较深,合作仍以对自身的利弊角度出发,没有从纳税人需求角度换位思考他们需要怎样的联合服务,导致目前提供的纳税服务停留在浅层次,在后“营改增”时代满足不了纳税人的切实需要。

2. 制度设计不完善。首先由于制度空白,国地税双方在规范性要求、操作流程、服务内容等方面都缺乏指导与依据,合作的层次低、范围小、深度浅,难以形成稳定的协作关系;其次是监督考核缺位,由于国地税合作如何进行监督考核尚无标准,使得合作流于形式,仅有的互设窗口也成为了监管真空地带,甚至有些地方将之作为安置问题员工的“好去处”。

3. 机构人员配置不合理。由于机构设置缺位、人员配置简单,缺乏专门的协调组织或统一领导的部门,也没有多层级的人员交流,导致合作粗放、效率不高,缺少创新模式尝试、优化合作机制的机会。目前各地主要是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互设几个窗口、互派几个一线工作人员而已,纳税服务本质提升有限,这在缺乏社会化组织补充的我国显然远远不够。

4. 信息壁垒难打破。“金三”系统虽然从基础上打通了国地税信息联通,但由于地市以下的数据库并未联接、配套软件不兼容,在基层,国地税信息共享、数据利用仍任重道远。如目前通讯软件“腾讯通”都不能联通,一窗通办操作中仍需要通过两个入口分别登录,用两套工号重复录入,甚至仍有同一大厅的国地税人员各办各的业务,增加了窗口负担和纳税人的时间成本。

三、后“营改增”时代推进基层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的相关建议

国地税开展纳税服务合作,既是深化国地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又是纳税人的诉求,更是我们自身持续改进的需求。

1. 统一思想认识,形成联合纳税服务的工作合力

建议从省级层面开始加强沟通协调,自上而下明确目标统一思想,从为纳税人服务的大局出发,从国地税合作趋势的长远定位,相互配合包容,共同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服务,真正产生“1+1>2”的合作效应。

2.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联合纳税服务的建设标准

建议对各地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情况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对现有的各种合作模式进行优劣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全省统一的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标准。主要是完善联合纳税服务制度、建立联合纳税服务操作规范、健全日常管理交流标准、明确监督考评和奖惩内容等。

3. 拓展合作空间,放大联合纳税服务的系统优势

建议在大厅深度融合的基础上,逐步将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的合作事项向税法宣传、纳税咨询、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等更大范围扩展,向主动服务、个性化服务、社会化补充等深层次延伸,充分放大联合纳税服务的优势。

4. 打通软件壁垒,提升联合纳税服务的工作效率

建议以“互联网+服务”为重点,鼓励基层探索联合纳税服务工作创新,积极推动网上联合办税。在“金三”系统基础上打通地市以下的数据库联接,积极争取配套软件兼容,在国地税系统内实现一人、一工号、一系统,打通腾讯通连接,避免重复建设,提升双方的数据利用效益。

5. 优化服务模式,破解联合纳税服务的当下困境

针对目前国税业务量激增、窗口人员不足、流程口径不一等迫切问题,建议在国地税联合办税厅建立相对稳定、独立运行的管理团队,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管理,强化培训、优化流程,创新信息化手段以缓解人员不足的压力。

6. 及时总结经验,建立联合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

联合纳税服务的推进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摸索、持续改进,各地在一个阶段后需及时总结提炼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的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能经得起纳税人和时间的检验。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全国基层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提供有益借鉴。

参考文献:

[1]江苏省泰州地方税务局课题组.国地税联合办税的实践与思考[J].研究报告,2016(08).

[2]王满平.国地税局长谈合作[J].中国税务,2015(10).

[3]马栋.“营改增”背景下国、地税征收管理范围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4.

(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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