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化对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价值启示
2017-07-10申圣超
申圣超
摘 要:作为中华传统美德之一,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为官从政的重要法宝。行孝首先要爱己之身、不让父母担忧,又要避免辱身羞亲;立爱自亲始,进而推至仁民;只有在家孝敬亲长的人,才有可能为官时做到清正廉洁;上级的言行合义则从、不义则诤;谏诤需要智慧、要讲求方式方法,尽可能做到情义兼尽。因此,对传统孝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对党员干部为官从政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孝;党员干部;为官从政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6-0048-02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将其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作为中华传统美德之一,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为官从政的重要法宝。《论语·为政》载: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将孝与政相结合,突出了孝的政治功能。自古以来,孝便在促进家庭和谐、维系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天,人们将孝道文化与社会现状相结合,除了告诫人们要孝敬亲长外,对党员干部为官从政亦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孝自爱身始,孝则不辱亲
《孝经·开宗明义章》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身体受之于父母,是父母乃至先祖生命的延续,一个人无故毁伤身体甚至结束生命,表面上看是自己的事,实际上恰恰是不孝的表现。因此,保护好身体,避免其受到伤害,是行孝第一步。当然,为国家和民族利益牺牲者除外,这部分人不但不违背孝道,反而是更高层次的“孝”。相反,如果战场上临阵脱逃,就会让父母蒙羞、让国家蒙难,那样的话,即使苟全性命也不是“孝”,“战阵无勇,非孝也。”(《礼记·祭义》)
对于为官从政者而言,“不敢毁伤”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即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免受行政处罚等。不要因一时气愤而以身试法,否则,不仅使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还使父母受到羞辱。正如《弟子规》所说“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孝经·开宗明义章》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尽管当代社会已经没有了封建社会那种光宗耀祖的意识,但子女在社会上取得重要成就也是对父母极大的安慰和报答,特别是为祖国和人民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其家族也会引以为自豪。相反,做了坏事,就有可能辱没先祖名声,“如果通过贪赃枉法,索贿受贿,以养其亲……也不能算是孝”[1]43。
要而论之,行孝首先要爱己之身、不让亲人担忧,又要避免辱身羞亲。故孝自爱身始,孝则不辱亲。
二、孝为仁之祖,孝亲至仁民
《管子·戒》云:“孝弟者,仁之祖也。”高诱在《淮南子注·原道训》中,将“祖”解释为“本”,即孝是实行仁德的根本。如果一个人能够对亲人恪守孝道,那么,他往往也会对工作尽心尽责、对国家尽忠竭力,这是由忠、孝本质上的一致性决定的。对于为官从政者来说,在家孝敬父母,才有可能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对人民施以仁爱、对国家尽忠。孝是忠的基础,忠是孝的延伸。今天,“忠”主要表现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等。孝从家庭层面上升至社会层面,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仁的实现。
孝,就家庭而言,是对亲长之爱;就社会而言,是爱他人之亲的朴素美德,即通过对亲长之爱扩展到爱社会上所有的人。换句话说,仁是由亲亲之爱推广开来的,孝是实现仁德的重要途径。因此,孝不仅是公民个人修身、齐家的基本要求,亦是统治者治国、平天下的必备条件。孔子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朱子注曰:“以己及人,仁者之心也”;孟子继承孔子的思想,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以上皆是说,人应当推己及人,由爱人及于万物,将亲亲之爱、家庭责任上升至民族大爱和社会责任。这正如《论语·学而》所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今天我们讲孝,倡导由孝亲推至仁民,就是要从爱亲出发,继而推己及人,最终实现仁民爱物;对于为官从政者而言,就是要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要而论之,为官从政者若能以爱敬亲长之心来对待他人,必然会实现“近者悦,远者来”或“远者近,旧者新”的理想局面。故孝为仁之祖,孝亲可以推至仁民。
三、孝为廉之基,孝可以促廉
廉,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管子》将其与礼、义、耻一起视为国之四维。古圣先贤知晓廉对为官从政的重要意义,因此十分重视廉德。如春秋时期宋国司城子罕以廉为宝,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至死之日内无余帛、外无盈财等等。
百善孝为先,治政廉为首。古代统治者在选任官员时,就极为重视人的道德品行。他们认为,只有在家孝敬亲长的人,才有可能在为官时做到清正廉明。例如,在古代“二十四孝”中,虞舜的“孝感動天”、江革的“行佣供母”、孟宗的“哭竹生笋”和王祥的“卧冰求鲤”,皆是因孝而获重用的例子;汉文帝的“亲尝汤药”和黄香的“扇枕温衾”等,则是孝子做官时勤政为民的典范。由此看来,我们应当充分吸收孝道文化在党员干部修身立德、为官从政等方面的有益因素,加强对党员干部德的考核,把孝、廉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孝可以促进廉洁,但二者毕竟是两种不同领域的道德,在继承中华传统道德资源时既要肯定又不要盲目扩大传统孝文化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同时,要建设廉政文化,法律和制度的作用不可忽视,优化顶层设计,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形成有效的机制,最终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而论之,只有在家孝敬亲长的人,才有可能为官时做到清正廉洁。故孝为廉之基,孝可以促廉。
四、孝与义相连,真孝含谏诤
在当代社会,孝抛除了忠君的成分,却包含了“义”的内容。“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将其解释为:公正、合宜的道理、道德或行为。它体现在“孝”中就是谏诤。因此,尽孝时应遵循合理合宜的义的原则,即尽孝应合“义”,不义则“诤”之。
孟子曰:“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孟子·万章上》)但倘若对方有错,究竟是曲意逢迎还是以义谏诤呢?《孟子·告子下》给出了答案:“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可见,对于长辈不义的言行不但不怨、不谏,反而盲目顺从,就是不孝。因此,对于为官从政者而言,上级有错,下属对其进行规劝,不但没有违背道义,反而是下属的义务。由此看来,就尽孝而言,谏诤比顺从更为重要,当然也更难做到。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尤其应如此,不仅对自己的上级要以义谏之,对下属的批评意见,亦应做到:谏行言听,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孝不等于唯命是从,不义不诤非真孝。即使一些人以行孝为名而陷上级于不义,也不是真孝。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义则从,不义则诤。
要而论之,对于为官从政者而言,上级言行合义则从、不义则诤,避免处在上位的人陷于不义。故孝与义相连,真孝含谏诤。
五、智为孝之方,谏诤则需智
谏诤,要以对方出现过错即“有过”或“不中道”为前提,并且只可委婉劝谏而不能激烈对抗,即谏诤需“智”。《古代汉语词典》将“智”解释为:聪明,智慧。作为“三达德”(智、仁、勇)之首,“智”是取得良好谏诤效果的重要保证。
习近平在一次会议上强调,党内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且指出,批评要讲究方法。每个人都有可能犯错,做领导的亦不例外,关键在于,领导有了过错,做下属的是装聋作哑、为其掩饰还是厉声呵斥、粗暴对待?前者可能为领导日后犯更大的错误埋下隐患;后者则会对其造成身心上的伤害,更有违于“礼”。由此可知,行孝时,不仅需要以“义”辅之,更需要以“智”谏之,尽可能做到情义兼尽至于具体的谏诤方式,《孔子家语·辩政》《说苑·正谏》《白虎通义·谏诤》《风俗通义·过誉》和《后汉书·李云传》等皆主张“讽谏”。那么,何为“讽谏”?《白虎通义·谏诤》曰:“讽谏者,智也。知祸患之萌,深睹其事,未彰而讽告焉。此智之性也。”即下对上不直指其事,而是用舒缓的态度、委婉的言辞,通过比喻和暗示等方法规劝,使其改正过失,最终达到“咎故不生”(《大戴礼记·曾子立孝》)的目的。上级有错,做下属的要以委婉的方式对其进行谏诤,但如果对方不听从,又该如何去做呢?这就涉及“以智谏诤”的另外一层含义,即“直不至于犯,而婉不至于隐”(《王阳明全集·悟真录》)。智者只有在适合谏诤的时候才谏诤,反之则否。具体来说,就是:不可则止、又敬不违。
要而论之,上级有过,做下属的理应劝谏,但要怡色柔声、委婉劝谏,尽可能做到情义兼尽、达到劝谏目的。故智为孝之方,谏诤则需智。
值得注意的是,在現实生活中,我们总是强调下级要尊重上级,事实上,作为领导,亦应当有令人敬佩的行为,即以仁义之心来对待自己的下属。这也就是说,孝不是单向的顺从与尊敬,而是上、下之间一种相互的道德要求,肖群忠先生将此解释为“义务并行互益性”[2]355。“君之视臣如手足”,臣才能“视君如腹心”;反之,“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孟子·离娄下》)。正所谓上慈下孝、上行下效,道理即在于此。
当然,中国古代的孝道文化也有其局限性,比如愚忠愚孝、上下相隐等已不能适应当代社会的需要,但不能因为它的某些局限性而否定其在当代社会的价值。孝从家庭伦理出发,延伸至社会层面,对党员干部为官从政有着积极的启示意义。不久前,包括传统孝文化在内的国学走进中央党校就是一个很好的力证。因此,我们应当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古代的孝道文化进行扬弃,正如习近平所说:“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3]。总之,党员干部为官从政应当从古代孝文化中汲取精华,自爱己之身始、由孝亲推至仁民、以孝来促进廉洁、用智慧进行谏诤,真正让孝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参考文献:
[1]舒大刚.至德要道:儒家孝悌文化[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12.
[2]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潘旭涛,整理.“习近平谈核心价值观”——民族的根与魂[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4-0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