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 首个互联网法院获批
2017-07-10
看天下 2017年18期
据新华社报道,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会议称,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据浙江在线网站报道,2015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便已开始布局“互联网+审判”的新模式,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支付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网络交易纠纷及其上诉案件。
去年5月28日,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23号法庭,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正式开庭——一位买家在“天猫”上买了38罐营养品,但他认为这些营养品超范围、违规使用营养强化剂,要求深圳的一名商家退一赔十。
开庭时,原被告双方都在各自电脑前举证、陈述理由,而证据(包括购物时的聊天记录、产品单号等信息)则在开庭前由双方通过网络同步到了法院,法官也在电脑前审阅。
浙江省高院院长陈国猛曾在今年1月称,杭州网络法院是基于杭州法院原先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而建,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构建专业的司法体系,专门审理和研判此类涉网案件。2015年8月13日,“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截至今年4月,共计收到普通案件申请2.2万件。
如今,在杭州互联网法院网站受案范圍一栏中显示,该院受理电子商务交易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电子商务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四类案件,但具体方案截至6月底,尚未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