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升迁的小官巨贪
2017-07-08林达
林达
一个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科级干部,在10年时间内,利用负责征地拆迁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神不知鬼不觉地受贿达近亿元,沦为广东乃至全国“小官巨贪”又一典型……2016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原副处长黄华辉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黄华辉共受贿金额8931万元,以受贿罪判处黄华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0万元。
征地拆迁与获利老板分成
2014年最后一天的下午,广州市番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2014年12月9日,该院依法对原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员、业务指导部副部长、土地整理部副部长、现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处副处长黄华辉(副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案情披露,黄华辉的主要犯案事实发生在2005年到2014年间,这十年是黄担任广州市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员、业务指导部副部长、土地整理部副部长期间。他利用负责广州白云区金沙洲、钟落潭地区的有关征地拆迁、工程计价审核及管线绿化拆迁改造等职务便利,通过提前获悉政府改造城中村的计划,与村干部谈条件购买宅基地,待改造时获取政府巨额赔偿金,并通过加建层数、住改商等,将政府补偿金的获利金额达到最大化。黄华辉为相关公司老板或承包商谭某、骆某、倪某等人(均另案处理)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贿送的款项共计8891万元。
据黄华辉交代,3名行贿人之一的倪某是他的高中同学,谭某和骆某则是白云区当地村民,是“实力雄厚”的老板。通过倪某介绍,他很快与谭某、骆某打得火热。他鼎力帮助上述老板通过倒卖旧房等获取政府高额拆迁补偿款,然后从中分成,收受好处费,这是黄华辉捞钱的主要手法之一。
2005年至2006年间,广州白云区金沙洲横沙村黄丽路部分房屋涉及征地拆迁。黄华辉称,在征拆消息未公布前,他让倪某找到骆某,让他们“捷足先登”,低价收购了一些外地人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黄华辉又利用职权进行暗箱操作,故意延迟拆迁征地,在掌握拆迁进度、材料审核认证等问题上提供帮助。尝到甜头的骆某和倪某喜不自胜,在获利后二人向黄华辉共贿送280万元。此后,黄华辉如法炮制,又为两人从别处收购来的22处房屋在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时效劳,事后多次收受两人贿送的800万元现金。最初,黄华辉面对这么多钱的“分红”也有点害怕,感到心里不踏实。经不住骆某和倪某的劝说:“我们是谁啊?是好朋友,是哥们,有钱大家赚。这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尽管拿着好了。”黄华辉想想这倒也是。
2007年至2009年间,黄华辉“通风报信”给谭某,由谭某出资购买了金沙洲沙凤村地块上的原属于85个不同权属人的房屋。时隔半年,在涉及征地拆迁时,黄华辉在掌握拆迁进度、权属证书材料认证、拆迁补偿标准确定、款项支付等多个环节为谭某竭力提供帮助。赚到大钱后的谭某,自然对“黄部长”不胜感激,他先后几次来到黄华辉的办公室或约他在茶室里,贿送给黄华辉人民币2030万元。黄十分客气地拍着谭某的肩膀,笑称够大气,像“哥儿们”。黄华辉到案后供述,他能掌握拆迁进度,补办一些证件手续,防止拆迁款发放到其他权属人名下。等谭某办好房产变更后,才办理拆迁补偿工作。补偿标准的界定,黄华辉也可以从中帮忙,拆迁资料也是他予以确认的,谭某存在瑕疵的资料都能顺利过审核,而且能加快补偿款发放。
帮人承揽建筑工程“吃好处”
办案人员告诉笔者,黄华辉还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骆某等人在承揽多个路段绿化防护林工程、地块复绿工程、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上提供帮助,之后从中收取好处费。
案卷记载,2010年至2013年,广州原橡胶六厂所在地块涉及复绿工程,骆某在黄华辉的帮助下揽得此工程,事后他向黄华辉送去271万元。2009年至2011年,环城高速沙凤村段绿化防护林建设项目又在黄的“周旋”下被谭某揽走,谭某向黄华辉送上现金200万元。2011年至2012年,在原南方制版厂地块周围复绿项目上,谭某再次获得工程,事后贿送帮了忙的黄华辉300万元。对上述“好处费”黄华辉如数“笑纳”。
2008年至2012年间,黄华辉负责征地拆迁的一个行政村,涉及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业主是当地村委。黄华辉先笼络驻村干部,后在他的多次协调和帮助下,谭某如愿获得这个大项目,之后谭某又转手“倒卖”,从中获得3400万元的丰厚利润。事后,黄华辉从谭某手中收得1700万元。
2011年至2014年,黄华辉利用负责白云区钟落潭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在该镇伟龙包装厂、易思皮袋厂、力致展柜厂、瑞鑫饲料厂、新胜达门窗厂的拆迁补偿标准确定、补偿款项支付等方面为上述厂房实际所有者谭某(谭提前买下此旧厂房)谋取利益,事后分3次收受谭某人民币1500万元……黄华辉的受贿款项主要来自行贿人谭某。谭某在证言中称,黄华辉从他那里一共获得了7380万元。
庭审中,黄华辉交代称,他受贿的钱平时都存放在3个行贿人处,需要用时,才让行贿人拿给他。这些钱他多以现金形式收取,少部分则让行贿人转账到其妻子或妻子的家人账户上。黄华辉承认,这样做都是避人耳目,怕人知道。如存放于谭某那里的钱,有相当一部分从2010年后,黄华辉才陆续把钱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从他手中拿走。
以家人名义购11处房产
黄华辉涉及巨额受贿事实是省纪委在查办另一个专案时发现的,后该线索被移送广州市監察局处理。2014年12月9日,黄华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方称,案发后黄华辉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并检举了其他人涉嫌犯罪的重要线索。
多年来黄华辉只是一个貌似不起眼的科级小干部,却通过长期接触并插手广州金沙洲、钟落潭等区域旧厂房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帮助熟悉要好的老板们赚得盆满钵满,自己也从中收受了巨额利益。其实,早在2008年,黄华辉就密谋“外逃”。为躲避纪检部门的监督,他曾耗费400多万元打算移民美国。当年3月28日,黄华辉还费尽心思与妻子梅某到香港办理了结婚注册登记,这导致黄以前工作单位的同事都只知道他有女朋友,却不知他已婚。
2008年五六月间,黄华辉在紧锣密鼓办理移民手续的同时,用非法所得以妻子及其娘家人名义,在广州和佛山购买了珠江新城、中海花城湾、汇悦台、保利天悦、中海金沙湾等多处房产,还在妻子的老家新疆购买了两处房产,这些房产中不少是单价数万元甚至十多万元的豪宅。黄先后买下了11套价值不菲的房产和8个车位,其中最贵的一套在号称珠江新城“最豪楼盘”的侨鑫汇悦台,总价款5210万元。所购房产,全部登记在妻子梅某或梅某的姐妹及哥哥名下,直到2014年被查办。当时黄华辉购置了那么多高档房产,妻子深感疑惑,他向妻子的解释是用来炒房投资。
黄华辉当庭供述说:“因为我是公职人员,如果名下有那么多财产的话会引起组织的怀疑与调查,所以想办法去规避调查。”与妻子结婚登记都选在了香港,“这也是为了规避风险”。但他强调这些都是瞒着妻子做的。除了房产外,黄华辉的受贿款项还被指用来购买了七八处车位、两部豪车,光在中海金沙湾就一口气买了5个车位。黄华辉从2008年开始就在准备投资移民美国,他的如意算盘却落空,直到案发都没有成功,最终还是栽了。
不愿升迁反而提出辞职
黄华辉一直负责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旧村改造等工作,在此领域“浸淫”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办事“得心应手”。2014年6月,黄华辉被局里由科级官员提拔为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处副处长。但出乎意料的是,黄不愿意升迁,并提出辞职,此反常举动引起了纪检部门的怀疑。随后不久,其被免去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征收储备处副处长职务。据黄华辉交代,他辞职的原因是惧怕因升职需公示财产,广东那段时间正值进行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试点,他怕败露此前的贪腐行为。“当组织上找我谈话,将升我为副处级时,自己感到的不是高兴,而是惶恐不安,因为升到副处级要财产公示,升官就等于泄露了‘天机,我左思右想还是选择了请辞。”没想到此举弄巧成拙,让黄华辉露出了贪腐的狐狸尾巴。
案卷显示,黄华辉主要从旧村改造中“敛财”。一般旧村改造,政府都要及早规划并提前多年做准备,黄华辉在任其间表现积极,业务精通,从一定程度上骗取了组织和领导的信任。他通过提前获悉政府改造城中村的计划,与村干部谈条件,受人请托购买宅基地、旧房,待改造时获取政府巨额赔偿金。“黄华辉所在的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的土地开发与整理工作,与土地实物收储和土地收储项目的报批、工程招标、征地拆迁等密切相关,是土地出让前的重要一环,收储和征地的价格、项目能否审批等关键环节都需要做通这些部门的工作。”广州市纪检委人士说,黄华辉涉足灰色利益处心积虑,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骆某的证言还提到,在办理树木迁移过程中,黄华辉也提出要分二分之一的利润。
2014年9月15日,纪检监察部门开始对黄华辉的问题进行外围调查,三名重要行贿人得知消息即刻外逃香港。谭某9月16日出境、倪某18日出境、骆某19日出境。不久后一个晚上,黄华辉在中海观园的家里被纪检工作人员带走“双规”。起诉书显示,黄华辉于2014年12月9日被番禺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2月23日经广州市检察院决定逮捕。期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3次。
黄华辉东窗事发,家人为帮其减轻罪行,配合办案机关变卖大量房产退赃,至本案开庭前已退赃共计8734万元,还有157万元尚未退缴清。检方认为,黄华辉涉嫌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小官巨贪”被判无期
2016年3月22日,被视为“小官巨贪”典型案件的43岁黄华辉涉嫌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番禺的沙湾法庭开庭审理。尽管案发时黄华辉是副处级干部,但他涉嫌受贿的主要11宗指控,发生在其担任科级干部期间。据检方指控,黄华辉在2005年至2014年期间,共多次非法收受三人贿送的款项人民币8891万元。其受贿金额最小的一宗就有150万元,最大的一宗高达2030万元。检方同时指出,黄华辉有自首和立功表现,已退缴大部分赃款。据悉,黄华辉举报的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17.2万元已被查实,该名被举报人已被检方提起公诉。
“我真诚地认罪悔罪,起诉书中关于对我的指控和罪名没有任何异议。”庭审中黄华辉表示认罪,不过他认为行贿人部分夸大了他所起的作用。他辩称事前没有商谈给多少好处费,“他们认为该给我多少就给我多少”,且“这些钱平时都是他们管理的,我需要的时候他们才给我”。
法庭上,黄华辉身穿灰色运动套装,双脚和双手都戴有戒具。开庭之际,他向旁听席上的家人两次深深鞠躬,结束后短暂和七旬老母亲话别。整个庭审期间,当公诉人多次提及与案情相关细节时,他三度提出“我的妻子、我妻子的家人、我的家人对这钱的来源都不知情”。一再强调所有的贪腐受贿都是他一人所为。黄华辉称,其妻自从认识自己后,他不断拿现金回家,她知道这和他公务员的身份极不相符,当时感到很恐慌,几次问他,都被他应付搪塞过去。
当近9000万元的涉案金额与“科级干部”的行政级别挂钩,黄华辉成为公众眼中典型的“小官巨贪”,因而此案也备受民众和媒体的关注。
在庭审最后陈述时,他提到自己出身清苦,父母努力供书教学让他读上大学,“出人头地,以自己的能力去改善家人的生活”曾经是他的奋斗理想。20世纪90年代到了国土房管局工作之后从事征地拆迁工作,这项工作困难不小,甚至“自己很多时候都被拆迁户围在中间,靠派出所去解围,工作压力很大”,后来,自己逐渐和村里一些有影响的人走到一起,“希望借助他们的力量,借助他们的影响力去完成工作”。“令人悔恨的是自己没有把住关,突破了公职人员的底线,见钱眼开,一贪而不可收拾,成为了可耻的罪人。”
提到家人,黄华辉几度含泪哽咽,“本来自己是两个家庭的支柱,两边妈妈都已经70多岁了,长期受病痛折磨,需吃药治疗。”他请求法庭考虑他的家庭情况,从轻处罚,“我一定会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和家里团聚,多陪陪妈妈妻子和家人,尽一个作为儿子、男人、家庭支柱的责任。”
2016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华辉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审理查明,黄华辉曾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员、业务指导部副部长、土地整理部副部长,负责广州市白云区、荔湾区、天河区、越秀区等地的征地拆迁工作。2005年至2014年期间,黄华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贿赂共计8931万元。
法院认为,黄华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黄华辉没有自动投案,但在办案机关采取调查措施期间,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是自首;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可从轻、减轻处罚。至判决前已全额退缴了8891万元(检方指控金额)。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华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0万元,对其退缴的赃款8891万元予以沒收,上缴国库。面对审判长铿锵有力的宣判,黄华辉流下了忏悔的泪水。
出庭公诉此案的检察官感慨: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干部不大,但是一旦腐败堕落,其危害性、破坏性一样很大甚至可能很可怕。而所谓的“小官”往往离群众最近,其一言一行,老百姓看得最清楚,也最能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本案中的“小官巨贪”黄华辉,处在关键岗位,擅用权力、滥用权力成为这起职务腐败案的典型特征。黄的经历告诫我们必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关键岗位延伸。同时拓宽参与监督的渠道,及时发现小官贪腐线索;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对一些重点单位、关键环节的基层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廉洁风险进行评估、防控;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建立惩防“苍蝇”式腐败的长效机制。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