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畜牧兽医队伍体系法制化建设
2017-07-07朱学辉
朱学辉
摘 要:伴随着我国基层兽医体系改革的发展和进步,畜牧兽医行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对于畜牧兽医行业来说既是难得的机遇,同时也是一种挑战。因此,必须加强对畜牧兽医行业兽医队伍的体系化法制建设,以期促进我国畜牧兽医行业的健康和稳定发展。本文主要论述了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基层畜枚兽医队伍体系建设的法律要求,并提出了基层畜牧兽医队伍体系法制化建设措施,希望可以提高我国畜牧兽医队伍体系法制化建设的进程。
关键词:畜牧兽医;队伍体系;法制化;问题;建设措施
一、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机构不健全
县级畜牧局和农业局是基层畜牧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但是,在畜牧兽医工作的各地很少、甚至没有设立单独的管理机构,这直接导致了对畜牧兽医的管理效率不高,并且由于畜牧兽医管理工作的不统一,导致资源浪费问题不断发生,例如:商业部、卫生部及农业部各自管理一部分屠宰企业的检疫,内检、外检分设,职权交叉和分离现象给防疫检疫带来了很多矛盾和困难,防疫工作的协调难以统一,工作效率降低。
(二)缺乏专业的兽医人员
我国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很多畜牧兽医人员在上岗之前并没有接受专业的兽医知识培训,很多兽医技术和知识都是通过以往的经验积累而总结出来的。就目前我国基层畜牧兽医的整体水平来看,在基层畜牧兽医队伍中,接受过专业的畜牧兽医知识的技术人员所占比例很少,很多接受过畜牧兽医专业知识的大学毕业生都选择在县级以上的畜牧兽医单位工作,这直接导致基层的畜牧兽医工作水平难以有效提高。基层畜牧兽医人才的严重匮乏直接导致基层畜牧行业动物疾病的防治工作难以有效落实,基层的畜牧兽医人员的整体水平也难以获得有效的提升。
(三)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未得到有效落实
《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动物防疫法》明确赋予乡镇畜牧兽医机构的技术推广和动物疫病预防职能,普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工作职能没有及时从动物疾病治疗转移到行政执法上来。行政执法职能没有与经营性活动分开,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执法机关(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规定,影响执法公正,损害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形象。
二、基层畜枚兽医队伍体系建设的法律要求
(一)《动物防疫法 》规定
第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第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对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第三,乡镇动物防疫组织应当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做好动物疫病預防工作;第四,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第五,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二)其他法律法规
《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首先,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业务上受农业主管部门指导,行政上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其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事业经费足额由各级财政承担。
三、基层畜牧兽医队伍体系法制化建设措施
(一)建立健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机构
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现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类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作为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负责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对其进行归口管理,并加强其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技术手段和能力建设。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加大对基层动物防疫机构的建设
在基层畜牧兽医站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要将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区别对待。县级行政兽医主管部门要在乡镇区域设立不同的畜牧兽医站点,对兽医人员、经费和业务进行统一的管理,并在管理的过程中加强对动物免疫工作的监督、对动物疫情的调查和动物医药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与此同时,管理部门要对各畜牧兽医站点的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将经营性业务和公益性职能进行科学的区分,逐渐使畜牧兽医站点的管理向市场化方向靠拢。
(三)建立完善的监督和稽查机制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建立专职稽查队伍,统一监督、管理辖区内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推广工作。我们认为,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基层机构的工作职能,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待遇,建立一支高素质、规范化的基层动物检疫和技术推广队伍,从根本上将基层畜牧兽医队伍纳人法制化管理轨道。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兽医的综合素养
在畜牧兽医队伍的法制化体系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兽医的教育培训工作,并注重对兽医人员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的培养。首先,在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上,要注重抓思想理论的学习灌输、思想道德的劝导养成、和政治品行的操守执着,使畜牧兽医人员达到政治上的进步和成熟;在经常性的专业培训上,要针对队伍专业素养普遍较低的状况,适时开展各种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究、函授等方式,使队伍在工作理念、法定职能、制度规章等方面,不断充实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总之,基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的改革刻不容缓,因此,要根据实际重新配置当地的兽医管理模式,优化兽医队伍结构,建立高效规范的兽医管理体制,加大对基层兽医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兽医人员专业素质,以适应畜牧业迅速发展的要求,促进畜牧业的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殿新.浅谈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