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教学中教师“榜样化”树立的路径探析
2017-07-07吴敏田夏彪
吴敏+田夏彪
(大理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云南 大理 671003)
摘 要: 小学是基础教育的关键阶段,小学教师对小学生的人生影响尤为重要。为了实现小学教师“榜样化”,将采取以全面发展为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强核心价值观培育,形成文明的社会教育风气、加强教育法治管理,实现教学实践的规范化等方法,帮助小学教师实施“榜样化”教育教学。
关键词: 小学教育教学 教师“榜样化” 树立路径
自教师这一职业产生以来,教师“榜样化”一直存在。我国古代就有“万世师表”的孔子,他提倡“以身作则”,揭示了“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道理。现在的小学教师“榜样化”意识越来越淡薄,更谈不上“以身作则”,已陷入混沌时期,教师“榜样化”如何进行,如何施展都是困扰小学教师的难题。
一、小学教育教学中教师“榜样化”树立的必要性
小学教育教学是基础教育的重要根基,它不仅仅是一个人接受知识的关键期,更是一个人行为习惯和个性养成的关键期。这个时期他们不但身心发展快,而且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和模仿能力,因此,在小学教育教学中教师实现“榜样化”是充分必要的。
(一)良好学习习惯的培育养成。
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不仅仅可以帮助小学生形成较强的动手能力,还可以帮助小学生掌握适合自己的、有效的学习方法,避免在学习过程中出现学习方法不当、学习效率不高等问题。在小学生身心发展还不是那么成熟时,教师应该以身作则地为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做出榜样化指导,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1.行为实践。如果观察对象与观察者接触密切,或两者的相似处较多,那么观察者对观察对象就容易产生认同和模仿心理与行为[1]。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观察对象与观察者之间的关系,教师良好的行为实践会被学生认同,小学生会争相学习模仿教师的行为、实践活动。教师在课堂中经常以实践、动手的方式方法帮助学生讲解问题,那么学生就会在耳濡目染下养成动手实践操作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的习惯,既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操作能力,又提高小学生的注意力、观察力,为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打好基础。
2.思维方法。榜样学习同观察学习一样,须经历一个记忆过程。记忆的过程是认识深化和行为内化的过程[2]。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知识追问、反思的思维方法,在教师长期教育教学中影响着学生的思维方法。小学阶段,学生的思维正处于活跃期,他们的记忆好并能很快地运用所学知识,教师在教学中对知识的追问与反思的习惯会被小学生模仿学习并加进自己的记忆中,从而不但给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思维模式,而且随着小学生的记忆被内化,形成属于自己的思维方法。
(二)良好人格品质的培育铸就。
良好的人格品质是一个人应具备的,也应该是一个人所追求的。良好的人格品质的铸就不仅仅能提高修养,还是我们成为成熟的人的重要条件。因此,在小学教育教学中教师作为与小学生接触最多、最直接的人,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对学生进行人格品质的培育,引导小学生追求良好人格品质,做有修养、成熟的人。
1.师生关系。教师既要做到“传道、授业、解惑”还要“身正为范”为学生做出榜样。在小学教育教学中,教师的言行深深地影响着小学生的行为,教师正确的言行会给小学生树立正确的、积极的言行榜样,反之,则会给小学生带来错误的导向。当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对学生的言行保持一致、说到做到时,学生会向教师学习,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并保持一致,在与人交往过程中坚持并遵守,这种影响会持续到学生以后与人交往的生活中,影响学生人际关系的形成与发展。
2.家庭关系。当今时代,很多教师用自己的行动为小学生诠释如何做子女,如何孝敬父母。陈斌强老师为了每天照顾好母亲,每天都背着患有老年痴呆的母亲上班,孝更绝伦足可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经常会给小学生讲像陈老师一样孝敬父母的故事,引出学生爱父母的想法,激发学生爱父母、孝敬父母的情感。在此基础上教师可给学生布置一些作业,例如,帮助父母做家务、给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次饭等,这些教学无不是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加强家长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增进交流,创造温馨的家庭环境。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助于学生身心发展和良好的人格品质的铸就。
二、小学教育教学中教师“榜样化”缺失成因
小学教师“榜样化”在教育教学中缺失现象的存在,不利于小学生对知识的学习、个人修养和道德修养的发展,之所以造成这种教育教学的失衡,与整个教育背景下的教育教学理念偏差,分数主义主导、攀比风严重,功利主义优先、教师道德价值扭曲,个人主义盛行等原因不无关系。
(一)教育教学理念偏差,分数主义主导。
教育教学理念引导着教育的走向,一个符合国家教育发展的教育教学理念是极其重要的,不仅关乎一个民族的教育,还关乎民族的命运,所以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应该是我们所追求的,但是由于近年来我国对教育教学理念解读的偏差,导致我国教育出现分数主义主导的现象。“学而优则仕”,孔子的重要教育思想对全民的价值观念起着导向作用,对中国的教育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在“学而优则仕”中,“学”是“仕”的途径,“仕”是“学”的结果,学(教育)、仕(利禄)和社会政治(统治者的要求)三者贯通,即把为学与求官、教育与政治联系在一起[3]。这种思想一直延续到当今的教育中。虽然“仕”的内涵发生了变化,但其传达的思想仍是学习是为了做官,追求利禄,追求成功。对教育理念解读的偏差,导致我们对教育教学理念的实施出现偏差,分数主义就是这种理念偏差的产物。
教育改革提倡素质教育,对学生的评价应该是全面的,一般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对小学生进行评价不再以分數作为单一的评价标准。以分数主义为主导的思想观念诱导某些教师追求分数,以分数论“英雄”,导致某些小学教师面对教师“榜样化”心有余而力不足,教师“榜样化”就如同无用的旧物,可以弃之不理。
(二)社会教育风气攀比化,功利主义优先。
社会教育风气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巨大力量之一,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社会安危、国家存亡与民族兴衰。形成良好的社会教育风气,对于振兴民族精神、培养积极乐观、勤劳朴实、道德高尚的现代市民和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改革的发展和全球化,社会教育风气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教育文化冲击。社会所追求的“仕”与我们常说的“仕”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区别的。社会追求的“仕”是个人的成功、名声、权力和较高的社会地位。为了达到社会对“仕”的要求,人们开始在教育中追求功利、权力地位,通过教育获取高分和证书,在社会上争取较高的社会地位。
例如,小学生面临升学考试,同时学校面临升学率的问题。升学率正是社会对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标准,升学率高就是具有高质量教学并能为社会运输大量人才的“好学校”,反之,则是“坏学校”,而只有具备高质量教学的学校才有大量的生源并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仕”。在“学而优则仕”的目标下,学校与学校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进行攀比,在激烈的攀比下教育沦为攀比的工具,失去其教书育人的本意。
(三)教师道德价值扭曲,个人主义盛行。
每一个行业都有其道德价值观念的标准,它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并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正确的道德价值会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认真履行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错误的道德价值会误导人们走向错误的道路。然而近年来出现某些社会道德价值被扭曲的事件,教师这一行业也不能幸免。在“汶川地震”时,有这样一位教师,他在地震发生时先于学生跑了出去,完全没有顾虑到学生的生命安危,他就是范美忠,根据这件事情大家给他取名为“范跑跑”。当他在面临抉择时,毅然地选择了自己,而不是他的学生,他视自己的生命高过一切,完全忘记自己作为一名教师的责任。教师道德价值扭曲,个人主义盛行的事情普遍存在。
三、小学教育教学中教师“榜样化”树立的路径
小学正是学生身心发展的上升期和人格发展的关键期,在人生发展历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所以小学教师是教师队伍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小学教师在小学教育教学中树立榜样尤为重要。
(一)以全面发展为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而人是完整的、独立的,这就需要教师在培养人的时候既充分考虑人的完整性又考虑人的独立性,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符合社会需要的人,否则,培养出的人是不健全的人,使教育失去其培养人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新一轮的课程改革明确要求我们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符合当前中国教育教学价值观念,能满足新型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同时能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以及教师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
在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下,我们要多方面地培养学生,不应该被分数主义引导,关注学生各个方面的发展。首先,我们要改变传统的教育评价方式,多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社会、学校、教师和家长不再以分数作为评价标准。其次,鼓励学生多样化发展。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例如安排学生手工制作竞赛、舞蹈比赛、书法大赛等,以培养学生的兴趣,发现学生所长。知识固然重要,但不能顾此失彼忽视整个人的综合发展。最后,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尊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尊重学生想法、发言,尊重学生的个人经验。
(二)加强核心价值观培育,形成文明的社会教育风气。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它需要社会的支持与帮助。良好的社会价值观念有助于教育活动的展开,文明的社会教育风气的形成,推动教育的进步,反之,则会阻碍教育活动的开展,阻碍文明社会风气的形成,限制教育前进的步伐。因此,我们要加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形成文明的社会教育风气。面对世界范围内的思想文化交流交锋和改革开放经济全球化思想多元化的特点,积极加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十分必要的。加强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巩固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思想基础,为人们的思想提供正确的方向;有利于扩大主流观念的影响力,引导人们对主流观念的理解与践行;有利于提高文化软实力,为人才的培养和输出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保障。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和价值体系中最重要的价值内核,引导着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必将深入人们的思想和内心,成为人共同遵守和维护的行为准则。
我们要积极倡导核心价值观念,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把核心价值观运用到社会生活中,把社会价值观嵌入日常社会生活中,用主流的思想协调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冲突,引导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道德素养,为文明的社会教育风气打好基础。学校要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德育优先的基础上推动核心价值观教材,进课堂,进教师和学生的头脑中,引导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为教师的事业发展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提供精神源泉和智力支持。完善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教育平台,使社会、学校、家庭有机结合,共同促进文明社会教育风气的形成。
(三)加强教育法治管理,实现教学实践的规范化。
每个行业都有其职业道德的标准和相关法律的约束,教师这一职业也不例外。当其职业道德标准不被人们执行时,就需要法律的管理,用法律的约束性、强制性要求人们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教师因为其错误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引导,在教育教学中出现教师师德的缺失、扭曲,在教育教学中一味地追求个人的利益,完全忽视其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与素养,同时也忽视其作为教师应有的榜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采取具有强制性、约束性的管理才能从根本上抵制教师错误的行为,因此,我们要加强教育法治管理,实现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规范化。完善教育的立法,依法教育,用法律的强制性、约束性保障教育,对教学实践进行规范,避免教师做出违反其教育管理的行为。教育法治管理是教育管理必然的选择,而教师在此基础上要转变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教学实践的规范化,教育管理才会更民主、科学。
教师要实现意识的转变,就要学会进行自我教育。首先,教师通过自我教育,真正明白什么是“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其次,教师可以通过自我教育了解自己想给小学生树立什么样的榜样,以这个榜样为目标设计“榜样化”,明确自己在学校生活中的思想言行。最后,反思自己在给小学生树立榜样的过程中自己的思想、言行或方法是否使用得当。教育法治管理和教师自我教育帮助教师规范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言行,给教师提供可遵循的、具有规范性的标准,为教师实现榜样化提供法律保障和智力支持。
在小学教育教学中教师“榜样化”是必不可少的。小学生通过对榜样的学习和模仿规范自己的行为并树立正确的思想以实现内化,而这种内化会影响小学生这一阶段或者一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所以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起着不同的示范作用。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说:“教师职务是用自己的榜样教育学生。”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教师个人的范例,对于青年人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可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榜样的作用是巨大的,希望小学教师都能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做到“以身作则”,真正为人师表。
参考文献:
[1][2]黄吴静,韩峰.班杜拉观察学习的过程理论及其在榜样教育中的应用[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1):51-52,78.
[3]苏艳红,陶晓丽.浅谈学而优则仕的历史影响及现实启示[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6(4):82-84.
基金項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白族传统文化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生共谐机制研究”(项目批号:15XMZ05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大理白族文化认同‘复合基因的教育传承机制研究(项目批号:14YJC88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