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贷风险防范分析
2017-07-07邵帆
摘 要:P2P网贷作为一种新兴的民间借贷方式,合理地引导了民间投融资,突破了小额借贷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同时它也解决了资金供求着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然而,由于国内信用体制尚未完善,缺乏相关监管制度. 近年来,由中国新兴P2P网络借贷平台引发的问题频繁发生,造成各方不可弥补的财产损失,因此,本文在剖析P2P网贷平台现有模式及其风险的基础上,在制度监管、行业规范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P2P借贷;借贷风险;风险监控
1 P2P借贷模式分析
P2P即点对点,是个体用户通过互联网技术双方根据具体需求产生借贷行为的一种民间借贷模式,由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平台,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在中介平台发出需求信息,出借人对其进行竞标以发放贷款,而平台则为其提供交易场所和其他方面的业务支持。我国P2P经发展后,逐步衍变成以下四种借贷模式。
(一)纯中介模式
平台只充当中介的职能,平台本身并不介入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交易,只为借贷双方提供审核,招标,安排互换等业务。出借人需承担业务过程中出现的贷款违约逾期风险,该风险与平台无关。我国纯平台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拍拍贷。
(二)保证本金(利息)模式
该模型根据风险是否外包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以担保每笔借款业务第二种是平台利用本身已有资金以担保每笔借款业务。
第一种是指平台通过支付给第三方担保公司一定的外包风险费用,将对项目的审核、招标等服务及其产生的风险交由第三方公司担保,这种模式大大降低了P2P借贷平台的业务风险。
但从P2P借贷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大多数P2P借贷平台采用的都是以自有资金担保的模式,这种模式将出借人可能遭受的借款人资金损失等的风险转嫁给了P2P平台,在这里P2P平台担任了中介机构与担保机构的双重职能。我国担保模式的典型代表为红岭创投、人人贷。
(三)债券转让模式
该模式并不涉及借款人和投资者双方的直接对接,而是第三方对经由P2P平台评估审核通过后的借款人进行信用放款,而后将因此得到的债权转让给有需求的投资者。投资者因此获得利息收入。宜信是国内第一个开创该模式的公司。
(四)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
陆金所和有利网是典型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的代表。这种模式的资产信贷业务主要是在线下完成。对投资者而言,经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且有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的债券更能吸引他们安心购买。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它出售信贷资产,获得流动资金,这较好地满足了小微企业借款的需求。
2 P2P借贷存在的风险分析
(一)操作风险
P2P借贷平台聚集了大量的借贷双方的详细个人信息,借款人由于想获得更高的信用评级以获得更多的信用贷款,比贷方提供了更为详细的信息,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迭代,在缺乏监管的前提下,平台的可操作性极大,一旦信息泄漏,将会产生极大的风险,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类似的,还有利用P2P借贷平台的漏洞进行违规操作,或是在还款期限来临时,由于没有充足资金而向平台借入一笔新债偿还。
(二)信用风险
平台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借贷业务的主体,一方面借款人由于资金亏损等原因无法偿还本金及约定利息,另一方面,平台本身审核借款人的门槛过低、标准不严格导致借款人信用等级参差不齐,或者平台由于自身利益未经借款人允许挪用资金导致放款人按约定收回款项时,平台没有能力偿还,由于P2P缺乏相应监管,导致难以对其进行监管、审核。
(三)流动性风险
在约定期限来临时,平台自身储备有足够的资金,便于投资人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能够随时提取,这样的平台则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就我国目前而言,P2P网贷平台并未获得吸收存款的许可,因此对于缺乏强大的资金链、严谨的业务操作流程以及完备的风险控制系统的借贷平台来说,开展互联网借贷等一系列服务,将面临极大的风险,最后可能导致平台倒闭或跑路。
(四)法律風险
在担保模式中,P2P平台实际上同时担任着中介机构和担保机构双重职能,但是根据我国部分法律法规说明,任何企业及平台未经允许不能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也不能使用相关字样,另有规定除外。而P2P借贷存在从事此类担保业务却缺乏监管的漏洞。对于投资者而言,资金来源缺乏监管,对其追究违约责任难。而对于借款人而言,其隐私权难以保障,同时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容易涉嫌非法集资等罪行。
3 对P2P借贷风险防范的建议
(一)建立行业内评级制度,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建立健全行业内部评级制度和黑名单全国适用机制,制定统一的国家信用评估标准。促进行业内部信用评级系统的对接,信用评级信息通过互联网形成跨行业通用链,最后实施信用惩戒机制,以此使得客户重视自身信用建设,但同时注意不能泄露客户隐私。
(二)提高借贷双方审核准入门槛,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
P2P借贷平台将部分自有资金按一定比例留存风险准备金,并定期从平台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并将具体事件对外公示。如若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产生违约逾期行为, P2P借贷平台会使用已留存风险准备金及时向放款人还本付息,以免造成放贷人不信任问题。平台自我实力增强。
(三)完善针对P2P借贷法律法规,加强金融监管
尽快明确平台性质,确定监管主体,做好责任分工,补全监管漏洞。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各类P2P借贷流程,利用有效强制手段惩治非法集资、跑路等。P2P借贷的完善也可以根据业务的选择、建设方向的不同制定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填补P2P网贷这一新兴民间借贷平台在法律法规方面的漏洞,以此不断规范行业内借贷双方业务对接,从而确保运营的稳定性、安全性。
(四)成立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组织,强化行业自律
一方面,招贤纳士,吸纳大批行业管理人才,通过制定、修订、评审、明确行业规范准则,提高准入门槛,可通过世界权威金融分析机构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 对现有的相关行业机构进行信用评估评级,对网络平台进行整改,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公开工作,使相关业务流程透明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对会员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其从事行业的知识技能培训、而在职业道德方面,则要加强人员和机构方面的继续教育,对相关会员及机构实施一年至少一次的集中交流与培训会,推进平台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自律意识的加强,共同促使平台能够稳健的发展。安排专业人员推进出版内部刊物,组织会员交流会、研讨会、年会等活动,促进信息交流,从各个方面强化行业自律。
作者简介
邵帆(1996-),女,汉,湖南省长沙,本科,研究方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