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T专项调查: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2017-07-07张美慧
张美慧,屈 超
(东北财经大学 统计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ICT专项调查: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张美慧,屈 超
(东北财经大学 统计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信息与通讯技术(ICT)产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部门,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为了缩小中国与发达国家间存在的“数字鸿沟”,促进中国ICT产业发展,健全中国ICT产业的统计体系,增强ICT数据的国际可比性,开展ICT专项调查是一个重要的基础步骤。本文归纳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盟、测度ICT发展的伙伴关系组织,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对ICT专项调查的研究成果,总结了澳大利亚、南非在构建ICT卫星账户时开展ICT专项调查的经验。并将国际经验与中国的信息化调查进行对比分析,提出了一些符合中国国情的ICT专项调查建议。
信息与通讯技术(ICT);ICT专项调查;ICT产业;ICT卫星账户;国民经济核算
一、引 言
随着信息与通讯技术(ICT)的发展,世界各国的经济结构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通过信息通讯技术和知识来创造价值的经济模式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新突破点。世界各国的ICT产业发展情况不尽相同,“数字鸿沟”在很大程度上拉大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根据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的文件,“数据鸿沟”是指:随着ICT在全球的发展和应用,由于国家信息化发展水平存在着差异,拉大了国与国、国家内部之间的差距。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的双重挑战,大力发展ICT产业是缩小与发达国家“数字鸿沟”的必由之路。发展ICT产业的前提是要有充分的ICT产业基础数据作为支撑,这需要开展规范的ICT专项调查。
从全球范围来看,目前对ICT专项调查的代表性研究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盟(EU)、测度ICT发展的伙伴关系组织(Partnership on Measuring ICT for Dvelopment,以下简称伙伴关系组织)的研究。此外,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南非等国对ICT专项调查的研究成果同样值得发展中国家学习。中国的信息化统计研究工作起步较晚,对ICT专项调查的研究文献也很欠缺。本文总结了上述国际组织和国家对ICT专项调查的实践和研究经验,对目前已经公布官方ICT卫星账户的国家,澳大利亚和南非的ICT专项调查情况进行了梳理。由于公布官方ICT卫星账户的国家数量不多,能够借鉴的信息相对较少,所以本文以加拿大和美国等国家的信息产业调查情况为辅助信息,对这些国家的ICT专项调查和信息产业调查情况进行总结和归纳,重点分析国际上ICT专项调查的调查方法及调查内容,将其与中国的信息化调查进行对比,分析国外ICT专项调查对中国ICT产业的适用情况,找出中国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最终提出符合中国ICT产业发展情况的ICT专项调查建议。
二、主要国际组织对ICT专项调查的研究
1.OECD的研究
OECD对ICT产业的研究始于1997年,研究目的是为信息社会的测度构建一系列定义和方法体系。1999年,OECD成立了信息社会指标工作组(WPIIS),并开始为OECD成员国和其他国际组织提供信息社会不同方面的统计标准和国际可比较数据。
信息社会测度指南(Guide to Measuring the Information Society,以下简称Guide)系列出版物共有2005年、2009年和2011年三个版本,是OECD对ICT产业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Guide中构建了信息社会的统计模型,对ICT产品、产业等基本概念进行了定义,划分了ICT产品、内容与媒体产品的类别,Guide中还包含了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测度方法,以及企业、住户及个人对ICT使用情况的核算方法等[1]。
对于企业、住户及个人ICT使用情况的核算,OECD建议通过ICT专项调查进行数据收集,2001年和2002年WPIIS正式确立了企业ICT使用情况的调查问卷和住户及个人ICT使用情况的调查问卷,问卷在2005年进行修订并收录在Guide2011中,企业ICT使用情况的调查问卷包括IT安全、电子商务、企业对ICT的投资与支出等方面的问题。住户及个人ICT使用情况的调查作为两个调查部分被包含在一张调查问卷中,问卷中包含了使用目的、途径和使用频率等相关问题。
ICT专项调查的其他调查信息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查范围。企业ICT使用情况的调查范围是具有10名以上员工的企业;住户及个人ICT使用情况的调查范围包括16至74岁的个人和至少包括一名16至74岁成员的住户。二是数据采集方法。OECD大部分成员国采用邮寄问卷的方法进行企业ICT使用情况的调查,采用面访的方法进行住户及个人ICT使用情况的调查。三是调查频率。OECD认为,企业对ICT发展程度的敏感性高于个人及住户,因而建议企业ICT使用情况的调查频率应高于住户及个人ICT使用情况的调查频率,调查频率应尽量达到一年一次,不同国家的调查频率可根据国家的情况进行调整。
2.欧盟的研究
在对信息社会测度的研究中,欧盟也走在世界的前列,欧盟委员会从2002年开始进行年度信息社会调查,用来测度ICT在企业和住户单位中的发展情况。信息社会统计方法手册中详细介绍了欧盟企业和住户ICT调查的调查方法、调查问卷等方面内容[2]。
欧盟统计局分别针对欧盟企业、住户及个人开展了ICT示范调查,ICT示范调查的内容主要由示范调查问卷和调查方法指导两部分组成。调查的内容会随着用户和政策制定者的需求进行常规调整。欧盟和OECD在对ICT调查的研究方面联系密切,一些OECD成员国也使用欧盟的调查问卷进行调查。
欧盟推荐参加调查的成员国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获取样本,在数据收集的方法上,欧盟建议对不同调查对象采用不同的调查方式:企业ICT使用情况的调查应该采用邮寄问卷的方式,住户及个人ICT调查主要采用面对面调查和计算机辅助的电话调查(CATI)两种方式。企业ICT使用情况的调查范围包括具有10名以上员工的企业,调查主要收集企业对ICT、互联网、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使用情况;住户及个人的调查范围包括16至74岁的个人和至少包括一名16至74岁成员的住户,调查主要收集住户及个人对ICT、互联网、电子政务和电子技能使用等方面的数据。
3.伙伴关系组织的研究
伙伴关系组织成立于2004年,目前由14个地区和国家组织组成,该组织建立的目的是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ICT数据的收集质量、国际可比性和可获得性。受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的委托,伙伴关系组织也为一些国际和区域组织开展涉及ICT测度的活动提供专业的统计框架[3]。
伙伴关系组织的核心研究成果体现在其出版物《ICT核心指标》和《ICT测度:ICT指标的世界地位》中,伙伴关系组织建立了一套基于国际统一标准的ICT核心指标,这套指标得到了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的认可并持续更新,已成为全世界收集国际可比ICT统计数据的基础。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将这套指标纳入企业、住户及个人ICT使用情况的专项调查中。最新的ICT核心指标为2010年的版本,涵盖领域包括ICT基础设施及其使用机会、住户及个人获得和使用ICT的情况、企业使用ICT的情况、ICT部门、ICT商品贸易、教育领域中的ICT及电子政务。
伙伴关系组织对ICT统计的主要贡献是:为国际统计系统,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收集具有国际可比性的信息社会统计数据提供技术支持;提高了发展中国家政策制定者对ICT统计的重视程度;帮助发展中国家的统计机构收集、分析和传播ICT数据;为国家层面ICT数据的收集制定了实用的手册和调查问卷;为统计办公人员提供ICT统计技能培训,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统计人员的能力建设,促进区域ICT统计的发展。
三、加拿大和美国ICT专项调查
1.加拿大ICT专项调查
在对ICT测度的研究中,加拿大始终走在国际前列。加拿大工业部、加拿大统计局和OECD联系紧密,加拿大对ICT的测度开始于20世纪末,早期的ICT调查主要是对当时加拿大制造业领域中先进技术的使用情况进行的调查,其中,包含了对ICT使用情况的调查。2000年以后,加拿大对ICT的调查范围逐步扩展到公营部门和私营部门的ICT应用方面。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其普及程度的加强,加拿大对公营部门和私营部门的ICT调查逐步涉及到部门的局域网和无线通讯设备的使用等问题。2001—2011年,加拿大已经开展了一系列ICT专项调查,从调查方法到样本选择方面,都有许多值得其他国家借鉴的地方。
2001—2011年,加拿大组织开展的ICT调查共有15项。调查的ICT产业分类是基于1980年加拿大产业分类标准,调查的范围涵盖了公营部门、私营部门及住户等三方面,调查的对象除了涉及到传统的通讯和广播服务情况以外,还包含了电子商务和ICT技术的使用情况[4]。表1中列出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内容。
表1 加拿大2001—2011年ICT调查表
注:横断面调查(cross-sectional study),又称横断面研究,因所获得的描述性资料是在某一时点或在一个较短时间区间内收集的,所以客观地反映了这一时点人们的某些特征。横断面调查分为普查和抽样调查两大类。
除表1中列举出的ICT专项调查外,加拿大在2001—2011年还开展了ICT价格指数调查:商业软件价格指数调查、电脑及其外围设备的价格指数调查、电子媒体使用调查、ICT职业调查和住户电话服务等调查,其中,商业软件价格指数调查是每月对企业和政府购买的一篮子具有代表性软件的价格变化进行测度的调查,调查数据的主要来源为国际数据公司(IDC)。可以看出,加拿大对本国ICT的使用情况展开了一系列非常具体的调查。这些调查的数据是监测ICT发展水平,以及制定和评估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5]。
2.美国ICT专项调查
美国普查局从2003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ICT调查(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Survey,以下简称ICTS),ICTS是美国年度资本支出调查(ACES)的重要补充。美国联邦法典授权进行该项调查,同时也保护了调查对象,并确保其提供数据的保密性。ICTS中的ICT产业分类基于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调查范围非常广,包括了美国所有国有和私人的非农业企业,但这些公司不包含美国企业中的对外业务、政府运作、邮政业、农业生产企业和一般住户。ICTS的主要内容是提供美国非农业企业对ICT设备和计算机软件的资本化支出和非资本化支出的相关数据。资本化支出是与费用化支出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其资产进行耗用,把这部分耗用划分为资本化和费用化,划分标准是资产耗用的去处,如果利用这部分资产产生新的资产,就是资本化支出,如果利用这部分资产进行经营,产生经济利益,则为费用化支出。非资本化支出是指核算年中ICT设备的支出,包括ICT设备的购买和经营租赁的租金,以及对计算机软件的购买和软件服务及维修协议的支出。2013年ICTS的调查样本包括近4.6万个企业,对500名以上员工的企业进行普查,对员工不足500名的企业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美国ICTS从2003年起逐年开展,形成了完善的调查体系,准确地监测了美国企业对ICT的投资和使用情况,ICTS得到的调查数据是美国经济分析局、联邦储备委员会、劳工统计局和行业分析师评估未来生产率和经济增长前景的重要依据。从国民经济核算的角度来看,调查数据有助于对“投资占GDP的份额”这一重要的国民经济指标的准确性进行改进。同时,ICTS对估计美国国民经济中的资本存量和资本流动情况有重要作用,行业分析师和企业也可以使用ICT数据进行市场分析、经济预测、产品开发和业务规划等活动[6]。
四、澳大利亚和南非ICT卫星账户的构建及经验
1.澳大利亚ICT卫星账户中的专项调查
澳大利亚统计局(ABS)发布了两次信息与通信技术卫星账户,卫星账户沿用了国民账户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 1993)的基本框架,是以供给使用表为主线、若干ICT专项调查提供数据支持构建而成的[7]。为保证卫星账户数据的详尽性,ABS开展的ICT专项调查包括信息与通讯技术产业调查(ICTIS)、商业ICT使用调查(BUIT)、住户ICT使用调查(HUIT)和政府ICT使用调查(GTS)等,其中,ICTIS和GTS的调查结果是澳大利亚ICT卫星账户的主要数据来源。BUIT和HUIT两项调查分别是对企业和住户开展关于计算机、网络和其他技术使用情况的调查,但这两项调查内容都没有包括企业或住户对ICT的支出情况,使得这两项调查在ICT卫星账户的使用中受到限制。
澳大利亚ICT产业调查中的产业分类标准遵循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工业标准分类(ANZSIC)。ICTIS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查内容为澳大利亚企业对ICT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分配情况。ICTIS以ICT企业在澳大利亚统计局的工商注册数据为抽样框,以国家、行业类别和雇佣规模为分层标志进行分层抽样,ABS共抽取了3 900个员工人数超过200名的企业,通过邮寄问卷的方式收集调查数据[8]。
GTS是为了衡量广义的政府单位对ICT使用情况的调查。在2002—2003年澳大利亚进行的政府科技调查中,调查范围包括一般政府机构和一般政府教育机构,调查数据由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提供,调查指标包括ICT部门雇佣人数、信息通讯费用和电脑软件购买费用等[9]。
2.南非ICT卫星账户中的专项调查
南非统计局(Stats SA)于2012年发布了南非ICT卫星账户的情况[10],并于2013年发布了以2005年为基期的南非ICT卫星账户草案[11]。专项调查是获得ICT卫星账户数据的重要来源,包括大样本调查(LSS)、一般住户调查(GHS)、季节性劳动力调查(QLFS)、年度经济普查(AFS)、收入和支出调查(IES)等,其中,LSS与GHS这两项调查与ICT的相关程度较高,QLFS、AFS、IES三项调查中仅涉及少量ICT信息。
LSS是面向企业的调查,采取分层抽样方法,调查中涉及ICT相关的问题包括企业是否有商业网页、企业是否通过互联网来办理银行或财政业务、企业的IT部门是否为外包性质等。调查数据的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为GDP的估算提供数据;为ICT卫星账户、旅游卫星账户(TSA)等提供数据;提供私人消费支出的数据,用来监测和制定政府政策;为私营部门对企业绩效的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GHS是为了准确核算南非住户的消费情况而专门设计的调查,该调查从2002年开始逐年开展,GHS的样本选取方法为分层抽样,采用面访的方式对南非所有私人住户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涵盖了六个领域,分别是教育、健康、社会发展、住房、食品安全、农业,以及住户对服务和设施的接触机会。调查中与ICT相关的问题包括住户是否拥有或有机会接触到互联网服务、住户是否有机会接触到电视或收音机、住户中是否安装座机等问题[12]。
通过对南非ICT调查的研究可以发现:GHS和LSS分别是以南非的住户和公司为调查对象而展开的,针对公民消费、生活和经济活动等方面的调查,GHS和LSS都不属于专门为测度ICT情况而设计的调查,而是在问卷中包含了一些与ICT相关的问题。
五、中国ICT调查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对比研究
1.中国ICT测度研究的发展历程
中国对ICT的测度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1986年国家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对中国的信息经济规模进行了首次测度,调查成果为《中国信息经济初步分析》。1996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提出了国家信息化的定义和信息化体系框架。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在1996年后推出了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数和信息化水平总指数等信息化水平的指标。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对信息化测度的发展情况越来越重视,2001年国家信息产业部公布的《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包括了20种指标。信息产业部规定,对全国信息化水平的比较,必须严格按照该方案的统一规定执行。与此同时,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正式宣布成立,测评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的研究及制定工作。在2004年和2008年的经济普查中,国家统计局也将信息化指标加入了单位基本情况调查中。从2008年开始,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公布《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公报》,包括了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业的生产总值、电子信息产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电子信息产业和软件业的进出口贸易及利润等指标的发展情况。
2.国家统计局信息化调查
2004年,国务院信息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委托国家统计局进行全国信息化统计调查和信息化水平测度的工作。在中国各个行业机构开展的信息化调查中,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当属国家统计局开展的信息化调查。国家统计局开展的信息化调查始于2004年,这一批的信息化调查在国内10个省份开展,2005年,国家统计局开展了覆盖全国的信息化调查。国家统计局信息化调查是目前中国影响力最大的信息化调查[13]。
2011年,国家统计局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制度改革,衡量信息化的指标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纳入了企业“一套表”中,“一套表”中的信息化调查范围涵盖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和重点服务业。在2011年的信息化统计中,各行业中共有符合条件的24万家企业参加了调查。调查主要考察各个企业的ICT设备总数、网站总数、企业电子商务的销售总额和电子商务采购金额等情况。
一些国内学者、研究机构针对不同的地区和行业均展开过省级范围内的信息化水平测度研究,然而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缺少权威的、系统的ICT基础统计数据,这也制约了中国ICT统计的发展。总的来说,相对于发达国家,中国对信息化水平的测度和调查起步较晚,且在连贯性和系统性方面都有较大的缺陷。
3.中国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ICT调查的对比分析
(1)企业ICT调查的对比分析
从国际范围来看,OECD、欧盟、加拿大、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均开展过企业信息化调查或电子商务技术调查,表2将中国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典型企业信息化调查进行了总结梳理。除中国和南非之外,其他ICT调查均为专项调查。
从表2中可以看到,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相比,中国已经整合了对企业的ICT调查,形成了“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在统计效率方面,走在了前列。但由于中国ICT统计起步晚,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相比,ICT调查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第一,调查内容不全。表2中大部分国际组织和国家采用了ICT专项调查的方式采集ICT数据,且专项调查的问卷设计更系统,调查内容更为全面,而中国ICT调查融合在“一套表”中,相关信息较少,对电子商务信息、企业使用ICT的主要用途等问题的调查不够全面。
第二,调查范围覆盖不够。中国开展的信息化调查是对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普查,调查范围覆盖不全,规模以下的企业调查数据缺失。在企业的信息化调查中,中小规模企业的调查数据具有重要的统计意义,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表2 国际企业ICT调查的比较
(2)住户ICT调查的对比分析
从国际范围来看,OECD、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南非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均开展了住户ICT调查,表3对上述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展的住户ICT调查进行了梳理和对比。
从表3中可以看出,为全面了解公民对ICT的接触机会和使用情况,世界上已经有许多国家开展了住户信息化专项调查,调查数据是国民经济核算和国家信息化政策制定的参考依据。然而目前中国还没有开展过系统全面的住户ICT专项调查,限制了中国信息化统计与信息化国际比较的发展。
表3 国际住户ICT调查的比较
注:所有私人住户指非机构性和非军队的私人住户,不包括老年公寓、医院、监狱或军队营区中集体宿舍。
六、国际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1.完善ICT指标体系
目前中国采用的ICT指标体系是2001年发布的《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该指标体系主要包含了个人信息化和企业信息化的指标,对住户信息化、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指标涉及甚少,指标体系范围过窄,无法全面反映中国现阶段ICT产业的发展情况,国际可比性也较差。并且,在实际ICT调查中,个人信息化数据并未采集。中国可借鉴伙伴关系组织发布的《ICT核心指标》,尽快完善电子商务指标、企业信息化指标和教育系统信息化指标等方面的内容。
2.创建住户部门ICT调查体系
目前,中国的信息化调查对象是各个行业中的企业,调查结果反映的也是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和电子商务情况。中国应该在“一套表”体系外加快创建住户ICT调查体系,为保证调查数据的国际可比性,可以借鉴OECD和欧盟的研究经验,对住户及个人的ICT使用情况、使用频率、使用技巧,以及对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设计规范的住户部门调查问卷,定期开展住户ICT使用情况调查。
3.扩大企业信息化调查范围
中国企业信息化调查涉及的行业较少、覆盖面不够、调查范围较窄,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国调查结果的全面性及国际可比性,调查范围的扩展可从拓宽行业种类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两方面入手:一是中国应进一步扩大企业信息化调查的范围,增加对金融业、能源供应业等重要国民经济行业的调查。二是中小企业信息化程度具有重要的观测意义,应适度放宽对“规模以上企业”的限制条件,增强对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调查力度,以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发展。双管齐下,扩大中国企业信息化的调查范围,以获得更加全面、有代表性的调查数据,更好地监测中国企业信息化的发展。
4.改善样本选择方法
中国企业信息化调查是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进行普查,忽略了对规模以下企业的调查,造成了中小企业信息化数据的缺失。中国可借鉴美国ICTS的调查经验,采用普查与分层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样本选择,对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普查,对规模以下企业按照行业类别和企业雇佣规模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分层处理,在各层中按比例抽取样本进行信息化调查。这样的样本选取方法可以使调查范围更加全面,提高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5.完善企业信息化调查问卷
中国的企业信息化调查问卷过于简单,尤其是对企业ICT使用情况的调查问卷中,关于企业基本信息和电子商务信息的部分调查不足,中国可借鉴欧盟的研究经验,将信息化调查问卷分成若干模块,分别对企业使用ICT的基本情况、互联网的使用、通过互联网的电子商务、通过外部局域网络的电子商务和企业基本信息这五个部分进行调查。扩充现有问卷中互联网电子商务部分的调查内容,细化调查问题,在兼顾国际可比性的同时完善企业“一套表”中的信息化调查问卷。
[1] OECD.Guide to Measuring the Information Society[J/OL].OECD Publishing,2011.
[2] Eurostat.Methodological Manual for Statistics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J/OL].Office for Official Publications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2006.
[3] ITU.Partnership on Measuring ICT for Development[DB/OL].http://www.itu.int/en/ITU-D/Statistics/Pages/intlcoop/partnership/default.aspx,2012-04-01.
[4] Statistics Canada.North American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ystem(NAICS) Canada 2012[DB/OL].http://www23.statcan.gc.ca/imdb/p3VD.pl?Function=getVDPage1&db=imdb&dis=2&adm=8&TVD=118464,2012-06-14.
[5] Statistics Canada.Surveys and Statistical Programs[DB/OL].http://www23.statcan.gc.ca/imdb-bmdi/pub/index-eng.htm,2016-03-19.
[6] United States Census Bureau.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Survey[DB/OL].http://www.census.gov/econ/ict/about_the_survey.html,2011-06-20.
[7] ABS.Australian National Accounts: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Satellite Account,2002-03[DB/OL].http://www.abs.gov.au/,2006-03-07.
[8] ABS.Australian National Accounts: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Satellite Account,2006-07[DB/OL].http://www.abs.gov.au/,2008-07-10.
[9] 屈超,张美慧.国际ICT卫星账户的构建及对中国的启示[J].统计研究,2015,(7):74-80.
[10] Statistics South Africa.The Status of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Satellite Account for South Africa[J/OL].Statistics South Africa,2012.
[11] Statistics South Africa.Draft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Satellite Account for South Africa,2005[J/OL].Statistics South Africa,2013.
[12] Statistics South Africa.General Household Survey[J/OL].Statistics South Africa,2014.
[13] 李强.我国信息化统计工作的现状与发展[J].中国统计,2013,(2):4-6.
(责任编辑:邓 菁)
2017-02-2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全面参加全球国际比较项目(ICP)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13&ZD17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ICT卫星账户的构建:国际经验与中国方案的设计”(12CTJ013);辽宁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项项目“基于投入产出法的辽宁省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关系研究”(ZJ2014046)
张美慧(1992-),女,山东蒙阴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民经济核算、信息经济和生产率统计等方面的研究。E-mail:zmh_1212@163.com屈 超(1979-),男,陕西汉中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国民经济核算、市场调查和信息经济分析等方面的研究。E-mail:quchao@dufe.edu.cn
F222.33
A
1008-4096(2017)03-00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