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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简述

2017-07-07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甘肃农业 2017年11期
关键词:牧草监测点甘肃省

甘肃省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简述

草原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因此及时准确地针对甘肃省天然草原进行动态监测,掌握天然草原的动态变化,对于草原的科学管理、可持续利用及政府制定相关的草原保护建设政策有着重大的意义。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工作也是实施草原保护工程、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开展草原监督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在甘肃省农牧厅的领导下,结合草原生态保护新形势,注重监测工作思路、布局和重点,创新监测技术方法,完善充实监测内容,以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国家级、省级固定监测点、路线调查为抓手,运用3S技术(GPS、GIS、RS),组织全省各级草原部门从点线面上做好全省草原监测工作,县市级草原部门完成地面数据采集工作,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完成数据收集、处理、分析、审核工作。监测范围覆盖全省天然草原。监测工作主要为常规监测、国家级固定监测点监测、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和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价三方面。

草原生长期各项常规监测工作

草原关键期物候监测工作。从2009年起,每年组织瓜州、古浪、玛曲、夏河等4县开展返青监测,以地面监测数据为基础,结合气象资料对全省草原返青整体状况进行分析,编发《甘肃省草原返青报告》。从2013年起,我站每年6、7、8月对全省草原牧草长势状况进行实时遥感监测,按月编制牧草长势监测信息通报。自2014年,每年组织以上县市在9月开展牧草枯黄期地面监测,编制我省牧草枯黄情况。为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进行全国草原关键物候期分析提供基础信息。

全省草原盛期生产力监测。自2005年起,在每年的7~8月,我站根据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全国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实施方案》下达的任务,按照《全国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技术操作手册》的监测内容和技术方法,牧草生长盛期开展样地样方监测和入户调查。在地面测产数据与遥感影像数据之间建立生产力模型,再利用模型将遥感影像数据反演为全省草地生产力,实现由点至面的空间监测,结合气象资料对草原生长趋势进行分析,测算全省各草原类型产草量、载畜能力和全省14个市州的天然草原鲜草总量,编制全省草原监测报告。

组织牧业县完成冷季牧草储量监测。为了全面掌握冷季牧草储量,为科学合理配置载畜量,切实推进以草定畜制度落实,每年组织玛曲、碌曲、夏河、合作、天祝、肃南、肃北、阿克塞等8个牧业县开展冷季牧草储量监测。运用地面路线调查获得的样方测产数据,参照农业行业相关标准计算理论载畜量,每年发布《甘肃省8个牧业县冷季牧草储量监测通报》。

国家级固定监测点工作

2006年,我站在甘南地区重点草原类型规划设立了30个省级长期定位监测点,并指导其他地区逐步建立和完善监测样地,以全面、系统地掌握全省草原资源与生态变化状况。

自2012年起,在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的安排下,利用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资金,先后在肃南、天祝、肃北、阿克塞、瓜州、玉门、民勤、古浪、永昌、环县、华池、卓尼、夏河、临潭、岷县、敦煌、玛曲、合作、碌曲、漳县、山丹和迭部等22个县(市、区)进行国家级固定监测点建设,对监测样地进行了标准化围栏、试验区立柱划分、标牌树立等建设工作,给项目县配备了监测工具、烘干等试验设备,组织相关县市每年4~10月开展固定监测点月度观测工作,积累了草地生长季的数据和定点照片,为草地生态评价提供了历史数据。2015年按照农业部的国家级固定监测点建设标准和规模,在靖远县新建成一个固定监测点。至此,以23个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和1131个省级监测点为依托,建立完善了全省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网络,规范草原固定监测点工作。

2016年9月5日,我站起草编制的《甘肃省草原固定监测站(点)管理办法》,由甘肃省农牧厅正式印发。该办法将为草原固定监测站(点)的规范运行管理提供重要制度保障,确保草原监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2016年在国家级固定监测点建成小型气象站15座。为固定监测点的草原状况分析提供气象数据支持,标志着“地面、遥感、气象”三位一体草原监测模式的确立。

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政策和工程实施效果监测评价

2013年起,我站每年将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监测实施方案和《甘肃省草原监测技术操作手册》下发到各县(市、区),指导各地开展草原补奖监测工作。我站以各县(市、区)上报的定位监测点信息和MODIS影像资料为基础数据,对全省草原补奖政策实施区域的草原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了遥感监测。并对民乐、靖远、宁县、永登、宕昌、永靖等6县开展补草原奖实施效果评价示范工作,共布设定位监测点30个,编制了补奖政策实施效果监测报告。

2008年起,在全国畜牧总站的组织和指导下,先后在玛曲、碌曲、夏河、天祝、瓜州、阿克塞、合作、肃南、卓尼、永昌、民勤、环县、山丹、岷县、玉门、华池、古浪等17县,对于2003-2011年的退牧还草工程区开展了效益监测。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监测内容和技术要求,完成工程区作业设计图数字化处理,在项目县技术人员的配合与协助下,每年对退牧还草工程区植被恢复状况进行野外调查,编制退牧还草工程效益监测报告,作为《全国退牧还草工程监测报告》甘肃部分内容。

2014年起,在甘肃省农牧厅的安排下,我站依据《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技术规程(NY/T1233-2006)》等要求,每年对全省及各市州草原植被盖度进行了计算,并将各市州植被盖度进行发布。2014年6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99号)中将“草原植被盖度”作为甘肃省农牧厅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省农牧厅将此指标作为市州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经过努力,我省初步建成了以23个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和1131个省级监测点为依托的全省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网络,确立了“地面、遥感、气象”三位一体草原监测方法。并按照《甘肃省草原固定监测站(点)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草原监测工作。主要开展草原生产力与生态、退牧还草工程效益、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效果、草畜平衡等专项监测工作,并编制发布《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甘肃省草原监测报告》、《退牧还草工程效益监测报告》、《牧业县冷季牧草储量监测通报》,为政府决策、以法治草、草原畜牧业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供稿)

(编辑:魏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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