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经验及西安金融创新设想
2017-07-05王文娜田昭
王文娜 田昭
摘要:陕西自贸区是承接一带一路战略的西部窗口,是国家深化改革的内陆试验田。西安片区作为陕西自贸区的核心片区,理当发挥发动机功能,其金融创新能否实体化,对于推动陕西自贸区建设及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为此,在梳理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阶段成果,结合西安区域要素禀赋的基础上提出:定位于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中国一中亚货币互换中心;依托能源优势,建设全国能源期货中心;大力发展消费金融公司,推动地区旅游业发展。
关键词:自贸区 金融创新 设想
一、引言
为更好地发挥西安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节点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2016年8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陕西省设立自贸试验区。陕西自贸区共分为五大片区,其中西安港务区、西安高新区及西安经济开发区均由西安管辖,西咸新区、杨凌农业高新区则归属于陕西省政府。作为陕西自贸区的核心片区,西安理当担当发动机功能。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功能,是自贸区建设的基本经济条件,陕西自贸区的建设离不开金融功能的支撑。从区域金融发展条件来看,西安与上海尚有很大差距,金融改革任重道远。合理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的经验,理清西安金融创新的路径,做好金融创新定位,实现金融实体化,对于全面推进陕西自贸区建设,助推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现状
自2013年9月29日挂牌设立以来,上海自贸试验区积极实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推动战略,在金融领域实施多项改革试点,在实践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积累了一批可以在国内复制推广的经验,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深层问题。
(一)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的阶段性成果
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批准并印发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之后,三行—会陆续出台实施细则,确立了自贸区金融改革的总体政策框架,金改1.0版本自此开启,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任务确立。2014年围绕贸易与投资便利化这一议题,以自由贸易账户为特点的风险管理系统正式投入,金融改革进入金改2.0版本,进一步探索利率市場化、分账核算业务及人民币跨境使用。2015年2月,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这一主题,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的境外融资全面开放,金融改革进入金改3.0版本。2015年10月,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全面开放与升级,提出: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进一步扩大人民币的跨境使用,促进人民币跨境双向流动;扩大金融业的对内对外开放;推进外汇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进入4.0时代。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金融制度创新。
(1)利率市场化改革。在外币存款利率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于2013底发布的意见(央行30条)中提出,“根据相关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推进试验区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在本币存款利率市场化方面,创新金融产品,探索试验区内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发行,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金融机构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投资于交易主体为区内的境内外个人及企业。同业存单利率采用市场化定价,以Shibor为基准利率,提高了中长端Shibor的基准性。
(2)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现的制度与金融创新。一是境内、外资金划拨与兑换便利。总体来看,在试验区内,境内外资金划拨遵循“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和有限渗透”的原则。一线放开是指,在试验区内,企业和境外企业可通过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简称FT账户),实现跨境结算、融资与担保业务等。FT账户内本外币可自由兑换,同名或不同名的FT账户间,FT账户与境外企业的境外账户、离岸账户、境内非居民账户间可实现资金的双向划拨。二线管住是指自由贸易账户与非自由贸易账户间的资金流动视同跨境对待。有限渗透是指上海自贸试验区内主体的自由贸易账户与非自由贸易账户间因经常项下业务、偿还贷款实业投资等其他符合规定的跨境交易需求可通过办理同户名资金划转实现。
二是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2014年5月22日,自由贸易账户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落地。自由贸易账户是金融机构根据客户需求在分账核算体系下开立的具有统一规则的本外币账户。为防范金融风险,根据央行规定,按照“标示分设、分账核算、独立出表、专项报告、自求平衡”的要求,自由贸易账户之前必须添加FT开头的三位英文字母前缀标示,以便区别与金融机构的其他业务从而采用专用的自由贸易核算体系。自由贸易账户的客户为试验区内主体,包括区内机构、个人及区内境外个人。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客户可实现在资本项目下的本外币部分可兑换。具体来说:自由贸易账户进行境外资金支付时,可自由兑换为所需的支付外币;若进行境内支付时,则可兑换为人民币;企业可根据所需,自主选择停留在账户中保留资金的币种;针对不同账户开放情况采用差异化处理,直接投资可通过自由贸易账户进行自由汇兑;尚处于部分可兑换和不可兑换的资本与金融账户交易则可借助自由贸易账户提高可兑换程度。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他账户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根据金改4.0版方案,将进一步拓宽自由贸易账户功能,鼓励经济主体依据自由贸易账户进行涉外贸易投资,支持相关金融中介机构围绕自由贸易账户开展金融创新。目前关于自由贸易账户创新的成功案例归纳如下:
三是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的目的是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其方式是以资本关系为纽带的跨国集团企业,指定一家在区内成立注册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集中办理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并且规定归集的人民币资金需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和实业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将人民币专用账户设为主账户,而集团内境内、外子公司设立相应的境内外资金子账户。主账户与子账户间的资金可实现双向流动,无额度限制。不过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能归集入资金池。总之,跨境资金双向资金池,盘活了集团境内外的人民币资金,打通了人民币回流的重要渠道,提高了跨国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内保外贷。内保外贷是指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依据所需,向境内银行提出人民币跨境借款申请或需求,由境内银行向境外分行提供信用保证,然后由境外分行向申请企业融通资金。内保外贷是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的重要渠道,拓宽了境内企业进行境外人民币借款的渠道,有助于境内企业利用境外廉价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五是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简称,CIPS)与人民币定价中心雏形。2015年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正式运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一期),首批共有19家境内中外资银行机构直接参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系统是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载体,主要为境内外金融机构进行人民币跨境与离岸业务的开展提供资金清算与结算服务。CIPS将分两步进行建设,一期采取实时全额结算方式,主要为跨境投融资与贸易、人民币跨境业务提供清算与结算服务;二期则计划采用混合结算方式,以期提升跨境人民币及离岸资金的结算与清算服务的效率。CIPS账户资金运行规则如下表所示:
根据数据显示,2015年上海市完成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2.7万亿,在国际收支中人民币所占比重为30%。人民币对外币的即期交易达14对,在结算中逐渐形成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货币市场基准利率、贷款基础利率等,境内人民币定价中心雏形显现。
(3)汇率市场化改革。
一是意愿结汇。在自贸区内的企业可依据所需,自主决定外汇资金结合的时间,实现资金结汇与使用的时点分离。具体来说,区内企业首先在银行开立“结汇待支付账户”,然后基于经营或风险规避的需求,自主选择结汇的时点,若结汇与资金使用尚有时差,则可将结汇资金存入“结汇待支付账户”,到支付时再向银行提交资金用途凭证,待银行审核通过即可进行资金结算划转。
二是简化经常项下的外汇收支手续。若区内企业货物贸易管理分类等级为A,则当发生外汇收入时,可无须开立代核查账户。
三是鼓励发展总部经济与结算中心。放宽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准人限制,简化资金池管理。主要包括:降低门槛要求,即区内须开立外汇资金集中管理的跨国公司的备案条件,由原先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超过1亿美元下调为超过5000万美元;外债比例遵循自律,跨过公司外汇成员企业借入外债实施比例自律,借入的外汇结汇资金可依法进行股权投资、人民币贷款的偿还等;优化国际主账户功能,允许境内银行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将通过外汇资金账户吸收的地存款按一定比例额度在境内运用和结售汇。
四是鼓励区内金融机构为区外机构开展人民币业务及外汇业务的金融創新,适当发展衍生品。
2.金融服务功能创新。对内开放: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设立不限于民营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如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允许具有离岸业务资质的中资商业银行,在上海自贸区内开展离岸业务;依照国家规定,在自贸区内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客户主题的非标资产交易平台;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探索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
对外开放:允许境外中央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及大型金融机构在沪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交易清算业务;明确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持股比例不高于49%的情况下,建立合资证券公司,并且不要求内资股东为证券公司;允许符合资质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区内建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优先鼓励与我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金融机构,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合资金融机构,并逐步提高持股比例。
证券市场方面:允许区内的证券期货金融机构开展期货业务交叉持牌、跨境金融衍生品交易、人民币外汇即期与衍生品交易;允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指数基金产品业务;支持保险资金在区内按照一定规则开展跨境投资;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从事跨境资产管理、跨境投资咨询业务。
保险市场方面:降低外资进入保险业的准入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区内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保险资金运用中心;鼓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各类私募基金、进行金融衍生品创新;支持区内保险机构完善保险产业链,从事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探索航运保险产品实施注册制。
(二)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1.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支付清算系统不完善,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尚未达成。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稳定和金融效率提升的重要因素,能有效降低金融风险,提升金融运行效率,促进金融稳定。上海自贸试验区作为国家的制度试验田、金融改革的排头兵,面临的金融风险比高于区外的金融体系,因此金融基础设施滞后限制了金融创新的步伐。
第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进程缓慢。虽然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交易取得长足进展,但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尚未完成;第二,目前运行的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系统(CIPS)一期的部分功能不完善,例如境外直接参与者不支持。虽然《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暂行规则》中已将后续二期建设的需求纳入未来的研究方向,但由于业务归属不同部门管辖,所以部门CIPS支付系统支持的剩余功能能否开发、何时开发尚不确定。第三,中国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网点偏少。由于中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偏少,导致人民币在当地的使用成本高,使用意愿得不到满足。第四,我国目前采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区内的金融改革未突破业务界限,大多采用设立专业子公司的形式来进行业务渗透,在三行—会的监管模式下,如何加强管理部门的协调,提升监管效率,是未来在宏观审慎管理原则下的研究内容。但目前区内尚未形成完整的协调机制,也未建立统一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2.资金价格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建立。一是人民币投融资机制不畅。目前资本项目并未完全开放,金融业对外开放也未完全打通,人民币资金流动受限制;境外人民币市场规模偏小、投融资工具单一,境外的人民币持有意愿偏低。二是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尚未完成,资金价格定价的市场化程度低,而利率与汇率完成市场化改革并非短期可完成的任务,因此增大了国际资金套汇、套利的空间,加大了风险监管的难度。
3.金融中介机构结构不合理。金融中介机构是金融产品、模式、业务创新的重要载体,金融中介机构的结构直接影响金融改革创新的步伐。从区内目前入驻的金融中介机构来看,境外央行、大型金融中介机构数量有限,证券及保险机构更多表现为形式上的入驻,而经营模式及业务范围尚未确定,金融业的投资准人尚未全面放开,一定程度牵制了金融创新的节奏。
三、西安与上海的要素禀赋差异比较
(一)国家战略定位差异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承载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的历史使命。根据《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上海自贸区的定位是建成改革开放度最高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上海是我国的金融中心,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是全国的“领头羊”,肩负着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离岸人民币中心,完成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开放的使命。
12月23日,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发挥好自贸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使西部由‘跟跑开放成为新的开放前沿。”陕西自贸区是对接一带一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国家战略。在2016年的陕西省两会上,省政府已将“切实提升开放水平,推广复制上海自由贸易区经验,推进贸易通关便利化,整合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全面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写入“十三五”规划中。陕西自贸区目前的定位是打造内陆改革新高地、全国双向开放示范區、一带一路开放新高地。
(二)产业基础差异
1.上海经济特点。
(1)经济发展能力强。2008年以前,上海的GDP连续16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至2008年经济总量超过香港。根据((2014年上海总部经济与商务布局发展报告》,上海的经济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二,开放程度位居全国第三,基础条件、商务设施、研发能力、专业服务在全国的排名中都位列前茅。上海具有较好的对外贸易投资基础,2012年的统计报告显示,上海市进出口总值高达4365.9亿美元,是全国对外贸易重要窗口。2013年上海的对外依存度为131.36%,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香港。2012年,上海总产值当中第三产业产值占比高达60%,服务业发达。2013年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为3842个,总金额达246.30亿美元,占当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近14%。从直接融资额占比看,上海金融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国25%以上;2013年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总额达3.96万亿元。
(2)金融基础良好。从金融机构国际影响力来看,上海在2011年3月伦敦金融城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中排名第5;在全球证券交易所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排名第3;上海期货市场位居全球第二。从金融中介机构的数量和种类来看,全国一半以上的基金管理公司聚集在上海。2012年底,上海共有金融机构1124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共510家,占比约50%;外资金融机构208家,占比约19%。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之前,上海已形成国内大陆最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是中国大陆的金融中心。
(3)区位优势。上海地处长三角经济圈,南北两翼背靠经济发达的浙、苏两省,产业链配套相对完整。交通运输便利,上海有虹桥和浦东两大机场、陆路水路交通设施完善,高铁网密集,同时上海港是全国有名的深水良港,吞货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位列世界前列。
2.西安经济主要特点。
(1)第三产业发展迅速,背靠矿产资源富集地。“十二五期间,西安GDP年均增速为11%,其中第二产业的年均增速为10.6%,第三产业的年均增速为11.7%,经济贡献率高达69.7%。2015年西安市GDP总值为5801.2亿元,人均GDP超过一万美元。利用外资签订协议金额为193684万美元,外商实际直接投资金额40083美元,其中金融业外商直接投资1230亿美元,租赁与商务服务业投资额为1443亿美元。国际旅游收入64.16亿元。
陕西省矿产资源种类丰富,目前探明的储备矿产资源共91种,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储量丰富,在全国名列前茅。良好的资源禀赋,为陕西发展能源化工产业提供了的良好基础。同时陕西周边接壤省份,如内蒙、甘肃、宁夏、山西、河南,都属于资源富集区,且具有共融共通的特点。
(2)具有区域金融比较优势。相较周边城市,西安在西北区域具有良好的经济与金融产业基础。目前陕西省内Jkt~-三家正规的现货交易平台,多家金融机构,在西北区域金融业基础相对较好。据统计资料显示,2015年,西安市金融业企业共736家,其中货币金融服务企业173家,资本金融服务企业330家,保险企业154家,其他金融机构79家,金融业的行业增加值为658.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3%;有三大经济服务平台: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迈科中心和蓝海风中心。陕西正在西成新区计划打造能源金融贸易中心,在西安泸灞生态区推动离岸市场发展。依据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中国金融中心指数”的评估方法,西部在中国金融中心指数前30位城市中占有三席,其中西安位列第1l位、成都第14位、重庆第21位,均系次级区域金融中心,西安成为区域金融中心的可能性与潜力最大。
西安地处中国版图中心,贯通东西,是国家实施西部开放和一带一路战略的西部门户城市。按照规划,西安将布局米字型高铁网,建设3小时生活圈,实现“关中通城际、市市通高铁、快速通全国”的目标,基本建成“三纵五横八辐射一城际”骨架网,建设全国性的综合枢纽,以辐射全国,贯通欧亚。西安国际港务区致力于打造黄河中上游流域最大的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辐射全国的大型的国际型陆港。目前西安国际港务区已拥有八大功能分区,即:集装箱作业区、国内贸易区、综合服务区、综合保税区、居住配套区、应急物流园区、产业转移承接区与城乡统筹建设区,为西安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提供了强大的基础支撑。
同时,西安与丝路沿线国家有着天然的联系。早在汉唐时期,西安就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与丝路沿线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渊源,在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发展中就有先天优势。陕西旅游资源极为丰富,陕西被誉为“天然的历史博物馆”。同时,陕西积极与沿线国家开展旅游业务协作,在2014年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两国联合申报“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项目,并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四、西安自贸区金融创新设想
(一)定位于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中国-中亚货币互换中心
在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方面:第一,加快西安与上海之间的两城联动,在西安试点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跨国集团双向资金池业务、内保外贷业务、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系统直接对接CIPS系统,同时根据地区经度,调整营业时间,时区重点对接中亚、欧洲货币清算系统。第二,发展高端金融业态。依托西安国际港务区和西咸新区,吸引空港偏好性企业总部入驻西安,大力发展与临空经济密切的金融业态,如航空租赁公司、财富管理公司、国际保险公司、国际金融机构办事处、国外评估机构在西安设立分支机构。同时引进相应的审计、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務机构。第三,试点金融控股公司。鼓励本地大中型中资银行与其它金融合作以兼并、重组、交叉持股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混业经营,涉猎保险、证券、信托等业务。
为建设中国与中亚货币互换中心,应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发挥西安的区域优势,鼓励中资金融机构在中亚设立分店,提升人民币在当地的结算效率;拓宽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渠道,为中亚的人民币资金回流提供条件。依托西安的能源优势,积极与中亚地区开展能源合作,并以人民币结算和计价为抓手,扩大人民币在中亚地区的结算范围。同时试点本地银行机构与国外金融机构合作,在中亚国家发放人民币贷款,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
(二)依托能源优势,建设全国能源期货中心
依托陕西及周边的能源优势及期货交易平台,建立全国性的能源期货中心。重点开发以天然气、石油、煤炭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及衍生品。规范期货合约市场,丰富期货合约的品种,发挥期货的保值、避险功能,从而提升期货合约的流动性。降低准入限制,吸引国内外期货机构进驻西安,在西安设立分支机构,逐步建立全国性的期货交易结算平台。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竞相竞价,以增强期货市场的抗风险能力,相关机构在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的原则下,增强风险把控能力。扩充会员,引导中亚五国企业参与能源、资源期货交易,并以此为推手,扩大人民币在中亚五国的结算范围,增强人民币作为世界储备资产的功能。
(三)大力发展消费金融公司,推动地区旅游业发展
鼓励民营企业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加大对消费金融公司的信贷支持力度,助推消费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借助陕西自贸区优势,发挥消费金融公司对消费的带动作用,力争让国外消费回流。响应“互联网+”战略,以风险可控为原则,鼓励业务创新,拓宽客户范围,支持有资质的消费金融公司上市,拓宽筹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走出国门,与旅游公司、银行机构协作,提供消费信贷、货币兑换、旅游保险等服务,以提升跨境旅游服务增值。同时加强与丝路沿线国家开展旅游合作项目,开发符合中亚国家消费习惯的消费模式,提供定制化的旅游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