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杠杆下的债转股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2017-07-05林珊
摘 要 降低企业杠杆率是去杠杆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如何市场化、法制化地完成企业债转股,是此轮债转股面临的核心问题。当前债转股的实施情况如何,取得了怎样的效果?研究发现,政府和银行在企业债转股过程中各自扮演了推动者和具体实施者的角色,如何落实“市场化定价”以及债转股后的退出机制将是当前去杠杆下债转股所面临的挑战。
关键词 债转股;国有企业;银行;挑战
一、去杠杆下的债转股现状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降低企业杠杆率是去杠杆环节的重要一环,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应该支持企业市场化、法制化完成债转股。随着10月份国务院发表债转股相关指导意见后,债转股开始正式走上正轨,大型央企和地方国企纷纷开展先行试点,债转股规模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大。据发改委数据,截至2016年12月初,债转股先行试点规模已达1000亿元,中钢集团、山东黄金集团等企业的债转股项目正式实施,债转股规模不断增大。
从此轮债转股先行试点的案例来看,债转股的对象集中于央企和大型地方国企,行业主要分布于资源能源和基础建设。这些行业关乎国民经济命脉,有着较强的政治经济地位,受地方政府和地方国资委的掌控也很强。这一类企业即使面临经营不善等问题,政府也不会任凭其破产倒闭,因此对这一类企业实行债转股试点,能从一定程度上降低债转股后企业仍经营不善破产倒闭的风险,这样银行才能在债转股过程及未来企业经营中尽量减少其不良贷款损失。
二、债转股中政府-银行-企业三方作用
在此轮债转股过程中,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国资委在企业与银行间起到的作用举足轻重。除了参与具体协议制定,有的还直接代替企业签署协议,如贵州省六枝工矿集团的债转股协议就是中国农业银行与贵州省政府直接签署的。因此,地方政府和地方国资委的推动和首肯是此轮债转股成功实施的重要力量。
除此之外,银行在此轮债转股中,也更加倾向于自己掌握债转股主导权,而不是将其转移给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银行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将企业债转股的具体事项交由其操作实施,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条款和细则。通过加强对债转股主导权的掌握,银行能在这个债转股过程中更好地落实市场化机制的谈判和定价,加深对企业债转股后的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掌握更多信息,以此来降低债转股后企业继续经营不善导致的银行损失。
而企业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债转股协议达到的主要目的就是降低企业的财务杠杆,节约财务成本。通过债转股降低使企业杠杆率得到不同比例的降低,减少企业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出,从而减轻企业财务压力,改善企业经营条件。
三、当前债转股面临的挑战
即使在地方政府和国资委介入、银行成立子公司自身主导企业债转股等措施下,当前债转股仍然面临很多挑战。首先是在不良债权进行转股过程中的“市场化定价”的落实,每个企业经营情况不同,银行怎样才能制定一套定价标准来对企业债权进行合理准确定价呢?如果银行在定价上受政府或国资委牵制,以不合理价格将企业债权转为股权,将债转股行为完全演变成财务游戏,非但不能到达降低企业财务杠杆、减轻其财务压力的目的,还会拖垮银行、放任企业经营不善状况,与最终目的背道而驰。
除此之外,债转股后将来的退出机制也是银行要面临的问题。银行的退出方式及其条件应该怎样制定、是否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股权的溢价在银行、企业及其他投资者之间又应该如何分配?如果退出方式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那么银行可以在企业经营业绩达不到预期的情况下要求企业回购自身股份,但是经历了债转股的企业是否有能力按协议回购股份仍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如果银行退出方式未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那么银行只能通过股份的流动和转让来实现退出,但是这种股份转让与企业业绩、是否上市等有着很大关系,一旦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或是没到达预期效果,银行所持有的股权必然会面临折价的风险。此时是否能将这种折价损失分摊于企业和其他投资者呢?可见,当前债转股并没有完全化解企业经营不善和银行未来预期损失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将是最大的风险承担者,怎样解决当前债转股所面临的挑战,以此来降低企业杠杆率、改善企业经营条件,是当前银行、政府以及企业将要共同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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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林珊(1996—),女,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为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