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督查应以随访为主要方式
2017-07-04李永龙
李永龙
据报道,有保险机构对我国近三年来学校保险理赔数据进行分析,数据显示校园出险案件中意外伤害出险率位居首位,达到97%,中小学生出险率占到学生出险率总体的77.3%,成为名副其实的“高风险人群”。据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16年11月30日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对校园安全专项督导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和规定。但长期以来,政府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安全每提出一项新的要求和标准,基层总会作出一些相应的应对措施,而这些应对措施多出于应付或避责的层面思考。君不见,每学年开学伊始,诸如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学生心理卫生包保责任书等名目繁多的“责任状”纷纷在各层次间签订,一时间,“安全责任书”成了各类安全责任人的护身符。尽管如此,“安全天天讲,事故年年有”的尴尬局面还是频频呈现。
校园安全事故问责制出台以来,确实让很多相关领导紧张了一阵子。但由于责任追究多由教育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拿出意见,一般存有尽量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倾向。即使追究责任,板子大多打在基层学校相关人员身上,以致问责制仍流于形式,更不能引起主管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早些年湖南湘乡市育才中学发生校园踩踏事件的第二天,该县教育局长被就地免除职务,对此有人表示赞同,也有人认为局长太冤了。那么,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县教育局长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某报2010年底报道:“12月23日6点,天还没有亮透,很多人还沉浸在酣睡中,学生小洁就踏上了上学的路。当日15时左右,民警……发现了小洁的尸体。”12月23日这天是冬至日,当地什么时间天才放亮妇孺皆知,报道明显带有遮掩之嫌!报道最后也提出疑问:“有人质疑:究竟要不要开早读课?早读课给边远区域学生带来安全隐患问题如何解决?”其实从网络可知,该省教育厅2010年曾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中小学一律取消走读生统一到学校上早读课和晚自习”,“初中走读生到校时间每天早晨不得早于7:30”。但该校仍要求学生7点前到校早读,学校此举当时就遭到班主任和许多老师的反对,校领导却一意孤行,无奈中有些教师在网上发帖和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出现这样的事故也没有任何人为此担责。试问,教育局长如果能够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过问教师的意见,一个花季少女会遭此厄运吗?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长期以来在高考指挥棒下,学校都以教学质量求生存,因而局长们也都把思想、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抓教学质量上。至于安全问题,毕竟不是经常发生的,因此认为只要在制度中涉及到,会议上强调过,具体责任落实了,就万事大吉。而一旦发生事故,大多会拿出制度和会议记录来证明自己不是不重视,不是没有尽责任;再说,局长怎能看住所有的学生呢?在此思想支配下,對于校园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基本上都只是在每学期开学初下发文件,学期结束之前抽调工作人员在检查教学工作的同时检查一次校园安全隐患。而这样的检查一是时间紧,不可能面面俱到;二是检查人不一定专业,难以看出隐患“真相”;三是被抽调者是校外人员,对被查学校情况不一定熟悉,一下子难以深入,如若责任心不强,更难免走过场;四是期末检查的目的是为了评比,都是提前下发通知到学校,而学校为了获得荣誉,必须提前做好资料、汇报等方面的准备,对检查人员也尽虚报隐瞒之能事。因此,检查基本上以查看资料为主,只不过是走过场,根本达不到目的。再者就是在某地出现校园事故之后,主管部门除下发文件、通知之外,也可能组织一次检查或互查,检查人员仍以抽调为主。像这种没有压力的检查,结果仍多是走过场了事;即使发现一些问题,也只是布置一下整改任务,很少有专人检查监督。平时,主管部门领导大多坐府办公,“无事不登三宝殿”,即使需要下基层,也是提前告知,学校在接到通知后,马上做好迎接领导视察的准备,尽量做到“万无一失”,以赢得领导的欢心;上级领导到了学校一般都是在下级的“前呼后拥”中听听汇报,看看学校事先弄好的“材料”,或象征性地察看一下现场,然后发些指示完事。 如此种种,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问责局长是不是深得民心呢?
如果教育局长们能够把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中,少一些浮躁,多一点实在,经常对所属学校的安全进行查访,紧盯每一处隐患的排除,不放过学校安全的每一个细节,做到“具体具体再具体,细节细节再细节”,那么学生的安全是不是就多一份保障呢?因此,教育局长切不可将校园安全视为“下面”的事情而充当“上传下达”的中间人,应该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务实的态度和作风深入学校,进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随访,认真过问学校的教室、寝室、操场、食堂、厕所的布局和人行道、楼梯口设计情况以及学校的作息时间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学校食堂采购食品的市场和炊事人员的身体状况以及学校周边的公路、池塘、小吃部、零售网点等概况,充分掌握所辖学校周边环境和特殊学生的心理状况,将每一所学校的薄弱环节和每一处隐患装在心中;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构建起多部门协调配合共抓安全机制;与学校共同研究,及时解决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确保学生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重心,校园安全出了问题,局长当然难辞其咎。没有安全,教育无从谈起,学生的成长成才更无从谈起,教育局长不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负责,岂不名不符实?只有从学校到主管部门、从教师到局长、从政府到社会都为学生的安全负起责任,使校园安全管理形成合力和长效机制,才能撑起安全保护伞,还学生一个清净与平安的环境。这是全社会的共同期许,也是所有家长的祈求!◆(作者单位:安徽省庐江县店桥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