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机构编制评估助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2017-07-04
近年来,枣庄市编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用,认真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要求,全面评价32个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情况,提高机构编制执行水平,推动机构编制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促进政府效能建设。
一、高度重视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实现政府部门评估全覆盖
枣庄市编办高度重视机构编制评估工作,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利用4年时间完成了对政府部门的第一轮评估。一是营造良好评估氛围。在评估过程中,市编办设计了《市直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公告》,在被评部门显著位置张贴,做好宣传引导,将评估要求传达到所有机构和每名人员。二是做实做细自查工作。结合当前重点工作,每年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完善自查表格和指标体系,评估通知下发到每个单位后,要求部门报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名单,及时与部门人事(政工)科沟通,仔细梳理分析机构编制有关情况形成自评报告。三是综合运用评估方式。采用走访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实地调查部门审批服务“窗口”、政务服务平台、政务公开专栏等,访谈有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协作配合密切部门,并开展社会问卷调查、委托效能监察机构或社情民意调查机构开展调查等,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式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二、做好结合文章,通过评估助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通过将机构编制评估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不仅全面了解了政府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同时也为推动修订“三定”规定、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一)通过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为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做好调查摸底。按照《山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編制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编办《关于市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机构编制管理新政策和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新要求纳入评估内容,全面了解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及人员配备、履职成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等实际情况,为修订“三定”规定打好基础。一是认真梳理近几年部门职责调整情况。集中汇编了2013年以来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文件,并结合编制公布的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与部门“三定”规定认真对照梳理,评估部门职能配置合法合规情况、完整清晰情况、权责统一情况、职责交叉情况,以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内容。通过对照梳理,掌握了部门职能调整变化情况,同时也发现部门权责清单不规范问题112处,因法律修订未及时更新事项316项,及时督促部门修改完善,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二是对部门履职、运行效能进行客观评价。通过分析评估部门编制与职责适宜情况、领导职数与管理任务适宜情况、人员配备到位情况、人员结构合理情况、人员岗位适应情况等内容,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优化编制配备夯实基础。三是督查部门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评估,部门在机构设置、编制使用、职数配备等方面做到了严格遵守“三定”规定,但同时也发现部分部门有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二)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依据,使机构编制管理更科学规范。一是对部门现有编制人员情况分析评估,督促部门严格执行《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和《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审批办法》等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编制管理质量和使用效益;与人社、财政部门形成控编减编的整体合力,构建了控编减编工作的长效机制。审核部门编制使用申请时,对比现有评估结果中机构编制资源,人员结构是否合理,实现人员编制效用最大化,鼓励部门通过发掘内部潜力,合理安排人员岗位分工,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研究部门申请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时,以评估结果作为重要论证依据,实现动态管理。对需要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由机构编制部门统筹研究,通过评估发现部门机构编制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间存在的差异,在现有总量内调整,有减有增,增减平衡。三是评估结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供参考。清理规范事业单位,对职能消失或弱化的部门、单位,适时撤销机构、缩减或收回编制。整合与职责不符的内设科室,推进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全部收回市直扎口管理的职能弱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空余编制共278名。收回的编制调剂用于全市中心工作、全局性工作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管理涉等重点领域。
(三)通过评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承接下放行政权力落实到位。评估指标体系设计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列入,并实地调查部门设立的审批服务窗口、门户网站等,促进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地。一是评估部门“接”“放”工作是否到位。采用审计式检查方法,与历次取消下放行政权力文件进行逐一核查,并抽查部分行政许可案卷,确保下放事项承接落实到位。二是检查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是否落实。枣庄市自2012年实施了“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措施,即将行政许可事项(含年检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将该机构集中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各部门逐步实现向窗口授权到位,并确保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通过评估发现除了新承接事项未能及时进驻中心办理外,其他事项基本符合要求。三是检查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制度是否建立。发现6个部门13个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未能通过网络提供下载服务,及时进行了纠正,促进了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三、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需多部门协作配合。机构编制部门除日常管理工作外,还承担着多项改革任务,仅靠编办一家力量无法开展好部门履职评估工作。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市纪检监察、财政、统计等部门非常支持评估工作,市监察局开展了部门履职效能暗访,市财政局提供人员统发工资名单进行核查是否存在吃空饷行为,市统计局组织了调查员培训与调查等,都有力推进评估工作的开展。
二是评估结果运用应建立激励机制。机构编制评估是为了检验政府履职能力,提高政府效能建设,评估结果如得不到有效运用,评估结果好坏与部门利益不相关,部门会觉得评估可有可无,会流于形式,成为空谈。可将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纳入党政主要干部审计,发挥审计监督作为机构编制综合约束机制重要监督平台作用,整合审计监督和机构编制监督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发挥评估结果导向作用,不断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强化机构编制法规约束力,提高机构编制权威。
三是构建科学合理的机构编制评估指标体系。指标是衡量政府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标准,需建立能反映机构等如何运作科学的指标体系,并且是多层次、全方位体系,对政府运行情况全面综合进行评价。要准确界定评估范围、目标、有针对性的内容;要科学设计指标,全面科学体现机构职能配置和编制核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要正确划分层次指标,合理分配定性、定量指标权重,使评估结果尽量客观公正。□作者单位:枣庄市编办 E:TC
关键词:机构编制评估 指标体系 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