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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发现攀枝花铁矿历史真相的扭曲

2017-07-04吴焕荣

关键词:真相铁矿发现

〔摘要〕发现攀枝花钒钛磁铁矿,对中国上世纪六十年代建设西南重工业基地,对六十多年来国家含钒钛多金属钢铁工业发展,以及攀枝花市的建设和发展,都有特殊重要意义。文章认为发现攀枝花铁矿的历史真相多年来始终被扭曲,有文献资料和实证资料为依据的真正代表人和随同发现人的关系被颠倒。为此对主要责任人扭曲历史的活动历程、主要观点和方法,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梳理。对两位主人公在发现攀枝花铁矿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比较和评价,并且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文章是笔者在本刊就这个课题发表的第二篇文稿,第一篇题为《是历史屈从现实,还是现实回归历史》,本刊20153期。

〔关键词〕发现;攀枝花;铁矿;历史;真相

〔中图分类号〕G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7)03-0066-12

2012年以来,刘庆华先生先后发表《常隆庆/攀枝花之父》(合著)[1](下称“之父”)、《最后的贵族》、《常隆庆》(论文)[2]、《常隆庆在攀西之研究》[3](下称“研究”)等著作和文稿,在这些论著中,刘庆华先生先是提出“两个结论”假命题,继之用“新话题”坚持老观点,最后发表塑造常隆庆形象集大成专著“研究”。这些论著中贯穿始终的主线是“树常贬刘”,实质都是一个,常隆庆是发现攀枝花铁矿的代表。2014年中央有关部门过问,攀枝花市有关部门一定程度调整认识,确认“刘之祥先生是对发现攀枝花矿产资源作出重大历史贡献的科学家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刘庆华先生不得不对刘之祥在发现攀枝花铁矿中的地位稍作调整,但实质未变①。社会不应该为故意扭曲历史真相的学术行为保持沉默,更不应该以虚假的历史贻害子孙后代。有鉴于此,笔者作为主要关联一方,有责任站出来,就发现攀枝花铁矿代表人问题,依据充分的历史文献资料,对刘庆华先生“树常贬刘”相关著作,以及主要观点和方法,进行比较系统的梳理,还历史真相,还刘之祥教授公正与公道。②

一、 刘庆华的两个结论是假命题

刘庆华先生从“之父”一书到“研究”一书,提出并坚持两个重要结论:

“在诸多早期勘察攀枝花钒钛磁铁矿的老一辈地质工作者中,常隆庆是第一位对攀枝花矿产资源做出科学论断的专家,时间锁定在1936年!”

“常隆庆第一次,也是第一人向世人揭开了攀西地区地下宝藏的神秘面纱。从此攀枝花钒钛磁铁矿资源载入了中国地质科学史册。”刘庆华《常隆庆/攀枝花之父》第45、第47页。

这两个重要结论最早见诸于2008年《先行者的足迹》,此文为北京大学地质系百年系庆论文集而作,是刘庆华近三十年来独树常隆庆形象的代表作2008年北大地质系百年系庆,出版论文集,刘庆华撰文《先行者的足迹》,未被录用,后成为《常隆庆/攀枝花之父》一书的灵魂之作。《常隆庆/攀枝花之父》:“作为同一个学校毕业的后学,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翻找出珍藏了二十多年的几份材料,这些都是我当年代表攀枝花的科技工作者为树立常隆庆雕像提出的建议和攀枝花科协为促成这个建议实施而召开论证会的会议简报”。“之父”第51页。。未被北大录用,曾提出质问刘庆华2009年5月25日,致信北大地质系时任领导,质问“遍观全国乃至全世界,为其人塑像建广场者,为其人设陈列室者,尊其人为钒钛之父者,全系竞有几人?”《常隆庆/攀枝花之父》第6页。,2012年《常隆庆/攀枝花之父》专著出版,成为此书灵魂之作。自此刘的所有著作均把此文作为首篇,两个结论随之流传并延续。

刘庆华先生这两个结论,特别是内含其中的常隆庆是发现攀枝花铁矿的“第一次”、“第一人”、“第一位”的历史定位,在攀枝花影响广泛且深刻,不仅误导了官方决策,也误导了社会舆论。通过刘的不懈努力,常隆庆是发现攀矿“第一次”、“第一人”,成为攀枝花“妇孺皆知”的现实。

这两个结论确立了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第一个结论,试图把发现攀枝花铁矿提前至1936年,在时间上确立常隆庆是发现攀矿“第一次”、“第一人”。第二个结论是在地域关系上把常隆庆1936年在攀西的冕宁、会理县发现铁矿藏,延伸到盐边县攀枝花钒钛磁铁矿,在空间上确立常隆庆是发现攀矿的“第一次”、“第一人”。但是兩个结论的错乱,有违事实,也有违人们的思维常识。

1. 把发现攀枝花钒钛磁铁矿的时间,锁定在1936年,是不真实的。我们只要听听常先生本人的回答就足够了。

第一、常先生有关1936年宁属七县地质矿产调查自述:“这次我们在西昌地区去了七县,大小矿区看了不少。我认为这是四川矿产很丰富的地区,在写报告时,除了一般的说地质情况外,并把成矿原理也讲了一些,因此我写了好几万字,编成一本《宁属七县地质矿产调查》。在这本报告中,除了攀枝花矿外,其他较大的矿产大部分都有记载”。2009年,攀枝花举行常隆庆雕像纪念,献祭文《常隆庆》,祭文目录:人物生平、人物成就、主要著作。引文引自祭文第6页。“除了攀枝花矿外”,说得十分肯定。

第二、我们有幸看到了常先生七十年代的手迹,似象个人活动的编年史,从1914年读中学开始,至1974年。其中1936年记事:“1936年,因去冬马边西宁间和会理新堡子都曾发生相当剧烈的地震,我即同殷学忠前往调查……”。有关攀枝花情况一字未提。如果1936年调查确有攀枝花钒钛磁铁矿这么重大的发现,常先生断不会产生遗漏。

反之,我们在1940年记事中看到:“我于八月外出调查地质矿产,8月24日到盐源梅雨铺,9月6日到盐边攀枝花,发现了攀枝花铁矿,因此年终考核,得光华奖章。”这是这一编年史中第一次提到攀枝花铁矿,发现时间是1940年。

第三、书证。常先生1936年开展宁属七县地质矿产调查,1937年9月出版《宁属七县地质矿产》调查报告[4],七万字左右。绪言指出:“此行偏重矿产之调查…..知会理及冕宁为金属矿产特丰之地”。在矿产·铁一章中,共列六节,其中冕宁一节,会理五节,共六处铁矿。翻遍全书,未见“攀枝花”三个字,更不用说“攀枝花钒钛磁铁矿”。

常先生1936年调查,确实经盐边县沿金沙江路过倒马坎等地,但没有到攀枝花。2014年讨论中,我们几次向刘庆华先生指出,常先生是发现攀枝花钒钛磁铁矿“第一人”,时间锁定在1936年,情况不实。刘庆华先生无奈,2014年8月,在和北京科技大学去攀枝花社会实践的部分学生谈话中,承认攀枝花铁矿1936年“科学家常隆庆根本没有来到这个矿山”。“这个矿他1936年根本没有发现。”但在2014年12月,这两个结论原封不动地再现在“研究”一书的第一部分。

2. 从地域关系上确立常隆庆发现攀枝花钒钛磁铁矿“第一次”、“第一人”是牵强附会的。常隆庆先生根据宁属七县中冕宁、会理发现的铁矿曾指出:“盐边系岩石,接近花岗岩,受花岗岩之影响特大….成为宁属极重要之金属矿产之地”。共108字,刘庆华先生全文照录,并概括为“成矿机理”,认为攀枝花铁矿就是根据这一“成矿机理发现的”,“揭开攀西地区地下宝藏面纱,攀枝花钒钛磁铁矿也就载入了中国地质科学史册”。反之,“攀枝花磁铁矿的发现,再次证明了常隆庆宁属地区金属成矿机理研究成果,对攀西地区钒钛磁铁矿资源的发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刘庆华始终没有告诉大家,常先生1936年提出来的“成矿机理”,是怎么指导发现攀枝花钒钛磁铁矿,也没有说明根据攀枝花钒钛磁铁矿“成矿机理”,在攀西又找到几处新的矿藏。刘庆华先生完全无视“成矿机理”适用性的内涵和各种外在条件,变成了什么矿种都可套用的法宝。刘庆华先生的错误在于:

首先,常隆庆1936年调查只是在冕宁、会理发现几处磁铁矿、赤铁矿,是“除攀枝花矿外”的,他本人不存在用成矿机理发现攀枝花铁矿。1940年刘之祥、常隆庆调查,在刘的调查报告地质分析部分没有运用常先生“成矿机理”,常调查报告更没有地质分析内容。根据常的“成矿机理”找到攀枝花钒钛磁铁矿,缺乏实证根据。

其次,刘庆华先生更主要的错误在于不清楚或不愿说清楚磁铁矿、赤铁矿成矿机理和钒钛磁铁矿机理的区别。笔者在和刘慶华的讨论中指出,常先生的成矿机理只适用磁铁矿、赤铁矿等矿种,攀枝花为钒钛磁铁矿,只能形成于基性—超基性地质结构。钒钛磁铁矿和磁铁矿、赤铁矿成矿机理的区别,为国内和国外地质采矿界公认。刘庆华听不进意见,开始对笔者讨伐,指责笔者的意见是“地道的外行话”,是“班门弄斧,弄巧成拙”。我不是学地质的,自知不懂地质理论,我的意见是请教了上世纪七十年代参加援建专家团,两次去攀枝花及其周边作地质矿产考察的地质专家后,才给刘庆华提出的。笔者提出这个问题,刘可能速成了一下有关知识,然后反守为攻,进行嘲讽和攻击。刘在“研究”一书的第一部分仍然坚持把常先生提出的成矿机理作为“第一次”、“第一人”的依据,只在第三部分无针对性地提出基性—超基性的语言表述。这是无实质意义的自我解脱。

说到地质理论,这里再引证这位年已88岁老专家对刘庆华先生的一段评论:“今天我看了我校学生访问刘庆华的录音文字稿以及他的简历,才知道他是64年入学北大,北大是文革时最早停课的,他肯定没有学习过专业课;同时,他在工作后也没有搞过地质工作,所以发言中有些属于‘开裆裤级别的错误,‘因为周围没有森林,那个时候炼铁靠碳,靠柴火来炼铁。对于钒铸釱磁铁矿,即使有柴火,乃至有焦炭也炼不出铁,否则何必在正式开发攀枝花前冶金部要组织16个单位的联合攻关?”

事实上,刘庆华先生1970年分配到攀枝花,退休前始终从事行政工作,在哪里做过地质矿产实地调查?发现过几处矿山?发表过几篇专业论文?提出这些问题,只是希望刘庆华先生多自重。

刘庆华先生塑造常隆庆先生形象,没有止于攀枝花。刘认为“常隆庆是发现攀枝花矿产资源宝藏的代表人物”,这句话更确切的表达应该是“常隆庆是发现攀西地区矿产资源的代表人物”。刘庆华先生仿照两个重要结论的语言格式指出“在诸多早期勘察攀西的老一辈地质工作者中,常隆庆是第一位对攀西地区地质矿产资源作出科学论断的科学家,时间锁定在1936年!”刘庆华《常隆庆在攀西之研究》第44页。从勘察“攀西”到“攀西地区地质矿产资源”“第一人”,对常隆庆形象是一个极大的提升。《常隆庆在攀西之研究》正是为此而作。但这也只是刘庆华先生的主观愿望。

“攀西”在攀枝花建市前没有这个概念。攀枝花建市后,影响日增,形成了攀枝花市和以西昌为首府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构成的地域概念。二者自然环境、社会生态密切相关,但彼此都是独立的行政主体。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攀枝花市的一位原政协副主席无权代表凉山自治州把什么人塑造为什么代表人物。在这个问题上,攀枝花官方显然是理智的,出席刘庆华《常隆庆在攀西之研究》新书出版发布会上,现职人员中仅一名中层官员,其他都以“会议”之名缺席了,这背后应该是有原因的。

还有一些无情的现实,是刘庆华先生改变不了的:例如,如果常隆庆1936年到攀西勘察是第一位,那么丁文江1934年在攀西许多地区勘察算第几位?再如,新中国建立快七十年了,凉山自治州十七个县市中仍有十一个为国家级贫困县,其余除西昌市外的五个县没有一个提升为县级市,包括七十多年前常隆庆对矿产资源十分看好的会理县。这是2015年权威部门的资料。攀枝花市1965年开始开发建设,始终生机勃勃,凉山自治州和攀枝花相比,反差竞如此之大,刘庆华先生如何解释“攀西”的这些现象?某个人在攀枝花市也好,在除攀枝花市之外的“攀西”其他地区也好,作出的贡献或功绩,不是写出来的,捧出来的,要看社会效益。如果总想编一本书就可以捧红一个人,恐怕作者只能是口惠而实不至了。

归结起来,两个重要结论包括内含其中的“1936年说”、“第一次”、“第一人”,都是刘庆华先生虚构的,根据两个重要结论塑造出来的常隆庆先生在攀枝花的形象,是扭曲历史真相的产物。

二、 “新话题”有违逻辑规则

将常隆庆发现攀枝花矿代表人锁定在1936年的假象被揭破,刘庆华便在刘之祥教授和常隆庆1940年共同调查康滇边区并发现攀枝花铁矿的组队方式做起了文章。

1940年8月,刘之祥受原北洋大学校长,时任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校长李书田指派,率队开展康滇边区地质矿产调查。这次调查李书田先生先和经济部商妥,并和西康省地质所合作进行,双方签有具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办法”。队伍临出发前国民党西昌行辕专员常隆庆先生向刘之祥提出希望参加,刘向李书田汇报,李和西昌行辕主任张笃伦商量,同意常作为临时成员加入,没有分配具体任务。常加入,随带四名士兵,人员增加,李书田特指定刘之祥教授为这支队伍的领队。这些情况表明,这次调查是一次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分工明确的地质矿产勘探活动。其中康专是发起单位,李书田是发起者和组织者,刘之祥是“合作办法”的执行人、勘探调查队领队。西康地质调查所出助理人员,提供调查经费,成果两单位共享。常隆庆先生为“临时加入”的“同行者”。

所有这些情况,有第一手历史文献资料为据:

(1) “西康地质调查所与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合作调查宁属地质矿产办法”。“办法”共八项,明确康专出高级技师,地质所出经费,成果共享。1940年1月2日签订。原件存西昌学院。

(2) “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本年度各教授均已聘定”新闻稿,发八家新闻媒体。聘定书明确,刘之祥一职除教学工作外,“兼主持宁属地质矿产调查事宜”。1940年10月。原件存西昌学院。

(3) 李书田签发“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刘副教授芝生与西昌行辕常专员兆宁在盐边县发现大量铁矿煤矿”新闻稿刘芝生和常兆宁分别为刘之祥和常隆庆的字。,发十家新闻单位,1940年10月28日,原件存西昌学院。

(4) 刘之祥:《康滇边区之地质与矿产》调查报告,1941年8月公开出版[5]。原件存西昌学院。

(5) 刘之祥:“发现攀枝花铁矿经过”,口述录音,1985年2月,磁带和光盘存笔者处。

(6) 李书田:“攀枝花巨型铁矿发现之由来”美国来信,1987年10月,存笔者处。

这些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大多距今已近八十年,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极具权威性,无可辩驳地证明,刘之祥是发现攀枝花矿产资源的代表,常隆庆先生只是随同发现人。

刘庆华在为塑造常隆庆先生形象造势的漫长过程中,多次摘选引用刘之祥的文献资料,在知情的情况下,却始终坚持发现攀矿者常隆庆,绝口不提刘之祥。直至2012年“之父”一书见诸文字,第一次提到刘之祥:“1940年8月17日至11月11日,他(常隆庆,转引者))和刘之祥从西昌出发共同调查宁属南部康滇边区的矿产资源…….”。刘之祥仅出现这一次,没有明确为共同发现人,只是一个“随同人”。

2005年之后,刘庆华利用自己的权力地位和研究攀枝花矿产资源“权威”的身份,误导政策,常隆庆的形象工程,一个接着一个推出,与攀枝花公众见面。刘庆华1990年前后确立的目标,通过扭曲史实真相,终于实现。

必须指出,在这漫长的过程中,推出塑造常隆庆形象的这些重大措施,是背着刘之祥晚辈做的,刘之祥晚辈完全被隔绝。当刘之祥晚辈2013年10月发现这些情况,在向攀枝花有关方面提出还原历史真相,还刘之祥公道的同时,撰文谋求和刘庆华讨论,以澄清史实真相。刘在几个月内保持沉默,拒绝作答。2014年8月,集中发力,先是致信主管部门,并向主管部门正副部长“讲了三个小时课”,诬指刘之祥晚辈“挑起事端,闹得沸沸扬扬”刘庆华:致中共攀枝花市委某主管部门的信。2014.08.05。。继之在给北京科技大学赴攀枝花社会实践的部分学生发表谈话,借介绍攀枝花矿产资源之机,对刘晚辈讽刺、漫骂,为自己辩解刘桂馥:刘庆华向北京科技大学社会实践部分学生介绍情况录音文字稿2014.08.06.

刘庆华提出的“新话题”、对几个问题的回答都引自以上两文。。在这些活动中,刘庆华在坚持常隆庆为发现攀枝花矿产资源代表的前提下,扭扭捏捏地承认刘之祥为共同发现人:“我在研究常隆庆中间,我并没有说我研究常隆庆,就说他常隆庆发现的,不说刘之祥发现的”。但是,同时宣称:“刘之祥继续当‘两康调查队的‘领队”,行辕不是‘两康调查组成员单位,常隆庆也不是‘两康调查组成员。”常隆庆和刘之祥“一位代表西昌行辕,一位代表康专和西康省地质调查所,两人‘结伴、‘同行、‘会同调查”。“两者互不统属,关系清楚”。

在和学生谈话的前一天,刘庆华在致中共攀枝花市一个职能部门的信中,就提出了同样的观点。

这种组队方式,是刘庆华开始塑造常隆庆形象近三十年来第一次提出,是刘之祥、常隆庆1940年康滇边区调查并发现攀枝花铁矿的一个全新的组队方案,所以称为“新话题”。

刘庆华先生正是以他自己设计的组队方案为前题,针对笔者提出的有关攀枝花铁矿发现人、最先报矿人、领队、调查经费,进行逻辑推演,把自己的结论向他的听众做宣传:

关于发现人。刘庆华引证李书田签发的发现攀枝花铁矿“新闻稿”中的一段话:“常、刘二人‘相继赴盐边,在该县攀枝花附近发现大量铁矿一处,系磁铁矿,新闻稿明确是常、刘两人发现的攀枝花矿区”。引文之后,刘庆华又特加了一句,“明确是常、刘两人”。利用名字排序,无法证明常就是发现“第一人”。一定要在排序上较真,那么,李书田新闻稿标题即为刘之祥、常隆庆……是刘在前,常在后。在和学生谈话中,刘庆华还说了一段形象的比喻:“在发现矿的时候,正是到矿脉的时候,这个人尿急了,去尿泡尿回来,你说是我发现的,不是你发现的,你跑去尿尿去了,你不是第一个发现的,可能吗?”刘庆华借题打趣,也是要为常隆庆争发现攀矿“第一人”。

关于最先报告人。这个问题最早见诸于2009年常隆庆雕像前的一篇祭文:《常隆庆》,强调常隆庆不仅是攀矿最先发现人,也是最先报矿人。

发现矿藏和报矿具体情况,在李书田来信,特别是刘之祥口述录音中,有非常具体和生动的介绍,证明发现人和最先报矿人都是刘之祥。刘庆华不理会文献资料,在致领导部门的信中说:“常隆庆作为西昌行辕地质专员,职责就是工矿设计。他找到矿藏之时,也就是西昌行辕得到消息之日,这是常识,当无异议,在发现攀枝花铁矿区这件事上亦然”。但是同样的常识是,古往今来,除少数皇帝、总统之类人物外,任何个人都不能等同组织,更不能代替组织,否则还要请示、汇报、备案等制度干什么?“常隆庆即西昌行辕”,无异于“朕即天下”,難怪刘庆华会写出《常隆庆/攀枝花之父》、《最后的贵族》等充满封建色彩的作品来。这些陈旧观念,在现代社会中早已不通行了。

关于领队问题。调查队从西昌出发时有一张照片,一队人马,刘之祥就此回忆:“因为由我带队,所以我在前头”,刘庆华借机接上话碴说:“在前头带队,‘领队之说由此而生”。刘之祥的“领队”不是自封的,是这次调查的发起人、组织者李书田指派的,指派“领队”原因恰恰是常的参加并随带了四名士兵,人员增加了。

关于经费问题。刘庆华说得很轻松:“行辕加派常隆庆和随行士兵沿途所需经费,手中有权有钱的西昌行辕,当然不会让连助理都派不出来的地质所,或者四月份才登出招生广告的康专来出”。一个省级地质所拿不出一次调查经费,这种话不知有没有人相信。康专早在1939年9月获教育部批准建设,招生工作同时开始,刘庆华说话随便了。西昌行辕有钱是一回事,该不该出、肯不肯出是另一回事,是不是出了也不是刘庆华一句俏皮话可以证明的。

我们原原本本地抄录刘庆华先生对四个问题的回答,就是请研究人员了解刘庆华对这些问题的基本观点,也了解他的答题方式和风格。我们始终提请刘庆华先生提供西昌行辕关于这次调查的文献资料,如果这次调查西昌行辕确系独立一方,常隆庆代表西昌行辕,这次调查的发起、组织、人员分工、经费、调查成果,还包括如刘庆华所说与“两康”合作等诸多问题,必定留有文献资料。尽管这一时段西昌行辕档案保存完整,但直至《常隆庆在攀西之研究》一书,这些重要问题未见刘庆华提供一纸片言。没有西昌行辕的文献资料,刘庆华先生信口开河的这套说辞,无法使人信服。

讨论1940年发现攀枝花铁矿的问题,是历史性课题,是近八十年之前发生的事。今人讨论包括笔者和刘庆华先生的讨论,是评价性研究。评价性研究主观性很大,今人评价是不是正确,最根本的在于有没有历史文献资料做依据。在发现攀枝花铁矿这个具体问题上,主管单位是康专、西康地质所,如按刘庆华的组队方式,还有西昌行辕;主人公是李书田、刘之祥、常隆庆三人。历史文献资料是当时三个单位和三位主人公他们的活动,他们的相互关系,他们各自在事件中地位和作用的真实记录。今人评论或研究是不是正确,决定于能不能提供真实的、有权威性的历史文献资料。刘庆华的组队方式能不能立得住脚,在所有文献资料中,西昌行辕的文献资料最具权威性,最有说服力。既然刘庆华拿不出来,我们可以看看三位当事人留下的历史文献资料。

李书田:“当时我所以发起这两次调查者,纯为开发国家资源,遂和西康地质所的张伯颜先生共同商定,出发前,常隆庆先生临时加入,刘之祥为领队”李书田《攀枝花巨型铁矿发现之由来》1987.10.17.美国来信。。

刘之祥:“我们这一次来,是由李书田和张伯颜他们主持来的,经费完全由地质调查所张伯颜供给的。常隆庆嘛,他是我去了宁属北部以后,回来以后,他才加入的,是临时加入的,所以不是以他为主,而是以刘之祥为主。而且,刘之祥也是负责写报告的,写调查报告”刘之祥《发现攀枝花铁矿经过》口述录音 1985.02。。

影印件:常先生手书墨迹(1914—1974),“我于八月出发调查地质矿产,8月24日到盐源梅雨铺,9月6日至盐边攀枝花,发现攀枝花铁矿。”

但是常隆年谱经刘庆华采用“详细的编辑手法”编写之后变了样;“民国二十九年庚辰(1940年)36岁”,“8月17日,常隆庆代表西昌行辕,刘之祥副教授代表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和西康省地质调查所,同赴康滇边区……9月6日,二人在硫磺沟、尖包包、营盘山(乱崖)发现著名的攀枝花兰尖铁矿”刘庆华《常隆庆在攀西之研究》第95页。。

以上我们引证了三位当事人四份文献资料,两份为常隆庆两个版本的自传,其中影印件未涉及这次调查的组队情况,唯独出自刘庆华之手的一份提出了这个问题。自从李书田解放前夕去美国以后,刘之祥直至去世,和李书田始终没有见过面,但涉及他们都为之难忘的发现攀枝花铁矿的情景,竞是如此不谋而合。

刘庆华先生的“新话题”用的是演择推理。演译推理是一种思维方法,可以从一个前提出发,推演出若干结论来。演译推理必须遵守两项规则,一是前提是真的,历史性课题必须有确凿的文献资料或实证资料为依据;二是推出的结论是可以证实的。在刘庆华的“新话题”中,组队方案是前提,但这个组队方式没有西昌行辕资料证明;出于常隆庆之手的自传版本以及刘之祥和李书田的记述,都不支持刘庆华观点。这个前提是刘庆华先生自己虚构的。刘庆华先生对四个问题的说明是结论,因果关系都相同:只要常隆庆是西昌行辕独立一方的代表,其他如发现人问题、报矿问题、领队问题、经费问题,统统都可以不证自明。事实上,四个问题的回答,没有一个问题是可信的。刘庆华先生的前提不真,结论没有一项可以证实,演译推理变成了一套玩弄概念的文字游戏。

发现攀枝花铁矿的代表权,始终是我们和刘庆华先生讨论问题的核心。刘之祥和常隆庆谁应该成为发现攀枝花铁矿代表,我们还可以运用文献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对他们在发现攀矿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作一些概括的比较。

领队问题。地质矿产勘探中的领队,是勘探中的核心和灵魂,负有发起人和组织者赋予的身份和权利,也承担完成调查任务的责任。调查能否取得成果,领队是关键。在康滇边区调查和发现攀枝花铁矿的全过程中,刘之祥的领队身份,有多份文献资料佐证。在康专和西康地质所签暑的合作办法中,明确“康专出高级技师”。在康专教授聘任书中明确,刘之祥“兼宁属地质矿产调查事宜”。李书田签暑公布的发现攀矿新闻稿的标题排序是刘之祥、常隆庆。刘之祥的口述录音和李书田从美国来信,都明确刘之祥是领队,常隆庆是“临时加入”的“同行者”。

发现人和报矿人问题。刘之祥率队9月5日抵攀枝花,他按习惯吃过晚饭,到住家罗明显家院子散步,发现两块铁矿石,第二天让罗带刘、常到尖包包、营盘山、硫磺沟等处实地调查,刘测算储量在1100多万吨,(常测算800多万吨)。随之刘尽领队之责,向李书田函告发现攀枝花大型铁矿的情况,李于10月28日通过十家新闻媒体,把发现攀矿这一振奮人心的消息公诸社会。刘之祥在口述录音中讲了详细经过,李书田在签发的发现攀矿的新闻稿和从美国来信中,都有说明。

调查成果问题。刘之祥11月11日率队回到西昌后,即开始调查成果的系统化、理论化总结,形成《康滇边区之地质与矿产》调查报告,于1941年8月公开发表刘之祥:《康滇边区之地质与矿产》调查报告,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学术丛刊第三号民国三十年八月。。调查报告列专题介绍沿途地质构造、矿产15处、21幅插图,其中包括1885公里沿途地质矿产分布闭合图,尖包包、硫磺沟、营盘山铁矿露头分布图,以及中英文对照的内容摘要。调查报告第一次提出了“攀枝花磁铁矿”名称,对攀枝花铁矿作出了十分重要的整体性评价:这次调查,“其最有价值者,当属盐边县攀枝花磁铁矿”,该矿“居宁属第一,亦全国不可多得之大矿”,“为此次调查中最大之收获”,并预言,“未来吾国重工业之中心,其唯此地乎”?这份调查报告以及《宁属北部之地质与矿产》调查报告,康专和西康地质所各50份,口述录音中说:“同时我也报告经济部长翁文灝,送给他两份调查报告,教育部部长陈立夫也送给他一份调查报告”。此外,西康建设厅厅长叶秀峰,矿冶所所长朱玉伦也各送一份。采集回来的标本共10箱,康专和地质所各5箱。“存技专那一半,我转交技专化工系主任隆准教授,请他鉴定,他答复我,这里含钒钛不少,我才知道这是钒钛多金属磁铁矿”。最先提出攀枝花铁矿为含钒钛等多金属矿,这个情节《李书田传》中也有记载。

攀枝花铁矿的开发建设规划问题。刘之祥综合分析了攀枝花地理和自然资源环境,指出“攀枝花矿几项优点:第一是地处西南边区,对外有险可守。第二是攀枝花矿储藏量很大,并且集中在攀枝花村附近一带。第三是含钒、钛,量都很大,为稀有金属提供宝贵资源。第四是离金沙江很近,过江后,就是云南的永仁那拉箐大煤田,煤质优而量大,以永仁之煤冶攀枝花之铁甚为相依”。据此,刘之祥提出了选址设厂的具体规划:“钢铁厂可设于江边之倮果,以永仁之煤,炼攀枝花之铁,天然之条件,颇合理想。”“亦可在会理县黎溪之南沿金沙江处,设大规模之炼铁厂”。“若需用较大之厂基,则是在三堆子设厂亦可,距倮果不过十余里,地基宽广,水陆交通,皆甚便利”刘之祥口述录音;《康滇边区之地质与矿产》“引言”、第二章矿产第九节盐边县攀枝花磁铁矿。。刘之祥希望尽早开发建设,只是囿于当时的政治形势,直延至1965年,毛主席发出了在攀枝花开发建设大型钢铁基地的指示。攀钢最终选址弄弄坪,距倮果仅几公里。

刘之祥把发现攀矿的消息函告李书田后,李首先通知当时西昌唯一报纸《宁远日报》,该报于11月27日以“技专采矿教授刘之祥等在盐边攀枝花发现了大型铁矿床”为题,发表了消息,轰动了康专,也轰动了全西昌攀枝花有关部门《关于对吴焕荣教授来信反映问题的一些认识和建议》。2014.08.06。。刘回到西昌后,康专为刘举行了隆重的庆功会,教育部特奖励2000元大洋,授部聘教授,西康省省长刘文辉指名表彰刘之祥,为西康立了功。

刘之祥出版调查报告,康专、西昌、社会的热烈反响,教育部的奖励,常隆庆先生就在西昌,当时和以后在他的有生之年,都没有提出过不同意见。

反观常隆庆先生在这次调查中作出的贡献,刘之祥评价:“同行者,有常兆宁君,系西昌行辕地质专员,对沿途地质情形,常君供给之资料颇多”。具体到攀枝花,如刘之祥说,常也是第一次去,“攀枝花他也是生”。常因系专员,外出可有随护,带四名士兵,对沿途安全发挥了作用。常于1942年6月公开发表《盐源盐边华坪永胜等县矿产调查报告》。这次调查,常本人除调查报告,没有留下文献资料,自书年谱也只是一语带过。就地质矿产调查专业而论,真正有实质意义的就是这份调查报告,但常的报告和刘的报告悬殊之大,外行人也一看便知。而且刘的报告发表早于常的报告十个月;刘的报告精细完整,常因未带测高仪,无地质分析,列矿产9处,无插图;刘的报告代表调查队撰写,常以个人身份撰写。调查过程未采集矿石标本,调查结束后也未向刘要求分享矿石标本。常回到西昌后,西昌行辕气氛平静如常,也没有文献资料反映调查过程和结果。所有这一切都和常隆庆在这次调查中“临时加入”的“同行者”身份相一致。

我们列举的常隆庆在这次调查的贡献,刘庆华先生有什么补充,有什么不同意见,可以站出来说话,也可以根据刘之祥和常隆庆的文献资料,一件一件摆出来比较和评价。

刘庆华设计的组队方案,且不说在国内外难找到先例,就是我们退一步,同意这一方案,常隆庆的地位、作用和贡献,无论哪一项都无法与刘之祥相比。刘之祥在全程调查和发现攀枝花铁矿过程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而常隆庆只是一个随同性发现人。但是经过刘庆华先生近三十年的扭曲和误导,历史被颠倒了,有充分依据、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的刘之祥始终受到贬遏,而随同发现人常隆庆却被奉为发现攀枝花铁矿的代表,并把“发现攀枝花矿产资源宝库代表人物”的冠名篆刻在高8.5米、中国红花岗岩常隆庆雕像的基座上。诸多不公不义,责任主要在刘庆华。

三、 《常隆庆在攀西之研究》结构思路

和资料处理中的玄机

《常隆庆在攀西之研究》是刘庆华先生塑造常隆庆形象的终结之作,精心设计整体结构,用“详细的编辑手法”剪裁运用文献资料,着实下了一番功夫。但是细细品味,可以发现,“树常贬刘”的初心未变,用小技巧掩盖总目标的方法未变。这些变和不变,初读者或不了解刘庆华文风和人格特点的人难发现。我们作一些简要分析,把盖头掀开来,有助于了解问题真相。

1. “研究”一书的结构思路。在一般情况下,一本学术专著的结构思路,作者可以自定,其他人没有评论的必要。怎奈刘庆华先生是“树常贬刘”的领军人,书中涉及发现攀矿情节颇多,我们作为主要当事一方,关注这个问题在情理之中,也是一份社会责任。

“研究”一书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总论常先生一生成就,第二部分分述几件事的经历,第三部分研究几个问题,第四部分刘庆华编辑的常先生年谱,第五部分刘庆华校注的常先生学术成果。

“研究”的第一部分,题名为《<20世纪中国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科学家传文》。这部分内容实际就是《常隆庆/攀枝花之父》一书的灵魂之作:《先行者的足迹》。二者比较,“研究”第一部分的题目变了,95%以上的内容未变。改变题目为的是不给人冷饭再炒的感觉,学术地位也明显提高。结尾也变了,把原文最后一部分砍去并肢解。这一部分实际只一页多书稿,肢解后把常隆庆雕像揭幕的壮观场景并入第六部分,把后半页描写刘庆华自己见景生情,近三十年为塑造常先生雕像精心策划、奔走造势和大功告成的喜悦心境砍去。砍去的个中原因恐怕只有刘庆华先生自知了。

“研究”第一部分,基本内容和核心观点都没有变,例如“1936年说”、两个重要结论以及内含的“第一次”、“第一人”没有变。为两个结论作支撑的两个所谓依据没有变。把刘之祥贬为“随同人”的地位没有变。从刘之祥调查报告不同部分对攀枝花铁矿多处重要评价,移花接木地变成常隆庆成果的内容也没有变。

发人深思的是,在第一部分坚持不变的这些内容和观点,到第二、第三部分却悄悄地发生了变化。其中有对第一部分某些观点的淡化,对刘、常评价进行技术性调整,某些资料进行增减和重新评价,以至否定常隆庆发现攀枝花铁矿“1936年说”的所谓依据。这些变化方法巧妙,显得隐秘。

我们不得不对其中的一些问题提出质疑:在“研究”第一部分坚决肯定的内容,为什么到第二、第三部分要悄悄发生变化?作者在同一著作中为什么要向读者提供前后相互矛盾的观点?读者应该相信“研究”的第一部分,还是第二、第三部分?在一部研究性著作中,在一些基本的问题上不同部分之间互相打架,这在学术界是难得一见的奇观。

一般情况下作品是作者的一面镜子,它折射着作者的人生经历和内心世界。刘庆华先生从事塑造常隆庆形象、贬遏刘之祥地位的活动,呕心沥血几十年,现在无论是自己的愿景还是权位,都已功成名就,在这样的心境中,无论如何都不愿去触碰以至改变已经到手的那些成果,这应该是把自己坚持不变的观点作为这本著作开篇的原因。但是,面对我们提出的充分而且极具权威性的文献依据和实证依据,面对官方认识的某种调整,如果原封不动地坚持自己固有的观点,至少在大面上都难以说得过去,所以在第二、第三部分再悄悄地做一些改变,这似乎也是合情理的。在心理学上有一个常识,即第一印象。第一印象最清晰、最深刻、最稳定,刘庆华先生把自己不变的观点放在第一部分,应该是“研究”一书结构思路所期待达到的效果。

2. 文献资料的剪裁和评价。一部学术著作,需要有观点,也需要有资料。观点是骨架,资料是血肉。资料可以充实观点,佐证观点,也可以从资料中概括出观点。如何选取资料,能不能提供权威资料,从什么视角运用资料,决定着观点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也折射出作者的研究态度和人格品性。我们试就刘庆华先生选取和运用与1940年8月开始的康滇边区地质矿产调查相关资料,做一些简要分析。

第一、2014年上半年,笔者在和刘庆华先生隔空讨论中,一再要求为“新话题”提供作为独立一方西昌行辕方面的第一手文献资料,刘庆华回避了。“研究”一书在有关攀枝花铁矿问题上,提供了西昌行辕与这次调查相关的直接资料一份,间接资料两份。直接资料:《八月份宁属要闻》,刘摘引全文:“8月17日,行辕专员常隆庆、康专教授刘之相、经济部中央工业试验所皮革材料厂工程师张凯基赴康滇边境分别调查地质矿藏及皮革羊毛等生产状况。”此件无作者,刘之祥名有错,实际调查张凯基早早退出,也无皮革羊毛内容。“宁属要闻”再无续文。两份间接资料之一为对攀矿磁测报告,另一为西昌行辕经济发展委主任雷宝华引述这次调查成果仅一句话的材料。三份材料均未涉及发现攀枝花铁矿过程以及这次调查发起、组织、分工、经费等问题《常隆庆在攀西之研究》第36~39页。。这几份材料形成于1940至1942年,表明这一时段西昌行辕资料保存完整,刘庆华先生所谓常隆庆在发现攀枝花铁矿中是西昌行辕独立一方代表的说词,再也提供不了权威的文献资料。在这个问题上,“研究”一书为“新话题”作出了终极结论。再一次证明,所谓西昌行辕是调查中独立一方,是刘庆华先生杜撰出来的。

顺及,常隆庆作为西昌行辕独立一方代表,刘庆华把这一重要情节编入了常隆庆年谱,我们强烈希望公布这一时段常先生年谱的电子版,以证刘庆华先生编撰的真伪。

第二、刘之祥、常隆庆是1940年康滇边区调查的主角,调查结束后,他们分别编写出版的调查报告,是评价刘、常在这次调查和发现攀枝花铁矿过程中两人地位和作用最直接也是最直观的两份历史文献。经过刘庆华先生选择性的编选,得出的结论完全变了样。刘庆华希望改变过去独写常不写刘的老调,常的报告又没有什么特殊内容可引证,于是采取了一种巧妙的方法。刘庆华在“研究”一书中用几页篇幅大段引证刘之祥调查报告和口述录音中沿途经过和经历,而在刘的报告中多处对攀枝花铁矿的整体评价,倮果等开发建厂三处选址方案,对未来前景展望,却一字不提。常先生报告具体内容几乎一字未提,但却得出结论:“作为一位成熟的地质学家,常隆庆更多的是注重科学探索的结果,而不是过程”《常隆庆在攀西之研究》第36~37页。。刘庆华先生玩转资料的老道,确实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第三、围绕康滇边区调查和发现攀矿,在两份间接资料中,刘庆华先生最为看重的是《攀枝花磁铁矿探测调查》。此文在不同章节中,至少四处提及,1941年3月形成调查报告,1942年2月出版。此文作者有不同说法,“研究”第一部分,“常隆庆邀请李善邦、秦馨菱……进行了第一次”物探。但到第三部分改了,一说中央地质调查所李善邦、秦馨菱,一說常隆庆、刘之祥加李、秦。刘庆华先生最终确定对攀矿的磁测探查人和调查报告作者均为李、秦二人。但是因为其中有一说报告作者为常、刘、李、秦,且常在第一位,于是刘庆华先生据此作出了如下的推论:查阅《攀枝花磁铁矿探测调查》的相关资料,“均未见常隆庆对此事有任何记载”,“说明此文应该是由李善邦、秦馨菱执笔,他们在这里刻意强调常隆庆第一作者的身份,反倒蛇足”。“然而以常隆庆为第一作者发表这篇调查,确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以常隆庆为《攀枝花磁铁矿探测调查》第一作者,也是实至名归,当之无愧的”

《常隆庆在攀西之研究》第9、第81~82页。。一个既未参加实地调查,也未参加调查报告撰写的人,居然“实至名归,当之无愧”地成为第一作者。该书第五部分,刘庆华把这份调查报告又正式列入“常隆庆在攀西的学术著作校著本汇著”,作者为“常隆庆、刘之祥、李善邦、秦馨菱”,常隆庆作为第一作者正式登堂入室。笔者郑重说明,在刘之祥的著作目录中,没有这份调查报告。早在2008年,刘庆华在《先行者的足迹》一文中,就曾抄袭了刘之祥调查报告中多段对攀枝花铁矿的评价,并变成常隆庆成果,一直延用至“研究”第一部分。《常隆庆/攀枝花之父》第46页 《常庆隆在攀西之研究》第8页。时至2014年12月,刘庆华先生又拾旧习,在公开出版的著作中,再一次不加任何掩饰地侵权,着实使人吃惊。

第四、刘庆华先生从“之父”一书中《先行者的足迹》,到“研究”一书中的第一部分,始终延用支撑两个重要结论的两项依据:一是常先生1936年宁属几个县调查途中,“顺着江边山路西行,在密地、倒马坎江边发现铁矿石。”

《常庆隆在攀西之研究》第272页。倒马坎距离攀枝花铁矿不远,根据矿脉相通的常识,在倒马坎发现铁矿石,刘庆华自认为这就可以在时间维度上把常先生1936年调查和发现攀枝花铁矿连接起来。二是常先生调查报告中提到的“盐边系岩石….”富含金属矿的成矿机理,刘庆华先生坚持认为攀矿就是根据常的成矿机理找到的,这样就可以在空间维度上把常先生1936年调查和发现攀矿连接起来。两个依据,一为实证依据,一为理论依据。紧跟着这两个依据,刘庆华即作出两个重要结论,认定常1936年发现攀矿,是发现攀矿“第一次”、“第一人”、“第一位”。

笔者在和刘庆华讨论中,指出查阅常先生1937年发表的《宁属七县地质矿产》调查报告,常确实路经倒马坎,但没有提到发现铁矿石。同时指出常先生的成矿机理只适用磁铁矿、赤铁矿等金属矿,不适用攀枝花的钒钛磁铁矿。刘在“研究”第一部分依然坚持延用了这两个依据,但在第二部分,却悄悄改变了调子:“《攀枝花人物传记》等资料称:‘常经倒马坎时,从江中露出的岩石中发现铁矿石,实不足为凭。有些资料因常隆庆指出‘盐边系中,有山金脉及浸染式之磁铁矿赤铁矿等,就以为常隆庆第一次到盐边就发现了磁铁矿,这是对科学常识的误解”《常庆隆在攀西之研究》第28页。。按理说,知错而改是值得肯定的,但不得不指出,刘改正错误的方式是不地道的。一再引用别人的错误资料,发现错误后自己什么责任都不承担,却把板子打到原作者身上,自己则躲到原作者的背后。至于成矿机理,犯了“常识性”错误的是谁?什么错误?一概不做说明。事实上,在我们看到的为数众多的有关常先生发现攀矿的资料中,都没有涉及成矿机理问题,有资格谈论成矿机理这类地质专业理论的,非北大地质系毕业的刘庆华先生莫属。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既想改正错误,又不愿承担责任,这是刘庆华先生处世之道中的又一例。

第五、 逢常必赞,逢刘必贬,几乎已成为刘庆华先生在处理文献资料中的心理定势,哪怕一个字两个字都可以看到这种心态。刘之祥的康滇边区调查报告列发现矿床15处,分节介绍,刘庆华则说:“刘之祥在他的调查报告中‘罗列了15处矿山”。“发现”和“罗列”两字之差,轻蔑之意跃然纸上。刘庆华从刘之祥调查报告中对攀枝花铁矿综合评价,变成常隆庆成果,我们指出刘的这种作法不当,要求改正。刘却在大庭广众中公开说:“我过去没有听说过这种事儿,现在有这种批评的声音,我就去查了一下,可惜迄今还是没有查到类似的文字资料”刘庆华《对发现攀枝花磁铁矿之争的意见》。,白纸黑字,都明明摆着,刘庆华就是不认账。抄袭别人又被抓住了手,可能多少感到理亏,因此在“研究”第二部分准备把部分内容还给刘之祥。刘庆华在引证了常隆庆几句话之后,把话锋一转,“刘之祥在《康滇边区之地质与矿产》中,也称‘其最有价值者………”《常庆隆在攀西之研究》第38页。。“也”即跟随,刘之祥还是跟在常隆庆后面,实际刘的报告比常的报告早发表十个月。

刘庆华对刘之祥贬得还不解气,干脆把刘的调查报告和常的有关资料对照,只要有一点关联,都摘出来,特地编了一份“刘说还是常说”刘庆华《对发现攀枝花磁铁矿之争的意见》·附录。,三页15项。在此介绍几例,供大家欣赏。之一,刘之祥在三处选址建厂方案中,对环境、资源等都分别一一作出评估,把攀枝花铁矿作为基础类资源的同时,列出多项配套资源,其中之一说那拉箐煤田,质佳量丰,距离又近。因刘之祥未注明此煤田为常隆庆发现,就被刘庆华列入“刘说还是常说”。再如,石鼓地区长江改道,这里1934年丁文江来此,记载地貌变迁情况,1936年常隆庆来此说了丁文江的意思,1940年刘之祥、常隆庆也来这里,刘之祥口述录音中也提到这里地貌变化,而且特说丁文江最早来这里,结果刘之祥也被列入“刘说还是常说”。十五项“罪过”大同小异,两例可见一斑。“刘说还是常说”,语意含糊,但刘要表达的意思很清楚,暗喻刘抄袭了常。我们曾指出刘庆华不应该抄袭刘之祥对攀矿评价,刘庆华当着一些领导的面辩解说:刘之祥调查报告“也包含常先生前次调查的多处矿区,却均未见有刘引用常调查成果的地方”刘庆华《对发现攀枝花磁铁矿之争的意见》·附录。。刘庆华的“刘说还是常说”是报复性行为。学术成果的原创、借鉴、引用和剽窃之间的界限有明确的规定,也有可操作的具体方法。这些刘庆华都很清楚。刘庆华故意混淆借鉴、引用和剽窃的界限,心胸偏狭,手法拙劣。

3. “研究”第三部分,专设了一节“常隆庆研究正误考”。学术研究成果进行“正误考”,是一件很严肃,要求很高的工作,研究者要有视野,要有水平,要公正公道,要敢于自我示范。刘庆华先生的“正误考”以塑造常隆庆先生形象为标准,不考自己,只是以权威自居,评论你,指点他,就连官方的出版物也能找出不是问题的问题来。2000年攀枝花党史研究室出版《攀枝花发展建设史文献资料选编》,常隆庆1937年《宁属七县地质矿产》调查报告等资料,因不涉及攀枝花内容,没有作为正文收录,只在注释中说明,刘庆华就多有抱怨。攀枝花出版的资料选编,选录什么,不选什么,理当以对攀枝花发展建设的贡献为标准。常隆庆先生不是攀枝花籍人,在攀枝花没有工作过,1936年宁属七县调查与攀枝花不沾边,刘庆华先生没有理由要求攀枝花官方为自己的个人愿望背书。李善邦、秦馨菱的调查报告,也被刘庆华列入“正误考”,“考”的结果是在否定常隆庆、刘之祥为该报告作者的同时,却用大篇幅推论出常隆庆成为调查报告的第一作者。这类是非颠倒的“正误考”,不可能有公信力,也失去了“正误考”的价值。

至此,刘庆华近三十年来坚持“树常贬刘”,把常隆庆确立为发现攀枝花矿产资源的代表人,现在已可定论:刘庆华的两个重要结论,被常隆庆本人否定;“新话题”坚持老观点,无文献资料支撑,违背逻辑规则,被堵住了嘴;“研究”一书既想坚持初衷,又想做些修补,但修补实际是复原历史真相,则无异于刘庆华自己否定自己。刘庆华并不完全甘心放弃常先生是发现攀矿的“第一次”、“第一人”,仍然留了一个尾巴。劉说,常1936年调查,“就先后对冕宁泸沽矿头山磁铁矿和会理毛姑坝磁铁矿等多处磁铁矿作了详细调查,这些都是常隆庆发现攀枝花式钒钛磁铁矿的不争的事实”《常隆庆在攀西之研究》第28页。。什么叫攀枝花式?刘没有解释。但不争的事实是,刘庆华提到的这些矿现在差不多都开采完了,这些矿都不属钒钛磁铁矿。

刘之祥、常隆庆在发现攀枝花铁矿过程中,地位和作用不同,决定着两人在攀枝花建设发展过程中实际贡献也是有区别的。1940年康滇边区地质矿产调查,刘之祥发现攀枝花铁矿的代表人地位,有充分文献资料为证,只要不存偏见,正视史实,就不可能存在异议。发现攀矿在攀枝花的兴起和发展史中,只是一个片段,却又有特殊意义。攀枝花树-攀枝花村-攀枝花铁矿-攀枝花钢铁公司、攀枝花市,在这一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中,攀枝花铁矿的发现成为一个转折。在这之前这里只是一片蛮荒之地,在这之后预示着大规模的开发和建设,攀钢和攀市的兴起与发展,则把预示转化为现实。刘之祥近八十年前预言攀枝花“吾国未来重工业之中心,其唯此地乎”的愿景实现了。据知现在攀枝花钒钛磁铁矿的藏量已远超100亿吨,钒钛居全国之最。这些矿藏储量,主要集中在尖包包、朱家包包和白马等矿,面积几十平方公里。红格矿距离远一点,现在则因故暂封。五十年来,刘之祥当年发现的尖包包等矿一直是攀钢矿石原料的主要供应地,只是几年前主要矿石供应地才转向附近的朱家包包等矿山。常先生1936年在冕宁和会理发现的6处铁矿,没有一处在攀钢和攀市的开发建设中发挥作用。

常隆庆先生多半生从事地质勘探工作,跑遍了四川省许多山山水水。宁属七县调查发现30多处矿藏,提出当地磁铁矿、赤铁矿成矿原理。1940年随刘之祥调查,提供颇丰地质资料,成为攀矿共同发现人。常先生学风正派,不虚夸,学术成果资料丰富,论证翔实。我们始终尊重常先生人格和作出的功绩。常先生永远值得后人尊敬和怀念。使人惋惜的是个别人用文字堆砌常先生丰碑的同时,向常先生形象泼墨,可悲了。

我们和刘庆华先生讨论发现攀枝花铁矿代表人问题,实质是发现权问题。我们在有些信函或文章中明确提出刘庆华侵犯刘之祥发现权的问题,刘庆华先生认为地质矿产发现权,在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构成法律问题,无定论。为此笔者要谢谢刘庆华先生的提醒。既然刘庆华先生提到这个问题,笔者特地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在发现攀枝花铁矿这个具体问题上,刘之祥和常隆庆在发现过程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刘庆华先生的观点和作为不仅存在侵犯刘之祥的发现权问题,而且还有一个侵犯名誉权问题。不过有关这个问题的法律问题,笔者没有刘庆华先生想得那么远,想得那么深。笔者和刘庆华先生讨论的相关问题,深知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攀市有关方面解决一次到位有难度,应该给予一些时间。社会正气正在提升,法律制度正在完善,我们坚信实事求是的科学原则终将战胜编造历史的不端现象。

近几年,随着讨论的深入,始终坚持常隆庆为发现攀枝花矿产资源代表人的少数人,逐渐缺乏底气,信心不足,突然出现了一种值得引起重视的错误倾向。这种倾向仍然首先是刘庆华挑起的。刘庆华说:“认为没有……发现攀枝花磁鐵矿,就没有攀枝花市,这是完全错误的。攀枝花钒钛磁铁矿…….既不是储量最多的,也不是产状最有利于开采的矿山。”“假如没有选择在攀枝花建工业基地,那么攀枝花矿山也只是攀西地区诸多钒钛磁铁矿山中的一座,还会有人为此引发争议吗?”

刘庆华《对发现攀枝花磁铁矿之争的意见》。。刘庆华的言论一出,有人就开始附和,称攀枝花磁铁矿为“小小的兰尖矿” 攀枝花铁矿发现后,相继在周边发现了几个矿区,攀枝花铁矿成为这些矿的总称,原攀枝花铁矿改称“兰尖铁矿”。。这些言论不负责任,也站不住脚。首先,攀枝花铁矿,经过几十年开采,贡献率逐年下降,而且终将有一天要停止开采,这是矿山类资源合乎规律的发展,拿近八十年前发现的攀矿和这之后在周边相继发现的矿山资源相比较,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其次,刘庆华先生提出两个结论、“新话题”,把常隆庆确立为“发现攀枝花矿产资源宝库的代表人物”,依据的都是攀枝花铁矿,现在常隆庆的形象树起来了,要把攀枝花铁矿地位踩下去,刘庆华先生的良心放哪里去了?第三,刘庆华说“假如”,历史是已经发生了的人和事,不存在“假如”。《宁远日报》一篇刘之祥等发现攀矿的报道,即引起轰动, 1941年8月、1942年6月,刘之祥、常隆庆先后发表发现攀枝花铁矿等矿床的调查报告,进一步引起地质界和中央经济部的极大关注,以后一批又一批地质工作者前来更深入的考察,都是因攀矿的发现,这是谁都否认不了的事实。第四,1965年,党中央决定大三线建设,选址设厂攀枝花,为此毛主席曾发出多次指示,周总理任总负责人,邓小平亲自到攀枝花视察,现场视察点就是当年刘之祥发现的尖包包铁矿,而且攀枝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就建在这里(近年因自然灾害被毁)。所有这一切,是刘庆华先生的一个“假如”能承担得了的吗?笔者真诚地劝告刘庆华先生,不应该再在这些严肃的重大的历史课题上摆迷魂阵,笔者也同时提请跟随刘庆华先生唱和的少数人,脑子应该保持清醒,我们不能忘了党中央开发建设攀枝花的决策依据,办事情上要对得起为攀枝花做出过贡献的前辈,下要对得起攀枝花的子孙后代,不要学个别人忘宗数典。

刘庆华1990年前后,开始组织队伍,制造舆论,树起了“树常贬刘”的旗帜,至今已近三十年。2013年10月之后,我们和攀枝花市委和市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提出还原历史真相,还刘之祥教授公道的诉求。为解决问题,几个部门做了不少工作,但持续不断遇到阻力,阻力主要代表人仍然是刘庆华。我们过去和刘庆华先生从无交集,只是在介入了有关发现攀矿的问题,接触到刘庆华先生的著作或文章,才开始对刘庆华先生的观点和行事中的某些因素有所了解。有一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刘庆华和刘之祥、常隆庆同为两代人之间的关系,和刘之祥无怨无仇,和常隆庆也只是隔了40多年的师兄师弟关系,有什么理由要坚持不懈行不义不公之道?为求解,笔者曾就发现攀枝花铁矿史实,向刘庆华先生发出十一问中国网·法治中国·各抒己见栏20141029,其中第十一问为“刘庆华先生用自己的人格代价,用自己的诚信代价,用自己原市政协副主席之尊的代价,扭曲历史,误导政策和社会舆论,塑造常隆庆先生在攀市‘至高‘至尊、‘之父形象,人们有理由提出问题:刘庆华先生这一系列做法意图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2014年7月31日提出,刘庆华先生知道后意见颇大。对此笔者向刘庆华先生作过说明,“这个问题没有肯定什么,没有否定什么,只是作为一个问题,人们思考一下不可以吗?”当我们确认“两个结论”为假命题,评析了“新话题”重复老观点站不住脚、揭示了“研究”一书玄机之后,没有释疑,反而增添了更多的好奇和思考:刘庆华先生倾其近三十年精力,执意扭曲历史,坚持“树常贬刘”,为什么?图什么?请刘庆华先生不必介意,笔者仍然只是提出问题,仅此而已。

〔参考文献〕

[1]刘庆华等《常隆庆 / 攀枝花之父》[M]. 中国言实出版社 2012.

[2]刘庆华《常隆庆》《20世紀中国知名科学家成就概览》地学篇[M]. 科学出版社 2013.

[3]刘庆华《常隆庆在攀西之研究》[M]. 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4.

[4]常隆庆:四川资源调查报告之一《宁属七县地质矿产》调查报告[M]. 上海商务印书馆 1937.09.

[5]刘之祥《康滇边区之地质与矿产》调查报告[M]. 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学术丛刊第三号 中华民国三十年八月(1941.08).

(责任编辑:马胜利)

Abstract: The discovery of Panzhihua Iron Mine has a special significa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uthwest heavy industry base in 1960s in China, for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multi metal industry, and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Panzhihua city. The study finds that the historical truth of discovery of Panzhihua Iron Mine has been distorted over the years,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eal representatives and the discoverers based on the literature and the evidence has been reversed as well. The main responsibility for the distortion of history, the main ideas and methods, are summarized systematically in the paper. The position and role of the two main characters in the process are compared and evaluated. And our own point of view is put forward.

Key words: discovery; Panzhihua; iron mine; history;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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