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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让一个孩子因为贫困而失学

2017-07-04尹晓军蔡阳宗

甘肃教育 2017年12期
关键词:资助精准育人

尹晓军 蔡阳宗

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是教育精准扶贫的题中之义,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黨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中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为了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近年来,甘肃省教育厅全力推进落实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并制定了“9+1”专项计划,内容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民族教育、高校招生、学生资助和留守儿童等9个方面的专项支持计划和支持革命老区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以此来提高教育扶贫的精准度,打好教育扶贫“组合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资助同学的心坎上。

资助政策体系全覆盖

自2007年国家资助政策建立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为了促进教育公平,为了真正实现贫困家庭子女能够平等接受教育的目标,党和政府作出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强调,要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并依法予以保障。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赋予了教育要肩负起“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使命,要“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解决好贫困地区孩子享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都多次作出批示。

学生资助工作是我省实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实际,我省充分发挥教育在精准脱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创新思路,积极探索,精准对接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现状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际,认真实施《甘肃省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专项支持计划(2015—2020年)》,依靠教育“拔穷根”,突出“精准”保公平,把各项免费和资助政策精准到人,建立了不让一名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的资助体系。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工作。2014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决定对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此项政策惠及全省20多万名中职学生。

随后,省教育厅启动实施了教育精准扶贫一揽子专项支持计划,出台了包括学生资助在内的9个专项支持计划和支持革命老区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并建立起教育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专项计划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聚焦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最迫切、最突出的关键问题,明确了教育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主要举措,提出了突破口、着力点和路线图,获得了贫困地区群众高度认可。

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甘肃率先对全省所有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除保教费,2016年,共对1634772名(人次)幼儿发放资金7.91亿元。其中,春季学期对798626名幼儿发放资金3.82亿元,秋季学期对836146名幼儿发放资金4.09亿元)。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免除学费和书本费、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这三项学生资助工作被列为2016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实施。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在8所省属普通高校落实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省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标准以及在校生30%的比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10%的比例给予支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建立,使我省从学前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得以完善。

在高等教育阶段,我省还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以及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新生入学资助、绿色通道等多措并举的混合资助体系,资助项目多、内容广、力度大。2016年,高校共发放落实学生各类资助资金186308万元,占到全省资助经费半数以上,惠及学生80767人次;此外,全省还为226235人办理发放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34930万元。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这些资助政策的建立与实施,及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有力推进了教育精准扶贫。

资助政策建立十年来,我省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学生资助范围不断扩大,实现了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实现了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帮助数千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顺利就业,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些学生及其家庭的命运。

省教育厅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也入选2015年全国第四届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荣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 2016年2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甘肃省教育扶贫方面取得的成果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和点赞。

在今年初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会上,郝远副省长在总结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时说:“过去的一年,教育公平共享发展基础更加巩固,突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链条、无缝隙的学生资助体系”。

突出教育公平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国上下都在大力推进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全省各行业也在全力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新的形势下,正确认识学生资助工作,扎实有效地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创新方式方法,转变以往的学生资助工作观念,把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有机融合起来,并将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落脚点放到人才培养这个核心任务上尤为重要。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关键之年,各项教育改革发展要坚持稳中求进和内涵发展两个基本原则,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要放在狠抓落实上和稳步推进上。

为此,我省提出:各地和各学校,要根据国家政策,及时逐项制定落实国家新增资助项目的工作办法,完善并优化已有的资助制度,保障各项资助政策有规可循,抓紧研究制定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除学杂费等新政策相关的操作办法;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2016年12月30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正确认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解困型资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定位,坚决杜绝将“助学金”变成“奖学金”,或用“助学金”代替“奖学金”的做法。高校的各类奖学金,必须要体现“奖优”原则。确定评选对象后要及时足额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克扣。

同时,各地和各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要及时科学修订认定办法,结合学校所在城市物价水平、高校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不撒胡椒面、不搞平均主义、坚决杜绝轮流坐庄。

此外,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好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比例用于学生资助的政策,严格自律约束。对于在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省教育厅明确强调“要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心慈手软。”

为保障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我省不断建立健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保障机制,努力做到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

一是机构健全。已经基本建立起了省、市、县和高校四级管理体系和领导机制,形成了省级统筹领导、地市积极配合、区县认真实施、高校全面落实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二是制度完善。基本建立了高校学生资助制度体系,每一项资助政策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办法。同时,完善了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特别救助机制;

三是宣传到位,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走进校园,设立服务台,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普及助学贷款诚信知识,从源头上控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并将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在校及毕业学生。此外,按照全国资助中心要求,继续在全省开通资助热线电话,并进行轮流值班,就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及方式等问题进行解疑答惑;

四是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开展诚信教育主题宣讲报告会、“大学生与诚信”主题班会和座谈会、“诚信教育”主题征文、“诚实守信、立德树人”主题演讲比赛、诚信教育宣誓仪式、“诚信自强之星”评选等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做到既在经济上帮助学生,又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在能力上锻炼学生,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

由于全国多地连续发生多起高校学生尤其是大学新生以助学金发放为名遭遇的诈骗事件,2016年8月底,教育部资助中心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教育部办公厅也下发了《关于做好重要时期信息技术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推动资助工作健康运行,我省也明确提出,各市州要继续加强资助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资助管理机构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三落实,要全力保障资助机构运行条件。各地各校要逐步建立学生资助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受助学生信息资料安全防护,务必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工作。

协同推进资助和育人相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说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面育人的有效途径和重要阵地。在前不久教育部召开的省级资助中心工作会上,教育部资助中心明确了2017年学生资助的工作重点:一是精准资助,二是资助育人。

2016年7月,教育部前副部长杜玉波在全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座谈会上从“把握一个目标”“抓住一项核心”“强化两项能力”“加强三项教育”等方面深刻阐述了资助育人的内涵和要求:

“一个目标”就是以培养青年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逐步建立起解困、育人、成才、回馈这样一条绿色通道,让受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样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同样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同样享有承担感恩社会、回馈社会的使命和责任。

“一项核心”就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大学时期是人的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培育和踐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资助育人的核心内容。帮助大学生把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责任,实现从受助到自助,再到助人的深刻转变。

“两项能力”就是重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创新创业是受助学生就业、创业,享有人生出彩机会的核心竞争力。在资助的同时,要鼓励和帮助受助学生广泛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活动以此达到育人效果。

“三项教育”就是要积极开展“诚信、励志感恩、责任感”教育。资助育人始于资助、成于育人。每项资助政策措施、每个资助阶段都具备育人的独特优势,都有助于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良品质;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树立优秀典型,大力传播励志正能量,培养学生积极进取、自强自立、励志感恩、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充分鼓励受助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知恩感恩、勇于担当、互助共享的优良品质。

让每一个家庭困难学生都成为有用之才。我省提出,学生资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仅要给予必要的经济资助,更要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这一核心和根本任务,强化德育教育和精神激励,促进他们克服自卑,奋发图强。

我省明确,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抓住这个核心,通过打造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引导和帮助受助学生制定成长规划方案,在资助育人工作中拓展育人途径,着力提升受助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把每一个受助学生培养成建设创新型国家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尤其是中职、高职学校,要注重对受助学生专业教育与创业创新教育相融合,要将注重知识传授向注重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转变,挖掘受助学生潜力,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努力使受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增长社会实践经验,锻炼提升实践能力。

为确保资助资金安全发放,我省提出,各类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学生资助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学生资助监管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强化资助资金流转和资助实施程序的全过程监督,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明晰省、市、县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所辖学生资助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学生资助资金申请、发放、回收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管。各市、州要定期组织资助资金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并配合审计、纪检、金融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审查;要完善信访投诉处理制度,通过设立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咨询邮箱等多种途径,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认真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学生及家长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实施学生资助监管工作主管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严重套取、骗取、挪用学生资助资金案件的县(市区)和学校,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此外,为使资助民生工程深入民心,我省还明确提出加大惠民政策的正面宣传,提高反映正能量的声音。有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发挥现代媒介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和各种网络信息平台,让所有学生全面了解资助政策。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时要注重给学生上一节本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宣传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及学校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申请、发放的操作办法等。

编辑:蔡扬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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