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如何打造一张“有用”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2017-07-04李凯
李凯
惠民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2014年12月正式在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在使用近3年的时间里,较好地发挥了清单的约束作用,有效规范了县直单位开展审批行为,近3年共清除各类非规范性的审批81项,精简各类繁琐审批环节600余项,即收即办率达到61%,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同时,目录清单在使用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存在的问题
一是事项清单的使用“力度”不足。目前,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能够容纳26个窗口,入驻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460余项,其中行政许可203项,还有31项许可事项在县直单位各自的窗口办理。惠民县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涵盖行政许可事项234项,但是并非全部事项都能实现办理,部分事项因为实际情况所限很少开展,少数事项虽然在清单中体现,但是办理量基本为零。
二是社会群众对网上审批“热度”不高。经过近几年的推广,网上审批办理得到很多人的认可,但是普及度依然不高,在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统计中,有32%的行政相对人对网上审批抱“无所谓”或者“不了解”的态度,2016年省市县通用的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开始试运行,建成后真正在网上办理审批的相对人也比较少,2017年第一季度惠民县全程网办事项的数量仅为688项,仅占总数的41%。
三是行政审批办理的“温度”不够。经过作风转变和服务优化,群众满意度有了比较大的提升,但是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过程仍然比较直接,生搬硬套《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的情况比较常见,各级媒体曝光的某某“小食店”因无法办理证照而一度陷入困难的这类新闻也屡见不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运用有时候显得过于“冰冷”。
二、改进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对策建议
从问题出发看破解办法,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清单使用的效能在某种程度决定了改革的成败,在深化改革进程中之所以遇到一些瓶颈,是因为事项清单还没有一个“标准化”的使用办法,好比打造了一台性能不凡的高速列车却没有配备润滑十足的“轨道”,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的执行对于清单使用的推动意义,在于能真正让这台动力强劲的机器驶上“快车道”。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标准化”的管理模式,才能打造优质的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才能真正提升。县级单位作为法律层面最基层的审批机构,必须以“标准化”的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使用的“规范化”,让“规范化”的清单成为一个“有温度、有力量”的载体,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
一是把平台管紧,建立“有原则”的入驻标准。从惠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惠民县2014年启动了新的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作为一个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平台,新大厅选址在惠民县经济开发区,2016年底主体项目已完工,外部装修基本完成,预计2017年7月份投入使用,届时将容纳窗口单位50余个,工作人员190余名,承办服务事項600余项,立足新的政务服务平台,惠民县想更好地优化政务服务就必须确保三个到位。首先要确保事项进驻到位。需要行政审批实施部门严格落实“凡批必进、应进全进、进必授权”要求,惠民县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逐项审查并督促进驻,确保当前保留的所有行政审批类事项和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事项全部进驻到位。其次要确保人员进驻到位。必须积极与各进驻部门对接,选优配强窗口人员,真正把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好、有群众意识的业务骨干调整到中心工作,人员的到位是“三集中两到位”的基础。再次要确保授权到位。必须全面落实首席代表制,各单位充分授予窗口审批权限,办事环节均在窗口独立完成,杜绝“体外循环”,真正把窗口建成“一条龙”服务的平台。最后要功能设置到位。惠民县给自己确定了五年内打造政务服务工作全省一流的“小目标”,通过合理科学划分功能区和布局进驻窗口,最大限度地减少新老中心交替的磨合期,并以此为契机,全力抓好政务服务体系提档升级、政务服务内涵提档升级、政务服务流程提档升级、政务服务标准提档升级、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等“五升级”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
二是把过程管好,建立“有温度”的办理标准。县级政府必须立足“执行大于制定”的“最后一公里”审批定位,建立涵盖审批事项调整、运行、服务提供、服务监督、考核评价等各环节的综合指标,一方面要对政务服务基础设施条件进行管控,对窗口服务的规范运行、信息公开、文明礼仪、提供方式提出基本要求,还要对窗口服务评价的关键指标即办事效率、评价满意率、异常办理、投诉处理等方面的指标进行了量化规范,力求窗口服务评价指标分类更加丰富、科学、清晰、实用,对工作指导性更强。另一方面要继续优化审批流程,针对上级政策的变化,定期开展县级行政审批事项专项清理,对照中央、省、市公开的目录,组织县审改办会同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电子政务办公室等单位联合核查各部门正在实施的审批事项,积极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调整、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做好审批材料、环节、时限的持续压减工作,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需要重点提出的是,在事项的“标准化”办理中必须遏制“登多家门、转多个窗”情况的出现,真正提高办理时速,必须明确制定一个量化的标准,要求进驻中心大厅的窗口部门对进驻的人员定岗、定责,使行政审批的重心和实质性职权向窗口集中,确保窗口“有权办事”,可以积极探索“首席代表制”,进驻部门与窗口负责人签订授权委托书,将不需现场勘察、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项目,明确授权窗口负责人作为单位派驻中心的“首席代表”核准签发,并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确保窗口依法办事。坚持到位审批,针对个别行政许可的特殊性,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定期进驻窗口现场办公审批,专门处理重大审批项目和疑难问题,确保窗口有人办事。
三是把人员管严,建立“有责任”的服务标准。人是政府行为最终的执行者,审批功能的执行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了行政审批的好坏。国家层面已经出台标准,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和服务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引入政务服务工作,建立起覆盖行政审批全过程的服务工作标准、服务管理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各类标准有340余项,形成了“凡事有规定、规定必执行、执行必记录、记录必考核、考核必有效”的管理模式。针对窗口单位最容易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审批窗口管理部门必须坚持开展窗口“流程化”创建,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一方面要构建完善的奖惩机制,提供标准执行绩效。制定细化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重整改、重提高、重奖惩,并通过实行问责制、民主测评监控制、业绩考评制等,充分发挥奖惩机制的惩戒与警示功能,提高服务标准执行绩效。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评估反馈机制,推动标准持续改进。通过对服务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对不符合实际的服务标准予以调整,强化组织管理,提高标准管理效率。另外,必须把大厅窗口列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岗位,实施重点监督和管理,定期由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与窗口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与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确保问责有理有据,层层传递工作压力,实现反腐倡廉全面覆盖,无缝对接。
四是把清单管活,建立“有尺度”的调整标准。目前,县级政府遵照《山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要求,基本都遵守这样一个流程,事项调整部门提出申请-县审改办根据申请核实后提出建议-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县政府办公会审批-县审改办将调整内容公布-县政府文件公示。事项调整的“标准化”实际上是“法制化”的延伸,只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动态化管理,“标准化”不难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的变动需要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强化互相制约的机制,真正形成一个“数据共享,互相制约”的工作模式,涉审单位必须及时提出申请,审改部门要严格落实“七日制”变动预审机制,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也要做细做实,把变动依据真正落实清楚,电子政务部门即收即公开,真正把事项变动的申请、审核、批准、公布等一系列具体行为,打造一个“一条龙”的动态化管理程序。
要真正让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成为一个“有内涵、有力量、有效能”的服务载体,事项管理使用的“规范化”是必须实现的一步,政务服务行为的“标准化”更是必经之路,只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从“服务”二字出发,把目录清单扎严扎紧,把服务人员管好管住,把审批过程做实做细,把事项内容调活调准,才能真正打造一个“有用”的清单。□作者单位:惠民县编办 E:CSQ
关键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标准化 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