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住店的趣事儿
2017-07-03王月
王月
如今,出门第一件事,就是订酒店。不管是哪里,最不缺的就是酒店,不管是连锁酒店还是度假公寓,什么样的都有。现在主打共享经济概念的Airbnb一出,更是家家都是酒店的节奏。但在以前,出门住店,可真没这么多选择。
驿站,就是古代的招待所
酒店,更准确地说是旅店,早就有了。那时的旅店算是国营性质,叫做“驿亭”。这个驿亭呢,主要的业务范围是邮政,相当于一个送快递的中转站,兼营旅店业务。比如秦朝每十里设一亭,设亭长一名。亭长还有两个下属“亭父”和“求盗”,一个负责保洁工作,一个负责抓捕盗贼。
此后两千年,驿站一直作为官方的招待所而存在,但一般仅限公务,跟改革开放前的招待所差不多,想进去住要开介绍信——在古代,那就是各种“符节”“符卷”“驿卷”“信牌”。
但在古代,不相干的人,只要有关系,怎么住都可以。来头大的,驿站这边不仅要好好款待,还要负责马匹和船轿挑夫等各种不该承担的费用。比如明朝嘉靖年间,海瑞任淳安知县,他发现县里最大的开销,就是驿站迎来送往的不正当费用。他直接叫停了这种潜规则,结果往来官员及家属怕在驿站“吃苦”,就直接绕开淳安。
有不信邪的,如直浙总督(主管江苏、安徽、浙江、福建等地)胡宗宪的公子,来到淳安驿站作威作福,这就撞到了海瑞的枪口上。海瑞虽然是个直肠子,但也有小心思。他直接把这个公子押送到了胡宗宪的总督衙门,并呈报公文称,该胡公子系假冒,理由是总督大人高风亮节,怎么会有这样的不肖子。
有故事的旅店,还属寺院
做官的住驿站,平民呢,如果不是住亲友家,那就住旅馆。这种旅馆,以民办居多,如“逆旅”“客舍”,都属于这一类。宋代有邸店,设有专门存放货物的仓库,既能住宿,又能寄存货物,多设在城郊和临近河道码头的地方。
不过,有故事的地方,还属寺院。那些传奇故事、话本小说中,经常会有书生借住寺院的情节,比如《红楼梦》里的贾雨村、《儒林外史》里的牛布衣。最有名的当属《西厢记》里的张生和崔莺莺。崔莺莺和她母亲暂住河中府普救寺,书生张生则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听说普救寺风景不错,便来上香,顺便观赏,结果见到了崔莺莺。为了能多见上她几面,张生便找寺中方丈商量,要在此借宿,这便住进西厢房。
住寺院,一般不用给住宿费,但一般普通人想来占便宜,也是沒资格的,只能住寺庙外面的旅店。以前大家都比较迷信,所以要出门旅游,多半都是上香。而名寺古刹不少都在山中,所以要去上香,在外住宿不可避免,这就带火了沿线的旅店生意。
旅店进化成了娱乐场所
最夸张的当属山东泰山脚下的泰安,据明末著名文艺青年张岱回忆,当年他去泰山旅游,就被泰安的旅店吓了一跳。还没进店呢,先是“驴马槽房二三十间”,又是“戏子寓二十余处”,再走过一片娱乐场所,这才进了店。
跟今天大家都喜欢夜爬泰山不同,古代可没这么好的山路和照明条件,所以那时人们都是早上爬山,晚上下山,回店吃饭。这顿晚餐呢,很有讲究,因为烧香后求官得官,求子得子,求利得利,所以店里要给你庆祝一下。但刚烧完香,也不好大吃大喝,还是吃素。但这里就有头等舱跟经济舱的区别了:上席是一个人坐一桌,有吃有喝还有戏看。次席是两个人坐一桌,其他跟上席一样。下席则三四个人一桌,吃的一样,但没戏看了。
这样的旅店,其实已经算娱乐场所了,只有有钱人住得起。普通人去上香,住店根本不讲究。以前在成都,人们都要在正月里前往石经寺许愿、还愿。但去石经寺要走77里路,一天走不完,那就要住店。所以东大路(成都到重庆的古驿道)上开满了旅店,房间也都住满了人。为了多挣钱,有的黑心店主就开始赶人——先让刚刚入住的“朝山之客”睡上几个小时,到了晚上9点就叫醒这些人,说天快亮了,你们赶紧走,空出来的床铺就让下一批烧香的入住。当时的繁华景象,可见一斑。就算是1933年成渝公路通车后,路上香客行人还是络绎不绝。
住招待所,必须有介绍信
民国时期的旅店,高档的如上海的和平饭店,一片奢华景象,名流来往,宾客如云。低档的呢,要数钱钟书《围城》里写过的那家“欧亚大旅社”:黄泥地上搭一张棚子,算是餐厅;桌子像“范进给胡屠户打了耳光的脸”,能刮出斤把猪油;咖啡上面浮着一层白沫,像是唾沫;要了一碗面,又腻又黏,像浆糊,也像是鼻涕。
再后来的旅店,就是我们熟悉的招待所了。现在看来,住招待所还真不是容易的事。单位的介绍信是必须要有的,如果不小心弄丢了介绍信,招待所是绝对不会通融的,所以只能找个地方凑合一晚。如果是一个人出差,招待所不会给单间,所以你必须要跟陌生人拼房。如果男女同住,则要结婚证。由于那时候的结婚证没有照片,所以招待所的前台人员往往会向客人问很多问题,以证实两人确实是夫妻,才会给他们办理入住。
(摘自2016年12期《看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