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对中国美学的特殊贡献
2017-07-03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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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美学史是各项传统文化思想观念与技艺技巧的汇合体,书法艺术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美学的发展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本文从理论、生命美学、领域交融三个方面出发,对书法艺术的美学特殊贡献进行分析。
关键词:书法艺术;中国美学
一、书法理论和美学范畴
美学范畴是广阔的,它包含了哲学、道德、政治、伦理、文化等各领域蕴含的美的意味,这些“原始的”蕴含着美的话语和观念,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将其中的思想渗透到能够体现在人们眼前的表象领域,如通过诗、乐、画及书法进行展示,这才成为真正的美学范畴。
原始观念在转移过程中不是一成不变的,其中会自然带有领域赋予的美学意象,书法理论就通过这样的过程,为美学范畴提供原始理论。
以“风骨”为例,尽管东汉时期王充的《论衡·骨相》有对人的骨体与形貌的论述,但真正将“骨”之一字引入艺术与美学领域的,是卫夫人《笔阵图》的“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再行追溯,钟繇道出了“力”与“骨”联属的“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书法当中“骨”与“力”的美学理论逐步传入绘画,文学、诗歌等领域,顾恺之《魏晋胜流画赞》、刘勰《文心雕龙》与陈子昂都曾以此作为品评之语或者理论之说,但发挥不大。而书法家能够通过直观的书法作品直接“看”到“风骨”的刚劲和气势,相对其他领域理论发展更加迅速。李世民曾经具体形象地描绘过书法当中的“风骨”,即“夫字以神为精魂,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以心为筋骨,心若不坚,则字无劲健也;以副毛为皮肤,副若不圆,则字无温润也。” [1]孙过庭在《书谱》当中也曾完整表述“风骨”的美感态势,将风骨的寓意进行丰富和发展,而后被诗歌和文学界普遍接受。
二、书法艺术和生命美学
中国的书法艺术风格受到儒道释三家思想的影响,其中贯穿了三家的生命意识和意境体悟,以哲理化的艺术形式兼容多种学术理解和心灵体证,形成了独特的富含哲学趣味和艺术情趣的生命美学。
儒家在中国传统哲学发展过程中居于正宗地位,倡导的是天人合一思想, “中庸平和之道”成为书法审美的灵魂。书法中“中正和谐,不激不厉”的表征就是儒家文化思想最直接的体现,隶书和楷书讲究对称、匀称和安稳,前者稳实雍容,规整平正,后者密丽雄健,谨严端庄,但森严的法度也减少了书法的变化灵动之气。道家讲求的是丰富感性的生命,尽管在哲学史上的地位逊于儒家,但对书法艺术的影响同样深远,最典型的是“魏晋风流”。魏晋书法具有飘逸狂放,崇尚自然的风格特点,开创了清丽俊逸、不拘礼法的书风,这个时期的行书和草书,线条飘洒中蕴含着自然气韵,尽展风流气派。而佛家思想相较前两者传播较晚,仅在魏晋书法的清淡风格中有一些“性空”思想的體现,直到中唐禅宗完整世界观确立之后,虚静任远的随缘思想与自我意识至上的指导思想才融入书法艺术当中,书法家们以狂草书直抒胸臆,以此作为破除法度的生命意识。
书法能够体现出书写者的意识和生命态度,本身就是生命美学的一种体现。书法家认为,书道玄妙,意韵幽深难测,仅凭逻辑和词语上的精确描述很难形容这一完整生命的概念,书法家进行创作的过程是心灵在生命当中游弋的过程,通过象征性的生命符号描绘自我对于书法艺术的体认。[2]用生命去显现生命,应物会心,是生命美学的集中展示。
三、书法的传统特质与文化之美
书法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与汉字这一象征符号紧密联系在一起,融合了华夏文化中的哲学观念和美学精神,逐步形成了自己独有的艺术语言和性质特征。概括说来,书法的传统特质包含形质、势力、气韵、意境几个方面。
书法的传统特质与我国传统文化息息相关,书法特质经由不同思想的传播与递进,深深影响了我国传统的哲学、文学、中医与绘画等多个方面,为美学开辟了新的未来。书法中蕴含了传统哲学浓郁的人本精神、朴素的辩证观点以及尚显模糊的整体观念,汇集成一种非理性的终极印象和纯粹的艺术符号,书法还与中国文学同体连枝,意气相投,情理相通,相得益彰,将书品、文品、人品相互勾连,追求高远的艺术境界。在中医学中,书法的“精、气、神”又与阴阳五行之说相通,医理能够应用到书理当中。传统文化中一直存在书画同源的说法,书法艺术的意象通过象形汉字的表意性质展示出来,又为中国画的勾勒技巧和写意手法提供灵感。[3]纵观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书法艺术以其势、力、神、意与其他领域相互交融,互为促进,是中国美学发展史上不可缺少的一环。
参考文献:
[1]于民.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155-156.
[2]王昳,李娟.中国传统书法的生命美学意蕴[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36(6):10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