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政策对药品创新支持度指标体系构建与评价
2017-07-03殷伊蓉常峰邵云龙
殷伊蓉++常峰++邵云龙
摘要:[目的]评价我国集中采购政策对于药品创新的支持度。[方法]到各省市的集中采购平台收集2009-2014年的中标价格、中标数量、采购周期等数据,对26家企业进行满意度的问卷调查。[结果]青海、甘肃、安徽在一类新药的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上较高,基药和非基药的采购执行周期也较短,排名较靠前。[结论]提高采购政策对药品创新的支持度需确立公立医院在药品采购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缩短采购周期,让创新药能够及早进入采购目录,保证患者对创新药的可及性。
关键词: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创新;熵权法
中图分类号:F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7.020
1引言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配套性政策,其目的是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涉及对药物创新产生影响的规定,如在评标体系里有关药品的质量分层,药品采购周期过长对创新药物进入采购目录中的影响等。由于制度设计等各方面的原因,实施十多年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导致了一系列问题。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的实施使得权利高度集中、行政干预过大,目前的药品集中招标制度中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不够,影响了我国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别对药品的创新支持度也产生了巨大影响。
从现有文献来看,尚未有研究评价过集中采购政策对于药品创新的支持度。关于集中采购政策的评价大多数通过现状和效果分析,此类文献最早是刘洪敏(2000)从药品质量、药品价格、销售成本、回扣现象等几个方面对山东省徽山县实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管延羡(2003)、曹阳(2003)、刘诗勤(2006)、贡森(2009)评价了集中采购有无实现其目标及对不同利益主体所反映的政策成效。
在药品采购的评价方法上,高丛珊(2015)采用最小二乘回归方法定量分析药品中标企业数量对中标价格的影响,分析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效果。王忠海(2015)用政策链理论分析福建省三明市的采购政策形成过程,定量与定性评价药品采购、药品费用及公立医院运营变化。可见现有的文献中对集中采购的评价方法非常单一且缺乏系统的評价。
目前学术界对于政策评价的实证研究多运用因子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及熵权法。如刘萍萍(2011)、谭志(2014)等学者通过中国统计年鉴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与社会保障水平相关具体评价指标作为我国30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社会保障水平综合评价的原始指标,构建因子得分综合评价模型,然后对全国各地区的综合得分水平进行排序和比较。曾晶(2012)通过德尔菲法、模糊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模型,对南昌市东湖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效果进行评价;赵光(2013)运用熵权法对江苏省13个省辖市的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本选题基于对我国药品采购政策的归纳总结、对各省市药品采购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对企业满意度的问卷调查,以鼓励药品创新为切入点,构建合理的评价体系,选取熵权法来评价各省的采购政策对于药品创新的支持力度。
2评价体系与基础数据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解释
采购政策
本课题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8个指标,在选取指标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典型代表性原则。(2)坚持定性、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3)采用较为普遍的统一口径,并遵行数据可获得性和针对性原则。具体指标为1.1类新药在各省的最新中标价格、1.1类新药在各省的中标数量、各省基药采购执行周期、各省非基药采购执行周期、各省基药技术标评审中一类新药所占的比重、各省非基药技术标评审中一类新药所占的比重、地方保护主义、企业对各省采购政策的满意度评价等8个指标。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3评价方法
由于文献中关于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多层次而且较为复杂,尤其是在指标权重的确定方面,会因不同研究者对同一研究对象设置不同权重,而使得研究结果不一致。基于此,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极力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或者力求主观因素的客观量化,以达到准确评价的要求。因此研究中采用熵权法,利用其可以客观地确定指标权重的优点,以达到客观准确评价的要求。研究方法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步,建立单因素评价矩阵本文采用(公式1)建立单因素评价矩阵:
此处将我国31个省份看成m个待评价方案,将选取的10个三级指标看作n项评价指标,Xij表示第i个地区第j项指标的大小。其中,i∈m;j∈n。dij为某指标值在所有地区该指标总和的比例,由此得单因素评价矩阵:Q=(dij)m*n,(m=31;n=10)。
第二步,指标数值标准化。由于指标之间存在着不可公度性和矛盾性,各指标的量纲、数量级和指标类型也往往不相同。为了消除这种差异对评价结果的影响,在评价时首先要对评价样本矩阵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即标准化。指标标准化首先应选择指标参考值,主要通过三种途径:专家咨询或文献调研确定;根据政策目标确定;选择平均值。本研究采取平均值作为指标参考值。
正向指标指数值:rij=实际值/参考值
负向指标指数值:rij=参考值/实际值
适度指标指数值分段处理:
当实际值参考值时,按正向指标计算;
当实际值>参考值时,按负向指标计算。
第三步,量化指标熵权值。熵可以描述样本数据变化速率,通过熵计算出各指标的权重,能反映各项指标值的差异程度。当各评价对象的某项指标值变化越快,熵值越小,指标权重越大;反之,若某项指标值变化越慢,熵值越大,指标权重就越小。熵权法避免了权重设置中主观因素的影响,力求客观量化以达到准确评价的要求。
其中hj为各个评价指标的熵,Wj为各指标的熵权。若某项指标数值完全一样,Wj为0,表明该指标不包含任何有效信息。此处定义权重矩阵W=(Wj)1*n
第四步,得出量化结果。对于某一地区i而言,它的某一指标下的得分是用单因素评价矩阵乘以权重值,所有的指标得分相加得到总得分。因此,综合评价结果可用如下公式进行表示。
U=Q*WT(6)
其中,WT是W的转置矩阵,由于Q是m*n矩阵,WT是n*1矩阵,因此,U是m*1矩阵,即各年份或各省份的综合得分。
4评价结果与分析
根据公式(1)可建立采购政策的环境友好度综合评价单因素评价矩阵,指标中省份数据缺失或指标得分为零的省份带入近似值0.00001计算(计算至多保留4位小数,因此此值无限趋近于零)。根据公式(2)~公式(6)可计算各指标权重矩阵,见表2。最后根据公式(6),可得各省市采购政策环境友好度综合评分及排名,见表3。
5结论及政策启示
结合各省在各个指标中的得分情况对排名进行分析,排名后四位的重庆、新疆、西藏、宁夏排名靠后的主要原因是一类新药在这些省市无中标或者中标极少,因此在一类新药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这两项指标中得分最低,同时重庆、宁夏、西藏、新疆在基药和非基药的技术标评审中无一类新药技术标评分的打分,因此这些省份在排名上垫底。排名前几位的青海、甘肃、安徽在一类新药的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上较高,基药和非基药的采购执行周期也较短。因此,为了提高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对于药品创新的支持度,本文建议要改革药品采购制度,保障创新药物的市场准入通道,实现药品采购的优质优价。
5.1改革药品采购制度,确立买方采购主体地位
为改变现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设计缺陷,落实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精神,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从药物政策整体设计角度,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政府部门从主导招标采购转变为仅提供权威、公信、公开、公平的药品交易平台,按照公平、透明、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招标采购品种目录、准入条件和交易规则,并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让采购主体自愿通过政府药品采购平台开展药品交易,并确保采购行为合法与公平。确立医院的药品采购主体地位,允许医院在药品采购平台上通过联合采购等形式参与药品采购活动并通过价量谈判降低药品价格,真正实现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和药品质量的目的。
5.2鼓励国产药品提高质量,发挥临床替代作用
现阶段首先应允许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国际公认先进国家(地区)获批上市的仿制药、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与原研药在同一质量分组竞价,中标产品实行同質同价;对于上一年度未使用的优质药品也应当纳入药品集中采购范围,以鼓励产品创新和临床替代,最终实现降低医保费用、减轻患者负担的目的,并将用药选择权利真正交给市场和患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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