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风向标|交通部:2020年建成危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
2017-06-30
2017-03-23 编辑部 运输经理世界
当前,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基础仍然较薄弱,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系统功能不完善、互联共享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对于补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短板,更好地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管理部门监管效能,推进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保障危险货物安全高效运输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基本建成,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联网监管、精准监管、专业监管、协同监管”的格局基本形成,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为实现危险物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奠定基础。
系统怎么建?
一是部省共建,分级负责。按照“一级采集、一级交换、多级应用”的总体思路推进全国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工作。
二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部统一制定危货监管系统基础性关键标准,制定发布省级危货监管系统建设指南,统一开发省级危货监管系统基础、核心功能模块。具备条件的省份作为首批建设省份启动本地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其他省份抓紧完善基础条件,陆续启动本地危货监管系统建设。
三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四是突出重点,加强创新。以电子运单管理、现场检查管理、企业安全合规量化评估、罐体检测信息应用等业务功能为建设重点。
系统建什么?
建设部级危货监管系统
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立项,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2018年底前完成与首批省份、罐检单位等第三方检测机构系统联网试运行。
1.实现数據交换共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跨省联网交换共享;实现与部级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实现与全国性第三方罐体检测机构检测信息联网共享;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数据共享;预留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接口,适时实现对接。
2.开发行业运行监测系统。实现对全国主要危险货物运输通道、流量、流向的监测分析功能;完善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车辆、从业人员信息共享和统计分析。
3.建立危险货物管理基础知识库。包括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主要法规标准;危险货物分类、理化特性、主要危险性、适用包装容器及罐体、标志标记;危险货物装卸及道路运输操作要求、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方法、重要事故案例等。
建设省级危货监管系统
首批省份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省级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并实现与部级危货监管系统互联互通试运行。其他省份要抓紧时间完善基础条件,要在2020年之前完成省级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并实现与部级危货监管系统互联互通。
1.开发行业监督管理系统。为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监管、现场监督检查管理、运输企业安全合规量化评估、执法监管人员在线学习与业务培训等功能服务,同时为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行业监测、统计分析等功能服务。
2.开发行业信息服务系统。为运输企业提供电子运单管理、与管理部门信息交互等服务;为托运人、装货人及保险机构等提供承运人基本资质信息、安全合规量化评估结果查询等服务。
3.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实现与部级危货监管系统及当地第三方罐体检测机构检测信息联网共享;推进与本地工商、公安、环保、安监、质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