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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互联网+农业”的发展策略

2017-06-30连奕锦邢玉升

北方经贸 2017年4期
关键词:互联网+农业农村电商农业

连奕锦 邢玉升

摘要:近年来,发展“互联网+农业”的相关政策频繁出台,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提出“互联网+”现代农业举措。农业大数据、农村电商平台、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等逐步完善,“互联网+农业”将成为我国未来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本文在分析了“互联网+农业”发展现状、趋势的基础上,探索了“互联网+农业”发展战略。

关键词:互联网+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农村电商

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4-0034-02

目前,“互联网+”已上升为国家行动,从互联网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来看,对金融、医疗、教育、文化、零售等行业产生了深刻影响,已从消费互联网迈向产业互联网。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互联网+”现代农业的举措,为我国农业、农村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并为提高农民收入创造了新机遇。“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不仅能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和服务与电商企业全面融合,推动农村电商发展,也可提高农村市场的源配置效率。同时也为农产品市场提供有效的供求信息,因此农业生产应抓住机遇积极结合“互联网+”行动,实现信息化、智能化、规模化的农业绿色发展路径。

一、“互联网+农业”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互联网+”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虽然从国家层面不断推进农村电商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但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仍然有五万多个行政村没有通宽带,农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不及30%,较之其他行业,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由于广大农村地区缺乏专业化农产品电商平台、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以及互联网专业人才和技术,信息的搜集和发布无法做到及时且有效,这对于“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无疑是一个很大的制约因素。

而且从宏观层面来看,目前我国农村物流业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信息化整体水平较低等一系列问题。如农产品的保鲜技术、存储能力、配送水平,尤其是冷链物流覆盖缺口,这对于建立完善农产品电商服务体系也是一个重大障碍。同时,我国农村信贷环境以及规模较之于二、三次产业相对更弱,在“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大背景下,农村金融支持服务仍然薄弱。

另外,随着经济发展,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向多样化、个性化、安全化和高级化发展,“互联网+农业”在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同时也对农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生产成本较高,抗风险能力较弱,加之信息的非对称性,致使农产品交易市场仍以传统流通方式为主。因此,特色化、精品化、品牌化、安全化和高级化的绿色提质流通,是当前“互联网+农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二、“互联网+农业”发展趋势

(一)完善农业信息化平台

农产品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可实现产地直销以及原材料直接采购,既能加强消费者与生产者沟通,提高信息对称性,也可实现区域特色传播、生产企业宣传及在线交易等功能。将“互联网+”运用到农业中,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农产品销售风险,而且互联网信息共享特也能倒逼农产品生产企业更加注重品牌、特色与质量,并紧密结合区域特色农业,培育特色农产品,扩大规模效应与品牌效益,拓宽营销途径,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这不仅可以改变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繁荣,也改变了市场资源配置,为农户提供有效的供求信息,同时为农户、企业、合作社等提供技术和金融支持,使农业信息化更快步人到生产经营环节。

(二)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平台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平台,主要用于防止产品被仿冒,使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得以监管。建立世界顶尖加密防伪溯源平台,利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自动识别技术、互联网技术和专业的工具,通过二维码对单个产品赋予唯一的身份证,实现一件一码,对产品的生产、仓储、分销、物流运输、市场巡检等环节进行数据采集跟踪,对产品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实现安全食品的属地责任、行业管理、源头管理、标准制定等一系列溯源。

(三)加强农产品的售后及包装

“互联网+农业”可形成同产地多品牌、精品品牌销售,发挥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同产地不同品牌的产品销售可以分散农民风险,农产品不会因为一种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影响到其他农产品的销售。目前我国农产品销售大多没有进行精品包装也未能形成品牌优势及效应,加之没有严格的农产品等级分类标准,导致同样价格的农产品质量差距悬殊。目前随着消费升级,用户购买品质类产品时受理性与感性的综合影响,而购买高品质产品,除了在产品功能上获得更好的体验之外,消费者更关注优质产品能否给其带来更好的心情。为此完善的农产品的售后以及包装,可使农产品在互联网上有自己的辨识度从而提高产品竞争力,进而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速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目前我国城市物流业发展迅速,但農村物流业发展滞后,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是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短板,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村,物流业和物流网络发展更为缓慢。因此,应大力促进农产品贸易的电商平台建设:一是以市区为单位,属于电子商务服务公司,其作用是建立及维护网站,组织相关部门为农户提供技术、交易需求信息与物资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等;二是乡镇企业为单位,充当上层电子商务服务公司的基层代理机构,其主要作用是把直接来自农民的信息传达给电子商务服务公司,把来自电子商务服务公司的信息传达给农民,充当结算中心和配送中心。同时也应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主体,这一主体应包括: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产品配送中心、农产品物流经纪人,使其快速进入电子商务平台体系中。

(五)培育发展体验经济

产品体验是建立在产品基础上的,是产生高附加值的前提条件。“互联网+”时代消费者更加注重体验,单纯的产品供应已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而围绕产品形成的体验则可以实现消费者对所需产品的全方位体验。如“观光旅游+”、“生态环保+”等休闲农业产业,消费者既可以亲自到农村来体验,也可满足都市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还可以完善其对农产品的监督。从最初的产品销售,到品牌树立,再到用户体验,逐渐获得了消费者的信赖,可让更多用户再次购买,增强信息对称性。

三、“互联网+农业”的发展策略

(一)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利用互联网技术,使农业实现自动化、精准化、标注化,并最终实现农产品生产的智能化。同时积极培育农民的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意识,进行集中生产、经营、销售,实现规模效应和集约化生产。在生产和销售环节上,及时收集和发布农业信息,以订单的形式进行农产品销售,以便分散风险及降低成本。

(二)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销售成本

利用互联网提供的免费销售平台,建立农产品信息平台或农产品经营网上连锁店,进行网上直销和原材料直接采购,缩小中间的差价。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加强从村到乡镇的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销售成本。

(三)以消费者为中心,完善经营理念

利用大数据分析消费者偏好与消费水平,精准定位目标客户,实现“零库存”,降低中间成本。同时可通过互联网通讯工具与消费者保持互动,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农产品生产企业不仅是生产主体,还应成为服务者,更好满足消费者的多层次、个性化、高级化和安全化需求。“互联网+农业”的创新和完善的经营理念不仅有利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也是对互联网领域的一个补充,它有利于建设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四)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实现农村金融创新

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较低,农业保险险种较少,政府应给予其相应的补贴,并通过运用互联网的信息采集能力和大数据分析能力,提高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同时,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利用互联网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

(五)建立面向农民的培训机构,提高農民的整体素质

受生活、收入水平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受过高等教育和高素质农民倾向于流向都市。政府应在农民中培训物流和互联网人才,培育新型农民,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将传统农产品和农业衍生品相结合、培育新动能,拓展“三农”增收渠道。

四、结语

综上所述,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为农村电商服务带来了重大机遇,“互联网+农业”已成为农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互联网+农业”应立足于:建立并完善农业信息化平台,探索行之有效的发展模式,实现产、供、销各个环节的协调发展,加强质量监督,提高农产品质量。完善农产品的售后以及包装,实现多品牌、精品品牌销售,完善售后服务。发展农村物流,建立完备的物流网络,注重用户的体验,分析消费者偏好,有针对性的进行生产和服务。另外,创新营销策略,在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配套环节上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但应当注意到,“互联网+农业”作为一个新业态,应遵循市场规律发展,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切实保障农民利益,这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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