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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达默尔“游戏说”的双重意蕴

2017-06-30魏琴��

关键词:真理人的本质伽达默尔

魏琴��

摘要:伽达默尔的“游戏说”认为,游戏的真正主体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自身。“游戏说”在伽达默尔的思想中具有本体论的地位,展现了伽达默尔对人和真理这两个重要哲学问题的思考,具有双重的哲学意蕴。“游戏说”的第一层意蕴展现了哲学解释学对人的本质的思考,伽达默尔拒斥近代主体性哲学对人的理解,强调人的历史性和有限性。“游戏说”的第二层意蕴展现了哲学解释学真理的特质,真理乃是一个存在论意义上的“自成事件”,人是这一“事件”的参与者,而不是主导者。

关键词:伽达默尔;游戏说;人的本质;真理

中图分类号:B516.59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7.03.0021

“游戏说”是伽达默尔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国内外很多学者都有过相关论述,但由于伽达默尔本人主要是在《真理与方法I》一书的第一部分,即关于“艺术经验”的内容中详细论述“游戏说”的,因此绝大部分学者在论述“游戏说”时也通常是将其局限在“艺术游戏”的范围内。也有少部分学者探讨过伽达默尔的“语言游戏”,但其目标通常也仅局限于伽达默尔的语言哲学。在本文中,笔者将不具体地考察“艺术游戏”和“语言游戏”,而是对伽达默尔的整个“游戏说”作一个概括性的分析和描述,然后以“游戏说”为线索,将伽达默尔对人和真理这两个问题的思考展现出来。笔者认为,“游戏说”生动而又不失深刻,是我们从本体论的高度透視伽达默尔思想的一个极佳意象。

一、伽达默尔“游戏说”概述

美国学者帕特里夏在其著作《伽达默尔》一书中这样评价“游戏”概念在伽达默尔思想中的地位:“‘游戏(Play/Spiel)是伽达默尔思想的规定性概念之一。同艺术相关,他发展了这个概念。但在《真理与方法》的其他许多内容中,它仍是核心。游戏概念比伽达默尔别的任何一个概念都更能使他领悟到人类生存的力量。”[1]30在《真理与方法》的第一部分中,“游戏”这一概念被伽达默尔命名为“本体论阐释主线”[2]149,这足见伽达默尔从一开始就是在本体论层面上来使用这一概念的。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第一部分“艺术经验里真理问题的展现”中详细地论述了“游戏说”,在第三部分“以语言为主线的诠释学本体论转向”中,伽达默尔使用了诸如“语言游戏”这样的术语,没有对其进行具体的论述,但“游戏”概念所蕴含的精神实质却贯穿始终。在“在现象学与辩证法之间”一文中,伽达默尔称“艺术游戏”为“诠释学典型现象”[3]5,这也足见“游戏”概念在伽达默尔思想中的本体论地位。

“游戏”曾是近代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康德和席勒都使用过,指的是一种主体性的精神自由活动。伽达默尔虽然从他们那里继承了对这个概念的使用,但是对其进行了全新的理解和诠释,展现了与康德、席勒等人的主体性美学旨趣截然不同的维度。“但是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一概念与它在康德和席勒那里所具有的并且支配全部美学和人类学的那种主观的意义分割开。如果我们就与艺术经验的关系而谈论游戏,那么游戏并不指态度,甚而不指创造活动或鉴赏活动的情绪状态,更不是指在游戏活动中所实现的某种主体性自由,而是指艺术作品本身的存在方式。”[3]149伽达默尔强调,这里的“游戏”不是主体所持的游戏态度,也不是某种主体性的精神状态,而是与艺术经验相关的艺术作品本身的存在方式。具体来说,伽达默尔的“游戏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游戏以一种非对象性的方式存在

“谁不严肃地对待游戏,谁就是游戏的破坏者。游戏的存在方式不允许游戏者像对待一个对象那样去对待游戏。”[2]150伽达默尔认为,游戏有其自身的严肃性和规则性,不允许游戏者随意对其破坏。人在游戏的过程中,不能将游戏视为自己所支配的一个对象,而应该严肃地对待游戏本身的规则。如果游戏者不遵守游戏规则,那么游戏将会被破坏。当然,人也可以随意地去破坏游戏规则,但一旦这样游戏状态必然就会被打破或者被中止。人甚至能够重新开启一种新的游戏,或者自己制定游戏规则,但即使是这样,一旦这个人进入这个新的游戏,他依然还是要遵守自己制定的游戏规则,否则这个新的游戏也不能正常的运行。

(二)游戏的主体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自身

在游戏的过程中,游戏有其自身的规则和过程,不受游戏者主观意识随意支配。在日常的表达中,我们通常是说人在玩游戏,但是伽达默尔认为,如果我们仔细地考察一下游戏状态,就会发现游戏者事实上并不是游戏的主人,而是从属于整个游戏过程及其规则。因此,伽达默尔明确地表述:“游戏的真正主体(这最明显地表现在那些只有单个游戏者的经验中)并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本身。游戏就是具有魅力吸引游戏者的东西,就是使游戏者卷入到游戏中的东西,就是束缚游戏者于游戏中的东西”[2]157。游戏之所以能够吸引游戏者和束缚游戏者,就是因为游戏中有一种超越于人的力量,而游戏者却不能凭借自己的主观意识去主导这种力量,却只能被这种力量纳入其中。游戏的存在方式是自我表现。“因此游戏的存在方式就是自我表现(Selbstdarstellung)。而自我表现乃是自然的普遍的存在状态。”[2]159 “游戏最突出的意义就是自我展现。”[2]159伽达默尔用一种现象学的目光来看待游戏,将游戏视为一个纯粹的现象。根据海德格尔对现象的定义,现象之为现象,即在于它是自身显现自身,是显现过程与显现者的统一[4]。伽达默尔将游戏视为一个自身显现的现象,强调游戏的现象学涵义,拒斥近代美学从人的主体性出发去理解游戏。

(三)游戏有一种中间性①的性质

伽达默尔认为,虽然游戏的主体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本身,但是游戏者始终是游戏的参与者,如果没有游戏者,那么游戏根本就无法运行。作为游戏者,这总是意味着他已经进入了“游戏”状态之中,处于一种兼具主动性和被动性的状态中。“其实,游戏的原本意义乃是一种被动式而含有主动性的意义(der mediale sinn)。”[2]153一方面,游戏者要主动参与进去,游戏才能得以进行;另一方面,游戏者在游戏过程中始终都受到游戏规则和游戏进程的制约,既主动,又被动。

伽达默尔从其现象学解释学的视域出发,对“游戏”概念进行了全新的阐释,强调游戏的非对象性、自在性和中间性,其直接目的是为了克服自康德以来的主体性美学倾向,但其更深一层的目标却是为了反对近代认识论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反对意识哲学中“我思”的优先地位,以及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所形成的真理观。在下文中,笔者将以 “游戏说”为线索,将伽达默尔对于“人”和“真理”这两个问题的思考展现出来。

二、“游戏说”的第一层意蕴:人之思

人的问题,是通达其他哲学根本问题的不二法门。伽达默尔从现象学解释学的路径出发,对海德格尔的存在论作了一种人类学的阐释,从人的实际性②生存出发来展现人的具体生存方式。伽达默尔拒斥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反对近代主体性哲学对人的抽象理解,强调从人的实际生存方式出发去思考人。在“现象学与辩证法之间”一文中,伽达默尔表达了自己的哲学立场与近现代主观主义的差别:“我在书中先是讨论艺术游戏,然后考察了与语言游戏有关的谈话基础。这样就提出了更宽广更有决定性的问题,即我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做到了把诠释学向度作为一种自我意识的对立面显露出来,这就是说,在理解时不是去扬弃他者的他在性,而是保持这种他在性”[3]45。美国学者帕特里夏也认为:“游戏者当然带着一种态度进入游戏,但是与其说这种态度建立游戏,毋宁说它为游戏所充满并被游戏所引导。就这一点来看,游戏在伽达默尔的著作中服务于两个目的:它是理解艺术经验的一个意象;它具体说明了人能认识到主客二分不是理解人的生存的唯一或根本的方式的可能性”[1]31。

笔者认为,具体来说,“游戏说”从以下三个方面展现了伽达默尔对人的思考:

其一,人的实际生存方式是“我在”,而不是 “我思”。伽达默尔受亚里士多德和海德格尔等人的影响,对人持一种实践哲学的观点,认为人乃是一种“在……之中”的存在,而不是一个孤立的实体或者“我思”。如同游戏者只能真正地存在于游戏过程之中,而无法从中抽离出来对游戏进行对象化的审视一样,人在其生存中也无法真正地以一种对象化的眼光去审视自己的整个生存境域。“我思”乃运行于人的“我在”之中,只是“我在”之中的一个向度,因此我们根本无法从我们的自我意识出发去把握整个生存。伽达默尔明确地说:“相反,人们必定会在其中发现我们都生活于其中的效果历史对意识的限制。这种效果历史是我们永远不能完全识破的”[3]13。伽达默尔拒斥近代主体性哲学的二元论的思维模式,拒斥“我思”的优先性,强调人的历史有限性。理解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是一个超越于个体的生发事件,它不仅仅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自发行为,而是受到“事情本身”方面的限制。如人在欣赏一件艺术作品时并不能以一种“对象化”的方式一次性地把握这个艺术作品,艺术作品有其自在的神秘,总是逃脱意向性的目光对其进行透视。

其二,“游戏说”昭示了人在实际生存中总是受到某种超越于个体的“客观精神”或“实在力量”的引导。伽达默尔认为,游戏的真正主体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自身,游戏者乃受游戏自身的进程所引导。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种奇妙的混合:海德格尔的“事情本身”和黑格尔的“客观精神”。伽达默尔对“事情本身”的理解不同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在胡塞尔那里,“事情本身”被理解为事物在直观中的给予;在海德格尔那里,“事情本身”被理解为显现和隐藏的自在发生;而在伽达默尔这里,“事情本身”带有一种“客观精神”的味道。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这样表述:“哲学诠释学的任务可能是从这里出发而具有这样的特征:它必须返回到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道路,直至我们在一切主观性中揭示出那规定着它们的实体性”[2]427。近代主体性哲学将人视为一个“认知主体”,仿佛人可以独立于其世界而存在,伽达默尔拒斥这种思维方式,强调人总是生存于某种活生生的生存境域和历史事件之中,人不是作为一个抽象的“我思”孤零零地存在那里,而是被世界、历史、传统和语言等实体性的力量纳入其中,隶属于这些超越于人的力量。这不仅体现在与“游戏说”直接相关的艺术经验中,而且更多地體现在人的历史经验和语言经验之中。在艺术经验中,如同游戏者总是被游戏所吸引,艺术作品也总是有一种可以吸引我们的力量。艺术作品总是源源不断地向我们展现新的东西,仿佛不是人主动地在欣赏艺术品,而是艺术品本身在向我们诉说,艺术作品不仅具有美学方面的内容,它实质上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与我们不同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我们不能从自己的主观意识出发就可以直接把握的,它有其自在性和陌生性,总是超出人们意向性的目光。无论是一件艺术作品,还是一个文本,它们所体现的都既不是作者的主观精神,也不是读者的主观精神,而是一种超越于作者和读者之上的“客观精神”。在历史经验中,人总是以一种“效果历史意识”的方式而存在,这种效果历史意识的力量总是高于人类意识:“但是,从整个情况来看,效果历史的力量并不依赖于对它的承认。历史高于优先人类意识的力量正在于:凡在人们由于信仰方法而否定自己的历史性的地方,效果历史就在那里获得认可”[2]426。在谈话中,我们更是感受到语言具有某种超越我们的实在性力量:“虽然我们说我们‘进行一场谈话,但实际上越是一场真正的谈话,它就越不是按谈话者的任何一方的意愿进行。因此,真正的谈话绝不可能是那种我们意想进行的谈话。一般说来,也许这样说更正确些,即我们陷入了一场谈话,甚至可以说,我们被卷入了一场谈话”[2]539。谈话仿佛具有自己的精神,谈话所用的语言也仿佛带有自身的真理,表现出一股超越于个体的力量。总之,伽达默尔通过具体地考察人的解释学经验,认为总是有某种超越于人的客观精神或实在力量在引导和限制着人,人作为一个历史性的有限存在者,总是被这些超越性的力量纳入其中。人只有突破自我意识的限制,将自己置入一个更大的普遍力量中去,才能够丰富和完善自己,才能真正地发展为一个大写的“我”和一个大写的“在”。

其三,“游戏说”的中间性质启示了伽达默尔对人的实践智慧的强调。游戏虽然规定着游戏者,但游戏的自我展现过程无非又是游戏者的行为,游戏者在游戏中的实际参与热情和方式直接决定着游戏的运行状况。世界总是处在流变和生成之中,人也总是投身于各种行动之中,人应该在自己的行动中达到对其生存境域的理解和洞见,而不可能完全以一种静观的反思态度去应对自己的生存,而应该以一种对全局和时机的恰当把握来主动地投入到生存活动之中。实践智慧乃是一种积极而审慎的生存态度,积极来源于人是自己生存活动的施行者,如同游戏者是游戏的执行者一样;而审慎则来源于人对整个生存视域和实在力量的顾及,如同游戏者必须尊重游戏规则和游戏进程。人作为一种“在……之中”的存在,必然对自己生存境域有一种依赖,对自己身处的历史和传统有一种隶属性,但同时历史和传统如果缺乏人的活动,也就无法存在。人与其所处的历史和事物是一种相互依赖和相互成就的关系,人不是被动地接受世界的秩序,也不是在重复过去的东西,人总是以一种活生生的实践热情和智慧去参与其中,让事情的意义得以真正开显出来。伽达默尔之所以强调实践智慧,是因为实践智慧从根本上说乃是一种参与的智慧,而不仅仅是一种静观的反思,这是作为时间性和境域性的人在实际生存中所必需的一种能力。

总之,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对人实际性生存进行了具体的考察,他拒斥近代认识论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反对近代主体性哲学对人的认知主体地位进行片面强调。伽达默尔认为,人作为一个历史性的有限存在者,从根本上说乃是隶属于自己所处的历史和传统,人的实际生存乃是一個个生发事件,总是超越于自我意识的范围之所及。“我思”不是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可以依靠的“驻扎之地”,它本身乃飘浮于历史的洪流之中。人不能仅仅以一种认识论的态度去应对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存事件,而应该用一种实践智慧去恰当地参与其中。

笔者认为,以“游戏说”为典型的伽达默尔思想并没有贬低人的价值,而是将人放在一个更为宽广的生存境域之中去考察,强调人的历史性和有限性。近代主体性哲学褒扬“我思”的优先性,虽然从认识论上提高了人的主体性地位,但也导致了人的理智变得越来越狂妄、人与自然之间的裂痕日益增大等一系列严重的问题。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的一个重要功劳,正在于对近代主体性哲学所造成的这些滥觞进行一种修复,提醒人们注意那些在他们身后在起作用的力量。伽达默尔的最终目的当然不是要贬抑人的自我意识,而是希望人可以培育出一种生存的实践智慧,发展出一种更加健全的理智和人性。正如海德格尔在“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1946年)一文中所说的那样:“与‘人道主义的对立绝不包含对非人道的捍卫,而是开启了其他一些眼界”[5]。

三、“游戏说”的第二层意蕴:真理之思

“游戏说”不仅蕴含着伽达默尔对人的问题的哲学洞见,而且也展现了伽达默尔对真理问题的独特思考。在《真理与方法I》一书行将结束之时,伽达默尔认为解释学的真理最好用“游戏”这一概念来刻画:“在这种情况下什么叫真理,最好还是从游戏概念出发作出规定:我们在理解中所遇到的事物如何使其重点发挥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语言过程,或者说是围绕着所意指内容而用语词进行的一场游戏”[2]687。美国学者帕尔默在其著作《诠释学》一书中也有相关的论述:“在游戏激动人心的事件中,于游戏中所意指的东西(游戏的结构和精神)被传达出来。在艺术作品的情形中,这种‘所意指的东西是什么呢?它是‘事物存在的方式,是存在的‘真理,是事物本身(die Sache selbst)”[6]。伽达默尔认为,解释学真理的特质与游戏的特质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因此“游戏”概念可以非常形象地用来刻画解释学的真理。

第一,解释学的真理不是一种对象化的真理,不是现代科学方法论意义上的真理。伽达默尔继承了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现象学真理观,认为科学方法论意义上的真理不是原初的真理,在“前科学”、“前谓词”的经验中蕴藏着更为丰富的真理内容。在《真理与方法》I一书的序言中,伽达默尔表达了对现代科学方法论的不满:“本书探究的出发点在于这样一种对抗,即在现代科学范围内抵制对科学方法的普遍要求。因此本书所关注的是,在经验所及并且可以追问其合法性的一切地方,去探寻那种超出科学方法论控制范围的对真理的经验。这样,精神科学就与那些处于科学之外的种种经验方法接近了,即与哲学的经验、艺术的经验和历史本身的经验接近了。所有这些都是那些不能用科学方法论手段加以证实的真理借以显示自身的经验方式”[2]4。在这个科技昌隆的时代,科学方法对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造成了极大的挑战,但伽达默尔却认为,科学方法论意义上的真理乃是一种狭隘的真理观,并不能穷尽真理的全部。伽达默尔要为一种扩展意义上的真理辩护,认为在哲学、艺术、历史和语言经验中都蕴藏有丰富的真理内容。比如,在艺术经验中,我们就无法以一种对象化的眼光去穿透一件艺术作品,艺术作品有其自身的深度,总是能够溢出我们的目光,赋予我们新的内容。一件艺术作品本身所携裹的内容,总是超出人的审美意识,有着更为丰富的含义。如海德格尔所言,与一件艺术作品相遇,就是与它背后的整个世界相遇。

第二,如同游戏的真正主体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自身一样,解释学的真理有一种“生发事件性质”③,或者说解释学的真理乃是一种“自成事件”④。无论是“生发事件”,还是“自成事件”,强调的都是真理超出人的主观意识这个维度。“真理的自成事件(Ereignis)就是某种我们不是其主人的东西。”[7]147真理的主导者不是人,而是真理自身。因此,在伽达默尔这里常常有如下一些表述:我们被真理“击中”、我们“遭遇”真理、我们被真理“震动”。 “我们在美的经验以及理解传承物的意义时所遭遇的事情却是具有某种游戏的真理。作为理解者,我们进入了一种真理的事件,如果我们想知道我们究竟该相信什么,那么我们简单可以说到达得太晚。”[2]688真理乃是一个将我们纳入其中的“事件”,超出人的意识控制。解释学的真理常常带有或然性、模糊性,不具有科学的精确性,因此解释学的真理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实践智慧。伽达默尔常常强调,我们的存在大于我们的意识,我们的存在携裹的内容和意义远远多于我们自己所能意识到的东西,那种认为我们从自己的认识出发就可以穷尽真理的全部的看法乃是十分幼稚的。在我们的实际生存中,我们常常是从各种具体的经验中触及到真理的存在。比如,当我们面对一个经典文本之时,我们就要作好准备让文本告诉我们一些新的东西,而不是用自己的前理解去统摄文本。真理是一个源源不断的生发事件,是一种可以不断激发我们和丰富我们的东西。

第三,与人在游戏中的状态相似,人在解释学的真理生发事件中也处于一种“既被动又主动”的中间状态。解释学的真理具有一种“生发事件”的性质,但人始终是内在于这一“事件”之中,而不是在“事件”之外。人不是真理的主导者,但是人始终都是真理的参与者。一个经典文本,即使蕴含有丰富的真理内容,也需要后人不停地去阅读、去解释,否则真理就会堕入晦暗之中,得不到昭示和进一步生发。伽达默尔否认有一种实在论意义上的真理,即认为真理完全可以独立于人而存在。如同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所说:“除非成功地证明了此在曾永生永世存在并将永生永世存在,否则就不能充分证明有‘永恒真理”[8]。即使是自然意义上的真理,也需要人主动地去揭示、主动地去参与。如果游戏缺乏游戏者,那么游戏也就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游戏;如果真理缺乏人的参与,那么真理也就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真理。只不过人在参与的过程中,始终都是受真理的“生发事件”所限制,而不能随意对其进行支配和解释,只能如其所是地参与其中,始终处于一种“既被动又主动的”状态之中。这里所说的“被动”,不是说人不能主动地认识真理,只能被动地接受真理,而是说人只能在真理的“自成事件”之中去认识真理。如同一件艺术品需要我们去欣赏,一个文本需要我们去阅读,但我们不能完全从自己的意识出发去建构作品的意义,而是要让作品本身告诉我们一些东西。这样一种意义上的“被动”显然并不是对人的一种限制,反而是一种真正的自由。“这种居于主动与被动‘之间的语态,我们是很难把握的。它意味着主体被加入动词内容,因为它为自己或对自己执行一种活动。”[7]149人可能成为真理的揭示者,也有可能成为真理的遮蔽者,人能够让真理发生,也能够堵塞真理的发生之路。

總之,伽达默尔之所以用“游戏”这一概念来刻画其解释学真理,乃是为了拒斥主观主义、人类中心主义和科学方法论的真理理解。伽达默尔认为,解释学的真理首先乃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生发事件”,人位于这一“事件”之中,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参与者。真理不是某种僵死的科学体系,而是一种可以不断激发我们的生发事件:“在游戏里,首先真理与艺术作品的感染作用形象地得到表现。真理不是某种死的东西,而是某种最‘生生不息的和最有激励促进的东西”[3]67。此外,真理与逻各斯也联系在一起,真理在语言中发生,而语言本身又有一种“游戏”性质:“我们把表达事物的语词本身认作一种思辨的事件。真理就存在于用语词所讲出的话中,而不是存在于封闭在主观部分软弱无能之处的意见之中”[2]686。真理乃发生于语言的对话事件之中,必须经历一个辩证法的通达过程。为了使真理能够得以显现,人必须经历某种解释学的精神训练,以正确的方式参与到真理的“自成事件”之中。

笔者认为,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真理乃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真理,它不仅对科学方法论意义上的真理观造成了挑战,而且同时对我们的哲学思维和概念思维也造成了某种程度的挑战。解释学的真理乃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发事件”,总是处在流变和生成之中,需要人突破方法和概念的限制,时时以“泰然任之”的姿态去面对。因此,伽达默尔不关心真理的标准问题,而关心的是我们如何能够让真理得以发生这一“让发生”的维度。这一“让发生”的姿态、“泰然任之”的姿态,不是一种消极和被动,而是一种真正自由的主动和参与。在这个科学的时代,伽达默尔以一种哲学的方式思考真理,有力地捍卫了人文学科和传统学问的价值,认为在这些领域中蕴藏着丰富的真理内容,为这些学科的生存“腾出了一块地盘”。真理究竟何为?科学能否穷尽真理?以及我们究竟应该如何通达真理?伽达默尔提醒我们:“真理”依然是一个需要我们继续深思的问题。

四、结语

“游戏”在伽达默尔的思想当中是一个本体论的概念,它展现了伽达默尔对“人”和“真理”这两个重要哲学问题的独特思考,而这两个命题之间本身又有着内在的关联,两者都体现了伽达默尔对“人与世界的根本关系”这一问题的思考。伽达默尔认为,人在整个世界中并不是真正的主导者,人在认识论上的主体性地位乃是一种需要回溯到其根基处进行重新定位的东西。哲学解释学从“我在”的维度去思考人,十分强调人在其实际生存中受到其生存境域和历史传统所规定这个维度。与此同时,伽达默尔认为真理乃是一个存在论意义上的生发事件,应该被理解为事物的自在发生和人对其的揭示,人只是真理的参与者和揭示者,而不是真理的创造者和主导者,世界的运行和真理的发生都有其超越于个体之上的力量在发挥作用。

注释:

①中间性的性质,德文表达为“der mediale sinn”,英文中有“the middle voice”等类似的表达,即一种居于主动与被动之间的一种状态。

②实际性,德文单词为“Faktizitt”,英文翻译为“facticity”,具体含义可参考邓晓芒教授的论文《从康德的Faktum 到海德格尔的Faktizitt 》,载于《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3年第2期。

③德文词为“Geschehenscharakter”。

④德文词为“Ereignis”。

[参考文献]

[1]约翰逊.伽达默尔[M].何卫平,译.北京:中华书局,2014.

[2]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 I[M].洪汉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3]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 II[M].洪汉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4]海德格尔.时间概念史导论[M].欧东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107113.

[5]海德格尔.路标[M].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413.

[6]帕尔默.诠释学[M].潘德荣,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228.

[7]格朗丹.诠释学的真理:论伽达默尔的真理概念[M].洪汉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8]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三联书店,2006:261.

(责任编辑文格)

The Double Implications of Gadamers Theory of “Play”

WEI Qin

(School of Philosophy,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Hubei, China)

Abstract:According to Gadamers theory of “play”, the subject of the play is not the player, but the play itself. This theory plays an ontological role in Gadamers thought, and shows Gadamers thinking on the following two philosophical issues, i.e. truth and humanbeing, for which this theory has two implications. First, it illustrates the 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 thinking on the essence of humanbeing, through which Gadamer denies the modern subjectivist understanding of humanbeing and emphasizes humanbeings historicity and finitude. Second, it shows the nature of truth in 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 For Gadamer, truth is a “selfmade event” understood in the ontological sense, and humanbeing is a participant rather than a dominator.

Key words:Gadamer; the Theory of “Play”; the nature of man;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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