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形势适应新常态推进重庆民政事业创新前行
2017-06-30江涛
江涛
重庆市第五次党代会站在历史和全局高度,科学勾画了重庆发展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决胜全面小康、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进军号。深入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谋划好未来五年的民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守“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政策导向,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稳中求进,创新前行,着力构建重庆民政“大救助、大福利、大治理、大双拥、大服务”新格局,更好地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重庆决胜全面小康、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新贡献。
科学认识当前民政工作形势
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民政工作的新指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民政工作作出了系统论述,对民政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最终检验标准;要坚持“社会政策要托底”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福利水平提高必须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做菩萨事业就得怀着菩萨之心,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总书记还就防灾减灾救灾、国防军队建设、人口老龄化、社会治理、行政区划、慈善与志愿服务等工作作出系列论述。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新时期民政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把握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的科学内涵、思想方法和实践要求,更好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它变成工作思路、工作意见、工作举措,变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惠民事项,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各个环节。
深刻把握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民政工作,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保障思路和市委“五个坚持”原则及“尽力而为不懈怠、量力而行不民粹”的新要求,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明确了指导方针和基本遵循。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全国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各级财政要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的新要求,为全市民政事业兜底线、补短板、促公平提供了坚实的工作保障。全市各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落实新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增长速度持续保持全国前列,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夯实了物质基础。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各功能区域差异发展、特色发展、协调发展、联动发展的潜力加速显现,为统筹推进民政事业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全面深化改革持续释放制度红利,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要科学分析、深刻把握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机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协力、内外同心,不断把民政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深刻把握当前民政工作的新特点。一是民政工作具有政治性,要求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政工作在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和谐中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决定了民政工作必须要积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并在服从大局、服务大局中使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二是民政工作具有多元性,要求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民政工作业务多元,量大面广,这决定了民政工作既要总揽全局、兼顾各项,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用重点工作的突破来影响和带动民政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民政对象具有广泛性,要求必须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民政工作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直接为困难群众及其他社会群体服务,具有广泛性,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这既是体现时代的要求,也是民政工作的本质属性和核心理念。四是民政工作具有社会性,要求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政工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社会性决定了民政工作必须要在政府主导下,广泛動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不断壮大民政事业的发展力量。五是民政工作具有基础性,要求必须坚持加强基层、强化基础。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抓好基础基层是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保证。
构建重庆民政事业五大新格局
一是构建“大救助”格局,健全完善管理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目前,重庆处于“双欠”阶段,社会救助仍存在着财力不足、标准不高、城乡不一等问题。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要求,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实现城乡低保标准1:0.8。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制度有效衔接,探索制定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困难群众医保范围内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救急难”功能更加凸显。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建立健全以防灾、减灾、救灾为重点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救灾物资10小时内运达市内灾害发生地,年救灾能力提高到为300万人提供紧急援助。
构建“大福利”格局,健全完善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要针对社会福利存在的认识不足、观念不新、财力不足、设施不全、服务不优的问题,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养老服务床位6万张,改造现有床位3万张;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建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1000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0%以上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养老”,发展智慧养老社区,推动养老机构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大数据基础平台、行业自律标准平台、政府养老行业监管平台。贯彻落实好孤困儿童保障制度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孤儿养育标准年均增长10%。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规范公开募捐行为;加强福彩销售安全管理,提升福彩公益金支助能力。
构建“大治理”格局,健全完善良性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要针对基层社区自治水平不高,社区管理服务能力不足,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率偏低,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有待加强,基层社会活力明显不足等问题,继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试点和农村社区建设,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发挥好三级中心(区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每年新建和改扩建400个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面达到100%,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80%的区县。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建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实践,提升社工专业服务覆盖面。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社工岗位开发力度,培养社工专才1万名,全市社工专才达到2.5万名。深化行政区划科学管理,继续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
构建“大双拥”格局,健全完善军地协调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目前,存在优抚安置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群体待遇不够平衡,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要着眼强军目标和支持国防军队改革,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优抚安置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各项抚恤优待和安置政策,确保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加大优抚安置对象的关爱帮扶力度,着力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住房困难,加强烈士褒扬工作。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完善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复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加强军休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军供保障服务能力。
构建“大服务”格局,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要针对地名文化保护挖掘不足,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高,流浪人员安置难等困难和问题,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建立地名文化研究中心和地名文化博物馆,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探索边界文化建设,维护边界和谐稳定。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全市区县级3A级以上登记机关占比达到60%。依法规范收养行为,妥善解决私自收留抚养问题。深化殡葬管理改革,推进绿色殡葬和惠民殡葬,全市年均火化率达到5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新(改、迁)建各类殡仪服务设施建设115个,新建主城区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2座,鄉镇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安葬安放设施80个,构建基本殡葬“四级”服务体系。加强流浪救助。强化教育矫治和源头预防工作,扎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安置工作。新建和改扩建15个救助管理站,实现流浪乞讨救助设施区县全覆盖,55%以上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达到国家等级标准。
作 者:重庆市民政局局长
责任编辑:马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