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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士顿英语中学与美国公立中学的开端

2017-06-29吴婵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17年3期

吴婵

摘 要:建立于1821年的波士顿英语中学,是美国第一所具有现代意义的公立中学,它的建立标志着美国公立中学的开端。商业中产阶级对教育现状的不满,上层领导者维护社会秩序和政权稳定性的措施,以及教育体系内部竞争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了拉丁文法学校的衰落及波士顿教育传统的“崩溃”。波士顿英语中学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它揭示了“美国现代意义上公立中学”的部分内涵,与同时期欧洲国家相比,具有开创意义。

关键词:波士顿英语中学;波士顿学校委员会;拉丁文法学校;公立中学

中图分类号:G40-05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7)03-0115-05

波士顿英语中学通常被认为是美国第一所公立中学,它的建立标志着具有美国特色的公立中等教育制度开始形成,为之后美国公立中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我国的杨孔炽先生曾在《美国公立中学的产生》 [1 ]一文中对美国公立中学产生的社会原因、方式及历史意义进行了分析。杨孔炽认为,波士顿优越的地理位置、繁荣的商业贸易、活跃的政治科学文化思想以及社会各阶层的教育需求等,为第一所公立中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但关于波士顿英语中学到底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产生,以及它在哪些方面揭示了“现代公立中学”的内涵等问题,国内目前还缺乏较为深入的研究。本文在较为充分地占有相关史料的基础上,试图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将波士顿英语中学与同一时期欧洲尤其是英国的公学进行对比,以揭示波士顿英语中学的开创性意义。

一、波士顿学校委员会决议

1821年1月15日,波士顿城镇会议投票通过了一项决议,决定在波士顿建立一种新型教育机构——公立中学(Public High School)。这一决议最初由波士顿学校委员会提出。在递交给城镇会议的报告中,波士顿学校委员会建议把这所学校命名为“英语古典学校(English Classical School)”,并为学校设计了组织管理章程与课程大纲,具体内容如下:

1. 组织管理章程

(1)课程学习时间为三年;(2)学校分为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学习一年(即现在的三个年级,本文注);(3)入学年龄不得低于12岁;(4)学校只为男孩开放;(5)学校每年的招生时间应固定下来,但具有合适资质的学生可以选择在任何时间入学;(6)候选学生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由学校委员会制订考试形式,以确保入学者的资质;(7)每位候选者都应具备良好的读、写、文法及算术基础;(8)学校的教员和助理教员应定期到大学接受教育 [2 ]。

2. 课程大纲

一年级:作文,名著阅读,批判性训练(主要包括对名著的语言、文法、风格、优缺点的批判性分析),雄辩术,地理,算术。

二年级:作文,阅读,批判性训练,雄辩术,代数,古代及现代编年史,逻辑学,几何,平面三角及其应用,航海,测量,面积及体积的计算,法庭辩论。

三年级:作文,批判性训练,雄辩术,数学,逻辑,历史(尤其是美国史),自然哲学(包括天文学),道德与政治哲学 [2 ]。

除了组织管理体系与课程大纲外,学校委员会还言明,波士顿将每年拨款4 000美元以维持学校开支 [2 ]。1821年5月,英语古典学校正式开学,超過100名学生入学。波士顿学校委员会主席塞缪尔·威尔士(Samuel A. Wells)信心满满地认为,学校“将提升我们城镇的文化与科学气质,引导青少年在知识的追求与探索中树立卓尔不凡的志向,为我们国家的公民与宗教机构赋予力量和稳定性” [3 ]。

二、1821年以前的波士顿教育传统

在英语古典学校成立之前,波士顿的教育制度多是从宗主国移植来的。1630年,在约翰·温斯洛普(John Winthrop)的带领下,清教徒们到北美定居。他们不仅将宗主国颁发的特许状和部分社会精英带进了新大陆,更将宗主国的价值观、宗教信仰、制度文化等带入殖民地,在北美大陆建立起了与宗主国相似的社会制度,其中就包括教育制度。但是,无论在旧世界还是新世界,清教徒们一如既往地坚信,教育是家庭与教会的责任,是慈善与博爱的事业。在新英格兰,清教徒们将政府视为建立学校的工具,利用政府来执行宗教的旨意,且事实上,他们也很好地达成了这种目的 [4 ]。

在教育被作为宗教事业的年代,对古典语言与文法的崇尚风气达到了近乎畸形的程度。作为新英格兰地区发展较早的城镇,波士顿在1635年就建立起了专门的文法学校——波士顿拉丁文法学校(Boston Public Latin Grammar School)。这是一种从宗主国移植过来的典型古典中学,以宗教教育为主,兼顾世俗教育。在文法学校里,学生十分之九的时间都用在拉丁语和希腊语的学习上,很少涉及其他科目。正如约翰·布里斯林(John Brinsley)所言:“17世纪教育的首要目标是教学生怎样在短时间内读出纯正的发音,怎样拼写正确的音节。” [5 ]这些基础性的读写训练有助于学生今后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拉丁语。拉丁文法学校的教育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学校的教育目标,就是使青少年为学习高级学问做准备。学校将派送少数毕业生到大学继续深造,或者直接将他们送至有声望的位置上,高居社会的领导层。因为在这一时期,对古典语言掌握与运用的程度直接决定了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与权力。

在波士顿拉丁文法学校建立的当年,约翰·温斯洛普和约翰·科顿(Rev. John Cotton)公开支持拉丁文法学校。第二年,马萨诸塞州建立哈佛学院,而哈佛学院的入学标准之一,就是申请者必须在文法学校学习过,具备扎实的古典教育基础。这就在客观上为拉丁文法学校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契机。之后,拉丁文法学校在波士顿的地位越来越高,成为当地最重要的中学类型。1647年,马萨诸塞州颁布法令,规定凡超过100户的城镇必须建立一所文法学校,以满足大学(指哈佛学院)的入学条件。对违反法令者处以罚款,直到其履行职责 [4 ]。1651年,马萨诸塞州已有8个城镇建立起拉丁文法学校 [6 ]。截至1700年,新英格兰地区已有35所这样的学校 [7 ]。

在17世纪80年代之前,波士顿拉丁文法学校通常要求申请者具备一定的条件,如申请者必须是男孩,年龄至少在9岁,能够准确、熟练地掌握读写技能,熟识所有的停顿、标点、缩写格式,掌握丰富的英语文法知识等 [8 ]。这就意味着申请者需受过私人教师、有学识的父母或夫人学校(dame school)的教育方可进入拉丁文法学校继续学习。这在某种程度上就将贫困家庭子弟排除在中等教育的大门之外。如此可以发现,波士顿在殖民时代已形成了包含初等的英语学校(Elementary English Schools),中等的古典学校(Secondary Classical Schools),以及高等的学院(college)在内的学校教育体系雏形 [9 ]。这一体系兼负宗教教育与世俗教育任务,以维系宗教权威和城镇公共秩序为目的,且将穷人子弟及女孩排斥在外。其中,拉丁文法学校作为波士顿早期中等学校的代表,在19世纪之前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

三、拉丁文法学校的困境与波士顿教育传统的“崩溃”

波士顿地处美国东北部沿海地区,地理位置优越,造船业、航海业及海上贸易发达,欧洲工业革命的成果率先到达这里。1814年,水力织布机首先在马萨诸塞州的棉纺厂里得到使用。弗朗西斯·洛厄尔(Francis Capote Lowell)在这一时期筹办了波士顿制造业公司 [10 ],将大规模纺织业带入美国市场。美国成为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到19世纪初期,美国商品的出口量大大增加。例如,1791年由美国加工出口的胡椒粉不到500磅,而到1805年时,出口额已达到750万磅 [11 ]。工商业的发展、手工艺人的集聚和小商业主的簇拥,使波士顿无论是在殖民地时期还是独立后一直是商业、贸易、航运的中心港口和金融中心。据说,在遥远的地方,东北部的新英格兰被当作美国这个新国家的名称,而“波士顿”则成了整个合众国的同义词 [11 ]。为了保持这种地位,波士顿就需要受过教育的商业阶层趁势崛起,以提供有能力的领导者与高素质的劳动力。而仅专注于简单读写教育的初等英语学校和以古典语言为主的文法学校已无法满足工商业贸易的市场需求。

与此同时,工商业的发展吸引了大批人口涌向城镇。波士顿作为开发较早、发展较快的城镇更是成为诸多移民的首选。移民在城镇站稳脚跟后,就开始提出各种权利诉求,受教育权自然也在他们的诉求之列。伴随着人口的增多、城镇规模的扩大,各种新型行业与组织开始出现,人们也确实需要获得更高水平的教育以能够在波士顿这样的繁华城镇立足。但很明显,以拉丁语、希腊语等“死语言”(dead language)为核心的古典教育是无法满足新移民的教育需求的。城镇当局必然要对此作出回应,一方面出于约束“外来者”的目的,当局者希望通过改变移民的思想、语言及生活方式,来确保城镇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影响;另一方面出于对自身权力稳定性的考虑,城镇统治者企图在革命之后继续将权力地位与文化教育紧密地联系起来,并将它们牢牢地掌控在自己手中。因而,19世纪初期,在波士顿建立一种新型学校的想法变得明朗起来。

事实上,自17世纪80年代起,马萨诸塞州已经出现了一些由城镇支持的写作学校和职业学校,这些学校的出现已对拉丁文法学校构成了威胁。1684年,在市民的投票支持下,第一所写作学校在波士顿建立起来。之后,1700年和1720年波士顿又分别建立了北方写作学校(The North Writing School)和南方写作学校(The South Writing School) [6 ]。写作学校主要教授英语写作、算术法则和阅读,同时,也会在学生进入社会之前教授一些实用性的商业书写和运算技巧。这使得写作学校在商业贸易兴盛的波士顿颇受青睐。与拉丁文法学校相比,虽然写作学校提供的教育相对更基础一些,但它并不是拉丁文法学校的预备学校,而是一种与文法学校并列的中等教育机构,且写作学校也有与拉丁文法学校相似的入学要求 [6 ],它的教辅人员也多是在书法写作及账目运算方面极有造诣之人。

同时,波士顿也出现了中等教育性质的职业学校——文实学校(Academy)。这种学校在拉丁文法学校与写作学校之外另辟蹊径,以教授实用的职业知识为主,逐渐吸引了城镇的中上层。因为对中上层来讲,在一个愈来愈商业化和富有竞争性的环境中,让子女多学一些数学、航海、地理等方面的知识未尝不是一种合理的投资。当时比较著名的是欧文·哈里斯(Owen Harris)创办的职业学校。1709年,哈里斯在当地一家报纸《波士顿新闻》(Boston News-Letter)上为自己的学校做广告,宣传他的学校教授写作、算术、地理、测量、天文、航海等课程。除此之外,18世纪波士顿其他私立学校的创办者也宣称自己的学校教授建筑、筑垒、射击、外语等 [6 ]。

这些与拉丁文法学校所教内容完全不同的学校的出现,使波士顿的教育领域活跃起来。伴随着课程的多样化,写作学校与文实学校的入学人数迅速增加。有数据显示,从1727年到1767年,文法学校的入学率下降了16%,而写作学校的入学率上升了241% [6 ]。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这些学校摆脱了古典升学教育的传统,将教育与现实世界进行联系,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商业中产阶级的需求,使他们的子弟可以更快地进入主流社会;另一方面,这些学校更新了公众对教育的认识,在此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宗教指向的,而写作学校与文实学校的兴起,将教育与宗教情怀进行了适当分离,激起了公众对学校教育的好奇心与学习欲望。

除此之外,这一時期波士顿也出现了一些专门教授现代语言的学校。写作学校、文实学校、现代语言学校的出现,填补了长久以来存在于波士顿学校体系与不断变化的经济体系之间的鸿沟 [3 ],同时也形成了中等教育内部的竞争局面。而这种竞争局面的形成从侧面反映出拉丁文法学校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事实上,波士顿城镇的居民对这种局面感到满意。写作学校、文实学校、现代语言学校作为美国土生土长的教育幼苗,开始淡化和剥离宗教身份,与移植于宗主国的拉丁文法学校相抗衡。虽然实力还比较薄弱,且存在形式不一、组织不严、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但满怀热情的人们选择接纳它们。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从拉丁文法学校毕业的学生有机会进入哈佛学院接受更高一级的教育,但对其中一些人来讲,他们其实并不想进入哈佛,因为社会上的许多职业根本不需要接受大学教育,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拉丁文法学校的地位。后来,经过独立战争,公众对古典教育的积极性更加减弱了。截至1780年,文法学校已摇摇欲坠,而写作学校、文实学校及现代语言学校却正处于盛时。到了19世纪初,这种对比更加鲜明。尽管后来拉丁文法学校也试图做出一些改变去适应社会环境,比如为了弥补不教授实用学科的缺陷而允许一些学生到写作学校去学习两个小,并根据哈佛学院入学要求适当地扩展自己的课程体系等。1814年,拉丁文法学校开设了数学、地理课程,19世纪中期,又增加了法语、德语、美国文学等课程,但对于每况愈下的文法学校而言,这些应急策略只是杯水车薪。在越来越世俗化的市场文化中,拉丁文法学校从没有完全满足过人们对非古典教育不断增长的需求。可以说,从殖民时代到19世纪初期,波士顿学校系统经历了一次大反转,即古典的拉丁文法学校从圣坛走下,不得不与写作学校、职业学校竞争和抗衡。

教育史研究者乔·缇福德(Jon Teaford)认为,其实在独立战争期间,拉丁文法学校所代表的古典教育传统已经彻底崩溃 [6 ]。公众对“自由”“平等”及“独立”观念有了认识,他们渴望摆脱束缚,拥有“美国本土化”的一整套制度,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等。教育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一部分,自然也被划在“本土化”的标签下。当然,并不是说公众就排斥传统、拒绝古典,只是相比之前,美国人觉得拉丁文法学校已没有殖民时代那么重要了。如果真的需要虔信与慈善,他们更愿意将钱花在教堂和祷告室的修建上,而非文法学校的维系上。拉丁文法学校已不再被认为是维系信仰、传承慈善的最理想的场所。

事实上,商业中产阶级的抱怨直接引发了对波士顿传统教育体制的重新思考。作为城镇纳税者的中坚力量,商业中产阶级逐渐意识到,他们缴纳的税金被波士顿当局更多地用于扶持拉丁文法学校,而他们自己的孩子却被排斥在文法学校之外,上的是一些文实学校或写作学校,这是不公平的。因此,商业中产阶级开始考虑波士顿现行教育体制是否完善的问题。他们要求将自己的税金用于各阶层子弟,用于那些在商业社会中具有实践性的、非古典的、有用的教育上。在这种情况下,“既没有资格也没有欲望接受古典教育”的商业中产阶级成为了波士顿“教育重建运动”的直接发起者。

城镇当局对古典学校的热情也在下降。随着独立运动的兴起,那些曾规定各个城镇在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后就要建立拉丁文法学校的法律早已成为一堆废纸。据记载,1721年至1763年间,马萨诸塞州米德尔萨克斯县之下的多个城镇都已放弃继续扶持拉丁文法学校的念头,而此县正是新英格兰的文化重镇,哈佛学院就坐落于此 [6 ]。1763年至1765年间,马萨诸塞州超过100户居民的城镇有144个,而只有65个城镇依照法律规定保留了拉丁文法学校 [6 ]。55%的城镇公开违背法律的情况证明,拉丁文法学校的衰落已是大势所趋。正如斯莫尔(Walter H. Small)在《早期新英格兰学校》中所言:“整个世纪是以对法律的蔑视和公开抵抗为特征的。越来越多的强加于我们的罪过表明,这种学校的存在不是因为受欢迎,而是由于受到了法律的胁迫。” [12 ]波士顿的情况也是如此,当局者认为,从殖民地时期遗留下来的文法学校已破旧不堪,需要依据形势的变化来重塑教育形态。

另外,州议会(General Court)及地方立法机关也不再试图挽救文法学校。以地方法院(county courts)为例,它们曾是拉丁文法学校的坚定维护者和监督者,但独立战争之后,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放弃了清教古典传统,不再强制满足条件的各城镇维系拉丁文法学校,而是“纵容”各城镇违反法律的行为。州议会尽管试图对违反法律的城镇进行罚款,但其罚金仅与一位拉丁文法教师的工资差不多,且并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这其实是地方当局对古典教育的一种“形式上”的维系,而在实质上,它们已将古典传统抛之脑后 [6 ]。1789年,马萨诸塞州又颁布法令,规定超过200户居民的城镇要建立一所文法学校。但公众对古典教育的热情的减退,以及法律强制力的有限性,使得该法令在挽救文法学校方面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

与此同时,包括教育工作者、社会名流、记者在内的一些改革主义者也开始怀疑过去与现在的教育实践,他们转而支持一种由公共税收支持的、相对世俗化的公立学校体系。加之1818年波士顿学校委员会已投票通过了建立公立初等学校(Primary School)的决议,城镇当局试图在初等学校的基础上完善整个公共教育体系的想法更加明确了。

综上所言,公众对拉丁文法学校的态度的转变,反映了世俗教育对古典传统的扬弃,教育与宗教之间应保有相对独立性的观念在此时已经兴起。缇福德对此的阐释更为“激进”,他认为:“如果说17世纪后期之前,公众对古典传统还有一丝坚守,那到了18世纪六七十年代,公众已经放弃了这些传统,且在某种程度上站到了古典的对立面,试图成为它的敌人。” [6 ]由此,建立一种新型中等学校的想法在19世纪初期的波士顿变得更加清晰与迫切。

四、波士顿英语中学的建立及其“现代意义”的揭示

截至1820年,波士顿的公共学校体系是这样的:初等学校、英语文法学校(English Grammar School)、拉丁文法学校。一般情况下,男孩4~7岁在初等学校学习,然后进入英语文法学校学习至14岁,之后再进入拉丁文法学校学习至19岁。但如前所述,这样一种公共教育体系已无法满足人们对教育提出的新诉求,而各种私立学校又因一些先天弱势无法担此重任。因而,只有通过“扩大当前的学校体系”,波士顿才能“提供一种适应现实生活的、为儿童在职业领域的卓越表现奠定基础的教育” [8 ]。

1821年的城镇会议上,波士顿学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建立波士顿英语古典学校的报告。委员会先对波士顿当前的教育状况进行分析:“我们当前的教育体系靠着城镇的大笔资金来维系……要求个人具备某些预备性资质,将社会中的许多穷困儿童及不幸阶层排除在了公共教育的利益之外。城镇已看到了这一计划的不协调性,且已通过初等学校来解决这一缺陷。在初等学校,穷困儿童可以变得適合进入公共学校(public seminaries)。” [2 ]然而,仅有初等学校是不够的,学校委员会认为波士顿教育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首先,学生用7年时间在英语文法学校学习基础知识,时间太久。一般而言,学生5年就足以完成学业,其余时间便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在习惯和兴趣形成的最佳时段浪费了光阴。这种情况应得到改善,应将时间更好地用于获取德行与对社会有用的知识。其次,当下的学校教育并不能为学生的未来生活提供帮助。父母希望学校提供一种使孩子适应未来社会,且能在某些专业领域有所作为的教育,而现行学校体系并不具备这种能力。因而,许多学生去附近的文实学校学习,而非城镇公共学校 [2 ]。

基于以上事实,波士顿学校委员会提出了重构波士顿公共教育体系的建议,即创办一所中等教育性质的公立中学——英语古典学校,并为其设计了完整的组织管理章程和课程体系(见本文第一部分)。从中可以发现,英语古典学校有明确的招生时间和入学年龄限制,要求申请者具备良好的学习基础,教师具有大学教育的相关经历。学校由公共资金支持,面向社会各阶层。在课程设置方面,学校摆脱了古典传统的束缚,引入了现代实用学科,对社会需求做出回应。

之后,委员会考虑到一些学生无法在学校学习完所有课程,便建议将那些最实用的课程安排在第一年,主要包括算术、地理、文法练习、美国史、简式记账、人文与科学基本要素、作文及雄辩术等。第二、三年则专注于几何、代数、复试记账、自然哲学、自然史、化学、道德哲学、自然神学、修辞学、基督教教义溯源、政治经济学、逻辑学等 [8 ]。至此,波士顿的公共教育体系基本成型,即初等学校、英语文法学校、英语古典学校和拉丁文法学校。尽管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初等学校与英语古典学校才算是真正的现代公立学校雏形,但在19世纪早期,这已实属难得。

综上所言,正是波士顿的独特性赋予了它建立美国第一所公立中学的各种条件。首先,率先享受工商业贸易成果的优势使波士顿的商业中产阶级逐渐发展强大,他们的诉求直接导致了对波士顿学校教育体系的重新审视。其次,波士顿城镇当局对英语古典中学的支持,一方面源自对学校教育能够有效平息社会不满、规范公共秩序等功用的考量,另一方面源自对统治权力弱化的担忧。在古典教育已然不能继续维系上层社会统治权威的情况下,城镇当局试图通过对新型公立中学的支持,继续将文化教育的统治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另外,波士顿当局对英语古典学校的支持也回应了日渐繁盛的工商业贸易对学校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传统的古典教育已失去了对商业社会的适应性,各地对1647年法律的公开违背很好地证明了这点。在这背后,宗教(尤其是清教)在公众生活中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到19世纪初,移民的后代已不再像祖先那样保有至高无上的宗教情怀,且新教各教派之间的共存及相互影响也增加了宗教宽容与宗教理解。在愈益世俗化的现实生活面前,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战胜了宗教情怀,阅读圣经已不再那么重要。世俗教育与宗教及古典传统分离的现状要求波士顿当局重新考虑教育体系的适切性,而英语古典中学在某种程度上恰能填补教育与社会脱节所形成的“大口子”,因而得到了政治上、经济上的双重支持。最后,穷人子弟在这套被重新定义的教育体系中也是能够有所收获的,他们借助中上层对外宣称的“对弱者的同情及慈善之心”的口号,在中学完成改变命运的梦想也是极有可能的。

或许由于“英语古典学校”的名称容易被人误解为拉丁文法学校的别名,因而1824年,学校更名为“英语中学”(English High School) [1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high school并不是波士顿英语中学的首创。在殖民时代,宾夕法尼亚州已经出现被称为“high school”的学校,但那时的high school所教授的依旧是拉丁语、希腊语及高等数学等古典知识 [13 ],因而它并不具备波士顿英语中学所蕴含的开创性意义。波士顿英语中学则揭示了美国现代公立中学的部分内涵:其一,由公共经费支持的免费性。在卡伯莱看来,“这所学校的建立形成了波士顿免费教育史上的一个时代” [2 ];其二,面向社会各阶层(包括穷人)的公共性,在19世纪初期,能够将穷人子弟纳入一个城镇的公共中等教育体系是波士顿的伟大之处,尽管这种“伟大”暂时将女子排除在外,但在英语中学建立后的第四年(1825年),波士顿就建立了同等性质的女子中学(Girls High School);其三,与现实紧密联系的社会实用性。从学校委员会的课程大纲及后来的调整建议来看,波士顿英语中学更关注的是具有实用价值的实践知识及文史知识、自然科学、哲学等,将以古典语言为核心的古典教育排除在外。正是在以上三个方面,英语中学具有了划时代的“波士顿公学”(Boston Public High School)意义。

而这种意义,或许在与同时期欧洲国家的对比中才更能突显。19世纪初期,英国的中学仍以文法学校为主,创办者多是宗教或私人团体,目的在于培养神职人员,主要教授神学、拉丁语、希腊语等古典课程。另外,这一时期英国公学作为贵族化了的文法中学,虽在外界的压力下加入了一些自然及实用学科,但总体而言,依旧强调宗教和古典教育,注重绅士品格的培养,为上层社会培养神职人员和领导者。虽然被称作“公学”(public school),但实际上它还是一种专门为贵族服务的私立学校,其“公共性”主要指的是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另外,英国公学的经费来源以私人捐赠和收取学费为主,学费昂贵,将穷人子弟排除在外。对此时的英国而言,创办由公共资金支持的、面向各阶层的、教授实用学科的公立中学还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因此,无论是从教育對象上,还是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经费来源上,与同时期的英国相比,波士顿英语学校都是具有开创意义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在美国的教育系统中“public”(公立)与“private”(私立)之间的界限仍然是非常模糊的。即使私立学校也常接受政府资助,如纽约州的文实学校就定期接受公共资助。且一些私立学校站在为“公众”(the public)提供教育,使公众适应社会公共生活(public life)的立场上,也常常自称是“公共的机构”(public institutions) [14 ]。但这里的“public”与波士顿英语学校所代表的“public”是不在同一个意义层面的。

波士顿英语中学的建立,揭开了建立美国公立中学的序幕。1821年至1827年间,波特兰、普利茅斯、萨西姆等一批城市相继建立了自己的公立中学 [1 ]。1827年马萨诸塞州颁布了《1827年中学法》(The Massachusetts High-School Law of 1827),要求达到规定人口的地区实行强制办学令,一场“教育复兴”(Educational Revival) [13 ]运动很快在马萨诸塞州开展起来。随后,马萨诸塞州以外的宾夕法尼亚州、南卡莱罗纳州、罗德岛州、俄亥俄州、纽约州等中学运动也逐渐兴起 [13 ],具有现代意义的免费性、公共性与实用性特征的公立中学理念也随之推广开来,为后续美国公立中学的全面开花做了充分准备。但与此同时,拉丁文法学校并没有即刻消失,它依旧作为古典教育的坚守者,与写作学校、文实学校等一起作为波士顿学校教育体系的一部分而存在,与英语中学竞争共存,且在一定范围内,拉丁文法学校依旧是上层社会子弟接受中等教育的第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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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ton English High School and the Beginning

of American Public High School

WU Chan

(Faculty of Education,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China)

Abstract:Boston English High School,which founded in 1821,is the first modern public high school in America. Its formation marked the beginning of American public high schools. The commercial middle-classs discontent with the educational situation,the upper-classs goal of maintaining social order and stability of the regime and the combined action of internal competitive factors in educational system cause the“collapse”of traditional education system in Boston. Boston English High School had revealed the connotation of public high school in modern sense. Comparing with the counterpart of European countries,Boston English High School shares the pioneering significance.

Key words:Boston English High School;Boston School Committee;Latin Grammar School;public high school